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15春《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业答案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7843419 上传时间:2022-12-1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9.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大15春《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业答案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北大15春《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业答案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北大15春《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业答案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北大15春《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业答案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北大15春《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业答案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北大15春《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业答案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

《北大15春《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业答案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大15春《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业答案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北大15春《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业答案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

C.C.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属于行使处分权利的体现

D.D.只要当事人是根据自己的意志作出的处分就应当得到法院的同意

4.

4.【第八章第五节管辖异议与管辖恒定】关于管辖权异议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C)

A.A.管辖权异议需向异议主体认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B.B.异议的客体只能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C.C.提出异议的必须是本人

D.D.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限定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5.

5.【第二十章第二节起诉与受理】关于起诉的实质条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B)

A.A.有明确的被告

B.B.有明确的原告

C.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D.D.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6.

6.【第二十一章第二节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B)

A.A.甲起诉请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乙下落不明

B.B.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裁定发回重审,案情简单

C.C.原告方为2人的共同诉讼案件

D.D.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款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因原审中存在严重程序问题申请再审,法院裁定再审

7.

7.【第二十二章第一节第二审程序概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不具有下列哪一区别?

( C )

A.A.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不相同

B.B.解决的纠纷不同

C.C.适用一审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是开庭审理,二审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径行裁判

D.D.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启动机制不同

8.

8.【第二十五章第一节特别程序概述】关于特别程序的特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

A.A.适用特别程序的都为非诉案件

B.B.特别程序都适用独任制

C.C.特别程序都一审终审

D.D.特别程序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9.

9.【第二十三章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概述】下列有关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中说法错误的是()

DB

A.A.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

B.B.当事人主要发现原裁判错误就可以在任何时间申请再审

C.C.审判监督程序不是一个必经的程序

D.D.审判监督程序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

10.

10.【第三十八章第二节仲裁员】某市新成立了一家仲裁委员会,现正在建立仲裁员库。

以下人员中,谁可以担任仲裁员( D )

A.A.徐某,曾任某市检察院检察长10年

B.B.钱某,从事律师工作满6年

C.C.黄某,某大学法学院民法讲师

D.D.王某,从事仲裁工作满9年

11.

11.【第七章第二节回避制度】李某诉张某一案,李某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甲提出了回避申请,关于甲回避的决定程序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B

A.A.若甲为院长,则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回避

B.B.若甲为审判长,则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回避

C.C.若甲为书记员,则由院长决定是否回避

D.D.若甲为陪审员,则由院长决定是否回避

12.

12.【第十三章第四节委托代理人】甲委托乙代为进行诉讼,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在诉讼过程中甲欲将乙的代理权限变为普通代理,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D)

A.A.乙的代理权限直接变更为普通代理

B.B.甲口头告知法院变更事宜即可

C.C.甲应当将变更事宜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D.D.法院应当不予准许甲的变更请求

13.

13.【第十四章第四节证明责任】金某驾驶桑塔纳2000轿车经过渡海新村甲5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将金某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金某脸部也被割伤。

事后金某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楼409室的窗台上坠落的。

于是金某与该房主赵某交涉赔偿事宜,但赵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

金某遂诉诸法院。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的表述,错误的有:

(ACD  )

A.A.本案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因此金某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

B.B.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

C.C.本案实行证明责任倒置,金某只需证明侵权行为存在,损害结果由法院职权调查

D.D.赵某应当证明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14.

14.【第二十章第三节审理前的准备】下列事项中属于法院审理前的准备内容的是(ABCD)

A.A.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

B.B.确定举证时限,举证证据交换,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C.C.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D.D.追加当事人

15.

15.【第二十章第二节起诉与受理】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查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是(ABCD)

A.A.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B.B.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C.C.C.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告知按照申诉处理

D.D.D.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16.

16.【第二十四章第二节裁定、决定与命令】关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及驳回诉讼请求,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CB )

A.A.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及驳回诉讼请求的上诉期都是10日

B.B.关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及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都可以另行起诉

C.C.当事人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及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都可以上诉和申请再审

D.D.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而驳回诉讼请求发生在受理案后

17.

17.【第二十六章第三节人民法院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和处理】支付令的内容应当包括(ACB)

A.A.清偿债务的期限

B.B.提出异议的期限

C.C.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

D.D.债务人可以另行起诉的期间

18.

18.【第三十章第二节执行的开始】具有给付内容的有关法律文书,在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关执行。

依照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这类法律文书?

( ABCD 

A.A.给付赡养费的判决书

B.B.给付医疗费的判决书

C.C.民事制裁决定书

D.D.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19.

19.【第三十九章第二节仲裁协议的内容】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包含下列哪些内容()ABC

A.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B.B.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C.C.仲裁事项

D.D.仲裁结果的效力

20.

20.【第四十三章第二节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下列哪些情形下不予执行仲裁裁决(AB)

A.A.没有仲裁协议

B.B.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C.C.当事人在事后才达成冲裁协议

D.D.适用法律错误

21.

21.【第八章第五节管辖异议与管辖恒定】管辖恒定

指确定案件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

22.

22.【第四章第二节诉权】诉权

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财产权和人身权进行司法保护的权利。

23.

23.【第十四章第四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

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24.

24.【第三十一章第二节执行回转】执行回转

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

25.

25.【第三十九章第一节仲裁协议概述】仲裁协议

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26.

26.【第十七章第二节先予执行】简述先予执行的案件适用范围

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条件下可以先予执行的案件有以下几种: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27.

27.【第二十四章第二节裁定、决定和命令】简述裁定的适用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管辖权异议(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28.

28.【第六章第六节调解原则】论述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原则

一、事实清楚,是非分明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及执法工作所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法治原则,一切司法和执法活动都不能突破这条“底线”,否则,再多再好的法律都将成为一纸空文,“依法治国”的美好理想必将化为泡影。

二、自愿原则

诉讼调解存在的前提是当事人对私权的自由处分,是民法原理中意思自治原则,也称处分原则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反应。

民事调解主要基于各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达成的合意,最明显地体现出调解不同于判决的特殊性,也可以说民事诉讼调解最显著地体现了司法的民主性特征。

所以自愿原则天生就成为诉讼调解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调解制度得以生存的根基。

三、合法原则

调解的合法性原则包括程序上的合法和实体上的合法。

程序上合法主要是指调解必须在遵循我国《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各项基本原则和程序制度的前提下进行。

当事人所享有的各项程序性权利若非出于当事人自愿放弃,绝不能被剥夺。

比如当事人在诉讼中所享有的答辩权、申请回避权、向法庭提交证据以及质证的权利、法庭辩论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发表调解意见的权利、阅读审查庭审笔录或调解笔录的权利,以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申请庭外和解的权利等等,上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都应当得到尊重。

当事人的这些诉讼权利在适用简易程序时,经当事人同意可以放弃,但绝不能未经告知而被剥夺,否则即是违法。

实体上的合法性主要指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在内容上只能处分属于涉案当事人自己的合法权益范围之内的标的,不得处分属于案外第三人的权益,不得处分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权益,更不能进行恶意调解,诉讼欺诈。

同时,即使是对案件当事人自己权益的处分,也不能损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有违社会普遍遵循的公序良俗。

违法,即无效。

29.

29.【第十章共同诉讼人】比较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的异同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讼。

所谓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是指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同一个诉讼标的,在这个诉讼标的中他们共同享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

例如,多人的侵权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受害人诉至法院,以所有侵权人为被告,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正因为必要共同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因此就要求共同诉讼人一同起诉或应诉。

必要共同诉讼的目的在于防止矛盾判决。

必要共同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这是共同诉讼的基本要求。

2.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

3.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所谓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是指对于共同诉讼,法院必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对共同诉讼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内容相同的裁判。

这是由必要共同诉讼中诉讼标的同一性决定的。

普通共同诉讼;

是指共同诉讼人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宜于合并审理但需要分别裁判的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共同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