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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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范围
每年新生入学后,10月份开始实行导师制,原则上每位本科生必须选择1名导师,每位导师至少指导3-5名学生。
三、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专业及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发展方向和学科前沿。
4、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四、本科生导师的工作方式
本科生导师坚持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就学生的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中处理,而个别问题则给予个性化的指导。
五、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本科生导师应当明确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培养目标,了解学校及院(系)的教学管理制度,熟悉教学计划,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思想引领。
导师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加强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品质和思想境界。
2、专业指导。
指导学生了解学分制条件下主修和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情况,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和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指导学生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3、学术引导。
引导学生积极开展读书活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和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文献和信息检索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带领学生积极走进实验室,开展科技创新大赛,参与科研课题及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
4、职业规划与考研就业指导。
导师要结合自身的成长经历和本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形势,利用自身优势,结合学生兴趣和潜力,因势利导,科学合理地做好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在学生就业方向选择和考研目标定位上给予的指导和帮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六、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要求
1、本科生导师应通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座谈讨论、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指导,专题讲座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1次。
2、向学生及时宣传和解释学校学分制及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
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选课,安排好学习进程。
3、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积极搭建学术科研实践平台,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大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关心爱护学生,时刻掌握和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
每位导师每学期与学生个别谈心不少于4次,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自定。
5、在指导工作中,本科生导师应与年级分管辅导员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将学生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良思想倾向要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
6、本科生导师应根据学生的自身特点和专业要求,制订相应的指导计划,撰写导师工作日志,真实记录指导活动,并按学期写出工作总结。
七、本科生导师的聘任
1、学院拟聘导师人选由学院在符合条件的专业教师中遴选,经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聘任并颁发聘书。
2、本科生导师须保持相对稳定,聘期一般为二年。
导师在任期中如因进修或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坚持指导,学院要及时更换导师,更换导师的程序按聘任程序进行。
3、本科生导师制实行双向选择,学院公布聘任导师的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专业及学术研究方向等),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和发展选择导师,导师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学生。
学院根据双向选择情况和师生比,最终确定导师和指导学生的名单。
八、本科生导师的管理与考核
1、学院成立由院长和书记为组长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科生导师的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
2、本科生导师考核内容主要为导师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指导效果、工作绩效及学生满意度等方面,由导师填写《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方式另行规定。
3、考核结果的使用。
本科生导师每学年考核一次,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导师,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评选优秀教师、“三育人”先进个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外出进修学习、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九、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安排
1、实施程序:
(1)教师填报个人简介、专业及研究方向等。
学院确定导师名单,并向学生公布,安排咨询。
(2)学院召开学生动员会,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3)学生填报选择导师志愿,每人限报三个志愿。
(4)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在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学院作最终调整,确定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名单。
2、时间安排:
每年10月底前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本暂行办法自2014年10月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10月15日
附件:
1、《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2、《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
3、《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
4、《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
附件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
基本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学历
职称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联系方式
手机:
邮箱:
研究专长
主讲
专业课程
近年来
取得的科研成果
获奖情况
附件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
(年度)
职称/学历
研究方向
指导学生人数
实际工作
业绩
(实际业绩:
包括指导学生活动的数量和效果、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学生获奖与违纪情况、学生课外科研活动的参与程度和获奖情况、学生论文发表情况、科技创新竞赛和能力培养、考研就业服务等方面)
签名:
年月日
学生评议
总结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签名):
考核测评
结果
实际业绩分数:
学生测评分数:
测评等级:
学院领导小组考核鉴定意见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
附件3: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
(学年)
学生姓名
班级专业
导师姓名
学号
联系方式
导师指导的
总体效果
评价
自身取得
进步和发展情况
对导师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导师工作评议分数
(总分100)
附件4: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
(学年)
学历学位
主讲课程
指导学生基本情况
性别
班级、专业
籍贯
学年总体工作计划
导师指导记录
时间
形式
主要指导内容
取得的成效
时间
形式
导师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