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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絮、苫之间的“-”符,似乎兼具了解释词和数量词功能。
陆宗达《说文解字通论》按照制造程序作过细致的联系:
我国在很早的时候就发明了造纸和纺织,在《说文》里,这方面的资料也非常丰富。
综集起来,可以了解古代手工业的制作方法和制作程序。
这都是古代劳动人民在生产上的伟大创造。
我国的造纸术,据史书的记载是后汉时代蔡伦创造的。
晋代范晔的《后汉书》上说蔡伦“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以为纸。
元兴元年(公元105年)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莫不从用焉。
故天下成称蔡侯纸。
”其实,造纸决不是一个人发明创造的,也决不会是没有前人的经验、突然创造的。
在蔡伦以前,我国劳动人民就已经发明创造了纸。
《说文》已有纸字,它说:
“纸,絮一箔也(从段改)。
”可见周秦时代已经发明了造纸术。
大概最初是用乱絮造纸。
絮是丝麻剩下的碎乱的继。
古人把这种东西或者续在袂衣里御寒,犹如今天的棉花(我国古代没有棉花,南北朝时才由印度传入,见俞正燮《癸巳类稿》);
或者用来造纸。
造纸的方法,是把乱絮沤在水里,再漂丽擎之,使乱絮碎散为末,成为纸浆。
再用箔使纸浆漏去水分,成为平匀的薄片,曝干后即成纸。
……什么是箔?
《说文·
竹部》:
“箔,潎絮箦也。
”《广韵》:
“箔,漂絮箦。
”扬雄《方言》卷六:
“床,齐鲁之间谓之箦。
”注:
“箦,床板也。
”《说文·
“箦,床栈也。
”可见古代造纸用拼合碎木板为借。
段玉裁说:
“澈絮箦即今做纸密致竹帘也。
《糸部》曰:
纸,絮一箔也,谓絮一箔成一纸也。
纸之初起,用敝布鱼网为之,用水中击絮之法成之。
纸字箔字载于《说文》,则纸之由来远矣。
”
陆宗达的上述解释,是依据段玉裁的改字改注。
钱存训教授对汉字载体作专题研究,所著《书于竹帛》同样涉及这个问题,但又不同意段氏的改动:
北宋《说文》从廿(笔者按:
一符之混淆,下同),后人改为“笛”,从竹。
《说文》谓“笛,折竹箠也”,似与造纸无关,故段玉裁再改为“箔”,又加水旁,适合其“以澈絮箦”释造纸之说。
今人释“纸”字,大多从段说,其实所据有误,应该仍照旧本从甘作“苫”。
《说文》称“苫,盖也”,《尔雅·
释器》云:
“白盖谓之苫”,徐锴曰:
“编茅也。
”大概是指用茅草编成的一种席,作为覆盖之用。
因为透水,可能最早造纸时,即用以承载在水中击碎的敝絮,水中的纤维体附着于席上,待水流去,便黏合为一张薄页,干后即成为纸。
这种偶然的发现成为最初造纸的意念,应该是极可能而顺理成章的事。
但古代的帘模大概是草类编成,用竹丝编帘应是以后的发展。
其他还有一些大同小异的说法,根据都是大徐本贮存的《说文》有关“纸”字结构分析。
这些辗转推测解释,我们在有关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时段文字发展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是有问题的,这里撮述其要点如下:
首先,相关楷字数据库调查表明,现存传抄《说文》各种版本,絮、苫之间的“一”符,兼具解释词和数量词功能,这种体例是罕见的。
除此之外,未见其他任何用例(《说文·
隹部》:
“只,鸟一枚也。
”为物量数词)。
而《说文》释义分析采用“一日”的方式,则是其通例。
《说文》释义多以“一日”并出义项,揭示义项间或为条件,或为因果,或为同源,或为并列等等逻辑关系。
据我们课题组所研制的传世字书楷字资源库统计,大徐本《说文》在释义过程中使用“一曰”之例凡775处。
其次,成书于南朝·
梁代的《原本玉篇·
糸部》(下简称《原本》),援引了当时所见《说文》记录:
“《说文》:
纸,箁也,一曰絮也。
或为纸字,在巾部。
”以《原本》为传抄依据的唐抄本《篆隶万象名义》(下简称《名义》),也保存了有关记录,而且两者所存义项次序皆一致:
“纸,之是反]。
箁也],絮也]。
”这里所引《名义》传抄义项,作为“语已词”的“也”字皆抄省。
这涉及当时“抄”字原本不同于今天的抄写,而是“摘录”的体例问题(参见下文)。
《原本》援引《说文》作“纸,箁也,一曰絮也”,其中的“箁”如何理解?
这是准确揭示“纸”里所包孕天地的关键。
首先《原本》、《名义》等字书都着眼于材质,将“箁”解释为“竹皮”,此其一。
也有字书韵书着眼于工具,从功能角度来解释“箸”为竹网,此其二。
看来,笤或作□,本质就是竹箬,竹箬就是竹皮,而竹皮所编织的网,作为“沉水取鱼之具”也可以称“箸”。
毋唐费词,作为沉水取鱼之具的“箸”,其功能首先是用来过滤流过的鱼,但也同时积淀了漂流经过的絮状物。
在晾晒渔网的过程中,自然也会发现这种絮状积淀物形同后来加工特制的“薄纸”。
再来看与“箁”相关联的“絮”。
□、箸音同,结、箸亦皆同从音得声,《名义·
糸部》:
“纟咅,匹甫反。
治敝絮。
”同部“纩,口旷反。
绵也。
絮(絮)也。
纰,上字。
”由沉水取鱼即过滤留鱼,到用于整治敝絮,功能有了发展,而作为工具则同。
至此,从《原本》所见南北朝时代的《说文》,以及唐代传抄《原本》的《名义》所贮存的信息来看,人们已经很自然地将“箸”与“絮”两项关联起来,用来揭示“纸张”的诞生历程。
《原本》所见南北朝时代的《说文》以“一曰”并出义项,揭示义项间存在的工具和材料、条件和结果的逻辑关系。
首先以“笤”释纸,实际上是着眼于制造纸张所用工具;
而又出“一日”之训,则是解释制造纸张所用原料。
早期的纸,从工具制作而言要通过竹网的过滤工序,从所取基本原料而言,主要是麻絮一类的材质。
因此,就其功能而言,早期的纸张可能主要还是用于服装包裹等等,而不大可能直接就作为单纯的书写材料。
上举《后汉书》关于蔡伦造纸,提到“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以为纸”,应该句读为“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以为纸”。
按照并列连词的使用习惯,“鱼网”并不跟前面用“、”“及”所关联罗列的“树肤麻头敝布”相并列。
其中特别要提到鱼网,就不仅仅像通常作为跟破布、麻头之类等量齐观的“原材料”来理解。
设若果真比列联类,充其量相当于烂绳子。
然则,不必特别提出鱼网。
基于此,《说文》此处的“一日”之训,实际关联了有关制造工具和制作材质。
上举钱存训教授所提到的《东观汉记》卷二十也说:
“造意用树皮及敝布,鱼网作纸”,我认为这就是“箁”所构成的竹制席状鱼网,而不可能是过去一般所简单理解破烂丝织鱼网之类的废旧原料。
睡虎地秦简所见“网”字尚未从糸构造,字作从网亡声结构,《九店楚简》等战国楚简也没有使用从糸的“网”字,只使用过两个从网亡声形体。
真正成批使用从糸结体的“网”字,还是南北朝时期。
如北魏《侯刚墓志》“密网初结,有触即离;
霜风暂吹,所加必偃”,东魏《张法寿息荣迁等造像记》“缯网”,北魏《尔朱绍墓志》“干纲再造,地网惟新”等等,已皆使用“辋”字。
而《庄子》“肱箧”篇“钩饵网罟罾笱之智多,则鱼乱于水矣”,传世宋刻本等皆使用“网”字,而中唐时代的敦煌抄本《郭象注庄子南华真经》尚皆用“(冂又)”字。
这类竹制席状鱼网,基本的功能在于过滤。
所以,俗语所谓“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许是保持渔网过滤功能所必须的时间周期。
中国古代社会,渔业发生很早。
《诗经》里所描写的“”,可能就是这种过滤竹网的早期雏形。
像《诗经·
小雅·
鱼丽》:
“鱼丽于罶。
”毛传:
“罶,曲梁也,寡妇之笱也。
”《国语·
鲁语上》:
“水虞于是乎讲罛罶,取名鱼,登川禽。
”韦昭注:
“罶,笱也。
基于此,纸字形体可以替换巾符为纸。
南北朝就用从巾的纸字,除了《原本》上面的记录,又见于《名义》:
“帚,之氏反。
箁也。
纸字。
”唐宋之际改定的《宋本·
巾部》:
“纸,之尔切。
亦作纸。
”(下简作《宋本》)看来,不论哪种情况,都着眼于纸的材质与功能。
现存所见出土文献“纸”字使用情况,如睡虎地秦墓竹简用纸字,如魏晋南北朝石刻《元钦墓志铭》用纸字,使用的都是从糸氏声结构,其余尚未之见。
另外,“着于竹帛”的着字,本字结构从糸尾声,着、尾古音尚未分化,出土战国楚简如《郭店楚墓竹简》所援引《缁衣》篇就是如此构造。
语言文字反映事物发展以至于作出相应调整,往往是滞后的。
我们按迹推原,既不能以后起的意义去机械套用其原始意义,同样也不能将原始的意义跟后起的变化意义物论齐一。
解释者将《说文》原本所贮存造纸题中应有之义的鱼网工具遮蔽了去,而又将比附进来的鱼网工具当做了造纸的下脚料;
宋代大徐本《说文》所载“絮一苫也”,传刻失例破体,段氏改注,今人以讹传讹,皆不得其溯。
“纸”里所包孕的丰富内涵,代远言湮,解人难索。
纸张广泛使用的书体发展意义
《宋本·
“纸,支氏切。
蔡伦所作也。
”东汉蔡伦总结制作出比较方便实用的“蔡侯纸”,纸张的使用才开始进入到推广阶段。
公元3—6世纪,魏晋南北朝时期才是造纸的发展阶段。
考古研究表明,纸张开始并不是作为书写用途出现的。
直到西晋时作为书写功能还是简、纸并用,东晋以降,便不再出现简牍文书,而几乎全是用纸了。
经过东汉改进制造技术的纸张,到魏晋南北朝成为社会用字的主要载体,较之其他书写载体,极大地拓展了文字书写的自由空间。
只有纸张作为新的书写载体真正走向社会应用,书家辈出,个性呈现,才真正具备了物质基础。
“洛阳纸贵”之类的成语,也是出现于晋代(语出《晋书·
左思传》)。
一般认为楷字始于东汉,这当然指的应是广义的楷书,即包含主体属于隶书的类型。
三国的吴国《走马楼竹简》整体上已经处于由隶向楷过渡而近于楷的倾向。
经过魏晋南北朝石刻、简、纸等载体使用,隶变解体之后的汉字,不断传承变异,使得楷书获得发展,作为书体类型真正成熟。
不过,唐代以前,楷书亦兼指八分书与隶书,因为相当数量的楷书,还是处于由隶到楷的过渡形态。
不仅用字过程隶、楷并行,即碑刻用字,部件记号的选择,正俗的取舍,尚处过渡阶段。
宋本《玉篇·
木部》:
“楷,木名,孔子冢盖之树。
又楷式也。
《礼记》曰:
今世之行,后世以为楷。
又音皆。
”唐代传抄南北朝《玉篇》的《名义》:
“楷,法也,式也,模也。
”《法书要录》卷七引唐代张怀瑾《书断·
八分》:
“(八分)本谓之楷书。
楷者,法也,式也,模也。
”《名义》释义“法也、式也、模也”等项,即来源于此。
汉代史岑《出师颂》:
“允文允武,明诗悦礼,宪章百揆,为世作楷。
”《法书要录》卷二引南朝陶弘景《与梁武帝论书启》之二:
“此书虽不在法例,而致用理均,背间细楷,兼复两玩。
”宋代黄伯思《东观余论·
跋汉太尉刘文饶碑后》:
“想文饶之高风,玩中郎之妙楷。
”这里已经将东汉蔡邕的书法作品作为“妙楷”来玩味了,不过,从现存东汉用字实物来看,这里所谓的“楷”,基本上是广义的理解,而且主要还是指隶书。
狭义“楷书”,作为汉字书体之一,由隶书演变而来,通行至今。
楷书又称正书、真书、正楷。
以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故名楷书。
真正将楷书作为从隶书演变而来的独立书体类型、与隶书相并列、作为狭义书体类型进行传承定形的阶段是唐代。
这个时期楷化规整的标准呈现为两类:
一是开成石经代表的字样标准,二是《五经文字》、《干禄字书》等字样书代表的字样标准。
但后者有的又经过了传刻,所以,真正的楷字标准是唐代所保存的石刻字样。
清人钮玉樵辑《觚剩初编》“石经”条记述甚详:
“余既购西安石经全本,而未详书者姓名及刊立始末。
走书频阳,询李子德内翰。
李遣其嗣子叔青往盏厔从赵子函家抄示云:
唐天宝中刻九经于长安……太和七年,敕唐言度复定石经字体,于国子监立石,九经并《论语》、《孝经》、《尔雅》,共一百五十九卷,字样四十卷。
开成二年告成……按六朝以前用分隶,今石经皆正书,且多仿欧虞法,知其唐人书无疑。
《礼记》首《月令》以尊明皇,讳纯字以尊宪宗:
又知其非天宝以前人书矣。
则今西安府学石经,乃唐文宗敕定,而成于开成时者。
”中唐传抄敦煌文献所使用楷字,基本已经体现出通行楷定的风格。
如我们以出自一人之手、风格统一、时代明确的《敦煌本庄子南华真经辑影》作为对照楷字传承定形时间层次的文献用字,统计发现两个特点:
一是该时期所有定形的楷字都来源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楷字;
二是一部分呈现某些变异特点的楷字,也都是传承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楷化结果。
《颜氏家训·
杂艺篇》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用字转形的背景情况:
“晋、宋以来,多能书者。
故其时俗,递相染尚,所有部帙,楷正可观,不无俗字,非为大损。
至梁天监之间,斯风未变;
大同之末,讹替滋生。
萧子云改易字体,邵陵王颇行伪字:
前上为草,能傍作长之类是也。
朝野翕然,以为楷式,画虎不成,多所伤败。
至为‘一’字,唯见数点,或妄斟酌,遂便转移。
尔后坟籍,略不可看。
北朝丧乱之余,书迹鄙陋,加以专辄造字,猥拙甚于江南。
乃以百念为忧,言反为变,不用为罢,追来为归,更生为苏,先人为老,如此非一,遍满经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