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905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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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解释六、关于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
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
所以C项错误,应当选。
该解释十一、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
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所以D项正确,不应当选。
第3题: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B.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
C.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
D.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
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因此,ABD选项均为法条规定的内容,不当选。
第29条第3款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第4题:
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这一冲突规范中,“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属于下列哪一部分?
()
A.范围
B.系属
C.连结点
D.假定
冲突规范的结构特殊,是由范围、系属以及连结点组成的,冲突规范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部分是范围。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第5题:
唐律规定凡一人构成两个以上犯罪,采取什么原则定罪处罚?
()
A.重罪吸收轻罪
B.累加刑罪
C.从轻罪论处
D.首犯从重处罚
唐律规定凡一人构成数罪,采用重罪吸收轻罪、刑不累加原则。
第6题:
根据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我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为()海里。
A.3
B.13
C.12
D.24
本题考我国领海的宽度。
第7题:
下列关于法的渊源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A.在我国对法的渊源的理解,一般是指法的形式渊源
B.按照法的渊源的分类,董仲舒的儒家经典《春秋•决狱》是正式渊源
C.作为国内法的法律渊源,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有直接作为法律适用的,如引渡方面的条约;
也有专门制定法律始能适用的
D.地方政府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D
法律渊源现在所指的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渊源,或者说是指法的效力渊源,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法律地位的法律的不同表现形式,也就是说不同的国家机关在国家机关的体系中具有不同的地位。
这些不同的国家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这些不同的国家机关,因为它在不同的国家机关体系中地位的不同,所以它所制定出来的这些规范或者规范性文件就会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对于法律渊源的理解,一般是指形式意义上的渊源,主要是指各种制定法。
A项正确。
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可以将法的渊源分为法的正式渊源与法的非正式渊源;
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的不同,可以将法律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
从法的渊源与法的规范关系的角度,可以将法的渊源分为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
根据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法的渊源可以分为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根据法的渊源的相对地位可分为主要渊源与次要渊源。
大家要特别注意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正式渊源是指已经在国家制定的一些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中以明确条文形式显示的;
非正式渊源是说它具有法律意义,但是还没有明文的得到一种权威性的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等。
一般说来,法的正式渊源有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法学理论及学说等,依据法制史有关知识,董仲舒的儒家经典《春秋•决狱》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规范性文件,因此是正式渊源。
故B项正确。
国际条约是中国参加的,国际惯例是中国承认的,但是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我国国内法中还规定了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法律效力,如《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对于某些带有总纲性质的国际条约来说,其最终实施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需要专门制定法律才能适用。
C项正确。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做出规定;
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的事项,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D项混淆了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因此D项错误。
第8题: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符合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关于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在我国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B.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
C.依照《公司法》2005年修订的新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足注册资本的规定,故设立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起人也可以分期缴足注册资本
D.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权调低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限额,
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基于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和影响,《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依照《商业银行法》第13条第1款关于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的规定,A项和B项关于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的说法都是正确的。
《公司法》与《商业银行法》在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上是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所以虽然公司法有关授权资本制的新规定晚于《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但仍应适用《商业银行法》第13条第1款关于商业银行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的规定,故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依据《商业银行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调整法定的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限额,但该调整不得少于法定的限额,故D项的“无权调低”的说法是正确的。
第9题: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英国某公司订立了一份易拉罐饮料销售合同,中方公司卖给英方公司易拉罐1万听,CIF伦敦。
对于这笔交易,下列表述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英方公司应当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伦敦
B.应由中方公司投保货物运送中的海洋运输险,并取得可以转让的保险单
C.货物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转移给英方公司
D.中方公司应提供适于易拉罐运输的包装
国际贸易术语CIFC1F术语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但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故C项正确,A项错误。
在CIF中,卖方负有办理货物的保险的义务,故B项正确。
至于D项中卖方根据具体货物的特点提供适合于运输的包装是诚信原则的要求。
依此,本题A项是正确答案。
第10题:
王检察官的下列哪一行为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
A.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参加单位组织的慰问孤寡老人的公益活动
B.承办一起两村械斗引起的伤害案,受害人系密切近邻,但为早日结案未主动申请回避
C.参加朋友聚会,谈及在办案件犯罪嫌疑人梁某交代包养了4个情人,但嘱咐朋友不要外传
D.业余时间在某酒吧任萨克斯管主奏,对其检察官身份不予否认,收取适当报酬
检察官职业道德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参加单位组织的慰问孤寡老人的公益活动并不会影响检察官的职业形象。
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43条的规定,不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休闲活动或者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参与赌博、色情、封建迷信活动。
故A项没有违反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
第16条规定,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避事由以外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
第31条规定,在职务外活动中,不披露或者使用未公开的检察工作信息,以及在履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非公开的信息。
第28条规定,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检察官的身份、声誉及影响,为自己、家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以及其他可能有损检察官廉洁形象的商业、经营活动;
不参加营利性或者可能借检察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
BCD分别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16条、第31条、第28条的规定,均不符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
第11题:
以下关于我国领海无害通过制度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外国非军用船舶和航空器,享有依法无害通过我国领海的权利
B.外国军用船舶进入我国领海,必须经我国政府批准
C.外国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通过我国领海,必须在海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
D.外国核动力船舶和载运核物质、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物质的船舶通过我国领海,必须持有有关证书,并采取特别预防措施
领海无害通过制度我国《领海与毗连区法》第6条规定:
“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依法无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权利。
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
”可见,B项正确。
至于C、D项,分别符合该法第7、8条之规定。
而依该法第12条规定,选项A错误。
故依题意,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
参见《领海与毗连区法》第7条规定:
“外国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必须在海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
”第8条第2款规定:
“外国核动力船舶和载运核物质、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物质的船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必须持有有关证书,并采取特别预防措施。
”第12条规定:
“外国航空器只有根据该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或者接受,方可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上空。
”
第12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
A.确定的指引作用
B.有选择的指引作用
C.评价作用
D.强制作用
B
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
从立法技术来看,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
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角度来看,该条规定宣告了它们的法律权利,即允许它们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合法权力,因此属于法的有选择的指引。
第13题:
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特点的论述错误的是哪项?
A.英美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为基础的英国法和仿效其法律的美国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律的总称
B.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活动采取讯问式审理,法官处于仲裁者地位
C.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活动实行“诉讼中心主义”
D.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取判例法形式,此外也存在单行法律、法规等制定法
B项论述错误在于,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活动采取抗辩式审理,法官处于仲裁者地位。
第14题:
在中国内地设立的某外商独资企业主要生产某名牌高压锅系列产品。
在投入中国内地市场前,该企业已在该产品的包装上用中文载明了产品名称、注册商标标识,该企业的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企业名称以及有奖销售广告,则该产品包装上还应当载明:
A.用英文表明上述题中已列出的项目
B.该高压锅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C.该高压锅所用原料不锈钢的生产厂家及其技术指标
D.警示说明,提出在何种情况下可能发生危险
生产者产品危险的警示义务以及其他标识义务不管是外资企业还是中资企业,其产品投入中国市场都应用中文标识,而不要求用外文标识;
高压锅是耐用品,不属于限期使用产品,故不必在其包装上注明保质期,生产者也无义务说明产品原料及进货渠道,这实际上届于商业秘密范畴。
但由于高压锅可能发生爆炸等危险,故应作充分的中文警示说明。
参见《产品质量法》第26,27条。
第15题:
甲国发生了情势严重的民间组织叛乱运动,叛乱运动机关自称为“自由战线”,甲国外交部部长在一次主权国家的开放性国际和平会议上公开发表讲话说“自由战线”是叛乱团体,国际社会对该叛乱运动机关也承认为叛乱团体,“自由战线”在其控制的甲国南部地区实施烧杀抢掠,砸毁了乙、丙两国侨民的酒店以及乙、丙两国的使领馆,乙、丙两国损失惨重,要求甲国政府承担责任。
在国际法上,关于甲国政府的责任,以下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国政府和被承认为叛乱团体的“自由战线”共同承担直接责任
B.甲国政府对被承认为叛乱团体的“自由战线”之行为不承担国家责任
C.甲国政府对“自由战线”被承认为叛乱团体之前的行为承担国家责任
D.甲国政府对被承认为叛乱团体的“自由战线”之行为部分地承担责任
本题考点是国家责任的承担主体和国家行为方面的内容。
国家责任特指国家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所应负担的国际法律责任。
叛乱团体作为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可以成为国际不当行为的主体。
国际不当行为一经确定,就会引起国家责任的法律后果。
依《关于国家责任的条文草案》(1996年),国际不当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两个:
一是归因于国家,这是国际不当行为的主观要素。
就主观要素而言,下列行为可以被视为国家行为:
(1)国家机关的行为;
(2)国家内地方政治实体的机关的行为;
(3)国内法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在该机关的职权或授权范围内,则被视为是该国的国家行为;
(4)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
(5)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
据此,“自由战线”被承认为叛乱团体之前的行为也不能归因于国家,其行为显然不应由甲国政府承担。
本题的应选项为B。
第16题:
我国某技术进出口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一份由美方向中方销售一台精密仪器的合同,其中价格条件为DEQINCO-TERMS2000。
货物在按期装运后,途中遇大风浪致使船舶触礁,由于船身摇摆过于剧烈,导致该精密仪器严重损坏。
经检验,修理该仪器所需费用将超过该仪器原本价值。
其后,双方因货物发生的损失及运费等问题产生争议。
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应由谁来承担该仪器的损失?
A.美国公司
B.我国某技术进出口公司
C.船东
D.保险公司
DEQ条件下,卖方只有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才转移至买方,而卖方是在目的港码头卸货地点将船上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才为交货。
故本题中的仪器并来交付给买方,因此相关损失应由卖方美国公司负担。
第17题:
引起罗马法复兴热潮的契机是发现了______。
A.《查士丁尼法典》原稿
B.《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原稿
C.《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
D.《查士丁尼新律》原稿
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抄本,引起了意大利法学家研究罗马法的兴趣,揭开了复兴罗马法的序幕。
第18题:
某合伙企业有3个合伙人分别是甲、乙、丙,在3人订立的合伙协议中规定了以下内容,其中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是:
A.甲以房屋使用权出资,作价8万元
B.乙以著作权和现金3万元出资,著作权作价1万元
C.丙的出资为8万元的机动车一辆,不办理过户手续,并保留处分权
D.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9条、第20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因此合伙人以动产或者不动产出资,可以约定不转移所有权,但不能约定其仍然保留处分权。
所以C项是错误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1条、第13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因此合伙人可以用著作权、房屋使用权出资。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是任意记载事项而并非必要记载事项,因此其他选项都符合法律规定。
第19题:
下列选项中,哪一个选项不属于给予检察官的奖励()。
A.晋级
B.嘉奖
C.记功
D.授予荣誉称号
本题涉及检察官的奖励。
《检察官法》第34条:
奖励分为:
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20题: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说法错误的是:
A.我国商业银行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B.商业银行拨付各个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C.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D.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19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
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故BCD三项均正确,不选;
A项错误。
第21题: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商业银行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商业银行既可以是国有独资银行,也可以是非国有的股份制银行
B.商业银行是依照《商业银行法》而非《公司法》设立的
C.经中央银行批准成立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商业银行只能被接管而不能破产
本题考商业银行的含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法人资格和商业银行的终止等方面的问题,见《商业银行法》第2条、第22条第2款、第72条规定的内容。
第22题:
某省人大为了整治校园环境依法制定了《某省整治校园环境条例》,后来因一起案例,有关部门审查发现该条例与教育部的某一有效规章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使用,那么:
A.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B.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的规定
C.由国务院裁决
D.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的冲突 《立法法》第86条规定: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所以本题选A。
第23题:
甲在偏僻的乡间小路上运输毒品,乙见状上前抢劫,甲为了保护毒品,以暴力进行反抗,致乙重伤。
甲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故意伤害
D.防卫过当
甲为了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由于不具有防卫目的的正当性,因而也不是正当防卫行为。
第24题:
《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
“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一规定是: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双边冲突规范,即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须结合民商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双边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中数量较多,并且最常用的冲突规范。
就本题中“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是一个可推定的系属。
因此B项当选。
第25题:
借款人文华公司以自己公司所有的办公大楼作抵押向某工商银行贷款100多万元,现贷款到期,文华公司无力偿还。
该工商银行因依法行使抵押权而取得了作为抵押物的办公大楼,该工商银行应当自取得之日起()内予以处分。
A.2年
B.1年
C.180天
D.60天
本题考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