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工程监理交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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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班组完成检验批,通过自检基础上,依据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并签署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
2、对重点工程部位派监理人员跟踪旁站监理,旁站监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执行。
3、对施工过程中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4、检查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并按规定进行见证抽检,对重要材料,应提交材料样品并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三方认可后封样,做为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依据。
5、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
6、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图纸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协助建设单位签发施工联系单。
7、监督处理一般质量事故并做好监理记录。
对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严格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相关情况,如发生滞后,及时要求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9、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10、协助建设单位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合同纠纷或索赔事宜,组织协调与项目有关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有关事宜,调解争议。
(三)竣工验收阶段
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及时整理竣工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要求对竣工资料审查合格后,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存在的整改问题,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合同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四)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1、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2、调查分析工程质量缺陷原因,并确定责任归属。
二、监理控制工作的制度
(一)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1、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应认真审查图纸,检查图纸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在图纸会审会议中,提出问题,与设计单位进行协商、修正。
2、承包单位可结合自有的新工艺、新技术,对设计中的一些工艺、工序提出建议和施工方案,并提交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
3、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设计单位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及时发放有关各方,监理单位将图纸会审记录汇总交建设单位由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后,做为工程施工、检查验收的依据。
(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承包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及其以下相关资料: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保体系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项目部及施工班组情况,机具设备的配备情况,材料检测及进场情况。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后,报建设单位。
(三)材料、构配件检查及复验制度
分项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其中钢筋、砼试块、砂浆试块等现场见证取样),并签署《工程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人员监督下,使用单位复查,对不合格材料坚决予以退场。
(四)工程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纸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申请,以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四方会签同意后进行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方可按要求进行变更施工。
(五)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1、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质量检验验收规范和标准进行自检,填写隐蔽验收单,上报监理工程师,一般部位提前12小时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基础、屋面、给排水进出户、等电位、防雷接地等部位隐蔽应提前24小时通知,以便请相关单位共同检查验收。
2、隐蔽工程施工时,承包单位专职质检员应在现场检查监督。
3、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六)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具有监督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期改正。
2、如承包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报请总监批准,并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工程暂停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承包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复验,合格后签发《复工报审表》。
3、每个检验批、分项工程完成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经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印章;
4、分部工程(子分部)、单位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验表、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预验收报验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在以上表格上签字加盖印章。
5、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承包单位执行。
监理工程师的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没有依据否定监理要求的,必须及时进行落实解决,如无故拒不执行,监理将下发工程暂停令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发生的费用由该施工单位承担。
对书面通知必须接收,若有充分依据证明监理通知有不合理之处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对原通知进行修改更正,如无故拒不接收通知或不执行通知要求,监理将下发工程暂停令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发生的费用由该施工单位承担。
(七)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承包单位须用书面形式上报现场监理部,同时承包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对事故进行调查,在最短的时间内向监理部提交书面的《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部位、原因、发展情况、相关影响、责任人、损失等。
2、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后,经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按此方案进行事故处理。
处理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申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部分的工程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计量,待整改合格后,再补办有关签证手续。
(八)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报告制度
1、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并根据此计划对现场形象进度进行控制和调整,以保证工期按计划完成。
2、每月1日上午,承包单位应将上月实际进度完成情况与计划情况对照表和编制的当月详细进度计划报监理部。
3、每周五下午,承包单位应将本周的实际进度计划与计划进度计划完成的对比情况,以及工期滞后的原因,报我项目监理部。
(九)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部进场后督促承包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施工预算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及时掌握投资变动情况。
2、对设计变更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加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十)资料的要求
1、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要求真实、及时。
各项资料的数据应以现场实际情况为依据,分类有序,采用国际标准A4纸,不得凭空想象。
在分部、分项及检验批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应依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符合要求后,应把相应的工程技术资料及时上报监理部,经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查验,对存在的缺陷进行整改,符合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检验批施工。
2﹑施工阶段资料管理基本表式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B1监理管理资料
B1-07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B1-08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B1-10监理通知回复单
B2监理质量控制资料
B2-01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B2-02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B2-03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验表
B2-07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B3监理进度控制资料
B3-01工程开/复工报审表
B3-0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B3-03()月工、料、机动态表
B3-04工程延期报审表
B4监理造价控制资料
B4-01()工程进度(结算)款报审表
B4-02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B4-03费用索赔报审表
B4-04临时签证报审表
B4-05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C类表(施工单位用表)
C1施工管理资料
C1-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C1-02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上岗证审查表
C1-03施工日志
C1-04工程停/复工报告
C2施工技术资料
C2-01-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C2-01-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C2-01-3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审批表
C2-01-4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
C2-01-5暂设工程、设施计划
C2-01-6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C2-01-7工程量一览表
C2-01-8施工进度计划
C2-01-9主要材料计划
C2-01-10主要机具设备计划
C2-01-11成品、半成品、构件加工计划
C2-01-12劳动力需用量计划
C2-01-1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基础、主体、装饰阶段)
C2-02施工方案
C2-03技术、质量交底记录
C2-04设计交底记录
C2-05图纸会审记录
C2-06设计变更通知单
C2-07工程洽商记录
C2-08技术联系(通知)单
C3施工物资资料
C3-01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C3-02_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C3-03试样委托单
C3-04_质量证明文件粘贴表
C4施工测量记录
C4-01_安装抄测记录
C5施工记录
C5-01交接检查验收记录
C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C6-01__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C7施工检测资料
C7-01现场检测委托单
C7-02混凝土、砂浆委托单
C7-03__施工检测记录
C7-04__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C7-05__系统调试、试运行记录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E.0.1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F.0.1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G.0.1-1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G.0.1-2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G.0.1-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G.0.1-4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价记录
3、资料数量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DB23∕1019-2006为标准。
交工资料应根据要求,在工程竣工后,送交监理公司一份存档。
4、安全标准化资料
以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要求为准。
(十一)工作联系协调制度
在施工阶段,承包单位有关的表格、函件、申请等均应送监理部,由监理部处理或与建设单位联系和传达。
日常工作均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
同时要求承包单位各工种之间应加强协调配合工作,应以土建为龙头,其它工种穿插施工。
(十二)总监理工程师行使下列否决权
为确保工程质量,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包单位将被责令停工整改(整顿):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检验批施工;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仍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理想,仍继续施工;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5、擅自将工程进行转包;
6、无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而贸然施工;
7、在项目的关键部位未编写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技术方案未经审查确认前擅自施工。
(十三)会议制度
1、每周五上午9:
00召开一次监理例会。
2、监理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将采取严厉制裁措施。
3、工地监理例会上各施工单位要准备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书面汇报资料。
4、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应按时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主持的监理例会。
交底单位:
被交底单位(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