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项目撤资协议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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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对“XXX”项目现阶段已开发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具有完全的
权利。
3.双方同意依据本合同条款和条件对“XXX”项目进行共同合作开发,
双方依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项目风险,共同分享项目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XX”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及本合同之补充文件中所用的术语,除中国法律法规、本合同以及补充文件对本条各项另有规定的解释之外,均以下述解释为准:
“XXX”项目位于。
本合同及其附件文本中所称“项目”如无特别注明外,均特指“XXX”项目。
1、项目权益:
指享有自“XXX”项目立项、征地起至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期间内,经营、开发项目所产生的全部收入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项目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所开发物业租赁、销售收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或司法机关的裁决可获得的其他收入等。
2、项目权益份额:
指甲乙双方依据各自对项目投资所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确定的甲乙双方各自对项目权益所应享有的分成比例。
3、项目完成:
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或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双方另行签订对项目分益的分配协议,确定双方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后。
第二条项目概况
2.1项目基本情况
2.2项目证照: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期实施、共负盈亏、按份分成的合作形式。
3.1项目总投资的确定:
甲乙双方核定:
XXX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万元。
如项目实际投资超出万元,则以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的项目实际总投资金额为准。
3.2项目总投资的分担
甲方以提供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内、项目已有资产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所需的全部资金作为甲方对项目的投资份额,乙方依据其房地产开发资质以及技术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
如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出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则超出部分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第3.3条确定的各自在项目中所占权益份额共同投入、承担。
3.3项目权益分配
甲方享有本项目全部损益,甲方承诺在项目完成前不撤资、不对项目已有资产主张权利。
乙方因合作开发本项目应获得的收益,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项目管理
4.1自本协议签署后第三个工作日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本项目后期开发建设、管理及销售工作,全部由乙方进行管理,项目所涉及一切管理事宜由乙方负责决定。
4.2项目财务管理
4.2.1项目应设立单独的项目财务账册,由乙方负责统一编制,同时甲乙双方应各自分别计账;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负责继续办理本项目有关手续及后续审批程序。
5.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5.3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5.4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5日内,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5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应本着互信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项目开发建设进行审慎管理、确保项目按预定计划建设完成。
6.2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对甲方为项目进行的有关工作应甲方要求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7.1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
篇二: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项目发起人):
深圳市伊丝路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35414555M
乙方(投资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乙方已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并能够承担投资可能带来的损失。
3.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土森土掌零食品牌和微商城项目。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项目投资合作的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1乙方出资人民币(¥)(下称“投资资金”),投资于土森土掌零食品牌和微商城(以下简称“投资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乙方占有该投资项目的份额比例为%。
投资要求:
(1)投资总额:
60万元
(2)甲方份额比例:
30%
(3)投资期限:
1年
1.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向甲方指定账户划转上述投资资金,具体资金数额以乙方实际划转的金额为准。
甲方指定如下账户作为投资资金的接收账户:
开户机构:
工商银行
户名:
张凤
账号:
6222024000059539888
1.3投资资金划转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即视为乙方已将投资资金交付给甲方。
二、甲方权限范围
2.1本协议项下,甲方依约将乙方的投资资金用于投资项目,未经乙方书面或口头同意,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2.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1.1约定的具体投资要求对项目进行投资,若项目实际情况与该投资要求不同,则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投资。
2.3双方确认,依约完成投资后,乙方为该投资项目的实际合伙人,甲方不得对乙方在该投资项下所占份额的权益进行出让、设定担保或进行其他任何可能会对乙方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处置行为。
三、投资资金分配及撤资
3.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应及时与乙方沟通,由双方协商资金的后续处理事宜。
3.2每年销售额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固定进入预备金,剩下的百分之七十按乙方所占投资项目份额比例分红(半年/一年一结),所得红利划转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3.3投资期间,乙方未经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撤资。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或解除,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指定如下账户作为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机构:
户名:
账号: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依约履行义务,完成针对项目的投资。
(2)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报资金使用及项目投资等情况。
(3)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的账户资金、交易等资料保密,未经乙方确认,不得对外泄漏。
(4)在协议期间,甲方全权代表乙方行使项目投票权,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标的项目的运营建议。
4.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履行本协议的情况,有权要求甲方依约完成投资。
(2)乙方应依约及时提供投资资金,否则视为放弃投资。
(3)对于甲方提出的关于项目的紧急情况,乙方应及时回复并提出可行性建议或解决方案。
(4)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投资交易、资料信息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乙方不得擅自将交易记录、商业资料等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5.1投资资金到帐后,违约挪用投资资金的,应按照投资者投资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应返还相应的投资资金。
5.2投资资金到帐后,在约定投资条件已满足的情况下,乙方依据实际出资金额所占股份比例,承担相应的盈亏权益,甲方须定期向乙方通报标的项目的进展及盈亏状况。
5.3投资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违约将该投资项下的权益进行出让、设定担保
或进行其他任何可能会对对方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处置行为的,应按照投资资金金额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4除上述约定外,投资期间,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协议变更和终止
6.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协议。
6.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一致并通过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其他
7.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协议自双方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3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股份制项目协议
股份制项目协议
在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股东甲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股东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享有股份股东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二、投资联营项目及项目所在地址
1、投资项目所在地址:
2、投资项目名称:
三、投资情况:
1、投资项目名称投资项目总额元(人民币)
2、投资方投资金额数目元(人民币)投资方投资金额数目元(人民币)
享有股份股东投资金额数目元(人民币)
投资方投资金额持项目%股份
享有股份股东投资金额持项目%股份
四、采用执行的经营形式:
执行由协议约定双方决定
1、投资方为项目,经营、管理、策划负责人。
投资方为项目,经营、管理及法人代表。
2、双方股东并享对此项目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所有项目的一切支出由协议约定者共同签字,方能做帐,基本做到每月清帐,三月一次小清帐,一年一次大清帐,公司的盈亏共同按比例分担责任。
3、帐目与资金采用钱、账分管制度
投资方负责资金出入管理,做到笔笔清楚,与账相应。
投资方负责账目出入管理,做到笔笔清楚,与资金对应。
4、视经营情况,未尽事宜经股东双方协议可做更改。
五、股东的权力与义务
1、股东会议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股东方与股东方共同参加,如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或决议,必须所有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并且不到席股东有知情权。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项目的重大决策。
3、知情权,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股东如实告知项目事和妨行情况及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股东有权在审议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质疑或建议,一旦有股东提出异议,应暂停项目有关事务的执行,由股东共同重新商议后再做决定。
4、查阅权,为确保公司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经营目标,股东为了了解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项目的正常工作和日常生活的情况下,有权查阅会议记录财务簿等其它资料。
5、红利发取权:
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项目所产生的红利。
6、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项目清算完后,项目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7、享有股份股东的股份使用权,享有股份股东持股份仅限本人享有及使用权,其股份不继承不转让(如本人不再享受其股份,其股份自动转入甲、乙双方名下即甲、乙双方各占5%)。
(二)义务
1、在项目经营方面如有亏损出现,股东双方有义务共同承担或交补其差额。
2、股东双方半年内不得抽回投资资金,股东如有一方撤资必须通过股东会决议。
3、股东双方有义务共同商议,为规范化经营管理,股东双方家属及亲属均不参与此项目。
4、遵守项目章程和义务,项目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即项目组织和执行基本原则,也是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章程对每位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5、对项目其它股东的诚信义务。
6、保守项目经营相关的内容的义务。
六、股东职责
项目的股东会由股东、股东组成,是项目最高机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换投资项目内岗位职员的薪酬待遇。
3、审议批准项目的季度及年度经营和计划。
4、审议批准项目的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方案。
5、审议批准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充方案。
6、项目内部增加、减少投资和清算等做出决议。
7、审议项目基本的管理制度。
8、修改项目的相关制度及章程。
9、项目章程规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七、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股东所投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1、盈亏由股东双方共同承担。
2、股东双方共同商议,发放员工薪酬及福利分配。
本协议共份,每份页,各投资人自持一份,经投资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如无其它,至发展项目解散时止。
股东:
股东:
日期:
享有股份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