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一五民族地区发展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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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建设工程初见成效。
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大力推进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天然草场恢复与建设等工程,民族地区森林、草地和其他植被覆盖明显增加,水土流失有所减少,局部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得到遏制。
到2005年,森林覆盖率已达20%左右,植被覆盖率已达26.6%。
实现生态建设规划的阶段性目标。
4.社会事业“欠账”问题得到缓解。
《民族地区教育十年行动计划》实施5年来,民族地区在校学龄儿童巩固率得到提高,农村牧区校舍危房改造工作得到加强,“两基”攻坚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初步实现一类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占民族地区总人口的50%以上;
一、二类地区扫除青壮年文盲人口占民族地区总人口的90%以上的目标。
以疾控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县级卫生防疫体系建设在民族地区得到全面覆盖,县(区、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
农村扶贫工程进展顺利,“十五”计划中50万人的移民任务基本实现。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逐步完善,其中,养老保险覆盖率已达100%,医疗保险覆盖率已达60%。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控制在“十五”计划要求的5%以内。
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广电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广播电视人口有效覆盖率分别达到73%和90%。
5年来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的目标内。
5.人民生活得到初步改善。
5年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5%。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有所提高,农村牧区住房砖混结构比重有较大提高。
电话普及较快,公网电话用户达65.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达72.7万户。
(二)矛盾与困难。
由于受历史、环境、社会发育阶段等多种因素影响,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存在许多矛盾。
具体表现在:
一是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与资源型开发的矛盾。
二是资本密集型投入需求与投资依赖型矛盾。
三是进入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阶段与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的矛盾。
四是保持传统优秀文化与改造落后观念的矛盾。
五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
与此同时,发展中还面临诸多困难:
一是发展差距仍在扩大。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全省低2121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6.6%,是四川最贫困落后的地区之一。
二是经济增长的投资依存度高,产业结构单一。
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始终未实现大的突破,传统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缓慢,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尚未培育形成。
三是财政自给率低。
对中央转移支付的依赖程度高。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仅为全省总量的5.1%,人均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8%。
四是基础设施条件仍较差,3.5万公里公路中等级公路仅1.8万公里,农村电网不健全,多数是孤网运行,20%的乡不通电。
五是“三农”问题突出,农牧民持续增收困难。
目前人均收入在668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还有85.1万人,年人均收入在1000以下的低收入人口还有182.6万人,尚有50多万人需要实施异地移民。
六是社会事业欠账大,尚有22个县未实现“普九”,农村牧区缺医少药的情况还很突出,乡镇卫生院危房面积达31.7%,拥有B超的卫生院仅占19.9%。
七是投资区域分布的不平衡,优势区域的投资保持高速增长,其余区域却不同程度呈现投资匮乏的趋势。
八是生态环境仍然脆弱,个别地区日趋恶化。
九是社会政治稳定与反分裂斗争任务十分艰巨。
(三)宏观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5年,也是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机遇大于挑战。
总的来看,面临着解决温饱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双重任务,面临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的突出矛盾,面临维护稳定和加快发展的双重压力。
1.国内环境。
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将继续加大对西部的支持力度。
中央2005年召开的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要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国内产业梯度向西转移趋势日渐明显,区域合作日益加强。
2.省内环境。
我省经济发展正处于新一轮的增长上升期,增长的惯性将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在全省的生产力布局中,民族地区水电、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开发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3.全国民族地区环境。
民族地区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民族地区的发展促进了全国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整个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拉动和促进作用。
4.我省民族地区自身的发展为“十一五”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各族干部群众对加快发展具有迫切的愿望和强烈的要求。
经济增长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态势,质量和效益较好。
丰富的优势资源成为新一轮的投资热点。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要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始终坚持城乡、区域统筹,抓发展促稳定,努力构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经济在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实现跨越式发展,确保社会事业在不断进步的基础上实现全面繁荣,确保大多数农牧民生活在脱贫致富的基础上实现宽裕型小康,确保社会局势在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实现长治久安。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
民族地区丰富的资源和特殊的地理位置,独特的历史文化和滞后的经济社会条件决定了民族地区的发展与稳定不仅事关全省大局,而且对西部乃至全国都有重要的影响。
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属;
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2.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突出发展重点,加快特色优势产业的培育。
民族地区地域广阔,区域之间各具特色,发展差距较大,选择和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符合民族地区的实际。
围绕水能、旅游、矿产、特色农牧业和民族文化等优势资源,着力构建水电产业、旅游产业、矿冶产业、民族医药业、绿色食品产业集群,突出特色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逐步建设以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和名牌产品为依托,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并逐步加大区域统筹力度。
3.不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以更大的力度不断破除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市场化程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形成更具优势更加开放的环境,促进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
4.保持较强的投资力度,逐步缩小发展差距。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是外因和内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外部推动是发展的主要动因,即通过国家的大规模投资和资源开发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保持较强的投资力度,但不以追求经济总量的扩张为目的,而是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的均等和改革成果的共享。
5.坚持参与式发展理念和内源式发展思维。
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让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对本地发展有充分的参与权,让发展主体在发展中优先受益。
要激发发展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意识,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真正需要和愿望,从而确保他们自身的充分发展。
(三)预期目标。
“十一五”期间在经济结构调整上取得较大进展,形成以水电、矿冶、旅游、特色农牧业、绿色食品业、烟草、医药业等为特色的优势产业,实现产业培育上的新跨越;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发展瓶颈,为加快发展创造条件,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新跨越;
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使民族地区各族人民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实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新跨越;
加快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步伐,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在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上的新跨越。
1.经济发展。
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到2010年,GDP总量达到77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实现43亿元,力争非公有制经济占经济总量的40%以上。
凉山州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将力争名列前茅,阿坝州力争建成全国藏区第一州,甘孜州建设民族团结、全面进步模范藏区州取得突破性进展。
3个民族自治县实现预期发展目标。
2.城镇化进程。
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产业和人口的集聚作用增强,初步形成功能比较完善、布局比较合理、规模比较适度、结构比较协调的城镇体系,城镇化率达到25%。
3.生态环境建设。
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建设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森林覆盖率达到35%。
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本实现绿化。
4.社会事业和人民生活。
保质保量完成“民族地区教育十年行动计划”,确保在2007年整体完成“两基”攻坚目标。
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民族医药事业,确保在2010年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
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力争在“十一五”时期所有行政村通广播电视。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农村扶贫取得较大成效,90%以上自然村人畜饮水困难得到解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3000元。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的目标内。
三、发展重点与主要任务
(一)推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民族地区的首要任务。
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科学合理产业布局,加强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重视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保护整个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自然资源的可持续供给能力。
1.坚持以人为本。
适度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以发展促进农村牧区各种社会关系的变革,促进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全面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全面改善,促进社会发展水平的全面进步。
2.建设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和高原湿地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人民安居乐业的生态文明社会。
协调好林业与农业、畜牧业、水电业、旅游业、加工业、运输业等产业的关系,全力提高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工程的数量、质量和成效。
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
抓住国家、省实施湿地保护工程的机遇,围绕“三江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全面启动若尔盖、川西北高原等湿地保护工程。
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使大部分濒危珍稀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继续加大生态建设,增加生态资源积累总量。
通过增加水源涵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空气和水质量,减少水土流失,逐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设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重要防线,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3.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按规划要求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任务,有计划地推进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巩固建设成果。
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组织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突出抓好现有森林资源和新增有林地的常年管护,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
加大水土保持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耕农艺措施。
结合扶贫开发和库区移民工作大力推动生态移民工作的实施,重点解决好移入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和移出区的生态恢复和保护问题。
加大人工牧草种植和草地生态建设力度,大力推广草食牲畜圈养,农副秸秆加工利用和“草—畜—沼”良性循环模式,实施以草定畜,基本实现草畜平衡,使草地植被及生态功能得到尽快恢复。
加强生态综合整治和沿江、沿河、重点库区、飞播林、城镇的生态防护体系建设和管理,根据各区域的环境差异和功能的不同,有选择的建立一批矿山开发与生态环境恢复示范区、城市污染控制示范区。
全面贯彻饮用水源保护制度。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切实加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4.推进草地保护与建设。
完善草场承包制,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推行禁牧休牧轮牧,保护基本草地,努力实现畜草平衡。
加大沙化、退化草原和鼠虫害治理,初步控制草场退化、沙化趋势。
实施退牧还草、灭鼠治虫,围栏割草地、草种基地等建设项目。
初步形成以天然草地保护、围栏封育改良、人工种草、草产品储藏加工、草资源科学利用于一体的草原保护和利用体系。
5.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与建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生产方式。
加强水功能区保护和管理,稳定和提高饮用水质量。
加强水质监测,严格控制废水排放。
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
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加强农村污染治理,严防环境污染问题向农村转移。
按照生态家园建设要求加强农村社区和集中居住点的环境治理和建设,促进农牧区环境有较大改善。
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强化政策导向,通过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投资政策以及政绩考核等方式引导循环经济的发展,积极探索符合民族地区的循环经济模式。
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逐步压缩和淘汰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企业微观基础。
工业结构要通过延长产业链实现企业间的资源最有效利用。
在一定区域内用生态链条把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区与郊区、行业与行业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全面提高资源利用率,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到2010年,民族地区环境保护体系及能力建设全面改善,重点区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镇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
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农村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环境法规、政策体系和监督管理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6.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
坚持“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加强以土地、矿产、旅游和水资源为重点的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土地资源。
完成土地更新调整,切实搞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盘活存量土地,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走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发展之路。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矿产资源。
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引导矿山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
针对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共生、伴生矿多的实际,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科技创新,大力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争取各级财政基础性地质矿产评价项目,加大商业性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工作力度,增加矿产资源储备能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水利资源。
重视水能资源开发效益的最大化,在流域开发的政策下,鼓励业主建设中小型水库,增加调节能力,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
重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大力推行节水措施,鼓励水资源的再生利用,合理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重要水源涵养区。
旅游资源。
坚持“规划是前提、保护是核心、管理是关键”的原则,按景区环境容量控制游客数量。
加大景区保护和建设力度,提高景区管理水平。
深度挖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促进文化与旅游的有机结合。
注重旅游产品创新,提高游客参与度,延伸产业链,促进以旅游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
(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牧民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农牧民增收两大主题推进现代农牧业建设,培育和造就新型农牧民,努力使农业、农村牧区面貌有明显改善。
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
1.建立产业化经营组织。
依托特色农牧产品资源大力发展加工、运输、保鲜和营销几大环节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公司+协会+农户+基地”的组织形式,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种养大户、农牧业技术人员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力争培育多个产业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
2.建设农牧业生产基地。
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
建设标准化的特色农畜产品基地,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和构建农牧业产业化市场,引进、扶持和培养一批龙头企业,推进农畜产品的流通和加工利用,延伸产业链,大幅度提高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总体水平。
重点把粮食、畜牧、果蔬、花卉、中药材、烟丝糖、有机茶等优势产业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集中力量建设优质青稞基地、建设200万担(35个等级)以上的国家优质烤烟生产基地、反季节无公害蔬菜基地、豆薯类基地、青花椒、辣椒和有机茶叶生产基地、名优中(藏)药材人工驯化与抚育基地、优质蚕桑基地、核桃基地、优质小杂水果基地、优质牧草种植基地、高产高糖甘蔗生产基地、观赏花卉和工业原料花卉生产基地、优质特色水果生产、优质酒葡萄等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
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品种,加大无公害健康标准化养殖技术推广。
以川西北青藏高原牦牛经济园区为依托,带动畜牧业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牦牛加工区的地域辐射功能和产业带动作用,真正带富一方牧民。
建设优质肉羊、猪、鸡、兔和牛等畜产品养殖基地;
优化池塘、水库养殖,建设野生鱼养殖基地。
充分挖掘和利用好皮、毛、肉、奶、骨、血资源,培育多极产业,实行多种经营,努力延伸产业链。
实施粮食优质增效工程。
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加大对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抓好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和先进适用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着力改善粮食品质,提高复种指数和粮食单产。
发展优质稻、优质荞麦、优质商品马铃薯等大宗优质粮食增效工程,建成优质特色粮食产业带。
实施林业重点工程。
形成优势特色林业产业基地。
形成比较完备的林种结构和林业生态体系。
3.推进现代农牧业建设。
加快农牧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农村牧区科技支撑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及信息网建设,调整农牧业生产结构,转变农牧业增长方式,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搞好土地整理。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切实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其产品的申报、管理和认证工作,推进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
“十一五”末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60%以上,优质产品率、无公害产品占有率达到80%。
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
积极推行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农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切实加大对农村牧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保、就业、城镇公共设施、社区公共设施的投入。
坚持多渠道争取和整合农村牧区建设资金,建立以工促农、城镇带动农村的长效机制。
加快农村科技事业发展。
建立和完善农牧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重点开展青稞等良种繁育和推广,推进“五良”配套,粮食作物的良种化达到85%以上。
大力推广舍饲圈养,积极开展畜种改良。
抓好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增加对农牧业科技的投入。
4.全面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完善农村经营制度。
稳定并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积极探索依法流转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的路子,大力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的年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
推行规模化养殖,建设好联户牧场。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农村医疗和社会保障改革;
以信用社改革为重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立和拓展农村保险市场。
坚持农民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等基本原则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宗旨,积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能力,提高农牧业的组织化程度。
探索户籍管理改革,逐步消除城乡隔离。
深化征地制度和水资源补偿机制改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加快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按照乡镇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以提高乡(镇)村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完善村规民约,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5.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
集中力量扶贫越温。
狠抓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结合产业扶贫、生态移民两大工程整合资源,配套推进。
积极开展劳务扶贫。
加大高海拔、生态脆弱地区和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严重的区域的移民力度,力争30万贫困人口移民搬迁。
力争80%的绝对贫困人口越过温饱线。
巩固相对贫困人口越温成果,人均纯收入接近平均水平。
创新扶贫开发、两项资金、以工代赈等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增加新村建设数量并提高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