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纳税信用管理相关办法税务政策解读专题实操培训辅导精品PPT课件(完整系统).ppt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783639 上传时间:2022-10-24 格式:PPTX 页数:38 大小:3.7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纳税信用管理相关办法税务政策解读专题实操培训辅导精品PPT课件(完整系统).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最新纳税信用管理相关办法税务政策解读专题实操培训辅导精品PPT课件(完整系统).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最新纳税信用管理相关办法税务政策解读专题实操培训辅导精品PPT课件(完整系统).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最新纳税信用管理相关办法税务政策解读专题实操培训辅导精品PPT课件(完整系统).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最新纳税信用管理相关办法税务政策解读专题实操培训辅导精品PPT课件(完整系统).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纳税信用管理相关办法税务政策解读专题实操培训辅导精品PPT课件(完整系统).pptx

《最新纳税信用管理相关办法税务政策解读专题实操培训辅导精品PPT课件(完整系统).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纳税信用管理相关办法税务政策解读专题实操培训辅导精品PPT课件(完整系统).pptx(3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纳税信用管理相关办法税务政策解读专题实操培训辅导精品PPT课件(完整系统).pptx

纳纳税信用管理相关税信用管理相关办办法解法解读读2020年5月在此在此输输入您的姓名和入您的姓名和单单位名称位名称主要内容一、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简介二、纳税信用常见扣分指标三、纳税信用补复评办法四、纳税信用修复办法一、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简介基本制度4一、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简介基本制度201420162015重大税收重大税收违违法案法案件当事人管理件当事人管理补评补评复复评评明确明确业务业务口径口径动态调动态调整、通知提醒整、通知提醒修修订订“黑名黑名单单”公布公布办办法法再次修再次修订订“黑名黑名单单”公布公布办办法法2018纳纳税信用等税信用等级级修复修复2019纳税信用信息采集纳税信用评价评价结果确定和发布评价结果应用一、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简介定义目标:

引导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简介管理范围企业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非独立核算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非企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业,有以下情形的不参与年度纳税信用评价:

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一、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简介评价范围一、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简介两种评价方式适用于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满一年的企业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适用于新设立企业和有严重失信情形的企业直接判级按年开展,每年4月发布上一年度的评价结果发生相应情形随时判级,随时发布评价结果A级:

90以上B级:

70-90分M级:

新设立企业、全年无收入(增值税销售额为0、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为0)且70分以上的企业C级:

40-70分D级:

40分以下、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企业注:

区分“评价”“评定”、“级别”“等级”依据评价指标得分划定评价级别,不定义级别的具体含义一、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简介五种评价级别内部95个:

1涉税申报信息、2税(费)款缴纳信息、3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4登记与账簿信息、5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6税务稽查信息。

外部4个:

银行、工商、海关和土地一、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简介99个评价指标注:

设定A级门槛无记录不评价,何时记录何时评价一、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简介三种动态管理机制动复补态评调整以前年度当前年度一、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简介两种特色机制企业信用与个人信用相关联记录关联共建共享与保持独立并重信息共享结果独立二、纳税信用常见扣分指标不能评A指标不能评为A级情形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直接判直接判D的的十种十种情形情形D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D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D(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二、纳税信用常见扣分指标直接判D指标直接判直接判D的的十种十种情形情形D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D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D(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二、纳税信用常见扣分指标直接判直接判D的的十种十种情形情形D(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D(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D(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D(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二、纳税信用常见扣分指标直接判D指标直接判直接判D的的十种十种情形情形D(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D(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D(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二、纳税信用常见扣分指标直接判D指标1、010101未按未按规规定期限定期限纳纳税申税申报报、010102.未按未按规规定期限代扣代定期限代扣代缴缴纳税人在申报期限后的补充申报(在申报期内准期申报,申报期后发现申报错误进行更正,或根据税局要求评估自查发现错误通过申报方式补缴税款等)行为不会扣分。

计分规则调整。

原来是“按税种、按次”扣分。

今年改为按“征收期限”扣分:

同一个申报期限日期如果存在多税种逾期申报的,仅扣一次分。

二、纳税信用常见扣分指标2、010104评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值税连续连续3个月或累计计6个月零申报报、负负申报报二、纳税信用常见扣分指标对于生产型出口退税企业,或有且全部是免税收入的企业,通过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判断是否为空,如果不为空,则应纳税额为0也不计算在内。

3、040104.非正常户户直接责责任人员员注册登记记或负责经营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纳税户户“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户”,这里的“其他纳税户”是指在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日期之后,同一法人代表“新办”(被关联企业税务登记日期在非正常户认定日期之后)的企业。

如果源企业在非正常户认定年度内转为非正常户的,被关联企业发起动态修复任务,涉及该源企业的040104指标同时失效。

也就是说源企业转为正常户后,被关联的企业解除关联二、纳税信用常见扣分指标4、020101.未按规规定期限缴纳缴纳已申报报或批准延期申报报的应纳应纳税(费费)1.指规定期限在评价年度内,纳税人已申报或者批准延期申报,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包括缓缴期限)缴纳应纳税(费)款的情形;2.应纳税(费)包括依照法律、法规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税(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受托代征的其他政府性基金和收费;3.该指标按次(期限)累计计算。

4.由于纳税人自查或纳税评估补充申报而逾期的,不计入该指标。

5.由于税务机关等非纳税人原因造成纳税人逾期的,不计入该指标。

二、纳税信用常见扣分指标背景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复核;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纳税人因第十七条第三、四、五项所列情形(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接触而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处理。

据此,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本公告,以进一步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复评使用的文书式样和具体操作要求等内容。

三、纳税信用补复评办法条款说明2复评动态调整第第二二十十四四条条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复核。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

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需扣减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者直接判级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

纳税人因第十七条第三、四、五项所列情形解除而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处理。

三、纳税信用补复评办法条款说明2补补评评复复评评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纳税人因办法第十七条第三、四、五项所列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的任意时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的当年内纳税人的主管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均可受理反馈纳税信用评价信息提供补评结果的自我查询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提供复评结果的自我查询适用适用对对象象申申请时请时限限受理部受理部门门完成完成时时限限结结果反果反馈馈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三、纳税信用补复评办法文书式样3纳纳税信用复税信用复评评申申请请表表年度年度纳纳税信用税信用评评价信息价信息年度年度纳纳税信用复税信用复评评信息信息纳纳税信用税信用补评补评申申请请表表1234三、纳税信用补复评办法四、纳税信用修复办法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为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现就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二)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三)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见附件1。

二、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

(一)项所列条件且失信行为已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可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调整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

(一)项所列条件但失信行为尚未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无需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调整纳税人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

(二)项、第(三)项所列条件的,纳税人可在纳税信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失信行为纠正情况调整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状态,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纳税信用修复后纳税信用级别不再为D级的纳税人,其直接责任人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之前被关联为D级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纳税信用D级关联。

三、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的纳税人应填报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附件2),并对纠正失信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虚假承诺的,撤销相应的纳税信用修复,并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调整表(附件3)予以扣分。

四、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

五、纳税信用修复完成后,纳税人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1月7日四、纳税信用修复办法1、公告背景自2014年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实施以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初步构建,纳税信用应用场景不断拓展,良好的纳税信用状况可以为纳税人带来许多实惠,反之则会受到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法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