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7888600 上传时间:2022-12-1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安全生产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安全生产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安全生产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安全生产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安全生产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1、各村(居)委会、街道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每月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下发限期隐患整改通知,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安监办;

  2、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给予处罚,对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到期后要及时验收,隐患整改结束后要下发隐患整改销号通知;

  3、各村(居)委会、街道安监办要对辖区内的加油站、液化气站等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企业,坚持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对证照手续不齐或无证生产经营的行为要从严查处。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公安派出所牵头、安监办协助,每年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2、派出所负责,每年组织司机开展一次交通法规教育培训;

  3、安监办负责,每年对烟花爆竹业主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4、工商部门负责,每年对食品生产、经营业及相关单位业主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5、建设办负责每年对护林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6、供电所负责,每年对农村电工开展一次安全用电教育培训;

  7、相关部门牵头,每年对有关领域(行业)的业主、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向街道上报,同时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

  2、村(居)委会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必须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原因上报镇政府;

  3、街道相关部门在事故发生1小时之内,将事故情况向街道上报;

  4、街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相关程序向区相关部门报告。

  八、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档案归档整理工作,每年11-12月份为安全生产档案整理时间,街道安监办必须在每年12月份之前将有关安全生产档案整理成册;

  2、认真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街道安监办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档案的保管,不得丢失;

  3、安全生产档案的查阅和提取,必须经安监办主任允许,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查阅安全生产档案;

  4、安全生产档案保管年限比照其他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安全值班制度

  1、严格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各单位要明确值班人员、值班场所,配备值班电话;

  2、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若通讯不畅将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及值班人员责任;

  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重大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严格履行值班交接手续,值班人员当日不能解决的事宜,在值班记录册上要注明情况,并向接班人员移交清楚;

  5、街道、派出所等重要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值班,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十、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制度

  1、街道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对象;

  2、街道安委会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3、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民主测评活动,由各村(居)委会、街道各单位对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一次民主测评。

对在民主测评中特别差的单位,由街道对其进行谈话。

  十一、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辖区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事故,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街道安监科)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向街道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举报。

  第四条对群众举报,经查实,未列入政府部门监经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按本制度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奖励资金由财政预算或其他资金中落实。

  第五条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范围:

  1、工矿商贸企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民用爆破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事故隐患;

  3、建设工程项目及建设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道路交通等事故隐患;

  5、消防及火灾事故隐患;

  6、学校、医院及公共娱乐场所事故隐患;

  7、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事故隐患;

  8、无证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

9、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10、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六条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接到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后,应登记编号,核查后交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处理;

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接交后应及时查处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并由该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

85767038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50-2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举报办理单位确定。

按《街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审批表》规定的填写内容和程序进行审批,一般每年奖励二次。

  第八条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和配备相关设备,为举报人保密。

 

火花街道关于下发安全生产联合

执法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现将街道制定的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通知如下:

  第一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协调机制。

  第二条 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的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各个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联合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应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依法处置的违法行为;

  (三)街道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统一研究、部署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第三条 依照法定职责界定为牵头单位的部门具体负责联合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第四条 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应当制订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参与部门等事项。

  第五条 联合执法的启动机制

  1、常规启动机制。

需要开展常规的、重大的联合执法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由牵头单位提出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专项启动机制。

对单一专业执法力量难以纠正、制止、查处的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可提前5日将联合行动方案(草案)提交有关部门,并组织实施。

  3、突发启动机制。

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件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牵头单位应及时协调各有关单位共同制订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联合执法牵头部门的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 参加联合执法的部门要指派具有行政执法资质、业务熟练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

  第八条 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阶段性结束后,联合执法牵头单位要将联合执法情况及时报告街道,并抄报区安委会。

  第十条 联合执法有关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联合执法的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火花街道办事处

2013年1月12日

火花街道关于下发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火花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已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

火花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火花街道办事处

2013年1月12日 

为建立完善辖区安全生产督办会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和交办落实安全工作事项,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特建立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街道安监科、派出所、工商所、督查室、农业办、气企管站、电管站、爱卫办、城管办、交管所组成。

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参会单位。

第二条联席会议召集及主题:

每月28日左右,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主要内容是对辖区安全生产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会商,通报上月联席会议交办落实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安全生产工作。

参会人员对本单位工作进行汇报。

第三条 

会务筹备:

街道安监科负责联席会议会务工作。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将汇报材料(主要报告上月交办事项的整改情况、本月开展工作和排查的隐患及下步重点工作)一式三份交街道安监科。

第四条 

工作督办:

街道安监科、督查室及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凡一次交办未落实的事项由街道跟踪督办;

凡因工作不力,未按期落实交办事项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处理。

火花街道关于下发《街道各单位、部门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单位:

《火花街道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已制定,现宪法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火花街道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火花街道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辖区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辖区各单位、部门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促进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第二章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条 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如下:

(一)加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措施。

引导辖区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辖区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保障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与本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建立和落实生产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和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要决策和工作措施,及时协调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动态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

(五)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控制和减少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定期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应急救援和事故抢救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九)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第三章 街道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街道有关部门应承担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企管站

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负责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的制订和调整,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完善优化产业结构。

3、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关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二)派出所

1、负责对辖区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开展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3、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4、负责本辖区域内公共聚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治安、刑事案件;

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承担有关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报送工作。

(三)监察室

1、参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监察对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参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涉及行政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负有事故责任的监察对象进行责任追究。

3、依法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民政办

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日、祭奠活动有关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指导本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五)财务结算中心

1、按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投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并提供资金支持。

2、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3、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情况。

(六)劳服所

1、完善工伤保险政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2、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依据上级规定制订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的劳动保护政策。

3、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继续教育以及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

(七)建设办

1、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建筑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资质管理。

3、参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统计报送工作。

4、负责全市人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人防工程消防和防洪安全工作。

(八)农业办

1、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管理,具体负责管辖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3、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影响防洪安全、堤防安全的挖掘行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爱卫办

1、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

3、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

4、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医疗卫生救援。

(九)安监科

1、承担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制订和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负责全市生产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5、组织指导并监督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8、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9、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在宜施工上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章 责任落实保障措施

第七条 各单位当对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第八条 各单位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分级建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控制体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

第九条各单位对所辖区域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各单位依法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实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并切实加强综合督促检查,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 各单位根据事故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协调解决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向街道及时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