除草剂的用法与危害影响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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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除草剂均匀地喷洒到土壤上形在一定厚度的药层,当杂草种子的幼芽、幼苗及其根系被接触吸收而起到杀草作用,这种作用的除草剂,叫土壤处理剂,如西玛津、扑草净、氟乐灵等,可采用喷雾法、浇洒法、毒土法施用;
(3)茎叶、土壤处理剂:
可作茎叶处理,也可作土壤处理,如阿特拉津等。
(四)根据化学结构分类
(1)无机化合物除草剂:
由天然矿物原料组成,不含有碳素的化合物,如氯酸钾、硫酸铜等;
(2)有机化合物除草剂:
主要由苯、醇、脂肪酸、有机胺等有机化合物合成。
如醚类――果尔、均三氮苯类――扑草净、取代脲类――除草剂一号、苯氧乙酸类――2甲4氯、吡啶类――盖草能、二硝基苯胺类――氟乐灵、酰胺类――拉索、有机磷类――草甘膦、酚类――五氯酚钠等。
使用注意事项:
1、选择的除草剂与所需防除的杂草应对口。
大多数地块,常常是多种杂草混生,应根据各种杂草的危害程度明确主要防除对象,本着高效、安全、经济的原则选择对路品种。
注意区别除草剂与杀虫剂、杀菌剂。
2、检查所用除草剂的质量:
(1)乳油:
应均匀透明若出现分层现象则不能使用,取出几滴乳油滴于水中稍搅拌呈牛奶状且无结絮现象可以使用,否则不能使用;
(2)水剂:
要检查标签是否完整瓶盖有无破损,由农药批号及有效期推断贮藏时间长短及农药的失效程度;
(3)粉剂:
检查是否吸潮结块,取少量倒入容器中加少量水调成糊状再加一定量清水搅拌均匀静置观察沉降速度未变质除草剂粉粒沉淀速度慢沉淀物少;
反之则为程度不同的变质失效除草剂。
农药除草剂的分类
一按作用性质分类
1、灭生性除草剂
某些除草剂,不加选择地杀死各种杂草和作物,这种除草剂称为灭生性除草剂,例如五氯酚钠、克芜踪、草甘膦等。
2、选择性除草剂
有些除草剂能杀死某些杂草,而对另一些杂草则无效,对一些作物安全,但对另一些作物有伤害,此谓选择性,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称为选择性除草剂。
例如2甲4氯只能杀死鸭舌草、水苋菜、异型莎草、水莎草等杂草,而对稗草、双穗雀稗等禾本科杂草无效,对水稻安全,适于稻田、麦田、玉米田内使用,但对棉花、大豆、蔬菜等阔叶作物则有严重药害。
又如敌稗能杀死稗草,对水稻安全;
西马津能杀死马唐、藜等多种一年生杂草而对玉米安全;
还有禾草灵、野燕枯能杀死野燕麦而对小麦安全等。
除草剂的选择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就是说选择除草剂不是对作物一点也没有影响,能把杂草杀光,而是在一定对象、剂量、时间、方法和条件下的选择性,选择性好坏由选择性系数所决定,所谓系数是一种除草剂杀死(或抑制)10%以下作物的剂量和杀死(或抑制)90%以上杂草的剂量之比,系数越大越安全,一个选择性除草剂其选择性系数大于2才可推广。
除草剂选择性系数=
杀死或(抑制)作物10%以内的剂量
杀死或(抑制)杂草90%以上的剂量
(二)按作用方式分类
1、内吸性除草剂
一些除草剂能被杂草根茎、叶分别或同时吸收,通过输导组织运输到植物体的各部位,破坏它的内部结构和生理平衡,从而造成植株残死亡,这种方式称为
内吸性,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叫内吸性除草剂,如2甲4氯、草甘膦可被植物的茎、叶吸收,然后动转到植物体内各个部位,包括地下根茎,所以草甘膦能防除一年生杂草外,还能有效地防除多年生杂草。
2、触杀性除草剂
某些除草剂喷到植物上,只能杀死直接接触到药剂的那部分植物组织,但不能内吸传导,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叫触杀性除草剂。
这类除草剂只能杀死杂草的地上部分,对杂草地下部分或有地下繁殖器官的多年生杂草效果较差,如除草醚、五氯酚钠等。
(三)按施药对象分类
1、土壤处理剂
即把除草剂喷撒于土壤表层或通过混土操作把除草剂拌入土壤中一定深度,建立起一个除草剂封闭层,以杀死萌发的杂草。
除草剂的土壤处理除了利用生理生化选择性来消灭杂草之外,在很多情况下是利用时差或位差来选择性灭草的。
如氟床灵、除草醚、西马津、阿畏达等。
2、茎叶处理剂
即把除草剂稀释在一定量的水或其它惰性填料中,对杂草幼苗进行喷洒处理,利用杂草茎叶吸收和传导来消灭杂草。
茎叶处理主要是利用除草剂的生理生化选择性来达到灭草保苗的目的。
(四)按施药时间分类
1、播前处理剂
指在作物播种前对土壤进行封闭处理,如在棉花田使用氟乐灵、麦田使用野麦畏,都是在棉花或麦子播前把除草剂喷洒到土壤中,并拌入土壤中一定深度,以便为杂草幼根、幼芽所吸收,并可防止或减少除草剂的挥发和光解损失。
2、播后苗前处理剂
即在作物播种后出苗前进行土壤处理,此法主要用于杂草芽鞘和幼叶吸收向生长点传导的除草剂,对作物幼芽安全。
3、苗后处理剂
指在杂草出苗后,把除草剂直接喷洒到杂草植株上。
也有些灭生性除草剂的如百草枯,草甘膦可以在杂草生长中后期进行灭生处理,苗后除草剂一般为茎叶吸收并能向植物体其它部位传导的除草剂。
(五)按施药方法分类
除草剂可采用的施药方法很多,如采用喷雾处理,这里包括常量喷雾、低量喷雾、微量喷雾,也可采用撒毒土法把除草剂与一定量的细润土混起来撒施。
有些乳油或水剂的除草剂,如禾大壮、杀草丹、恶草灵,可以采用瓶甩,或利用滴注装置在稻田进行滴注处理。
除草剂的不同物理化学特性决定其施药方法,如氟乐灵等挥发性强的除草剂就必须采用土壤处理,并要求耙地混土,如果采用茎叶喷雾不仅效果很差,而且容易使作物发生药害。
(六)按施药范围分类
1、全面施药
即对全田进行均匀全面喷洒,包括杂草和作物。
这适用于高选择性除草剂及杂草在全田普遍发生且密度大的作物地除草的情况。
2、带状施药
把药液投放在连续有限的范围内,可采用扇形喷嘴,如对作物约5cm左右播种带进行喷药处理,以消灭作物带上的株间杂草,对于种子带以外的田间杂草则采用套种作物或人工辅助中耕。
带状喷雾可以节省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甚至更多的药量,但需要较多的喷雾机附件,另外可降低作业量约15%。
3、点状施药
用以处理有限的面积,如草丛或作为作物全面喷洒处理后局部补充喷洒或对核心分布的杂草(如香附子等多年生杂草)作点喷处理。
此法针对性强,用药比较经济。
4、定向喷雾
控制药液的喷洒方向,施药于杂草或地上,尽可能不接触作物。
这是苗后采用其某些灭生性或触杀性除草剂进行作物行间处理的保护性喷洒。
(七)按剂型分类
除草剂的加工剂型和加工质量对于除草剂的药效影响很大,应该根据各种除草剂的理化性质和作用方式加工成适宜的剂型,才能充分的发挥它的药效。
目前常用的有水剂、水溶性、可湿性粉剂、悬浮剂、乳剂、油剂、颗粒剂、粉剂等。
1、水剂
水溶性除草剂配成一定浓度的水溶性,如20%的2甲4氯水剂、10%的草甘膦水剂。
2、水溶性粉剂
是能直接溶于水中的固态除草剂,用水稀释后喷雾,经济方便,使用时要用
软水(河水),如用硬水时应预先在水中加入碳酸钠或碳酸氢钠软化。
如,2,4-滴钠盐、五氯酚钠、2甲4氯、钠盐等也可拌土撒施。
3、可湿性粉剂
这种原药往往难溶于水或有机溶剂,故把它与惰性填料及湿润剂按比例均匀混和,粉碎至300目以上细度,能用水稀释成悬浮液,可作茎叶喷洒或土面喷施。
另外也可拌土撒施,它是我国目前主要的加工剂型,如除草剂、绿麦隆、西玛津、敌草隆等。
4、悬浮剂
又称胶悬剂,原药不溶于或极少溶于水和有机溶剂,是把细度很高的原药和一定数量的湿润剂、扩散剂、增稠剂等配成均匀的悬浮浓液体,兑水后成稳定的悬浮液。
宜作茎、叶喷洒,由于这种剂型的粉碎细度高、悬浮性状好、粘着力强,因此作叶面喷洒时比可湿性粉剂效果好。
5、乳油
是一种均匀油状的液体剂型,由除草剂原药、有机溶剂和乳化剂溶合而成,用水稀释后成乳状液喷洒。
这种剂型常用茎、叶处理、如敌稗、丁草胺等。
6、颗粒剂
颗粒剂的除草剂剂型。
它施到土壤中吸水后,药剂从颗粒中慢慢稀放出来,被杂草吸收而发挥作用,多用于土壤处理,特别是水田撒施比其他剂型简便、安全。
7、油剂
由除草剂原药加适当有机溶剂(油剂)制成,使用时不用兑水,适于超低量喷雾。
8、粉剂
除草剂的原粉和惰性粉一起粉碎后混合而成。
可用喷粉器喷施,或做成毒土撒施。
(八)按化学结构分类
除草剂的不同化学结构类型及同类化合物上的不同基因取代对除草剂的生物活性具有规律性的影响,因而按除草剂的化学结构分类既科学、系统、详尽,又便于记忆。
现有的除草剂大致分为酚类、苯氧羧酸类、苯甲酸类、二苯醚类、联吡啶类、氨基甲酸酯类、硫代氨基甲酸酯类、酰胺类、取代脲类、均三氮苯类、二硝基苯胺类、有机磷类、苯氧基及杂环氧基苯氧基丙酸酯类、磺酰脲类、咪唑啉酮类以及其它杂环类等。
篇二:
除草剂使用中的若干问题
除草剂使用中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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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作者:
苏少泉字数:
5730
来源:
现代化农业2021.4
目前,我国特别是黑龙江省,除草剂已全面普及并成为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面对众多除草剂品种及新的高活性化合物的出现,需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增强技术水平,以便在保证除草剂效果的前提下,减少用药量,提高对环境的安全性,最终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
1杂草对除草剂的吸收与除草剂的活性
除草剂的活性受许多复杂的相互作用的因素影响,如杂草群落组成、生育期、环境条件及作物的竞争能力等,在最适宜的条件下,采用低于推荐剂量的除草剂即可取得满意的效果;
而在不良条件下,甚至采用高于推荐剂量的药剂也难以达到最佳效果。
通常,茎叶喷雾除草剂的效果受环境条件的影响大于土壤处理剂,土壤处理剂主要受土壤湿度的影响,而茎叶喷雾剂则受多种因素影响,喷药前的气候条件影响幼芽和根的发育及生理状态,即角质层特性,从而影响杂草与作物对除草剂的反应;
喷药时与喷药后的气候条件如温度、湿度与降雨则显著影响除草剂的吸收,喷药后较长时期的气候条件会影响杂草与作物的生长,从而影响除草剂的传导、杂草的恢复能力及作物的竞争。
在除草剂的使用中,我们所能控制的是喷洒技术,而影响除草剂喷洒效果的因素有喷雾器及喷嘴类型,雾滴的体积及其分布,雾滴接触杂草叶表面的碰撞作用,雾滴的沉积及其在植物叶表面的滞留,植物对有效成分的吸收及在植物体内的再定位等,而制剂的物理特性及植物本身的特性对上述因素影响很大。
1.1增效剂的使用
常用的除草剂增效剂主要是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与酯化植物油以及化学肥料,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是除草剂加工中的重要成分。
在除草剂使用中,加于喷洒液中会起显著的增效作用,如在玉米田除草剂烟嘧磺隆、砜嘧磺隆、氟嘧磺隆等的喷洒液中,加入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会显著促进其扩散及吸收。
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由于结构不同而有许多种类并适用于不同除草剂品种。
酯化植物油是最常用的除草剂增效剂,主要是甲酯化植物油与乙酯化植物油,在某些除草剂如烟嘧磺隆等的制剂加工中作为主要成分而应用,并可减少有机溶剂的用量,但更多的是加于喷洒液中,一般用量为喷洒液量的0.5%~1.0%,植物油对于大多数茎叶处理除草剂均有明显的增效作用,如甲酯化植物油显著促进杂草对精吡氟禾灵(精稳杀得)、精吡氟氯禾灵(高效盖草能)、精喹禾灵等多种除草剂的活性,甲酯化植物油加于甲氧咪草烟(金豆)溶液中于秋初喷洒,显著提高对冬性一年生禾本科杂草的防治效果,而对小麦安全。
酯化植物油增效作用最好的是油菜籽油,其次是向日葵、大豆油,目前大豆价格迅速上涨,农药厂生产酯化植物油时宜用油菜籽油作原料,工业生产的脂肪酸甲酯的效果赶不上酯化植物油。
化学肥料如硫酸铵是草甘膦、咪唑乙烟酸、烯禾定、烯草酮等除草剂的增效剂,尿与硝酸铵也是一些除草剂的增效剂而不同程度地被应用。
1.2溶液pH值
除草剂的物理化学特性如分子体积、分配系数、解离常数等往往影响其水溶度及杂草对其吸收的速度,因此,在配制除草剂喷洒液应予注意。
2,4-D类除草剂以分子态及离子态进入植物体内,但分子态进入的速度快,活性发挥迅速,所以在使用时应控制喷洒液偏酸性,使其不易解离,这就是在喷洒液中加入硫酸铵、过磷酸石灰增效的原因。
磺酰脲类除草剂在酸性条件下易水解,活性下降,在碱性条件下稳定性强,活性高,故用酸性水配制喷洒液是不适宜的,而且配制的溶液应当天喷洒;
反之,咪唑啉酮类除草剂如咪唑乙烟酸(普施特)、甲氧咪草烟在酸性条件下易被杂草吸收,因此在喷洒液中加入适量的硫酸铵会显著提高其活性。
草甘膦在碱性条件下,易与高价金属离子如钙、镁、铁等形成盐类而沉淀,从而降低活性,加入硫酸铵可以消除此种不良的影响。
1.3喷洒时间
一日内的喷洒时间对若干除草剂的除草效果是有影响的,这一方面涉及除草剂的物理化学特性、吸收、传导与作用原理,另一方面则与杂草生育状况及温度与湿度等环境条件有关。
二苯醚类除草剂如氟磺胺草醚、三氟羧草醚等系触杀性除草剂,传导作用差,系原嘌啉原氧化酶抑制剂,即在光下才能发挥活性,如果在阴天、傍晚或夜间喷药,则杂草吸收后,由于光弱或无光,难以发挥活性,这样可以通过扩散作用使药剂在植株内到达一定范围,次日见光后,活性充分发挥,除草效果好;
反之,如在晴天高温的中午喷药,则药剂一旦接触叶表面便立即发挥活性,造成局部组织坏死,便难以扩散。
传导作用很强的除草剂草甘膦中午喷洒的效果优于早晨与傍晚,因为早晨与傍晚叶片未充分展开,除草剂雾滴滞留少,除草效果差;
在美国一些州有关草甘膦的使用标签中注明,必需在早晨至日落前2h喷药,以免效果下降。
2除草剂漂移问题、
从20世纪60年代黑龙江垦区春小麦大面积推广应用2,4-D丁酯以来,除草剂漂移造成敏感作物受害时有发生,引起不少民事纠纷;
80年代以后,在推广若干挥发性强的除草剂如草达灭(禾大壮)、二氯喹啉酸(快杀稗)等时,亦曾出现过豆科作物及番茄受害问题,特别是番茄对二氯喹啉酸高度敏感,其挥发漂移显著影响番茄生长与产量。
影响除草剂漂移的因素众多,其中蒸汽漂移主要决定于化合物的物理化学特性,特别是蒸汽压,如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氟乐灵以及硫代氨基甲酸酯类灭草猛、草达灭等喷药后应立即耙地拌土,以避免其挥发漂移;
雾滴漂移主要决定于除草剂本身的特性与喷药技术,2,4-D丁酯是短侧链高挥发性酯类,国外迄未大面积应用,而长侧链低挥发性酯类2,4-D异辛酯则是国外应用的主要品种,在我国不论是茎叶喷雾或是土壤处理,应当以2,4-D异辛酯取代2,4-D丁酯,最终淘汰2,4-D丁酯。
从喷药技术来说,喷嘴的选择是关键,低压扇形喷嘴是常用的喷嘴,最近在国际上已成功开发出空气助推喷雾器(air-assistedsprayer)以及空气感应喷嘴(air-inductionnozzle),并在生产中广泛使用,从而可以显著降低除草剂的雾滴漂移。
3长残留除草剂问题
长残留除草剂伤害后茬作物是除草剂使用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10余年前我国长江流域一些地区发生的胺苯磺隆、绿磺隆、甲磺隆土壤残留造成后茬作物早稻、棉花等作物大面积受害是非常突出的事例;
黑龙江省是长残留除草剂伤害后茬作物的多发地区,从10余
年前产生氯嘧磺隆残留药害问题以后,此类事件几乎年年发生,面积不断增大,造成的作物减产愈加严重,其中以大豆田改种水稻受害现象比较突出。
根据除草剂特性,应用作物范围,可将长残留除草剂品种分为以下两类:
Ⅰ、氯嘧磺隆、咪唑乙烟酸、灭草喹、甲氧咪草烟、咪草酯、绿磺隆、甲磺隆、胺苯磺隆、二氯喹啉酸;
Ⅱ、唑嘧磺草胺(阔草清)、莠去津、嗪草酮、异恶草酮、氟磺胺草醚。
属于Ⅰ类的除草剂主要用于大豆,其次是小麦,使用后土壤残留严重、残留时期长,后茬作物种植的选择余地很窄,田间试验表明,大豆使用氯嘧磺隆、咪唑乙烟酸后次年使玉米、亚麻、向日葵、小麦等多种作物受害,2年后油菜受害,3年后甜菜与马铃薯受害;
小麦田使用绿磺隆后,次年造成大豆、玉米与高粱受害;
小麦田使用二氯喹啉酸后,在干旱条件下,会伤害蚕豆、豌豆、亚麻、苜蓿、甜菜、向日葵等。
就内蒙与东北一年一熟制地区而言,属于Ⅰ类的除草剂品种在各个年份均造成各种主要后茬作物严重受害,作物不同程度减产,其中尤以大豆田改种水稻发生药害现象比较普遍;
更为甚者,这种长残留除草剂进一步影响耕作改制及县域经济的发展,如黑龙江省海伦、北安等县市发展制糖工业,在县境内竟因为大豆田大面积应用氯嘧磺隆与咪唑乙烟酸而完成不了甜菜种植面积,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将会造成无地可种的局面,面对这种严重的局面,对于氯嘧磺隆与咪唑乙烟酸已经到了禁止使用的时候了。
属于Ⅱ类的除草剂品种虽然也存在着残留问题,但其残留期一般比Ⅰ类品种短,而且可以通过使用技术加以改进和解决,如氟磺胺草醚的土壤半衰期是二苯醚类除草剂中最长的品种,平均可达100d。
其在厌氧条件下降解迅速,降解初期官能团NO2还原,许多微生物参与此种降解,因而使用后在土壤中的残留决定于温度、湿度与土壤有机质含量;
在高有机质含量与低pH值土壤,甜玉米与一些蔬菜作物对其残留敏感;
目前,氟磺胺草醚主要用于大豆茎叶喷雾,在控制用量的条件下,通常不会发生残留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增效剂的应用,氟磺胺草醚的用量进一步下降,其使用就更安全了。
异恶草酮是应用比较广泛的除草剂,虽然有时残留会引起一些作物出现白化苗,但经7~8d便恢复正常,不影响产量;
唑嘧磺草胺虽然在土壤中的残留期长,但其适用作物广,可用于大豆、玉米、小麦,因而在轮作中易于安排后茬作物。
需要提出的是,近几年个别农药生产厂家推广玉米穴施莠去津,这种方法必然造成用药量加大,土壤残留加重,不宜推广。
嗪草酮是一种高活性除草剂,用于大豆、玉米、马铃薯与番茄等作物,但其水溶度高与低土壤吸附,在土壤中垂直移动性强,故在一定条件下会出现2次,甚至3次药害,也就是说,用于大豆与玉米田作物出苗后,几乎是下一场雨,出现1次药害,最近证明,尿素肥料是防止嗪草酮在土壤中淋溶的安全措施,从而减轻其残留造成的作物受害。
4更加合理地使用除草剂
化学除草是杂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措施,但并非惟一措施,因此,必需将其融入综合治理措施中,并与作物轮作、耕翻、中耕等机械除草紧密结合,以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
在整个轮作体系中,不同作物及不同年份应该使用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以防止杂草抗性的产生,通过剂型的改进及助剂的合理使用,提高除草效果,降低单位面积用药量。
作物不同品种对除草剂敏感性反应的差异是除草剂使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早在嗪草酮推广过程中,就发现个别大豆品种非常敏感,其后也发现作物品种对其它除草剂敏感性的差异。
目前,比较普遍的是玉米品种,特别是甜玉米对磺酰脲类除草剂品种反应的差异,田间试验证明,在某些条件下,烟嘧磺隆、噻吩磺隆、硝磺酮、灭草松、氟嘧磺隆、砜嘧磺隆、甲酰胺磺隆会伤害一些甜玉米杂交种与自交系,Crl中一个单稳性基因控制玉米对这些除草剂的敏感性。
甜玉米杂交种对烟嘧磺隆的反应与硝磺酮相关联,凡是对烟嘧磺隆敏感的杂交
种,对硝磺酮似乎更敏感,代谢速度的差异是敏感性不同的原因;
了解甜玉米对各种除草剂反应的表现型与基因型相关性,将有助于育种者鉴定与消除育种过程中敏感的种质,以选育抗性品种。
篇三:
除草剂的正确应用问题
除草剂的正确应用问题
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为了省力、省时、省工,化学除草已经成为确保玉米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环节,应用面积不断扩大。
但由于选用不当或使用技术不到位,防治效果不理想或造成药害等现象屡屡发生。
现针对生产要求谈谈以下化学除草技术要点,供大家参考。
一、危害症状
除草剂产生药害主要表现在幼龄植株和植株的分生组织部位,引起根、茎、叶等形态的变化:
轻者受害处失绿、出现坏死斑点、局部干枯、叶茎轻微邹缩弯曲、根系发育不良等,但危害期短,植株一般10天左右能基本恢复正常,不影响产量;
重者,植株严重畸形(如:
茎基部产生肿瘤、心叶苞茎、茎叶卷曲、畸型、心叶呈马鞭状或葱状不能抽雄―也就是百姓所说的拧心)、生长点坏死、茎横倒且脆而易断、根系短少老化等,且危害期长,导致植株停滞生长、严重矮化、黄化并逐渐枯死,对产量影响极大。
二、造成药害的主要原因
1.化学除草剂的误用:
少数农户缺乏对除草剂性能最基本的认识,以为除草剂只除草,不伤庄稼,致使豆田与玉米田除草剂或灭生性除草剂错使乱用,以致整田作物全部死亡。
2.施药器械:
一是打过豆田或灭生性除草剂的药桶没能及时彻底清洗,再用它防治玉米田病虫草害时,对玉米产生药害;
另一方面是喷雾器性能不良,如多喷头喷雾器喷嘴流量不一致、喷嘴后滴等,造成局部喷液量过多。
3.作业不标准:
打药时喷雾不均匀、喷幅连结带重叠,以致局部喷液量过多,使作物受害。
4.用药量过大:
任何作物都不能完全抵抗除草剂的药害,只能忍耐一定剂量的除草剂,超过选择性范围时,作物就会发生药害。
个别增加除草剂的使用剂量,故而造成药害。
5.使用期不当:
作物对除草剂的敏感性,随生育期的不同而不同。
玉米田除草剂,一般苗后使用的安全期为3―5叶期,2叶期以下或6叶以上,不仅易产生药害,而且过早时,草出不齐,除草效果差;
而过晚,草大,除草效果亦差,且残效期长的除草剂还易对下茬作物产生药害。
如:
今年部分使用烟嘧磺隆等磺酰尿类除草剂玉米田,药害现象严重,致使心叶扭曲畸形、生长停滞、植株粗缩矮化,玉米9―10叶期,凡使用二甲四氯钠盐及含该成份除草剂的玉米田,药后一天,便引起玉米倒伏、茎脆易断,拧心等现象;
而莠去津类等残效期长的除草剂则过晚对会对下茬小麦产生影响。
6.雾滴挥发与飘移:
对于2,4―滴丁酯等高挥发性除剂,喷雾时极易挥发且雾滴能飘移1000―2000米,致使邻近被污染的敏感作物受害。
其受害程度随风力、喷雾器压力的增大而加重。
有风情况下,使用豆田除草剂,其附近的玉米田常因雾滴飘移常造成药害。
7.混用不当:
不同除草剂品种间以及除草剂与杀虫剂、杀菌剂等其他农药混作不当,或间隔期短,也易造成药害。
如用过有机磷类虫剂的玉米,对烟嘧磺隆敏感,易产生药害。
我市有玉米3―5叶期用甲磷防治粘虫、地老虎的习惯,这是导致今年烟嘧磺隆在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