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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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及其员工的安全意识,真正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遇有重大安全问题应随时召开专题会,并处理解决。
2例会出席人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班组长以上全体管理人员,办公室所属相关人员、特种岗位相关人员(如:
电工、行车工、叉车工、电焊工、气割工、司炉工等)、员工代表。
3会议内容及要求:
3.1由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例会,必要时邀请董事会领导主持或参与;
3.2由办公室负责会议人员的出席签到、记录,并负责例会所决定的相关议题落实情况的稽查;
3.3各车间(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3.4办公室对公司上个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活动进行回顾,对安全事故的通报(分析原因、调查与处理结果、提出防范和整改意见,吸取事故教训要点);
3.5通报上个月的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违章稽查情况,作业场所,文明生产、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以及下个月的改善对策;
3.6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解读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
3.7解读当月全员安全生产绩效奖考核情况,布置现阶段安全工作任务并提出工作要求;
3.8安全例会确定和提出整改措施,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组织落实,在此过程中如有困难,应及时反映,以便在总经理办公例会上进行协调和解决,如一时无法完成整改事项的亦应确定时间进行整改落实。
对于整改的结果,将结合各车间(部门)班组的安全管理绩效考核予以评定;
3.9确定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
4安全工作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以使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员工之中。
5对应当参加会议的人员而无故缺席的,将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6在公司的生产工作会议上,在总结和布置生产工作时,生产部门应同时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7在公司召开的年度生产经营工作会议以及召开公司年度工作总结会议上都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同时总结和同时布置。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进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减少事故,确保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安全资格证。
2.三级安全教育是公司、车间、班组对全体员工和新工人入厂,实习培训,调动生产岗位人员进行逐级安全教育的制度。
3.新入厂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由公司的办公室负责实施。
3.1.全体员工每年应接受办公室(车间、班组)组织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
3.2.一般岗位的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不少72小时,并需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3.3.进行安全生产意识教育,以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认识,重视安全,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由专业部门的技术培训或按要求参加复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3.4.一般的安全基本常识,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及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
3.5.介绍特殊危险作业等场所和历年事故教训。
3.6.公司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其考核规定的讲解。
4.车间教育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负责实施:
4.1.介绍车间各道工序,领发防护用品。
4.2.介绍车间所属范围的安全标识和危险场所。
4.3.车间历年事故、应注意事项。
4.4.车间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5.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实施:
5.1.本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现场教育(利用班前会)。
5.2.讲解接触和看管的机器、设备,危险部位和预防方法。
5.3.介绍防护装置,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规定。
6.临时工,培训工应参照新工人三级教育办法进行。
7.凡休假一年以上返岗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一年以上者,必须经车间和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
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教育。
9.“五新”安全教育制度。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0.安全知识考核制度。
实行公司对各部门,各部门对本部门人员考核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评比、升级或绩效考核的条件之一。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
1.1公司专职(兼职)安全员不定期要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做好监督执行安全法规的情况、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现场的违规行为等工作。
1.2公司每月进行一次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安全大检查,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对查出的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归档备查。
1.3公司的特种设备、电气、受压容器、锅炉、叉车等生产岗位是安全生产的重点岗位,员工按照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每天检查设备安全状况,确保各种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并认真做好运行、巡查情况的记录和上报工作。
1.4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或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岗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确认。
1.5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及检修现场状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6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6.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健全、完好;
1.6.2重要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1.6.3职工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6.4职工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6.5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6.6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1.6.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行为。
2事故隐患的整改:
2.1事故隐患分类
2.1.1按事故隐患起因物分类有:
①设备事故隐患;
②电气事故隐患;
③火险事故隐患;
④危化品事故隐患;
⑤厂内交通事故隐患;
⑥安全防护事故隐患;
⑦其他类型事故隐患。
2.1.2按事故隐患的危险性程度分类有:
①一般性事故隐患:
指对人身安全、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已构成一定威胁,但整改方法比较简单,涉及范围较窄,所需费用也较少的事故隐患。
②重大事故隐患:
指对人身安全、正常生产和施工已构成严重威胁,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整改的工作量大,涉及范围较广,所需费用较多(一次费用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2.2事故隐患登记:
公司在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办公室必须根据事故隐患的起因和危险性程度,及时在事故隐患档案登记中登记备案。
登记时,必须查清事故隐患的起因,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落实有关负责部门和负责人。
2.3事故隐患的上报:
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现人应及时上报,对重大事故隐患上报部门应填写《事故隐患报告单》,应对事故隐患的起因及危害性等必须如实填写,尤其“整改措施与建议”,应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或改进建议。
2.4事故隐患的整改:
对事故隐患所在班组和车间应组织进行整改,车间无法解决的上报公司办公室,安全员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整改,如一时无法解决的报告总经理予以解决。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要求达到100%。
3检查与考核:
3.1对于各类事故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由办公室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
3.2对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或负责整改的部门,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仍不按时完成整改计划的,将按违章处理,予以通报批评或对该部门第一责任人予以处罚,对造成事故者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3.3事故隐患管理考核与公司经济责任制和安全绩效管理考核标准相挂钩。
四、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为做好设备设施的整体性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存在于各类设备中的危险因素,提高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1.1设备日保
1.1.1保养周期:
每班1次,5-15分钟。
1.1.2保养执行人:
设备操作人员实施,设备维修人员检查。
1.1.3保养内容:
对分管的设备进行一次表面擦拭、一次目视检查和加油润滑,保持设备整齐、清洁、润滑、有效安全,对叉车、空压机、储气罐等设备安全状况做到每天自查并记录。
1.2设备周保
1.2.1保养周期:
每周1次,0.5-1个小时。
1.2.2保养执行人:
1.2.3保养内容:
对分管的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加油润滑、紧固、调整、除锈等,使设备清洁、润滑,保持良好的状态。
1.3设备月保
1.3.1保养周期:
每月1次,1-2个小时。
1.3.2保养执行人:
设备操作人员为主,设备维修人员为辅,车间组长检查。
1.3.3保养内容:
对分管的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加油润滑、紧固、调整、除锈;
对设备汽路、气路、水路、油路进行检查;
清洗规定清洗的部位,疏通油路、管路,更换或清洗油毡、滤油器;
对易埙坏部件进行精度检测,解决存在的问题,使设备得到全面的维护,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设备计划检修
2.1设备小修
2.1.1小修周期:
设备工作达到小修时数。
2.1.2修理执行人:
设备维修人员为主,设备操作人员为辅,车间组长帮助并检查。
2.1.3修理内容:
主要对设备故障部分进行分解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
2.2设备中修和大修:
由设备科制订本年度的维修计划,并负责维修或委托设备生产厂家修理。
3设备检测:
3.1设备的检测应由设备科负责根据产品质量合格证各项工艺指标进行判别、鉴定并提出设备、设施的检测项目。
3.2特种设备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为规范危险作业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爆危险作业的防范工作,杜绝生产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危险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2公司危险性作业主要包括:
带电或高压范围内的作业;
高处作业;
设备吊装作业、储气罐等设备的维修作业等。
3办公室负责危险作业以及对危险作业的控制和监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区危险特种作业的管理。
4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人员应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作业,危险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和恐高症等疾病
5带电高压作业、高处作业以及易燃、易爆等重点部位动火作业,在操作前须报办公室审批,并按动火管理规定级别开具动火许可证,办公室派专员现场指导与监督,按照事先制定的危险作业防范以及防火、防爆重点部位的动火措施,有监护人方可操作。
凡从事危险性的作业人员,作业前要进行相关安全教育。
6监护人员在作业现场监护过程中,应随时纠正、制止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制止作业。
7作业前现场指挥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点作业人员,并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危险性作业过程中,发现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措施不能充分满足安全作业时,指挥人或监护人应做出停止作业决定,重新制作防范措施并报办公室门审核。
9危险性作业期间,指挥人和监护人不得擅离作业现场;
如确需离开现场时,要向新的指挥、监护人员,详细交待现场情况和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10带电高压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结束后,指挥人、监护人、作业人员要彻底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确认安全后办理完工手续。
11凡因不执行本规定,在作业过程中造成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的管理,根据国家安全法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基本要求。
1.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是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健康保护所采取的一种辅助措施。
1.2劳动防护用品,不能代替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各车间、部门必须在对员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同时,从技术设备、操作方法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3各生产岗位员工,必须根据《标准》所列的项目按时领用,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合理使用。
1.4特殊工种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带、耳塞、绝缘鞋、头盔、棉衣、雨衣、雨靴等用品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批后领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核与采购。
2.1采购部应根据《标准》需求的品种、数量,采购符合质量要求的劳保用品。
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劳动部门批准的专营店采购。
2.2办公室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审批,以及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进行检查。
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3.1办公室必须严格按照发放标准的规定,认真做好发放前的审核工作,不得随意降低发放标准或缩小发放范围。
3.2对未列入标准的工种发放品种,以及对使用期限规定不合理的,如确需补充变更时,由相关车间提出申请,办公室核定后发放。
3.3各车间、部门或生产班长负责劳保用品的领发工作,办公室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表“,并由员工签字确认。
3.4新入厂员工需经三级安全教育后,凭办公室三级安全教育入职培训合格表,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
3.5员工离职时,应将所发的未到使用期限的劳保用品交到库房,如遗失等原因未上缴的,根据使用期限按折扣款。
3.6凡脱离生产岗位三个月以上的,所发放的劳保用品相应延长使用期。
3.7库房必须凭办公室审批的领用单,向使用部门发放劳保用品,未经审批不得随意发放。
4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
4.1全体员工在生产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好所配发的劳保用品。
对不执行该规定的,将扣除当月安全奖的10%。
4.2对下发的劳动保护用品一律不准出售或转让。
如有违反者,按原价加20%扣款。
4.3发给员工的口罩、绝缘鞋、手套、眼镜、安全带等特殊防护用品,使用车间(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是否有效。
七、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
各部门都要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按“一岗一责”的原则,从领导到员工细化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认真贯彻执行。
2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和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公司内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每个员工都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公司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祥见《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5检查和考核:
5.1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以“安全责任书”形式进行检查和考核。
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由公司总经理对员工进行签订,车间员工和安全员与车间主任或部门主管领导签订。
5.2“安全责任书”的内容包括安全职责、安全工作目标、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和其他相关内容所组成。
5.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考核时限为一年,一般在年初签订。
办公室每月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并根据公司经济责任制对各车间、部门进行考核,年终总评。
6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6.1对于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好,当月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违章记录的部门负责人、生产现场管理好给予奖励500元;
6.2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设备事故发生的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50-3000元;
6.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1000元;
6.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毒、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1000元;
6.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100-5000元;
6.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30-100元;
6.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100-300元;
6.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奖励50-300元。
7处罚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现场管理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公司严肃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同时作罚款1000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当月安全绩效奖;
7.1违反用火、用电和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
20—100元/人/次;
7.2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扣罚10元/人;
7.3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拆卸或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责任人50—300元/处;
7.4各种车辆未按照安全停车线停车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7.5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100%;
7.6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50/次;
7.7各类事故隐患不按《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按期完成整改的,扣罚50—100
元/项,并列入安全绩效考核扣分。
7.8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部门100元/次;
7.9发生事故后,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对责任部门进行安全绩效的考核扣罚100元/起。
7.10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1000元/人/次;
7.11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扣罚20—1000元/人/次;
7.12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扣罚
20—1000元/人/次;
7.13对忽视劳动条件,擅自拆除安全设施、设备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扣罚20—1000元/人/次;
7.14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作用的,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扣罚20—2000元/人/次;
7.15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扣罚
20—2000元/人/次;
7.16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扣罚30—5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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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八、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应建立必要的安全台帐(即安全组织台帐、安全检查台帐、安全事故台帐、消防管理台帐、安全防护用品台帐、安技装备台帐、安全费用投入台帐等)和安全生产档案(工伤事故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事故隐患及整改档案、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台帐和档案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双杠改写、保存完好。
办公室应定期检查与考核。
2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要求:
2.1安全组织台帐:
厂安全组织台帐要将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成员情况记入台帐,并填写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员组成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2.2安全检查台帐:
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在册。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公司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特点、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2.3安全事故台帐: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要求,安全事故台帐应记录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交通、人身、生产、质量、环境污染和其他事故,凡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均应登记入册。
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2.4消防管理台帐:
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消防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台帐、消防工作会议等。
2.5特种装备管理台帐:
建立安全阀、压力表定期检定台帐,记录特种设备检测、检修及变更情况。
2.6安全费用投入台帐:
安全费用投入包括的范围如下:
2.6.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费用(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
2.6.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2.6.3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
2.6.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
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2.6.5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
2.6.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2.6.7抢险应急措施;
2.6.8交通疏导、警示设施标识费用;
2.6.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2.6.10、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2.6.11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3安全生产档案要求:
3.1工伤事故档案:
记录安全事故的时间、人员、整改措施和员工对事故受教育的情况。
3.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要有记录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受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必要时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
考核试卷要归档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包括:
3.2.1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2.2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