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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遵循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增强新形势下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要切实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大力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

  6.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注重学生文明行为习惯、良好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的养成。

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优良品质。

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学生专业学习的各个学科,渗透到教学、实习和社会服务各个环节。

  7.加强和改进德育课教学。

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导渠道,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

德育课教学要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突出育人特色,进一步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把传授知识与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

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确保德育课课时,使用国家规划教材。

要加强德育课教学研究,改革德育考核办法,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促进德育课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

  8.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中等职业学校基本的教学制度。

当前的重点是要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

  9.明确实习任务,规范实习管理。

要认真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实习期间,要建立健全辅导员制度,定期开展团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保证身心健康。

学校要与企业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处理好学生“工”与“学”的关系,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

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五、优化专业设置和结构,推进专业建设规范化

  10.适应市场需求,灵活设置专业。

要面向就业市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建立符合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与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专业结构。

积极发展面向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教育部将制订和发布新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要进一步拓展“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相关专业领域,扩大工程的覆盖面。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需要,开发相关专业。

  11.完善专业设置管理,推进专业建设规范化。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与需求预测服务机制,制订和实行专业设置标准,完善专业设置管理,及时更新专业目录,引导和规范专业建设。

加强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和示范专业点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优先支持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突出的专业点。

确定一批精品专业点、特色专业点,形成国家、省、学校三级重点专业建设体系。

  六、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

  12.深化课程改革,努力形成就业导向的课程体系。

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从学科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导向,调整课程结构,合理确定各类课程的学时比例,规范教学。

积极推进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促进课程内容综合化、模块化,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水平。

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要按照培养学生基本科学文化素养、服务学生专业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功能来定位。

  13.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

要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

加大专业技能课程的比重,专业技能课程(含顶岗实习)的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要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采用基础平台加专门化方向的专业课程结构,设置专业技能课程。

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

进一步推进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

广泛开展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活动,使技能竞赛成为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和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14.加强创业教育。

要在职业生涯教育和职业指导中加强创业教育,突出对学生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训相关课程。

要通过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宣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业事迹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要加强创业教育师资的培养和配备,提高创业教育水平。

  七、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积极进行制度创新

  15.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深化教学管理、教学组织和学籍管理等制度改革。

积极推行弹性学习制度,继续推动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制度改革,建立“学分银行”,鼓励工学交替,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提供制度保障。

要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注册、学籍管理、考试考核、转专业、转校、毕业和培训证书发放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更加灵活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制度。

  16.加快建立就业导向的教学质量评价检查制度。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质量评价观,改进考试考核方法和手段,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与评价的标准和制度,建立和完善定期评价检查制度。

要把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成效作为对中等职业学校评价检查的重要内容,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规范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八、加强教学保障条件建设,建立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17.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要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和继续教育制度,促进教师深入生产实践,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进一步优化教师的素质结构,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要积极开展新课程改革培训,促进教师更新观念,强化教师对现代课程理念、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和应用。

教师要重视研究学生智能结构、水平差异与个性需求,适应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角色的转变。

探索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职教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表彰在教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18.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保证教学资源基本质量。

建立健全教材编写、选用与审定机制,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材开发,教育部将组织评选1000门精品课程和2000种左右精品教材。

充分发挥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教材课堂准入制度。

德育课、文化基础课等必修课教材统一由国家规划并组织编写,专业技能课程教材实行国家与地方(区域)规划相结合。

部分大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和重点建设专业核心课程的教材由国家统一组织编写。

积极开发实训课程与实际操作指导教材。

大力推动仿真、多媒体课件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积极组织各类选修课程的开发。

  19.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改善实习实训基地条件。

积极推进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满足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

要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优势,共建实训基地。

各地要统筹规划,紧密结合地区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优先建设重点专业、示范专业实训基地,集中力量建设好紧缺人才培养专业实训基地,努力推进资源共建共享。

  20.加强领导,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强化教学管理和制度建设,加大并优先保证教学投入。

要把教学质量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

要重视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教学改革工作中的作用。

要建立和完善市(地)级以上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有条件的县要建立职业教育教研机构或配备专职的教研人员。

探索和建立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

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教职成〔20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教学计划是指导和管理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更好地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工作,规范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管理,保证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立德树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2.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加强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3.坚持“做中学、做中教”,突出职业教育特色,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4.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正确处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学时比例,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

  5.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地方和学校可根据区域经济、行业特点和社会发展需求,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手段和方法上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招生对象与学制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

  要建立更加灵活多样、满足学生需求的学习制度,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学分银行”,允许学生采用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

  四、培养目标与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他们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够将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结合起来;

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继续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一定创业能力;

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

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按照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五、课程设置及其要求

  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课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

其任务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

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奠定基础,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促进终身学习。

课程设置和教学应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加强与学生生活、专业和社会实践的紧密联系。

  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或音乐、美术)课为必修课,学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

物理、化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可以多种形式融入专业课程之中。

学校还应根据需要,开设关于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人口资源、现代科学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课的教学大纲由国家统一制定。

  专业技能课程的任务是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应当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采用基础平台加专门化方向的课程结构,设置专业技能课程。

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并注意与相关职业资格考核要求相结合。

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应根据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部分基础性强、规范要求高、覆盖专业面广的大类专业基础课课程教学大纲由国家统一制定。

  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

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评价标准,组织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并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

重视校内教学实习和实训,特别是生产性实训。

要在加强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完善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同时,积极探索专业理论课程与专业实践课程的一体化教学。

  六、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基本内容:

  1.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

  2.培养目标、人才规格

  3.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4.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

  5.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

  

(二)时间安排: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

周学时一般为28。

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

三年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一般16-18学时为1个学分,三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70。

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共5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

允许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上下浮动,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

要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专业,教学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实习实训累计总学时不少于半学年。

  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课时比例作适当的调整。

实行弹性学习制度的学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的时间。

  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中应设立选修课程,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

  六、教学计划管理

  我部负责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并组织制定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等专业建设规范性文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原则意见》和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实施,并按照本《原则意见》的要求,结合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与行业部门的合作,组织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其他专业的教学指导方案,报我部备案。

  中等职业学校应按照本《原则意见》的要求,依据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指导方案,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实施性教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及执行的管理监督。

  2000年我部印发的《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0〕2号)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教育部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

教学大纲的通知

教职成[200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现将我部组织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等四门德育课必修课程教学大纲和“心理健康”选修课程教学大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一并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是国家制定的指导德育课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材的编写与审查、教学督导与评估、学习评价与考核都必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

  附件:

1.职业生涯规划教学大纲

     2.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大纲

     3.经济政治与社会教学大纲

     4.哲学与人生教学大纲

     5.心理健康教学大纲

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

与教学安排的意见

教职成[2008]6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学工作,进一步增强德育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我部在认真总结2001年以来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新一轮德育课课程改革工作。

现就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德育课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职业生涯和职业理想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职业能力形成。

德育课教学应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出发,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做到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和行为养成相统一,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

  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

必修课包括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四门课程。

心理健康作为选修课纳入德育课课程体系。

其他选修课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审批后由地方组织实施。

  德育课必修课程教学安排如下表:

     

年 

学 

课 

学 

一年级

第一学期

职业生涯规划

32—36

第二学期

职业道德与法律

二年级

第三学期

经济政治与社会

第四学期

哲学与人生

  德育选修课程的教学时间,一般不少于64学时。

选修课除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外,还应根据国家形势发展进行时事政策教育,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学生社会实践、专业学习、顶岗实习进行预防艾滋病教育、毒品预防教育、环境教育、廉洁教育、安全教育等。

  财经、政法类专业及其他文科专业,由于其专业课程与德育课在内容上有交叉,各地可按照上述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要求,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适当调整有关课程的内容和学时。

  各校对以上德育课各门课程教学安排的顺序,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各门课程的教学时数。

  三、上述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意见,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新生开始执行。

届时,2001年发布实施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停止使用。

  四、我部负责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必修课程和部分选修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教材及相应的教学参考书,并协调解决本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意见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编写和推荐德育课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五、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学工作的领导,做好课程改革方案实施的准备工作。

2009年秋季开学之前,我部将组织编写出版德育课新教材,进行新一轮德育课课程改革国家级培训。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本意见和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好德育课教师的培训工作,为新一轮德育课课程改革方案的全面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职业生涯规划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职业生涯规划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

本课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教育和职业理想教育。

其任务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和职业理想,学会根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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