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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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引导我国低碳发展;

低碳试点示范深入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进程不断加快,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明显。

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告》,2014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6.1%,比2010年累计下降了15.8%;

“十二五”期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2%,比2005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

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了21.88亿立方米,已超出对外宣布的15亿立方米承诺目标。

面向未来,我国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明确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导向,确定2020年、203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为:

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

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全面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和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加快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不断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增加森林碳汇、探索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重目标控制机制、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确保实现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8%的目标,并为2030年左右实现碳排放达峰奠定基础。

(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进展与成效

“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减排、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等有机结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成效明显。

1.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我省温室气体排放以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和煤炭开采活动逃逸的甲烷为主,主要集中于电力、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

随着全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逐步优化以及产业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呈持续下降趋势。

据统计,2014年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约为3.8吨/万元,较2010年累计下降16.55%,圆满完成国家对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的考核。

2.低碳能源有所突破

“十二五”期间,我省充分利用新能源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风电、煤层气、太阳能、水电等产业。

2014年,全省电力装机容量达6305.88万千瓦,其中风电454.15万千瓦,占比7.20%,约为2010年的12倍,为火电之后第二大类电源。

截至2014年底,全省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90亿立方米,占全国的53%。

其中,地面抽采量近35亿立方米,利用量达30亿立方米;

煤矿瓦斯抽采量55亿立方米,利用量达20亿立方米。

2014年,全省煤层气发电装机达305万千瓦,占到全省新能源装机总量的28.4%。

全省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可再生能源和低碳能源发展较“十一五”末有所突破。

据估算,我省2014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上升至2.30%,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89.26%。

3.产业结构逐渐优化

三次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全省三次产业比例由2010年的6.0:

56.6:

37.3调整为2014年的6.2:

49.3:

44.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渐提高。

第三产业中生产性服务业优势突出,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50%左右。

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批零、住餐四项合计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52.5%,排全国第9位,高于各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高于中部其他5省约4.4个百分点。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速度和质量全面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512”工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较快增长。

4.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我省全面淘汰落后产能,提前两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目标任务。

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以能耗考核为手段,将能效先进指标作为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的审查红线,在冶金、焦化、电力、煤炭、化工、建材六大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出台水泥和电力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实施方案,发布实施50余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节能管理标准和节能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初步形成覆盖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标准体系。

2011-2014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73%,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全省能效水平持续提升。

5.森林碳汇稳步增加

全省稳步推进造林绿化,每年造林400万亩以上,2011至2014年共完成造林1831万亩,苗木成活率85%以上;

营造碳汇示范林4.5万亩,苗木成活率达90%以上;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高。

全省碳汇计量工作有序开展,理论体系已基本确立,框架设置初步完成。

“十二五”期间,全省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森林面积由2010年的282.4万公顷提高到2014年的344.6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呈稳步增加之势,碳汇能力不断提高。

6.能力建设成效明显

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2012年成立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组,并在省发改委设置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各项工作。

部分市、县理顺了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系,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或确定了专职负责人。

2015年成立了由省内外著名院士、专家组成的“山西省低碳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政策体系建设逐步开展。

2011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晋政发〔2011〕19号),全面指导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2013年1月印发了《山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晋政发〔2012〕34号);

2014年4月印发了《山西省低碳创新行动计划》(晋政发〔2014〕7号);

2014年6月颁布了《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

一系列规划和政策的出台,对推动全省开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有序推进。

编制完成2005年和2010年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启动2012年和2014年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基本摸清全省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种类和排放量;

开展我省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研究,形成《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统计报表制度》(试行);

确定了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主体名单,开展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平台建设;

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温室气体站网建设,开展“山西省温室气体观测站网”两期工程太原及大同等6个监测站的建设。

宣传培训积极推进。

举办了碳排放考核、低碳试点推进、统计核算能力建设等相关培训会;

成功组织了2013、2014、2015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

借助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举办低碳发展高峰论坛,紧扣低碳可持续发展主线,以“黑色煤炭绿色发展、高碳资源低碳发展”为主题,吸引了19个国家和地区、国内22所高校、155个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参与低碳绿色发展国际交流合作。

7.试点示范有序推进

我省积极配合国家低碳试点工作开展,有序推动省内低碳试点示范,开展了省级低碳市(县)、低碳产业园区试点工作,启动了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具有山西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截至目前,晋城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家交通运输部低碳交通专项试点建设进展顺利;

太原、朔州2个省级低碳试点城市,祁县、万荣等13个省级低碳试点县(区)和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等5个试点园区建设进入重点推进期;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号)和《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发改办气候〔2015〕362号)要求,我省已编制完成《山西省低碳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低碳社区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转型综改的攻坚时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低碳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面临新挑战、新任务和新要求。

1.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快速增长的压力持续存在

“十二五”期间,全省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整体呈增长趋势,二氧化碳排放量从2010年的4亿吨左右增加到2014年的5亿吨左右,增长约25%。

“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但基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和发展不足的基本问题,经济发展仍将是重心。

伴随经济总量的持续增加、“一核一圈三群”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趋势,预计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将达到6亿吨左右。

2.高碳产业发展目标增加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难度

煤炭、电力、钢铁、有色、化工是我省传统的高碳产业。

据我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和《焦化、钢铁、有色、电力、煤化工等五个传统优势产业三年推进计划》,“十三五”期间,煤炭、电力等温室气体排放重点行业在不断提升减排水平的同时,仍将大力发展。

其中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将达到9亿吨标准煤,较2014年生产总量高出25%,原煤产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

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2-1.4亿千瓦,比现有发电装机容量6016万千瓦翻一番;

2017年电解铝产能将提高到200万吨,铝加工提高到500万吨。

温室气体重点排放行业的大力发展,势必带来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将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刚性约束产生冲突。

3.改变煤炭主体能源的地位难度大

随着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煤炭在我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略有下降,但仍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9%左右。

电力、钢铁、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仍将是我省“十三五”期间的主导行业;

与发达省份电力需求相比,我省人均消费电量还有很大差距,电力需求仍有较大增长空间,电力供应的增加会带动以火电为主的煤炭资源消费量增加。

另外由于资源禀赋、经济、技术等多方因素制约,短期内可再生能源对煤炭的替代作用仍然较弱。

因此,“十三五”期间,煤炭在我省能源结构中的主体地位还难以被取代。

4.科技创新基础难以支撑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需求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支撑。

2014年,我省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8.0%,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仅占5.43%,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62%;

全省共有高新技术企业520家,仅占全国总数的0.66%,在中部六省处于末位。

科研和自主创新能力较弱,普遍存在“重引进、轻消化”现象,产业化制度建设和市场环境培育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支撑全省低碳发展。

5.分散的行政资源尚未形成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合力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涉及到工业、农业、交通、建筑、环保、林业等多个领域。

多数职能部门尚未充分认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重要性,在政策制定、项目审批、招商引资等工作中,未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要求纳入。

分散在各部门尚未有效整合的行政资源,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合力,制约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推进的深度与广度。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省“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战略,以转变生产和生活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加强能源节约、增加碳汇为手段,主动控制碳排放强度,着力推进高碳产业低碳发展和黑色煤炭绿色发展,努力走一条符合我省特色的经济发展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双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低碳引领、统筹协调的原则

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低碳引领作用,统筹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入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切实增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能力。

2.坚持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的原则

重点控制能源和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有效开展交通和建筑领域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同时兼顾农业、废弃物处置等其他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3.坚持科技支撑、全面创新的原则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低碳科技自主创新,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供科技保障。

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深化改革、全面创新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

4.坚持全民参与、社会推动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低碳发展,推动企业低碳转型。

加强低碳知识宣传和普及,增强公众低碳环保意识,营造政府引导、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累计下降45%以上,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得到初步控制。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高碳产业比重逐步下降,低碳产业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能源消费结构逐步优化,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逐年提升,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逐年下降;

高碳产业低碳化改造深入推进,工业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大幅降低;

低碳建筑和低碳交通推进顺利,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的氛围基本形成;

森林碳汇建设逐步加强,碳汇能力不断提升;

科技创新能力逐步提升,国际低碳技术创新基地基本建成;

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基础能力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基本匹配。

2.主要指标

与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指标相对应,结合《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主要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和增加碳汇等方面,合理确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指标,具体见表1。

 

表1山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单位

2015

2020

属性

综合指标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

[17]

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内

约束性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

[16]

调整产业结构指标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53

≥47

预期性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

15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指标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

3.05

5-8

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

89.26*

73-77

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

12

增加森林碳汇指标

森林覆盖率

23

26

森林蓄积量

亿立方米

1.3

1.5

管理能力指标

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基本完善

温室气体排放考核体系

注1:

天然气包含煤层气。

注2:

需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新调整指标。

注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两项指标需与国家下达目标对接。

注4:

[]为五年累计数,且为目标值,不为实际值;

*为2014年数据。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按照绿色发展要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将低碳发展作为新常态下经济提质增效的新动力。

严格控制高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推进低碳产业“支柱化”。

以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减碳的最大驱动力,实现结构性减碳,构建以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高产出为特征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1.严控高碳行业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积极有效化解落后产能,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炼焦、电石等新增产能项目,新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加大淘汰煤炭、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力度,为技术领先、附加值高的低碳产业腾出发展空间。

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其他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能耗强度约束。

进一步提高新建项目准入门槛,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优化产品结构。

优化工业空间布局,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的划定,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准入负面清单,鼓励高碳行业通过区域有序转移、集群发展。

2.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我省目前的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新兴产业发展状况,集全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将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产业打造成为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支柱产业。

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到15%左右。

高端装备制造业。

贯彻《中国制造2025》战略,紧扣“创新驱动、布局优化、两化融合、绿色制造”发展要求,着力提高制造业质量和效益,以重点企业、园区、技术、项目为依托,建立先进装备制造研发设计平台,构建高效完备的先进装备制造业服务体系,加快提升装备制造业竞争力,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动车整车、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煤机制造、电力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装备制造产业重要基地。

新材料产业。

以精深加工和提升附加值为方向,以新型金属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五大领域为重点,加快新材料产业向高端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

节能环保产业。

围绕煤炭、煤层气和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节能减排,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修复等重点工程,大力研发推广低碳先进技术,重点培育先进装备和产品,促进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

新能源产业。

大力培育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产业化进程。

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探索推广智能电网、多能互补、储能等多种技术创新,形成风电、光电、煤层气发电等多轮驱动的新能源供应体系。

3.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紧抓产业转型升级和“互联网+”发展机遇,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以市场为导向,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市场转型升级,着力推进公共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创新,推进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创新扶持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拓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制定“互联网+专业领域”发展规划,推动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跨越发展,实现现代服务业与工业、农业的深度融合。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力争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7%,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中部地区文化旅游强省、中西部现代物流中心和生产性服务业大省。

文化旅游业。

以互联网+旅游和资本运营为手段,探索推进旅游业与金融、互联网融合发展,提升旅游业资源和要素整合集成能力和模式创新能力。

建设全省旅游基础信息资源底层数据库及数据存储应用智能化管理平台。

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景区配套设施低碳环保水平,鼓励应用可再生能源、新型建材和新能源交通工具,强化低碳宣传教育,打造低碳旅游路线和品牌。

现代物流业。

科学规划布局全省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重点打造中部、北部、南部三大现代物流业密集区,推进物流通道建设,完善物流配送网络,提升物流企业发展水平,促进物流园区、物流基地高标准、低碳化建设;

积极引进和培育物联网第四方物流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实现数据共享,通过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产业的融合推动物流业转型升级;

积极推进物流信息化和物流技术装备现代化、标准化发展。

大力发展绿色物流,推广节能型汽车、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实现物流运输环节低碳化,提高电力、压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

鼓励建立囊括全供应链和全物流环节的能源效率评估体系,识别主要耗能环节,有效降低物流环节能耗。

(二)建设现代清洁低碳能源供应基地

在优化传统能源的基础上,积极开发煤层气,科学合理发展可再生能源,创新能源利用方式,强化能源管理,提高新能源的比重,积极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设清洁、低碳、高效、现代的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京津冀一体化”的清洁能源供应基地。

1.优化发展传统能源

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积极鼓励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广,促进电力、煤化工等行业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建立商品煤分级分质利用体系,提高洗配煤占商品煤的比重,推进煤炭清洁供应,提高清洁煤使用比例。

优化发展火电。

依托低热值煤发电和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推进高效清洁燃煤机组建设,重点发展高参数、大容量燃煤机组和高效洁净发电大型联合循环机组,改善燃煤发电装机结构;

逐步提高煤层气发电和瓦斯发电比例,调整火电能源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到2020年煤层气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千万千瓦级。

2.提高煤层气和天然气应用比例

深入推进“气化山西”战略,加快沁水、河东两大煤层气基地和“晋城矿区、阳泉矿区、潞安矿区、西山矿区和离柳矿区”五大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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