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监理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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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特点
********工程,位于**************,地上共**栋单体,地库*****面积约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是集商业、住宅、办公综合一体的功能性建筑。
工程特点:
综合一体式功能性建筑群,项目投资大,工期紧、任务重,扬尘控制点面多。
一、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规模:
四、计划工期:
五、扬尘污染防治的主要部位:
(1)、施工现场围挡;
(2)、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放场地等;
(3)、施工现场污水排放;
(4)、建筑材料;
(5)、建筑垃圾;
(6)、土方工程;
(7)、外墙脚手架;
(8)、重污染天气。
第二章监理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知》;
三、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决定》;
四、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通知》;
五、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合肥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七、《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
八、经批准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
第三章监理人员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职责:
1、确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理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审批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扬尘污染防治专题例会;
5、审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6、组织检查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组织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人员岗位职责及责任制度;
4、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下发监理通知单并督促施工方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5、对扬尘污染防治的材料、设备以及扬尘防治的情况进行检查;
6、在监理日志中反映现场扬尘防治情况。
第四章监理工作流程
不符合
符合符合
第五章监理工作要点
一、施工现场围挡
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围挡应封闭、连续;
2、围挡高度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3、围挡采用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严禁使用砌筑墙体围挡
4、围挡底边应当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
5、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要有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标语,营造扬尘污染防治的氛围;
二、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放场地、生活区、办公区
1、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办公区等地面必须进行硬化;
非作业面裸露的场地必须绿化或严密覆盖;
闲置3个月以上的土地应临时绿化。
2、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可设置冲洗槽、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配备高压泵、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设备,运输车辆应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每天不定期对路面洒水;
4、施工现场要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告牌,公布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施工现场污水排放
1、施工现场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泥浆、污水未经沉淀严禁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水道内,泥浆不得外漏;
2、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泥浆应当密闭运输。
四、建筑材料
1、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按规定要求使用预拌砂浆;
2、堆放水泥、石灰、砂石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出入工地的土方、砂石、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在出入工地时应采取封闭运输或进行覆盖。
五、建筑垃圾
1、建筑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场地,并及时清运,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用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2、在对楼层、脚手架、作业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应采用洒水降尘措施;
楼层内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密闭容器清运(或装袋扎口密封清运),并采用垂直机械清运或管道清运方式,严禁凌空抛掷或乱倒乱卸;
3、装载建筑垃圾的车辆其垃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的高度,对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处置应符合相关规定,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前,必须采用封闭措施;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六、土方工程
1、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2、根据《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Ⅲ级(黄色)预警以上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拆除、道路路面鼓风机吹灰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3、施工现场未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渣土,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围
挡、严密遮盖的防尘措施;
4、工地各出入口及场地内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场所均应安装摄像监控设
备,不得避开监控运输渣土、建筑垃圾及其它物料,监控记录应连
续存储15以上。
七、外墙脚手架
1、建筑工程立面在外脚手架、防护栏杆等外侧应当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整齐、牢固、无破损,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的灰尘外逸;
2、房屋建筑脚手架外侧密目式安全网围护高度应超出操作层1.8米;
八、重污染天气
1、Ⅳ级预警时,加大施工现场道路、场地的清扫、冲洗保洁的频次。
2、Ⅲ级预警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控制要点:
2.1.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
2.2.施工现场各类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的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3.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和建筑物拆除作业;
2.4.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
3、Ⅱ级预警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控制要点
3.1.户外作业时要加强人员防护;
3.2.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3.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
3.4.施工现场各类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的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3.5.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和建(构)筑物拆除、路基工程施工等作业;
3.6.禁止渣土车、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作业;
3.7.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
4、Ⅰ级预警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控制要点
4.1.户外作业时要加强人员防护;
4.2.停止涂料、油漆、溶剂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3.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
4.4.施工现场各类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的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4.5.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和建(构)筑物拆除、路基工程施工、路面整修施工等作业;
4.6.禁止渣土车、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作业;
4.7.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
第六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5、扬尘污染防治的事前控制
1.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要充分了解,根据施工现场和设计图纸,把主要污染源要进行归纳,针对不同的污染源对监理控制人员进行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2.工程开工前,现场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组织机构,建设单位、监理部、施工项目部现场主要负责人为扬尘污染防治小组主要成员;
1.3.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编制审核程序、组织机构、技术措施、平面布置。
审查编制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1.4.审查施工项目部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6、扬尘污染防治的事中控制
2.1.组织召开扬尘污染防治的会议;
2.2.组织施工方对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2.3.监督施工项目部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7、扬尘污染防治的事后控制
现场发生扬尘事故后,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应急措施,向有关部门报
告。
二、监理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1.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完善职责分工,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控制的责任;
1.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组织机构,对不建立健全扬尘污染组织机构的,不得下发工程开工令;
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称职的人员,建议清退。
2、技术措施
2.1.监理单位应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扬尘污染防治控制;
2.2.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不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未经监理审核通过的,监理单位不得下发开工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工作不力或未按照专项方案实施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指令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2.4.依据政府部门的规定、监理规划、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要定期组织施工方检查,平时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巡视检查,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扬尘防治的或拒不执行监理指令的,则应建议建设单位进行暂时停止施工处理,同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3、经济措施
3.1.监督、审核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3.2.要求施工单位加大防尘治理的投入。
4、合同措施
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或未按照扬尘治理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违约
处理。
5、重污染天气控制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产生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规
定,对施工现场的部分作业采取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的,监理单位应
及时书面建议建设单位停工处理,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理
工作报告。
附件:
**********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检查记录表
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情况
检查人
一施工现场围挡
1
施工现场是否围挡封闭
围挡要封闭、连续
2
围挡材料
用金属等硬质材料,是否覆盖绿篱
3
围挡高度
主路段不得低于2.5米
一般路段不低于1.8米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道路
4
是否硬化
应砼硬化
5
裸露部位
应绿化
6
现场主出入口
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7
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
应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8
硬化后的地面
不得有浮土、积土,洒水保持道路湿润
三污水排放
9
沉淀池
要设置沉淀池
10
泥浆、污水排放
未经沉淀严禁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水道内,泥浆不得外漏
11
生活污水
排入市政污水井内
四建筑材料
12
混凝土
应使用商品混凝土
13
砂浆
应使用预拌砂浆
自拌砂浆
材料集中堆放,覆盖
14
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
封闭运输
五建筑垃圾
15
现场堆放的渣土、垃圾
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6
楼层内建筑垃圾
必须采用密闭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7
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
六土方工程
18
土方覆盖
裸露的土方应覆盖
19
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
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拆除、道路路面鼓风机吹灰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七外墙脚手架
20
密目式安全网
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
21
密目式安全网安装高度
围护高度应超出操作层1.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