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佳木斯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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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方案佳木斯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Word格式.docx

提供权威、全面、便捷的一站式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保护,提高政务服务供给能力、智慧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三个根本转变。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编制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

市、县(市)区政府和所属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全市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统一规范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提供咨询、投诉的电话、邮箱,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发布。

根据规范成果,制定办事指南,并在网上动态调整,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切实提高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质量。

(完成时间:

2018年底。

市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本系统事项的目录、内容规范和办事指南的统一标准,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2.优化网上服务流程。

推行在线填报、提交和审查,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018年启动,持续推进、动态调整。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事项流程的统一优化、定制实施)

建立网上预审机制。

发挥网上预审作用,充分审查要件内容,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防止多次补正、退件情形发生。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事项预审机制的统一建立、推进实施)

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层级审批。

梳理、建立涉及多个部门事项的运行流程,推行跨层级联动、跨部门协同办理,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2019年6月底。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企业设立注册登记类事项由市工商局负责,投资项目审批类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跨层级联动办理事项网上运行流程的统一梳理、定制实施)

建立常态化公众参与机制。

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采取网上建议、评议、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让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好办理、群众愿意用。

针对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建立本县(市)区、本部门常态化公众参与机制)

3.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道路交通、旅游服务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努力打破垄断性行业的服务壁垒,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指导、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推进实施)

4.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

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网上支付等服务。

加快推进平台服务向手机等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推进实施)

与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办事需求,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开发利用。

深入挖掘政务服务大数据价值,以大数据分析为核心,重构智慧感知、智慧评价、智慧决策、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和智慧传播的政府管理新流程,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多维剖析,准确地掌握政府服务和管理的动态变化,发现公众新需求,使政府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20年底。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推进实施)

5.全面公开服务信息。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理程度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密切跟踪国家取消或下放服务事项,及时做好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

2019年底。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二)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1.升级改造市级政务服务平台。

在需求信息调研基础上,抓好市级统筹、有机整合现有资源,升级改造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增加服务功能、扩展服务范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畅通衔接。

制定明确的服务平台架构、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政务云、大数据应用、网上支付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的页面、功能等事项的标准规范。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信委、质监局配合)

2.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整合和规范。

坚持集约建设和资源整合原则,对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进行整合和规范,避免重复分散建设。

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各县(市)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直各相关部门自建系统之间,按照国家有关电子认证管理办法及规范,统一身份认证,建成市、县(市)区贯通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满足电子认证跨区域通用的需求。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本县(市)区、本系统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规范)

3.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最大限度地利用互联网,加快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使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办理服务事项,做到有效衔接、合一通办,实行一站式办结,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最终实现多渠道受理、一平台办理、多渠道反馈。

县(市)区一级原则上不再建实体政务大厅,确需保留的要放社区等基层。

同时,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

4.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直接服务基层群众,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咨询和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综合服务。

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等有关部门指导、配合)

5.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

县(市)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直各相关部门自建系统,要依据国家和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指南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并与省、市级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对接,实现纵向层级对下、横向对部门的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让权力运行有序、有效、留痕。

(三)夯实支撑基础。

1.依托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基础环境。

市级参照省级政务服务云平台模式,建成含所辖县(市)区统一应用的市级政务服务云平台,并实现与省级政务服务云平台的互联互通。

按照“集约节约、互通共享、安全可靠、按需服务、高效运行”原则,建设政务服务互联网公有云和政务外网专有云,实现软、硬件基础设施共建共用、应用系统快速部署、业务开展高效协同、数据资源整合汇聚和开发利用,同步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市工信委牵头并推进落实)

2.建设市、县两级标准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

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打通数据壁垒,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立电子证照库、加快整合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

市、县两级系统建设参照省级建设规范,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

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并推进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编委办、公安局、工商局、城乡规划局等部门配合)

3.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空间地理和行政执法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

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

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

做好分级分类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及时评估成效,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2020年底,持续推进。

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推进实施,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4.建立健全制度规范。

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使服务流程既合法依规又方便快捷。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5.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重点是实现县(市)区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互通能力,建成光网城市,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乡村,行政村光纤通达率100%。

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推进实施)

6.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协同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

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

提高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018年底,持续推进。

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委、公安局、保密局牵头,各级政府部门负责推进实施)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定期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统一身份认证、打通数据壁垒等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协调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的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办公室要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本地、本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涉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任务,由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布置并督办落实。

(二)强化考核监督。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量化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层级绩效考核制度,采取矢量推进、季度考核、半年通报、年终汇总的方式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

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

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配合)

(三)提高培训推广水平。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培训。

将政务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能力和效率。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

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

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行政学院负责推进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县(市)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分别提出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任务、责任单位,按季度提出每年的任务时间表,加强衔接配合,加大财政支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作落实方案于2018年3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联系人:

刘军,联系电话:

8511116,电子邮箱:

liujun-j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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