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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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相当于大沽标高11.800m。
现地表大沽标高10.200m,相当于建筑标高-1.600m。
基坑支护地下车库采用双轴水泥土搅拌桩,下沉广场及D户型采用三轴水泥搅拌桩,全封闭止水帷幕隔水,大口井内降水。
局部基坑支护采用灌注桩,部分采用工字钢140C,其它部位采用放坡。
二、工程地质及地下水情况
(一)工程地质情况
根据《岩土工程技术规范》(DB29-20-2000)第3.2节、附录A、《天津市地基土层序划分技术规程》(DB/T29-191-2009)及本次勘察资料,该场地埋深70.00m范围内,地基土按成因年代可分为以下9层,按力学性质可进一步划分为15个亚层。
现自上而下分述之:
1、人工填土层(Qml)
全场地均有分布,该层从上而下可分为2个亚层。
根据填土厚度情况将整个场地分为A、B两个区。
A区厚度均大于2.50m(仅48号孔附近厚度为1.30m),一般为2.50~5.90m,底板标高一般为7.37~3.73m;
B区厚度均小于或等于2.50m,一般为0.40~2.50m,底板标高一般为9.99~8.10m。
第一亚层,杂填土(地层编号①1):
仅在44、66、82、190、194号孔附近分布。
厚度一般为0.90~4.30m,呈杂色,松散状态,由杂土、砖块、石子组成。
第二亚层,素填土(地层编号①2):
厚度一般为0.40~5.90m,呈褐色,主要为粉质粘土、粘土、粉土土质,属中压缩性土。
土质结构性差,欠均匀。
场地南侧局部为耕土,呈褐色,主要为粉质粘土、粉土土质,属中压缩性土
人工填土填垫时间小于十年。
2、全新统新近冲积层(Q43Nal)
受填土影响及本层土底板起伏,厚度变化较大,为0.60~8.00m,顶板标高为9.99~4.56m,该层土底板埋深一般在4.500~5.00m,在场地东侧底板埋深较大为8.50~9.00m,主要由粉土(地层编号③2)组成,呈褐黄色,中密状态,无层理,含铁质,属中(偏低)压缩性土。
局部夹粉质粘土透镜体。
受填土影响,其中在31、42、63~66、68、71、72、119、148、149、154号孔附近缺失该层。
本层土水平方向上土质尚均匀,分布不稳定。
3、全新统上组湖沼相沉积层(Q43l+h)
因本层土顶板(即粉土③2底板)起伏较大,本层土厚度变化较大,一般为1.80~7.20m,顶板标高为7.00~1.78m,主要由粉质粘土、粘土(地层编号⑤1)组成,呈黄灰~青灰色,可塑状态,无层理,含腐植物、有机质,属中压缩性土。
局部夹粉土透镜体。
粉质粘土、粘土力学性质相近,剖面统一按粉质粘土绘制。
本层土水平方向上土质尚均匀,分布尚稳定。
4、全新统中组海相沉积层(Q42m)
厚度4.40~8.30m,顶板标高为2.38~-1.07m,该层从上而下可分为2个亚层。
第一亚层,粉质粘土(地层编号⑥1):
场地东西两侧厚度较小或缺失,一般为0.90~1.80m;
场地中部厚度较大,一般为2.70~5.50m。
呈灰色,软塑状态,有层理,含贝壳,属中压缩性土。
局部夹粉土透镜体
第二亚层,粉土、粉砂(地层编号⑥3):
场地东西两侧厚度较大,一般为3.00~8.30m;
场地中部厚度较小,一般为0.70~2.90m。
呈灰~浅灰色,密实状态,无层理,含贝壳,属中(偏低)压缩性土。
局部夹粉质粘土、粘土透镜体。
粉土、粉砂力学性质相近,剖面统一按粉土绘制。
本层土各亚层水平方向上土质尚均匀,厚度变化均较大,⑥1亚层分布不稳定,⑥3亚层分布尚稳定。
5、全新统下组陆相冲积层(Q41al)
厚度4.20~8.50m,顶板标高为-4.50~-6.77m,该层从上而下可分为2个亚层。
第一亚层,粉质粘土(地层编号⑧1):
厚度变化较大一般为1.60~6.80m,呈灰黄色,可塑状态,无层理,含铁质,属中压缩性土。
局部夹粉土、粘土透镜体。
第二亚层,粉土(地层编号⑧2):
厚度一般为0.50~4.40m,呈灰黄色,密实状态,无层理,含铁质,属中压缩性土。
局部夹粘土透镜体。
局部缺失该层。
本层土各亚层水平方向上土质较均匀,⑧1亚层分布较稳定,⑧2亚层分布不稳定。
6、上更新统第五组陆相冲积层(Q3eal)
仅孔深大于30.00m的钻孔穿透该层。
厚度1.30~4.20m,顶板标高为-10.28~-13.77m,主要由粉质粘土、粘土(地层编号⑨1)组成,呈褐黄色,可塑状态,无层理,含铁质,属中压缩性土。
本层土水平方向上土质较均匀,分布较稳定。
7、上更新统第四组滨海潮汐带沉积层(Q3dmc)
厚度16.50~18.20m,顶板标高为-14.00~-15.01m,该层从上而下可分为2个亚层。
第一亚层,粘土、粉质粘土(地层编号⑩1):
厚度一般为2.50~6.50m,呈灰色,可塑状态,无层理,含贝壳,属中压缩性土。
粘土、粉质粘土力学性质相近,剖面统一按粘土绘制。
第二亚层,粉砂(地层编号⑩2):
厚度一般为11.80~15.50m,呈灰色,密实状态,无层理,含贝壳,属中(偏低)压缩性土。
本层土各亚层水平方向上土质较均匀,分布较稳定。
8、上更新统第三组陆相冲积层(Q3cal)
厚度10.20~12.40m,顶板标高为-30.74~-32.51m,该层从上而下可分为2个亚层。
第一亚层,粉质粘土(地层编号1):
厚度一般为3.80-5.80m,呈灰黄色,可塑状态,无层理,含铁质,属中压缩性土。
第二亚层,粉砂(地质编号2):
厚度一般为5.20-7.80m,呈灰黄色,密实状态,无层理,含铁质,属中(偏低)压缩性土。
9、上更新统第二组海相沉积层(Q3bm)
本次勘察钻至最低标高-60.20m,未穿透此层,揭露最大厚度17.50m,顶板标高为-42.23~-43.42m,该层从上而下可分为2个亚层。
第一亚层,粉质粘土(地质编号1):
厚度一般为8.50-9.80m,呈灰色,可塑状态,无层理,含贝壳,属中压缩性土。
局部夹粘土、粉土透镜体。
本次勘察未穿透此层,揭露最大厚度8.60m,呈灰色,密实状态,无层理,含贝壳,属中(偏低)压缩性土。
本层土各亚层在揭示范围内水平方向上土质较均匀,分布较稳定。
(二)地下水情况
勘察期间测得场地地下潜水水位如下:
初见水位埋深4.50~5.40m,相当于标高5.30~4.89m。
静止水位埋深3.30~4.70m,相当于标高6.17~5.82m。
表层地下水属潜水类型,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以蒸发形式排泄,水位随季节有所变化。
一般年变幅在0.50~1.00m左右。
根据我院在场地周围长期地下水观测资料,并结合天津地区地下水位变化幅度,该场地抗浮设计水位可按大沽标高8.50m考虑。
三、编制及监理工作依据
1、本工程总平面图及基础结构平面图
2、04-06地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29-202-2010
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9、《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J10529-2005
10、《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四、土方开挖施工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土方开挖难点及重点
1、由于工程桩桩顶以下一定深度范围内桩处于粉质粘土中,极易因基坑开挖造成桩倾斜,如何保护工程桩是施工的重点和难点;
2、在土方开挖过程中保护降水井的完整性和降水的持续性是本工程重点,且基坑开挖深度内主要为粉质粘土层,降水效果较差。
3、场地相对狭窄,基坑土层中含有软土时,基坑周边动荷载会在土中产生较大的超静孔隙水压力,增大围护桩和支撑系统受力,引起基坑变形,如何组织现场交通布置是基坑开挖又一重点和难点;
4、由于本工程基坑开挖范围内存在较厚的粉质粘土,在开挖时为防止桩间土流失,对桩间土进行保护也是施工重点。
5、基坑面积比较大,土方开挖正处于雨季进行施工,截排水是土方开挖施工难点。
(二)土方开挖施工方法及施工中的技术要求
土方开挖施工方法,主要是采用挖掘机挖土,大型汽车运土的方式。
按照“从上到下,分段、分层、对称、平衡、”的原则进行开挖,并配合人工清土的方式进行。
1、在开挖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局部地下滞水工作。
2、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水平标高及支护体系的安全检测。
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检查,土方不得堆在基坑边。
3、根据建筑物的布置及建筑物施工工期的安排,编制挖土、出土流程,并严格控制其实施。
4、基坑开挖应与基坑降水相互配合,避免相互影响和干扰。
5、根据施工工期的安排,应配备足够的施工机械设备,如挖土机和运土车等。
6、对于基坑下部以及清理桩头等的挖运应有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
7、对基坑水平支撑的应力形变与外围支护的变形相结合进行监测和处理,并对格构柱的隆起、沉降等加强监测。
8、基坑开挖时,严禁在水平支撑上堆放重物,避免挖土机碰撞格构柱和支撑等。
9、工程桩桩顶以下一定深度范围内桩处于淤泥质土中,极易因基坑开挖造成桩倾斜或者漂移,因此开挖时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挖施工。
10、土方开挖时,严禁碰撞支护桩,其四周土方的对称开挖,桩周边300mm土方人工配合进行开挖。
11、夜间施工时,开挖工作面上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以保证挖掘机司机能看清开挖工作面的格构柱。
12、抽水运行期间,派专门人员进行看护。
土方分层开挖完成后,疏干井应及时割管下泵。
且疏干井应在区域土方开挖完成后方可割管,避免发生后续挖土过程中被土方掩埋的情况。
13、土方开挖的同时,应加强对基坑支撑体系水平位移的监测、加强坑底回弹和隆起量的监测、加强支撑体系裂缝变形的监测、加强工程桩移位的监测,确保基坑及周边环境的稳定与安全。
(三)土方开挖施工的监理
1、土方开挖工程施工事前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
(2)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机械设备资料进行审核,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检查进场施工机械配置数量、功率是否满足要求
(3)校核红线桩及建筑物的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并应检查建筑物平面控制桩和高程控制点的引测桩(点)的保护措施。
(4)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班组的质量、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情况。
(5)了解工程地质及设计的地基与基础方案布置以及相应的施工方案。
(6)由于基坑开挖,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总包单位制定相应预防及应急措施。
2、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过程控制:
(1)基坑开挖时,应保护好平面控制桩和高程控制点。
(2)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对基坑支护的保护,对支护周边区域实施观测监控,并做好记录。
尤其施工至第三层土方施工时要加大监测的频率,监测小组主要做以下监测:
1)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监测。
监测报警值依据本工程施工图纸,并结合有关规程规定。
2)周围建(构)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等变形监测。
3)基坑内和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
(3)运土设备应尽量远离坑边,运土车辆不得在靠近基槽2m范围内进行,不得在槽边堆载超过1t/㎡的重物,避免对支护边坡产生附加压力,影响支护边坡的稳定。
(4)根据本工程地质情况,日常要观察止水帷幕是否渗漏。
如发现渗漏,应采取措施进行堵漏处理。
(5)在开挖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开挖对支护结构受力的影响,环梁支撑要求支撑受力均匀,为此基坑应采取分层、均匀对称挖土的方法,以便于基坑支护周围土体能量的均匀释放。
(6)由于工程桩桩顶以下一定深度范围内桩处于淤泥质土中,极易因基坑开挖造成桩倾斜或者漂移。
开挖时应严格按照分层开挖的原则,然后依据图纸提供每个桩的坐标采用探测的方法进行位置的确认并进行记录。
(7)对工程探测确定好桩位后做好标识,应尽可能在桩周围均匀开挖,避免桩两侧出现土方较大高差,确保桩体的稳定。
(8)当土层中含有软土时,动荷载会在土中产生较大的超静孔隙水压力,增大围护桩和支撑系统受力,同时降低软土强度。
因此,对邻近基坑运行重载车辆必须加以限制。
(9)为考虑基坑底隆起对格构柱可能带来的附加轴力,防止格构柱轴力增加过多而失稳,对基坑水平支撑的应力形变与外围支护的变形相结合进行监测和处理,并对格构柱的隆起、沉降等加强监测。
(10)基坑开挖时,在水平支撑上堆放重物以及挖土机碰撞格构柱、支撑等均可能造成支撑失稳,禁止机械在支撑上行走,在支撑的底部架空未填实之前不能堆放过多荷载,必须确保支撑在施工过程的稳定和安全,对于水平支撑的保护在施工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11)在开挖基坑期间加强对四周桩体之间的土的疏松情况进行观察,并在距离基坑桩体附近距离放置适量应急物资如土方、沙包等,以备突发事件的应急。
3、基槽及桩基验收:
(1)槽底预留300mm厚余土采用人工清理,若基坑较为潮湿或有积水,则在基坑垫上脚手板或旧模板作为工作面,防止将基槽踩成橡皮泥。
清槽过程中,将高程水准点引入基槽内,并在基坑底部钉上木橛作为标高控制点。
(2)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尽快进行桩基检验。
(3)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土方开挖分部、分项工程报验:
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6.2.4要求进行,合格后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填写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D.O.1)、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表E.0.l),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C5-l),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上述资料为附件,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表B2-7)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五、土方开挖施工安全监理控制
1、坚决落实和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
2、认真落实安全监理的各项管理目标和指标。
3、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教育,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入场教育,签订安全协议书情况,加强安全检查,随时检查安全施工中的各种违章行为,并及时纠正。
4、对进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程进行进场验收。
5、基坑周围要求及时设置不小于1.2m高度防护栏杆,钢管上要求刷分色道油漆,并在外侧围上密目安全网。
6、按现场施工安全要求在基坑周围布置供人上下爬梯,爬梯要求用钢管搭设。
爬梯两侧要求设置扶手,扶手高度不得低于1m。
7、挖掘机在开挖工程中,不要勉强在高工作面上挖低工作面土体,高低工作面高差要符合安全规程和土方专项施工方案要求,防止造成挖掘机侧翻。
8、各存在于高低差作业面必须放坡,坡度符合方案要求。
9、挖掘机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10、基坑开挖过程中,要派专人对基坑进行监控,并做好书面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控组领导汇报,并组织危险面作业人员、机械撤离现场。
11、土方外运过程中,运土车辆行驶路线距离边坡或支护结构外边不得小于2m,基坑周围不得堆载重物,根据基坑支护方案,基坑周围2m范围内堆载荷载不得大于1t/㎡,车辆必须在周围环行上行使,不得在环行道路侧边运行,防止增加支护结构被动土压力,造成支护结构失稳。
12、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严禁车辆带泥出场。
13、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音污染。
14、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实施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15、现场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所有电气设备接地必须良好,露天机电设备要有防雨遮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