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膜电解法烧碱技术经济指标核算规程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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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经济核算的依据
原始记录,质量检验,物资管理是搞好技术经济核算的前提,是进行技术经济核算的依据。
2.1原始记录:
企业要有指定部门统一负责对原始记录的管理,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完整、准确、洁净。
2.2质量检验:
企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和质量检验机构,分别负责贯彻和监督检验国家(部)颁布的质量标准、检验规程以及用户需要的特殊质量要求的执行。
2.3物资验收和盘存:
对产成品(半成品、在制品)、原、燃材料、辅助材料等企业有关部门要执行实物验收制度,本着“谁消费(支配)谁统计”的原则,对原、燃材料、辅助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在制品)取样分析,月末盘点,尤其对产成品及主要原、燃材料的验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盘盈(亏)必须找出原因,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2.4为加强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各企业应以本规程为依据,制定工序及班组核算细则。
3.计量项目、单位、规格和小数位数。
3.1产成品、半成品、在制品如表一所示。
表一
名称
单位
折算规格
小数点
单耗
总量
固体烧碱
t
NaOH100%
三位
液体烧碱
精盐水
NaCL100%
中和盐水
氯气
氢气
Nkm3
电解碱
浓碱
电解盐
回收盐
淡盐水
3.2原材料、辅助材料、动力、燃料如表二所示。
表二
折算规格
原盐
kg/t
零位
实物
卤水折原盐
纯碱
Na2CO3100%
二位
盐酸
氯化钡
折百
电直流实耗
kwh/t
kwh
解直流折算
电交流电
动力电
蒸汽
t/t
水
其他水
燃料油
燃料煤
燃料气
Nm3/t
标准状态
钌粉
G/t
kg
一位
熔盐
硫酸
包装物
套/t
套
注:
用卤水的企业1、要求分别核算卤水的实物消耗和卤水折100%原盐的消耗量。
2、以原盐折百消耗和卤水折100%原盐消耗,综合计算原盐折百的消耗量。
第二章成品半成品在制品联产品
4.成品
指报告期内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的固(液)体烧碱、氯气,经过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包装完整,办妥入库手续的产品。
4.1烧碱产量按折合100%氢氧化钠计算,隔膜烧碱品种可包括:
固碱,液碱。
固碱按实物形态分:
固、片、粒碱;
液碱按浓度高低分不同规格。
烧碱产量的折算,应按国家标准、企业标准或与用户所签的销售协议规定的氢氧化钠含量折100%计算,超过标准或规定含量部分,不得折算产量,应视为碱损失。
4.2本企业用于生产其它产品及氢气干燥所需用的烧碱,办妥入库手续后,可计算产量。
4.3隔膜电解法生产过程中自用的电解碱液、浓碱液以及回收盐水中的含碱量等,应列为自用碱,均不得计入烧碱产量。
4.4氯气指由电解单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并经脱水干燥后送出的符合技术控制指标的氯气。
5.半成品
指在烧碱生产过程中,已经完成了一个或几个工序的生产过程,经中控检验合格,办完移交手续,但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产品。
5.1中和盐水
指盐水工序完成工艺过程并符合技术控制条件的盐水。
5.2电解碱
电解碱指电解工序产出的电解碱液。
5.3浓碱
指蒸发工序完成蒸发过程,送出蒸发器,经冷却、沉降,并符合技术控制条件的蒸发浓碱液。
6.在制品
指尚未完成烧碱生产过程,正处于各工序加工过程中的产品,或在工序内已加工完毕尚未检验,或检验完毕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产成品,以及虽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但未检验入库的产品。
6.1粗盐水、精盐水和回收盐水
粗盐水指盐水工序从投料到化盐设备的固体盐、及地下抽上来的统计量到化盐设备的卤水、洗泥器内的盐泥及洗泥水和未经除Ca+2、Mg+2的盐水。
精盐水指盐水工序除去Ca+2、Mg+2而未加盐酸中和的盐水。
回收盐水指蒸发工序过滤分离出的盐,加水溶解送回盐水工序的含碱盐水。
6.2中和盐水
指电解工序结存的中和盐水,电解槽内结存的中和盐水以及稀碱液。
6.3电解碱
指电解和蒸发工序结存的电解碱液。
6.4碱液
指电解槽内结存的阴极液,结存的蒸发浓碱液,蒸发器中结存的碱液,固碱锅中的锅底碱、洗锅水,以及固碱锅内的碱液。
6.5液碱
指已检验合格尚未包装发出的液碱,或包装但尚未办妥入库手续的浓碱。
6.6固碱
指固碱工序待检验或经检验合格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固碱,包括不合格的固碱。
7.联产品
指在电解单元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出的氢气。
7.1氢气
应根据氢气流量计计算产量。
条件不具备的企业按下式计算:
本期氢气产量=本期电解碱产量(折100%NaOH)×
0.28
第三章质量指标的核算
8.液碱初检合格率
液碱初检合格品产量
液碱初检合格率(%)=×
100%
液碱初检总产量(合格品+不合格品)
9.固(液)碱合格品率
固(液)碱合格品入库产量
固(液)碱合格品率(%)= ×
100%
固(液)碱入库总产量
10.固(液)碱一等品率
固(液)碱一等品入库产量
固(液)碱一等品率(%)=×
固(液)碱入库总产量
11.固(液)碱优等品率
固(液)碱优等品入库产量
固(液)碱优等品率(%)=×
12.重量合格率
产品抽样合格批次
重量合格率(%)=×
产品抽样总批次
第四章技术经济指标的核算
13.变流效率
直流输出功率
变流效率(%)=×
交流输入功率
本期耗用直流电量
或:
本期直流电量所消耗的交流电量
13.1交流电量以供电部门安装的直流耗交流电度表为准,没有安装电度表的企业,以电业局安装的总交流电度表指示的交流电量扣除动力系统安装的交流电度表的交流电量后计算直流电所消耗的交流电量。
13.2直流电量:
具备计量条件的企业按本规程1.1执行,不具备计量条件的企业按下式计算:
直流电量=平均电流强度×
实际总电压×
电解槽实际运转时间×
10-3
13.2.1平均电流强度
累计运行电流小时(A×
h)
平均电流强度(A)=
累计运行伏小时(h)
13.2.2平均电流密度:
单位阳极有效面积通过的电流。
平均电流强度A
平均电流密度(A/m2)=
单槽阳极有效面积(m2)
13.2.3电解槽实际运转时间(h)=电解槽运转小时累计(h)
14.阴极电流效率
本期电解碱生产量
本期电解碱理论产量
阴极电流效率(%)=×
14.1本期电解碱生产量=本期送出电解碱+电解工序自用碱+
(期末-期初)电解工序结存电解碱
14.2本期电解碱理论产量=1.492×
10-6(t/Ah)×
本期平均电流强度(A) ×
平均开动电解槽数×
电解槽实际运转时间(h)
电解槽运转总台时(台×
小时)h)
电解槽运转时间(小时)
14.2.1平均开动电解槽数=
式中:
电解槽运转总台时=∑电解槽运转台数×
电解槽运转时间
14.3电解槽由不同系统供电时,应分别计算电解碱理论产量,再以电解碱生产量和不同系统电解碱理论产量之和相比,求出平均阴极电流效率。
15.电压效率
15.1电压效率
理论分解电压
实际单元槽电压
电压效率(%)=×
理论分解电压×
平均开动电解槽数
实际总电压
或:
电压效率(%)=×
理论分解电压为—金属阳极电解槽2.19V,
15.1.1总电压从进入电解厂房算起,不扣除电解工序内部的线路电压损失。
变电部门的电压表应设置在电解厂房墙外近处。
如电压表距电解厂房较远,则应从总电压内扣除电压表至电解厂房之间线路的电压损失。
15.2折标准电压效率
折标准电压效率(%)=
分解电压×
平均开动电解槽数×
实际总电压-(阳极电流密度-标准电流密度)(A/m2)×
10-2×
Kv
15.2.1阳极电流密度(A/m2)
阳极电流密度(A/m2)=
平均电流强度(A)
电解槽的阳极有效面积(m2)
电解槽的阳极有效面积:
立式电解槽按同阴极相对应的两面计算。
15.2.2折标准电压效率以阳极电流密度为基础,金属阳极电解槽标准电流密度为1300A/m2。
15.2.3Kv值指电流密度每增减100A/m2时,金属阳极电解槽的单槽电压减增0.06V。
16.折标准直流电耗
折标准直流电耗=直流电耗(kwh/t)-[阳极电流密度(A/m2)-标准电流密度(A/m2)]×
kw
16.1kw值指电流密度每增减100A/m2金属阳极电解槽的折标准直流电耗减增42kwh/t。
16.2金属阳极电解槽的阴极电流效率、电压效率和折标准直流电耗应分别计算。
17.食盐分解率
食盐分解率(%)=
1.461×
本期电解碱产量×
本期电解碱产量+本期电解碱含盐总量
17.1电解碱含盐总量(t)=Σ电解碱[体积(m3)×
含盐量(g/l)×
10-3]
18.碱损失率
18.1浓碱损失率
×
浓碱损失率(%)=
浓碱耗用电解碱量-本期浓碱生产量
浓碱耗用电解碱量
浓碱耗用电解碱量=浓碱收入电解碱–自用烧碱–自制纯碱用碱量+(期初–期末)浓碱结存电解碱。
18.2液碱分段损失率
液碱分段损失率(%)=
液碱耗用浓碱量–液碱生产量
液碱耗用浓碱量
18.3固碱分段损失率
固碱分段损失率(%)=
固碱耗用浓碱量–固碱生产量
固碱耗用浓碱量
18.4液碱总损失率
液碱总损失率(%)=
液碱耗用浓碱量×
浓碱耗用电解碱定额系数–液碱生产量
浓碱耗用电解碱定额系数
浓碱耗用电解碱定额系数=
浓碱生产量
18.5固碱总损失率
固碱总损失率(%)=
固碱耗用浓碱量×
浓碱耗用电解碱定额系数-固碱生产量
固碱耗用浓碱量×
注①自用烧碱指:
支付给苛化石棉绒及苛化麸皮烧碱量,盐水精制过程中除Mg2+的理论耗碱量(由原盐的Mg2+含量而定)及除Mg2+必须的过碱量(含回收盐水中的含碱量)。
注②自制纯碱用的电解碱:
即本期精制过程除Ca2+的理论耗碱量(由使用盐的Ca2+含量而定)及除Ca2+必须的过碱量之和折100%烧碱量。
19.蒸发器(包括固碱升、降膜蒸发器)生产强度
生产强度(kg/m2h)=
本期生产100%浓碱量×
103
Σ蒸发器加热面积(m2)×
本期蒸发器运转台时(h)
19.1蒸发器运转时间包括生产时间和辅助时间,辅助时间包括洗罐时间、倒罐时间和上料时间。
20.固(液)碱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固(液)碱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
本期100%固(液)碱入库量
本期生产固(液)碱平均工人数(人)
20.1生产固(液)碱平均工人数包括:
从化盐工序开始,到固液碱包装交库,氯、氢干燥输送为止的岗位人员,以及车间的半成品分析工、检修工、修槽工(指制钌、涂钌、拆装电解槽、吸附隔膜)。
固(液)碱人数按固(液)碱分离系数分摊。
20.2固(液)碱分离系数
固(液)碱分离系数=
固碱(液碱)工序收入浓碱量
(固碱工序+液碱工序)收入浓碱量
第五章产品单耗的核算
21.产品单耗核算的规定
21.1暂定电解单元的产出量等于电解碱的生产量,先计算电解单元(电解碱)所耗用的各项原材料及燃料、动力等。
然后根据核算的要求,再计算分离后的电解碱、氯气所耗用的各项原材料及燃料、动力等。
分离后的电解碱和氯气的各项消耗以电解单元(电解碱)的各项消耗为基数进行逐项分离,电解碱与氯气的分离系数为电解碱53%、氯气47%。
。
21.2产品单耗指报告期内入库产品单位产量在整个生产及修理、开停车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水、汽等的数量
21.3凡在烧碱、氯气生产及修理、开停车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水、汽等,均应列入氯气、烧碱范围内计算单耗。
“自用烧碱”、“自制纯碱用烧碱量”不得计为入库量。
自用烧碱所消耗的一切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均由产品负担,自制纯碱单独计算单耗。
21.4车间收入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的数量,以供应仓储部门交付并经车间验收的数量为准,凡在交付车间前的一切厂内、外运输、储存过程中损耗的由供应仓储部门按途耗、库耗处理,不得计入产品耗用量内。
21.5单耗的核算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分盐水、电解、蒸发、固碱四步平行计算。
22.产品单耗的核算
22.1电解单元、分离后电解碱、氯气、浓碱生产量及固(液)碱产量的核算
22.1.1电解单元(电解碱)生产量的核算
核算本项目时规定电解单元生产量等于电解碱生产量。
①电解碱生产量=本期实际生产电解碱液量(包括由电解支出的自用烧碱)。
②电解碱期末结存=(盐水+电解+蒸发)期末结存电解碱
③电解碱入库量=转蒸发部电解碱=计量数据折100%电解碱=本期电解碱生产量-自用碱量+(期初-期末)电解碱结存量
22.1.2浓碱生产量的核算
①浓碱生产量=本期蒸发工序生产的浓碱量。
②浓碱期末结存量=(蒸发工序+固碱工序+液碱工序)期末结存浓碱量。
③转成品浓碱量=本期生产浓碱量+(期初–期末)结存浓碱量。
22.1.3固(液)碱产量的核算。
①固碱产量=固碱本期入库产量=固碱本期生产量+(期初–期末)结存固碱量。
②液碱产量=液碱本期入库产量。
22.1.4氯气产量的核算
应根据氯气流量计计算氯气产量。
本期氯气产量=本期电解碱产量(折100%NaOH)×
0.885
22.2耗用原盐核算
22.2.1盐水电解部
①盐水工序期初结存盐量=盐水工序上期期末结存盐量。
②本期投入原盐量=车间计量领用的原盐实物量×
原盐NaCL平均含量(%)+计量后车间投入的卤水体积量(立方米)×
卤水平均含量(g\l)×
③盐水工序期末结存盐量=(粗盐水+精盐水+中和盐水)期末结存盐量+回收盐水期末结存总盐量+原盐期末结存量。
④盐水工序转入电解部盐量=①+②–③
⑤电解部期初结存盐量=电解部上期期末结存盐量。
⑥电解部期末结存盐量=电解碱期末结存总盐量+电解槽内期末结存总盐量。
⑦转蒸发部盐量=④+⑤–⑥
22.2.2蒸发部
①蒸发部期初结存盐量=蒸发部上期期末结存盐量。
②蒸发部收入盐量=电解部转来盐量。
③蒸发部期末结存盐量=蒸发部期末结存的电解碱总盐量+沉淀物中结存的折盐量+(回收盐水+浓碱)期末结存总盐量。
④蒸发部转成品部盐量=①+②–③
22.2.3核算原盐消耗时,要求先计算折百原盐消耗,然后再根据当期原盐平均含量折算出相应的实物原盐消耗。
22.3交流电(直流电)、水、蒸汽、动力电及其它原材料的核算
22.3.1电解部
①期初结存=上期期末结存。
②本期投入量=经车间计量实际投入生产过程的数量。
③期末结存=电解碱期末结存系数A×
(①+②)
电解碱液期末结存系数A=
电解碱期末结存量
电解碱本期转出量+电解碱期末结存量
或,期末结存=电解碱液期末结存系数B×
②
电解碱期末结存系数B=
④转蒸发部的量=①+②–③
22.3.2蒸发部
①期初结存=上期期末结存
②本期投入量=经计量后实际投入生产过程的数量。
③蒸发部收入电解部转来数量=22.3.1④。
④期末结存=浓碱期末结存系数A×
(①+②+③)
浓碱期末结存系数A=
浓碱期末结存量
浓碱本期交库量+浓碱期末结存量
或,期末结存=浓碱期末结存系数B×
(②+③)
浓碱期末结存系数B=
本期浓碱生产量
⑤转成品部=①+②+③–④
22.4电解单元、分离后电解碱、氯气、固(液)碱成品单耗的计算
22.4.1电解单元(分离前电解碱)单耗的核算
电解单元(分离前电解碱)单耗=
电解单元耗用量
电解单元(分离前电解碱)生产量
22.4.2电解碱单耗的核算(分离后)
电解碱单耗(分离后)=
电解碱耗用量
电解碱生产量
22.4.3氯气单耗的核算
氯气单耗=
氯气耗用量
氯气生产量
22.4.4固(液)碱成品单耗
固(液)碱成品单耗=
固(液)碱成品耗用量
固(液)碱成品产量
22.4.5耗用量指电解单元(电解碱)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及水、电、汽等。
22.4.6固(液)碱成品耗用量指各项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及水、电、汽等=蒸发部转出的各项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及水、电、汽等×
固(液)碱分配系数+固碱(液碱)工序本期收入的各项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及水、电、汽、包装物等。
氯气的耗用量包括氯气处理部分的各项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及水、电、汽。
22.4.7分配系数的计算
原盐分配系数(%)=
①某规格吨碱含盐量×
该规格碱耗用浓碱量
Σ(各种规格吨碱含盐量×
耗用浓碱量)
(1.461×
0.53)+
吨碱含盐量=某规格碱实际含盐
该规格碱实际含碱
蒸汽分配系数(%)=
②某规格碱耗用浓碱×
该规格碱浓度系数
Σ(各种规格碱耗用浓碱×
浓度系数)
浓度系数应按不同规格碱蒸发的水量确定。
交、直流电、辅助材料分配系数(%)=
③某规格碱耗用浓碱量
蒸发部转成品部的浓碱总量
蒸发部转成品部的浓碱总量=100%固碱生产量+固碱工序碱损失量+100%液碱生产量+包装工序碱损失量
④动力电量分配系数(%)应按实际计量或按不同规格碱的蒸发器生产强度确定
本期生产100浓碱量×
蒸发器生产强度(kg/m2h)=
∑蒸发器加热面积(m2)×
本期蒸发器运转时间
第六章综合能源消耗量和节约量的核算
23.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解法烧碱产品能源消耗量和节约量的计算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对电解法烧碱产品进行能耗考核,也是化工企业对电解法烧碱产品进行能耗计算和统计的基础。
23.1电解法烧碱产品能源消耗量的内容和范围
本规程规定的电解法烧碱产品是指采用食盐电解方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烧碱。
电解法烧碱生产工艺分隔膜电解法、离子膜电解法两种工艺。
电解法烧碱产品折合100%氢氧化钠计算产量,不合格品不计入成品产量,不合格品消耗的能源则全部计入总能源消耗量中。
24.电解法烧碱产品综合能耗的定义和分类
24.1电解法烧碱产品综合能耗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电解法烧碱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各种能源经综合计算后得到的以标准煤量表示的能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