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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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一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一

常州市建设局行政许可卷宗

类别()

当事人+申请的行政许可项目+案

 

 

许可证书字、号

证书有效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卷共件页

编号

保管期限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立卷人

一、卷宗

本文书是行政许可案件卷宗的封面。

1、文书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21条。

2、制作要求

(1)类别:

写明行政许可的具体种类,如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2)案由:

一般表述为,当事人+申请的行政许可项目+案。

(3)处理情况:

简要表明主要处理过程,明确写出处理结果。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有关证照的,应当写明证书名称及编号。

(4)保管期限:

按照《档案法》

(5)编号:

(常)××××2008—001号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二

常州市建设局卷内文件目录

标题

文件编号

文件

日期

所在

页码

备注

1

××××许可证(存根)

(2008)第号

1

2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

(4)

4

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5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补正后)

6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7

踏勘记录

8

××××许可审批表

9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10

送达回证

11

后续监管情况材料

注:

不需发证的许可事项,目录从第2项开始;需补正材料时需要4、5两项,否则直接跳到第6项;在审查环节中有时还需加入补正通知书。

二、卷类文件目录

本文书是集中表明卷内文件情况的文书。

1、制作要求

卷内文件材料应该按取得或形成先后顺序排列。

(1)序号:

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填写。

(2)文件标题:

按文件名称如实填写,如“行政许可申请书”、“受理决定书”等。

(3)文件编号:

如实填写,如(常)××××不受字[2008]第005号。

(4)其他事项如实填写。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三

常州市建设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经清点,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名称原件/复印件件数

 

收件日期:

年月日。

收件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

正本送达当事人,副本行政机关存档。

三、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清单是行政机关收到行政许可申请人申请材料的明细目录,可以确定行政许可期限的开始日期,也可以防止与申请人发生分歧。

1、制作要求

1)应当明确记载收到申请材料的名称、件数、原件还是复制件。

2)明确注明收件日期。

3)收件人、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当要求代理人出示委托书、身份证件。

委托书、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存档。

4)加盖专用印章,表明机关出具。

5)申请人要求带回的材料,本文书上不能记载,防止发生争议。

6)收到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材料后,应该就收到的补正材料再次制作该文书。

7)进窗口办理的事项此文书在窗口直接形成。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四

常州市建设局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常建)××××不受字[2008]第号

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请按下列项办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向

行政机关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向常州市人民政府或江苏省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依法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

正本送达当事人,副本行政机关存档。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五

常州市建设局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常建)××××补告字[2008]第号

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内容如下: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

正本送达申请人,副本行政机关存档。

五、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是收到申请人申请材料后,经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补正的书面凭证。

1、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2、制作要求

1)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具体写明缺少的材料名称、数量等。

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具体写明原因。

2)进窗口办理的事项此文书在窗口直接形成。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六

常州市建设局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受理编号:

办件项目: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处理结论:

 

承诺时间:

其它说明: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受理。

 

责任单位:

经办人:

打印日期:

注:

此文书在窗口直接形成。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七

常州市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踏勘(核查)记录

申请许可事项

被核查单位(人)

被核查单位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核查地点

核查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核查内容

及情况

 

核查行政执法人员

×××和×××,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件,证件编号分别为、。

签名:

年月日

被核查单位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记录人

年月日

备注

七、核查记录

本文书是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时作的记录文书。

1、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2、制作要求

1)核查情况应详细记载核查的内容、对象、结果,全面客观。

2)本文书应该在核查现场当场作出,不能事后回忆制作。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八

常州市建设局行政许可审批表

申请事项

申请单位(人)

联系人

申请日期

联系电话

初审人

(单位)

意见

申报材料是否

符合许可要求

□是

□否

经办人:

 

现场踏勘结果是否

符合许可要求

□是

□否

经办人:

 

核查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处

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局(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备注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九

常州市建设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建)××××不许字[2008]第号

 

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理由是: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行政许可。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向常州市人民政府或江苏省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依法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

正本送达申请人,副本行政机关存档。

九、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本文书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决定不予行政许可所使用的文书。

1、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2、制作要求

1)不予行政许可应当充分说明理由和依据。

2)明确告知申请人享有救济权。

3)应当使用送达回证送达。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十

常州市建设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建)××××准字[2008]第号

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范围:

许可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

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本文书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经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决定给予行政许可时必须使用、不可省略的文书。

1、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2、制作要求

1)明确写明许可的范围,许可的期限,如需要颁发许可证书的,本文书记载的许可范围、许可期限必须与许可证书保持一致。

2)应当使用送达回证送达。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十一

常州市建设局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事由

受送达人

送达地点

送达文书

名称及文号

收件人

签名或盖章

收件时间

年月日时分

代收人记明

代收理由

签发人

送达人

证明人

注:

1、送达文书应交给受送达人本人,如本人不在可以交给其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负责人代收。

2、如系代收,收件人应在收件人栏内签名或盖章,并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3、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收或不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邀请其邻居或其他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书留在其住处,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和送达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印章)

年月日

十一、送达回证

送达回证是证明行政机关向受送达人送达了有关文书的书面凭证。

1、制作要求

1)行政机关正式的决定应该使用送达回证,如当场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受理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延续决定书、准予延续决定书等。

其他需要送达受送达人的文书,原则上也应该使用送达回证。

2)送达一般有五种方式: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件送达以及公告送达。

原则上应该首先采用直接送达。

3)送达应当向受送达人(行政许可中多为申请人)送达,受送达人委托或者指定代收人的,必须有明确的委托或指定手续。

向没有合法手续的人送达为无效送达。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十二

常州市建设局立卷、验卷情况记载

本案卷于年月日立卷

本册连面带底共计页附证物袋

内装件

立卷人

本案卷于年月日经检验合格

 

检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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