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安全操作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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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工起爆药包时,要用木质锥子扎孔,不许用雷管硬扎,另一方面,必须把雷管全部埋入药卷中,不许外露,插入后应使起爆药包成为一整体,防止分开。
6、爆破员在使用导火索爆破时,必须保证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最短导火索长度不得少于1.2米,一人连续点火根数(或分组一次点火组数):
露天爆破不得超过10根(组),并必须有专用人用信号管记时,待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任何人必须迅速离开现场。
7、爆破员必须使用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8、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在使用前须经爆破专用仪表逐个检查电雷管的电阻值,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超过0.3欧姆,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超过0.8欧姆。
检查合格的雷管脚线在使用前须短路联接。
9、爆破员在采用导爆管起爆网路时,使用前每卷导爆管两端封口须切掉5公分以上,雷管部(聚能穴)禁止朝向导爆管的传爆方向。
联结时须在全部装药充填结束以后,从爆区一端逐步
仔细进行。
10、爆破员对炮孔的装药量,必须严格遵守设计规定或日常经验参数,否则,必须要请求爆破领导人同意。
11、爆破员在放炮前必须要求矿山企业在炮区范围内设立警戒,同时要发出符合规程要求的三种信号,严格按信号要求进行起爆。
12、爆破员在最后一炮起爆后,露天矿山不小于5分钟,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能进入作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经确认安全后,方准解除警戒。
若发现有盲炮或怀疑有盲炮须立即报告并处理,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并在危险区边界设立警戒。
13、在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风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如在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
2.1安全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在爆破负责人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对新进人员和变换工种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法纪、现场安全教育。
2、贯彻执行有关爆破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爆破作业人员的执行情况;
参与拟订、修订公司爆破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对爆破作业(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及防护器具;
协助爆破负责人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4、协助爆破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5、制订爆破安全活动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6、及时排查爆破作业和物品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并负责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并及时汇报相关领导。
7、做好爆破作业的协调工作,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发生爆破作业事故和隐患,立即协助爆破负责人进行紧急处理,负责爆破作业伤亡事故的汇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9、负责爆炸物品,设备、器材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2.2爆破安全员的操作规程
一、领料时要做到:
1、注意清点爆破材料的数量。
2、领料时必须带好“爆破证”。
二、运料时做到:
1、严禁将雷管和炸药混装在一起,要分开装运。
2、严禁每人每次背炸药量超过25公斤或挑运超过50公斤。
3、严禁将领出来的爆破材料任意存放或交给其他人看管。
4、严禁在中途、在井口、在人群多有明火的地方停留。
5、严禁把爆破器材放在衣袋里或抱着行走。
6、爆破员不准擅自携带爆破器材上地面。
7、不准用灯泡烘烤炸药和雷管。
8、按规定时间领取爆破器材和点炮。
三、爆破员进入工作面时要注意:
1、注意检查工作面是否有松石、片帮。
2、将爆破器材放在顶板和边帮岩石安全处。
3、注意检查工作面通路是否通畅,要选好点炮后撤退线路确保顺利通行爆破作业。
4、注意检查工作面的设备,工具是否撤走,未撤走的要撤走,或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5、检查好照明是否良好,并要有备用。
6、检查炮眼深度、数量、排列和是否已经吹干净。
四、装药时要注意:
1、不准用明火照明和抽烟,只准用电器照明。
2、只准用木炮棍装填,不能用力过猛。
3、选择合理的起爆顺序,准确连接。
4、禁止爬入漏斗内装药和边打孔边装药爆破。
五、点炮前和点炮时要注意:
1、点炮前必须在相邻、相通的巷道、工作面做好警戒,确认响炮完后警戒才能撤除。
2、爆破作业进行时不准任何人在作业场所抽烟,必须采用一次点火。
六、放炮后必须注意:
1、注意爆破后加强通风吹散炮烟。
2、注意通风良好后,15分钟内或通风未好时不准进入工作面,有盲炮时至少半小时后才准进入工作面。
3、爆破作业所剩余的爆破器材不准乱丢乱放,不得擅自保管,销毁和转交他人使用,必须退回炸药库保管。
4、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
5、导火索、导爆索只准用锋利小刀快速切断。
七、贯穿作业必须认真注意:
1、注意对贯穿距离小于10米的掘进作业时,不准同时爆破或一边爆破一边进行钻孔、出坊作业。
2、注意采场采至上中段或巷道贯穿档头,其距离小于5米时,若无专人警戒,禁止爆破。
3.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要求保管员,思想纯洁、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二、保管员必须懂得所存爆炸物品的性能及出现事故后的紧急处理措施。
三、收存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入:
1、没有主管部门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没有其它规定的手续不入库。
2、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
3、库内混存或超量不入库。
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入库。
四、发放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发:
l、没有矿部主管部门发料单据签字不发。
2、运输工具不当,领导人员不够2人的不发。
3、品种、数量与单据不符不发。
4、过期、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发。
五、严格执行“炸药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七、经常检查下列内容:
l、货架、堆垛是否牢稳。
2、库内湿度、温度是否正常。
3、有无失效、变质物品。
4、爆炸物品是否缺少、丢失、变质物品。
5、防火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6、雷电防护是否可靠。
八、严禁将爆炸物品私自送人或外借。
4.民爆物品装卸员操作规程
一、装卸过程中,押运员负责监装监卸。
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将火种带入装卸作业区。
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
二、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装卸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停靠时,应听从装卸管理人员的指挥。
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非防爆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或构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三、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四、任何情况下,爆炸物品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同类爆炸物品配装必须符合同库贮存规定;
两车不得同时在同一场地进行装卸。
五、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
不应将车辆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否则,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六、装卸作业前应对照出库单,核对爆炸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
货物的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七、装卸作业时应轻装轻卸,谨慎操作,严禁超载。
同时应做到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
高度适宜,装载平衡,不易坠落。
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绑带和挂钩。
八、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
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九、装卸操作时,应轻拿轻放,不论危险品的包装形式如何,一律双手抱件进行,严禁手抓捆扎带和对爆炸物品翻滚、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5.风钻工(开挖.凿孔)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下井前准备好钎子、钻头、水钎、铁丝、钳子、等工具用品和润滑油。
2、在作业碛头检查风钻、气腿、风管、水管的完整可靠之后加注润滑油,接上风源进行试运转。
钻头装上钎子后要撞击斗紧。
3、检查作业碛头的支架完整情况和顶帮危岩情况,发现异常时立即处理。
4、校正中腰线后根据爆破要求在碛头上标出炮眼位置。
禁止将炮眼布置在残眼上。
5、检查碛头的局部通风、瓦斯情况,无异常才能开钻。
(二)钻眼作业
1、开眼前摆正炮眼方向、角度。
要有助手在旁辅助开眼。
2、开眼时送风量不宜过猛。
只有在眼孔已钻13厘米以上时才允许正常推进。
3、正常钻进时气腿应在眼——钻机——气腿的方向线上。
注意气腿撑角适当,防止炮眼不直和卡钎。
4、正常钻进时应将钻机端正抱稳,保持平衡,均匀供风,适度推进,经常排粉。
5、发现卡钎时,应停止进眼,冲洗吹掉眼中岩浆和粉尘,再后退取钎,如不见效时,可将钻机取下,紧靠眼口四周轻微振动钎子,慢慢收钎子退出。
发现钎子变形时,应立即换钎。
6、打底眼和水沟眼有困难时,应在巷道底板上放一块木板,然后收钻机放在木板上徐徐推进。
7、钻进中发现有来水增大,钻入空塘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
8、钻进过程中注意顶帮危岩情况,发现异常,停机处理。
9、禁止在从事装载作业和未处理完瞎炮的情况下进行钻眼。
10、每个炮眼钻完后,必须立即清理完炮眼内的煤(岩)粉。
(三)工作结束
1、关闭碛头后面的风水闸阀。
2、取下钎子、钻机和风水胶管,并将其放至远离碛头、不受爆破冲击的安全地点。
3、帮助放炮工清理炮眼,分清用途,防止混装
6.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检查一切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应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准开车。
2.检查各处的润滑油面是否符合标准。
3.压力表每年校验一次,贮气罐、导管接头外部检查每年一次,内部检查和水压强度试验三年一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在储气罐时注明工作压力、下次试验如期。
4.安全阀需每月做一次自动启动试验和每六个月校正一次,并加铅封。
5.当检查修理时,应注意避免木屑、铁屑、拭布等掉入气缸、储气罐及导管里。
6.用柴油清洗过的机件必须无负荷运转10分钟,才能投入正常工作。
7.机器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8.经常注意压力表指针的变化,禁止超过规定的压力。
9.在运转中若发生不正常的声响、气味、振动或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检修好才准使用。
10.水冷式空压机开车前先冷却水阀门,再开电动机。
无冷却水,或停水时,应停止运行。
如系高压电机,启动前应与配电房联系,并遵守有关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1.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因为工作需要,必要经有关部门同意,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12.工作完毕将贮气罐内余气放出。
冬季应放掉冷却水。
7.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本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技术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本工种从业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矿山测量知识,熟悉经纬仪、水准仪基本构造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了解生产测量时的工作顺序。
5.了解测量仪器的保养方法,使用测量仪器时做到轻拿轻放,防潮、防震、防尘。
6.必须熟悉各等级控制点的准确位置及点周围的地貌情况。
7.立尺人员必须注意上方高压线路,防止塔尺接触高压线。
8.炮孔测量时要了解爆区内设备情况及前排孔距采面上沿的距离。
9.测量炮孔时,应注意防止塔尺及碎石掉入孔内堵孔。
10.进行验收测量时,跑尺人员应注意采场内矿车行车路线及电铲位置,禁止电铲作业时进行采面立尺测量。
11.立尺人员在采场上沿立尺时,应注意查看脚下的岩石是否牢固,在下沿立尺时应注意观察采场料堆是否稳定,防止滑落碎石。
12.使用光电测距仪测量时应远离高压输电线路,防止因电磁干扰影响测量结果的精度。
13.雨季进行生产测量时应远离电缆、变压器等电气设备。
靠近采面及边坡工作时必须先查看料堆及边坡是否稳定,防止滑坡。
14.布设平面控制点及高程控制点时应遵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15.进行工程测量和其他测量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
8.机动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机动车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
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
严禁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披挂前越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8.车辆陷人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9.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公斤/厘米2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公斤/厘米2时,不得滑行发动。
10.货车截人,应按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严禁人货混装。
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11.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箱20cm,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12.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13.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14.自卸车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15.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
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16.自卸车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
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17.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18.重车下坡和转弯应减速慢行。
下坡应提前换档,不得中途换档。
19.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20.机动翻斗车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和设置档墩,以防翻车。
21.机动翻斗车除驾驶员外,车上严禁带人。
转弯时应减速,行驶中应注意来往行人及周围物料、设备。
9.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1.钻孔工作地点应保持清洁。
2.钻机的安装及拆卸时,要保证正确和完整无缺。
3.钻机的桅杆升降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的位置上进行。
4.开动电动机时,应打开钻机所有的磨擦离合器。
5.当钻机工作时,严禁去掉防护罩。
6.工作开始前,应该检查制动装置的可靠性,以及磨擦离合器和起动装置的工作性能。
7.电动机未停止前,禁止检查钻机。
8.钻机工作时,严禁紧固钻机任何零件。
9.当钻机运转时,严禁加油。
桅杆上部滑轮加油应在钻机停止时进行。
10.电动机未停止前,不允许在桅杆上工作。
11.无论什么情况下,当桅杆上段有人工作时,桅杆下不许停留其它人员。
12.遇有恶劣气候时(暴雨、大雪、结冰或五级以上大风),不许在桅杆上工作。
同时,也不允许利用人工照明在桅杆上工作。
13.严禁使用裂股的钢丝绳。
14.钻具升降时,严格禁止用手摸钢丝绳。
15.除钻机升降,下钻管等外,井口严禁敞开。
16.为了防止钻具或抽筒从井内取出井外时的甩动,必须使用由直径15~20mm钢棒制成的钩子钩住。
17.在清洗抽筒时,应利用坚固可靠的钢丝绳结成环,套在抽筒下端,将其倒翻。
18.用滑车提升或下降套管时,以及机器在打捞工作时,所有工人应离开钻井。
19.在用起重器拔出套管时,为避免套管脱落,必须彼此固定在一起。
20.在照明停止的情况下(夜间时),钻孔工作应该停止。
这时钻具仍在井内时,就应该小心地把钻具从井内取出来
10.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1.挖掘机工作前应车况良好操作及刹车灵敏,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油缸确认完好。
2.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
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
铲斗应尽量放低,不得越过汽车驾驶室并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3.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处理,不得冒险作业,应将挖掘机撤离到安全地带。
拉铲作业时,铲斗不得超载。
拉铲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m,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4.驾驶司机离开操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5.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了解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6.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作杆放到空挡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