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7838637 上传时间:2022-12-11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69.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

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顺序,选用确定变更工程单价的方法:

1.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

2.合同规定的单价计算方法;

3.国家、部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书;

4.参考承包人预算及实际支出证明,协商单价;

5.计日工方法。

4.协商价格

监理工程师本着不使业主、承包人因变更得到额外利益的原则与承包人和业主就费用估价中的细节(单价与费率)进行磋商。

5.颁发工程变更令

变更资料齐全、变更单价确定之后,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令,并报业主。

6.1.1.8确定费用

1.工程数量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数量的评审依据应是:

(1).变更通知及变更设计图纸;

(2).监理工程师的现场计量。

2.价格

监理工程师按1.1.1.7.3的方法确定变更工程价格,并报高级驻地批准。

1.1.2工程延期

1.1.2.1规定

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后,受理工程延期:

1.工程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2.承包人在延期情况发生的一个月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期延期意向。

3.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情况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4.监理工程师在延期事件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延期申请资料。

1.1.2.2延期类型

1.额外或附加工作。

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3.由业主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4.不是承包人的过失、违约或由其负责的其他特殊情况。

5.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延误原因。

1.1.2.3临时延期

如果影响延期的事件有连续性,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提交的临时报告后,先给予临时延期。

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最终情况报告后,再给予事件的最终延期,但最终延期不准少于累计的临时延期。

1.1.2.4受理程序

1.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延期意向后,立即通知有关的现场监理,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人员受理该延期,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2.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收到承包人正式延期申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延期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延期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

即列明延期的项目及编号;

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

附有延期测算方法及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审查通过后,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对承包人的申请予以退回。

3.延期评估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2).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3).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当与充分。

(4).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根据现场监理的现场记录和有关资料,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的结果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4.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1).正文

评估人员的授权依据及名单;

受理承包人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

工程简况;

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

经调查、讲座、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结论。

(2).附件

监理工程师对该延期的评论。

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5.确定延期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审查报告并确认的结论之后,签发延期审批书,报驻地监理处审定。

1.1.3费用索赔

1.1.3.1规定

监理工程师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受理费用索赔。

(1).承包人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业主索取额外的费用。

(2).承包人在出现引起索赔事件的一个月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报业主。

(3).承包人承诺继续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等详情材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4).监理工程师在索赔时间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索赔申请。

1.1.3.2索赔数额

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决定最终的索赔数额,并通过期中付款证书予以支付。

1.1.3.3类型

1.难以预见的情况所引起

(1).异常气候

(2).外界障碍(化石、古物、地下建筑)

(3).战争入侵、叛乱、暴乱等

(4).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一种自然力

2.业主责任引起

(1).未按合同规定和承包人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供对现场的占有权和出入权。

(2).未按规定向承包人付款。

(3).延误提供图纸。

(4).占用或使用永久性工程区而造成损失和损害。

(5).违约使合同中途终止。

 3.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引起

(1).延误签发图纸、指令。

(2).负责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

(3).要求进行合同中未规定的检验。

1.1.3.4受理程序

1.收集资料、做好记录,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索赔意向后,立即通知有关的现场监理,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人员受理该事。

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2.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收到承包人正式索赔申请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索赔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索赔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附有索赔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和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3.索赔评估

(1).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2).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

(3).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4).申请索赔数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

数量应与现场监理记录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一致价格与取费的来源能被业主接受,可根据现场监理的现场记录和小组掌握的资料,修订承包人的计算方法与索赔数额并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依据及名单;

受理承包人索赔申请的工作日期;

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

经调查、讨论、协商、确定的测算方法及由此确定的索赔数额结论。

监理工程师对该索赔的评语。

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8.1.3.5确定索赔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审查报告并确认的结论之后,签发索赔审批书,报业主审定。

1.1.4争端与仲裁

1.1.4.1争端的规定

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争议通知后的84天之内,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

同时对争议做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

2.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70天之内,如果业主或承包人不要求仲裁,其决定为最终决定。

3.合同只要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继续精心施工。

1.1.4.2仲裁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做以下工作:

1.在仲裁期间,督促业主和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

2.在仲裁期间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

3.在仲裁后执行裁决。

1.1.5业主、承包人的违约

1.1.5.1业主的违约

1.规定

当业主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业主违约:

(1).宣告破产,或作为一个公司宣告停业清理,但清理不是为了改组或合并。

(2).由于不可预见的理由,因经济混乱而不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3).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书向承包人付款,或干涉、阻挠、拒绝这类证书颁发所需要的批准。

2.处理

(1).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部分终止合同或全部终止合同受雇的通知后,尽快深入调查、收报掌握有关情况,澄清事实。

(2).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部分终止合同或全部终止合同的支付。

1.1.5.2承包人的违约

(1).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一般违约:

①.给公共利益带来的伤害、妨碍和不良影响。

②.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

③.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④.不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⑤.未按合同规定管好工程。

(2).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

①.无力偿还他的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押,或停业整顿,或物质被扣押等,因而放弃合同。

②.无正当理由开工或拖延工期。

③.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一贯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④.未经监理工程师的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属一般违约后,做以下工作:

①.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纠正。

②.提醒承包人一般违约有可能导致严重违约。

③.上述无效时,书面通知业主。

④.确定业主雇佣他人执行指示或承包人自行纠正违约,但已给业主费用带来的影响,办理扣除承包人相应费用的证明。

(2).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业主进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后,做以下工作:

①.指示承包人将其为该合同的目的而可能签定的任何协议的利益,如材料和货物的供应,服务的提供等转让给业主。

②.认真调查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之后,办理并签发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的支付证明。

1.1.6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

1.1.6.1分包

(1).监理工程师严禁承包人把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2).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承包人才能将工程分包出去。

(3).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同意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2.审批分包

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承包人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

(1).分包人的资格及证明。

包括企业慨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

(2).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

(3).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

(4).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工地规范与验收标准。

(5).分包工程的工期。

(6).承包人与分包人合同责任。

(7).分包协议。

监理工程师完成上述审查之后,向承包人签发分包工程批准单。

3.分包工程的管理

(1).监理工程师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或者监理工程师直接到分包工程去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要求承包人负责处理。

(2).监理工程师通过期中付款证书,由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支付。

1.1.6.2转让

监理工程师征得业主同意后,承包人才能进行合同转让。

1.1.6.3指定分包

1.监理工程师设专人对指定分包工程进行管理。

2.监理工程师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交一份资格情况及证明的资料,并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而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3.监理工程师不要求或不认为承包人有任何义务雇佣任何他有理由反对的指定分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反对有理时,建议业主对承包人的反对予以考虑,反之则帮助业主说服承包人接受指定分包人。

4.监理工程师对指定分包人的支付,则根据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1.1.7保险与保函

1.1.7.1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督促承包人进行保险。

1.1.7.2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承包人的保险进行检查:

1.保险的种类。

2.保险的数额。

3.保险的有效期。

4.保险单及收据。

1.1.7.3当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向业主提交合格的保险单时应:

1.指示承包人尽快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

2.承包人依旧不办,通知业主并建议业主来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

3.保险最终由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的,监理工程师签发从承包人应得款额中扣除与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所花费用等值的证明;

4.如果业主也未补办,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和业主,根据合同有关规定,未来发生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将由责任方承担和赔偿。

1.2合同管理的方法

1.2.1延期申报程序

承包人必须按下列程序提出延期申请,否则,监理工程师将不考虑其延期要求:

1.2.1.1承包人在首次出现延误情况后的21天内,将他要求的延期意向书面通知驻地监理处并抄报业主。

1.2.1.2在提交上述意向后的7天内,或经驻地监理处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驻地监理处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

正式的延期申请应以《延期申请单》的形式上报,并应附有承包人的详细申述及证明材料。

1.2.1.3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承包人不能在21天内送交上述规定的详细申述及证明材料,则承包人除按以上所述提交他要求延期意向的书面通知外,还必须以不多于7天的间隔向驻地监理处送交临时报告,这些报告应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在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以《延期申请单》(一式七份包括证明材料)的形式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

正式的延期申请应附有与此有关的所有证明材料和详细申述。

1.2.1.4延期审批程序

1.在接到承包人要求延期的意向书面通知后,驻地监理处立即到现场了解事件的发生原因、经过等。

检查承包人的原始记录,并作出详细的书面记录(此记录应包括由于延误而受影响的人力、机械设备等与此项事件有关的一切情况)。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提出避免或减少延期的处理措施。

同时,应随时了解事件的发展情况,作出详细的记录,直至延误事件结束。

2.如果延误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驻地监理处应根据承包人上报的临时报告进行初步评估,提出应给予承包人的临时延期时间,报业主审核。

3.在接到承包人正式延期申请,驻地监理处应对其进行详细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报告(必要时业主派人参与),填写《延期审批书》(一式七份包括评估报告)报业主核准后,由驻地监理处向承包人签发《延期审批书》。

延期申报和审批程序见8—1。

承包人申报程序

 

图8—1延期申报、审批程序图

1.2.2索赔申请与审批程序

1.2.2.1费用索赔申报程序

承包人必须按下列程序提交费用索赔申请。

1.承包人应在费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28天内,将他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驻地监理处并抄报业主。

2.如果费用索赔时间具有连续影响,承包人应按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以28天为间隔),向驻地监理处提交有关此项费用索赔时间的详细报告。

3.在费用索赔事件结束后时28天内,承包商必须以《索赔申请书》的形式(一式七份包括证明材料),向驻地监理处提交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

正式费用索赔申请必须附有与此项费用索赔有关的详细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导致费用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详细经过;

(2).提出费用索赔申请所适用的合同条款;

(3).费用索赔事件所涉及的数额以及详细的费用计算,所采用计算费率的依据等;

(4).与此费用索赔事件有关的一切资料,如:

提出费用索赔的意向申请书、有关的信件、图纸、计划表、报告、照片、计量、计算价格分析、实验室的实验结果以及工地的原始记录等。

1.2.2.2费用索赔审批程序

1.驻地监理在接到承包人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应报告业主并立即到达事件现场,了解时间发生原因、经过等,检查承包人的原始记录,并对现场情况作详细的记录(如由此而闲置的人工、机械设备数量及此项费用索赔有关的其他一切情况)。

如有可能,应提出避免或减少费用索赔的处理措施。

同时,应随时到工地现场了解时间的发展情况,并作详细的记录,直至费用索赔时间结束。

2.在接到承包人的正式索赔申请后,驻地监理处应对其索赔申请作出详细评估(必要时业主派人参与)提出书面评估报告,填写《索赔审批书》(一式六份,包括评估报告)报业主审批。

3.业主审批后签发《索赔审批表》送交承包人。

索赔申报、审批程序见图8—2。

1.2.3分包管理审批程序

分包的管理和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如果分包失控,将会给工程质量、进度带来很不利的影响。

承包人若想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必须按下列申报程序报驻地监理处审查并经高级驻地审批(在投标书中已列明的分包商除外):

1.2.3.1承包人必须事先向驻地监理处提出书面分包申请,分包申请应包括分包的工程项目,草拟的分包合同书和分包商的详细资料。

1.2.3.2驻地监理处应检查分包人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分包人企业的名称、性质、简历;

2.承包人与分包人准备签订的分包工程协议书或报告;

3.分包人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情况;

4.分包人过去曾担任过的与分包工程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情况(包括验收证书、质量评价意见等);

5.分包人的财务状况;

6.分包人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简历;

7.分包人对拟分包工程的技术保障措施(若是重要分包工程,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8.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预算;

9.分包合同的其他文件。

驻地监理处将分包申请检查初审后附上驻地监理处意见报业主审批。

1.2.3.3分包工程的管理

1.分包人只有在主要承包人接到业主对分包工程批准的通知后,方能进入工地。

批注分包的通知由驻地监理处下发给主要承包人。

2.所有的分包人必须对主要承包人负责。

1.2.3.4分包工程的验收

分包工程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处验收。

未经承包人自行检验的分包工程,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

1.2.3.5工程分包监理工作程序图6—3。

不批准

不批准批准

批准

图6—3工程分包监理工作程序

1.2.4工程变更

1.2.4.1工程变更的原则及变更类型

1.工程变更是指合同文件中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由于不适应工程实际情况的要求而必须进行的变动,发布工程变更令基本上是基于以下这样一些原则:

(1).节约资金或其他资源;

(2).加快或保证工程进度;

(3).提高(确保)工程质量;

(4).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及环境的要求。

2.工程变更主要有如下类型:

(1).增加工程项目(涉及设计图纸的增加);

(2).减少某些工程项目的数量或取消某些工程项目(涉及设计图纸的减少);

(3).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的变更(变更设计和技术规范);

(4).工程的线型、位置、标高、尺寸的变更(变更设计);

(5).改变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变更技术规范)。

进行工程变更,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详细申述工程变更理由(变更设计时应与原设计作技术经济比较),按照本手册的审批程序及权限,报请审核。

未经批准的,不得按变更工程施工。

1.2.4.2由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程序

1.承包商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详细说明需要变更的工程名称、位置、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并附上相应的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范,并对变更可能造成的工期及合同金额的影响作出初步估计,之后报驻地监理处。

2.驻地监理处在接到承包商的变更申请后计量支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变更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变更后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范的准确性以及变更造成的工期及合同金额的影响进行初步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尽快报高级驻地工程师。

3.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计量支付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后应根据工程变更的内容、性质以及变更对合同工期和合同金额的影响程度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审定,并签署审核意见,必要时报业主审批。

变更后的设计图纸应有高级驻地予以签认。

4.驻地监理处根据审定(或审批)意见下达工程变更令。

驻地监理处在下达工程变更令的同时,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范交承包商。

5.承包商根据工程变更令组织工程施工。

1.2.4.3驻地监理处提出的工程变更令立项程序

1.驻地监理处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详细说明需变更的工程名称、位置、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并附上相应的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范,并对变更可能造成的工期及合同金额的影响作出初步估计,之后报业主审批。

2.驻地监理处根据审定(或审批)意见下达工程变更令。

3.承包商根据工程变更令组织工程施工。

1.2.4.4工程变更监理工作程序见图8—4。

图8—4工程变更监理工作程序

1.2.5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程序

1.2.5.1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原则

在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时必须牢记,监理工程师已下达书面工程变更令,且承包商已提出书面变更单价的要求是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办理变更工程结算的前提。

1.2.5.2协商单价的依据

当确认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已不适应或由于合同中无相应项目的单价而需要协商的单价时,下列资料是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协商单价的依据:

1.承包商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

2.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编制办法;

3.项目所在地当时的“价格信息”;

4.计日工单价,对小型变更工程,为节省双方协商单价的时间和精力,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使用计日工作为计价的依据。

1.2.5.3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