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有关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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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的基本知识
1.1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参与立法
《工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
●参政议政
《工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参加劳动关系三方协商
《工会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
《工会法》第十九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对于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工会法》规定,工会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要求予以纠正。
人民政府有责任责令企业、事业单位改正。
对于拒不改正的,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
《工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
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法》第二十条规定: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代表职工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工会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用人单位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工会的职责
根据《工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主持劳动争议调解
《工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企业工会代表组成。
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工会委员会有责任和义务做好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作为办事机构,工会负责组织召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会议,受理争议案件,主持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参加劳动争议仲裁
《工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有同级工会的代表参加,作为三方代表之一,共同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的“三同时”监督
《工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
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调查处理工伤事故和严重危害职工健康的问题
《工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
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工会法》第五十三条还规定:
“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这从法律上保障了工会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权利。
●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
《工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这一规定,强化了工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权。
工会有权进入企业,及时了解、发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企业有义务予以协助。
●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怎么办
《工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
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在处理停工、怠工事件上,工会是职工方面的代表者,有权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满足职工的合理要求,同时工会应协助用人单位做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工会法律帮助与服务
《工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协助用人单位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工会法》第三十条规定: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教育和动员职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工会法》第七条规定: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十一条规定:
“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
●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工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这一规定表明,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是在政府的授权下由工会承担的。
劳动模范的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表彰以政府的名义进行。
劳动模范的评选、培养和管理工作是工会的光荣职责。
1.2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
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1.3如何加入工会组织
《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规定: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根据全总总工发[2000]18号文规定“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工作)关系(含事实劳动或工作关系)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取得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会籍。
如职工所在的企业暂未成立工会组织,其本人可向企业所属的街、镇工会或产业工会提出申请,在他们的指导下加入工会组织。
二、职工入会由本人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批准,即为会员,发给《中华全国工会会员证》。
三、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由调出单位工会组织填写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会员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
会员以会员证证明其工会会员身份,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予以登记接纳。
1.4工会经费收缴办法
工会经费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已建立工会的单位在税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按月向本企业工会拨给经费,其中60%留本企业工会,40%上缴上一级工会组织,用于职工的培训和困难救助,开展各项活动等。
企业工会会员个人缴纳的会费第一线会员是1~2元/月,管理人员3~5元/月。
这一部分留在本企业工会用于员工的各种活动。
1.5工会岗位职责
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在局党组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工会工作,组织委员会一班人,努力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工会工作任务。
2、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工会的目标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及时召开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3、要善于发挥工会委员会一班人的作用、发挥各个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工会积极分子的作用。
4、围绕党政的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工作目标、计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和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5、有计划地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对工会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6、通过各种方式,落实工会有关规定、明确工会工作职责,加强与党组织的报告和行政的工作协调,处理好工会同其他群团组织的工作关系。
7、按照《工会工作条例》的规定,从实际出发,开展工作,突出重点,总结经验,及时推广,搞活基层工会。
工会副主席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决定。
协助主席做好分管业务工作,保证工会委员会工作目标的实现。
2、负责召开分管业务方面的会议,传达、布置、检查、交流工作经验。
3、负责布置督促、检查分管各项业务工作。
4、负责分管的各个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思想、业务、制度建设,调动分管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分管专业工作委员会的整体使用。
5、组织带领分管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抓典型、总结经验交流,帮助基层工会解决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向主席和上级反映。
6、完成主席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代行主席职责。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方针、政策,及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和规章制度。
2、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负责审查本级工会的预算、决算经费编制是否准确合理的反映工会工作需要。
3、检查、监督同级工会经费的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4、提出对经费收支和财产、财务管理的改进意见或建议,总结财经工作,交流经验,以保证财务工作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发展工会事业服务。
5、工会会计人员变动交接时,负责监交。
工会组织委员职责
1、安排组织好工会会员的组织生活,经常向会员进行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
2、听取会员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解决。
3、抓好小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发挥工会小组长的作用,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4、负责管理工会文件和会员的档案,发展新会员,办理会员组织关系。
做好会员大会代表大会准备工作和各项组织统计工作。
5、负责办理工会委员会对会员奖励的有关工作。
6、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工会宣传文体委员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种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职工进行“四有”教育。
2、教育职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对职工进行工人阶级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3、经常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向工会、党委汇报。
通过各种形式表扬好人好事,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先进思想。
4、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职工业余教育工作,组织职工参加读书活动,鼓励职工自学成才。
5、组织开展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
抓好各种兴趣、爱好小组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培养工会积极分子,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使用。
6、负责职工活动室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办好职工活动场所和图书室,建立健全活动器材使用保管制度。
工会女职工委员职责
1、向女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运用各种形式在女职工中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主要内容的“四自”教育。
引导她们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
2、教育女职工正确处理事业与家庭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
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提高四化建设的本领,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3、监督、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女职工保护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女职工保护制度的设施,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4、密切联系广大女职工,经常收集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向一切歧视、侮辱、虐待、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5、认真落实好女职工福利待遇,积极为她们排忧解难,促进身心健康。
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6、负责处理女职工的日常事务,做好女职工评选先进的工作。
工会财务委员职责
1、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和上级工会的统一规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
组织参加工会财务竞赛,更好的贯彻为工会建设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的方针。
2、按照规定定期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并根据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收入和节约支出。
3、协助组织委员教育会员自觉的交纳会费。
督促和帮助小组长做好会费收交工作,督促行政按时足额拨交工会经费。
4、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账表、凭证、档案、资料、定期向会员公开帐目和向工会委员会、上级工会报告财会工作情况,为工会在会(代表)大会提供财务资料。
5、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汇报财务工作情况,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6、协同有关人员建立健全工会财物保管制度,登记工会财务帐目,遵守财经纪律,对违反开支规定的有权拒付,并向工会或上级工会报告。
7、财务工作人员改选和调动时,新旧人员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并请工会负责人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监交。
工会生活委员职责
1、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经济互助、生活互助、劳动互助。
协助行政做好本系统帮贫助困工作。
2、关心群众的生活、工作。
了解和掌握职工生活情况,及时向党委和工会反映,提出改善职工生活的建设,尽可能地减少职工后顾之忧。
3、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险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同有关部门办理职工和家属的各项待遇。
4、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食堂、浴室、理发室等集体福利事业。
参与住房的调整、分配工作。
5、联系和办理职工的各种疗休养工作,负责各处理职工群众有关生活方面的来信来访。
工会小组(分会)组长(主席)职责
1、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工会组长要经常了解职工的思想情况,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搞好小组的团结,积极、耐心、热情地帮助同志。
2、要以全面完成科(室)工作目标为中心,按机关工会工作要求,组织好各项竞赛。
工会组长要协助行政广泛发动职工提出有关改进机关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的合理化建设,保证机关各项任务的完成。
3、发动全组织工积极参加机关民主化建设,听取职工对改进机关工作等方面的意见,组织全组职工审议机关范围内的工作制度、奖惩办法等规定。
4、关心职工生活,经常了解职工思想情况,开展职工生活互助活动。
组织讨论困难补助,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对病伤职工及时慰问和帮助。
5、动员全组职工积极参加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参加文艺、体育活动。
组织全职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
6、加强工会小组建设。
积极开展创建“合格职工小家”活动。
定期开好工会小组民主生活会,在小组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及时传达工会决议,报告小组工作。
定期公布会费收缴情况,对会进行会员权利、义务教育。
要做好发展新会员和按时缴会费的工作。
党群工会部员工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和指导党群工会部的各项工作,努力争创先进职工之家。
2、协助上级领导加强党、工、团方面的组织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的方针政策宣传,配合中心党支部培养、发展新党员和开展日常工作。
3、督促和指导纪检员对中心各级组织、党员和管理人员执行党纪、政纪的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党风和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4、负责收集和反映员工的合理化意见,积极参与有关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改革,协助企业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协助劳务合作单位做好员工接待日活动。
5、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开展各类劳动竞赛和相关评先推优工作,加强劳动模范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企划宣传工作,树立中心良好的内外在企业形象;
负责中心各类广告宣传品的设计、制作;
负责相关会议接待、企业庆典、员工活动、重要客人的摄影工作,并对所有照片、底片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7、负责鼎培宣传板报、公告栏及其它宣传场所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板报的质量;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做好中心人员的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中心摄影器材、美工设备及宣传用品的保管维护,并提出申购计划。
9、负责相关报刊的编辑发行工作,制订完善《员工文艺创作奖励规定》;
配合专业报刊的征稿要求,组织做好相关稿件的征集与投递工作。
10、负责受理、调查对中心人员检举控告的来信来访,查办严重违规违纪案件,并对严重违规违纪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工会组建常规问答
2.1成立和加入工会组织有哪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广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对所有企业建立工会及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组织工会都作出明确规定。
其中,实施《办法》规定:
“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建立工会组织。
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可以督促并派员帮助、指导建立工会筹建组织,发展会员,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组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或阻挠。
”
2.2企业工会的作用有哪些?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禁止、阻挠、限制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同时工会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文体活动等,关心职工的生活,协助企业搞好职工的集体福利,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工会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最大限度”,工会组织可以协调劳动关系,在调解劳动争议中能够起到“平衡器”、“调节器”的作用。
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配合企业搞好生产经营,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2.3如何加入工会成为工会会员?
在中国境内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者,都可以按劳动关系加入所在企业或所在地的工会联合会成为会员。
您所在的企业已经成立了工会组织,您只要到工会报名领取会员证,即可成为工会会员。
您所在的企业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应尽快向上级工会反映,在上级工会的帮助下,建立工会组织,发展会员,开展活动。
您将能够及时得到工会的关心和帮助。
2.4企业成立工会的做法是?
对于人数较多的企业其程序是:
(1)成立组建工会筹备组,由行政人事生产等部门和员工代表3-5人组成;
(2)发展会员;
(3)推选工会委员候选人;
(4)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或工会主席,并报区总工会审批。
对于人数少的则可以直接选举组织员一个并报区总工会审批。
2.5我区基层工会是如何设置的?
我区工会组织的管理体系为:
二级管理,即区总工会和企业、事业、机关各基层工会(或分会),或各区域工会联合会的网络管理体系。
2.6工会会员关系如何管理?
企业职工(包括临时工、外来工)已经正式签定劳动合同的,加入工会采取报名发证的办法。
在本市范围内会员会籍可随职工的工作变动而流动,只要出示会员证,所在单位的工会即承认其会籍,不需要办理转关系手续,更不必重新入会。
2.7工会经费有什么用途?
工会经费是企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的规定,已建立工会的单位在税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按月向本企业工会拨给经费,其中60%留本企业工会,40%上缴上一级工会组织,用于职工的培训和困难救助,开展各项活动等。
对于成立时间短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也可视企业情况商定。
3安康保障计划
3.1重疾、安康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一、什么是重疾、安康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重疾、安康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是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