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项目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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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绩效评价报告
2011年度闵行区(以下简称“我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由三个部分组成:
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村补贴部分)、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补贴、村级综合服务队补贴。
2008年我区开始实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项目,由区财政按照每年300元/亩的标准给予基本农田保护补贴,之后逐年递增,2011年我区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标准提高到800元/亩,其中500元/亩直接补贴到农民,300元/亩由各村统筹用于农村公共服务类支出。
我区自2007年以来,先后有32个行政村实施了村庄改造,显著改善了我区基本农田范围内村庄的基础设施和环境面貌。
为了巩固村庄改造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2010年区政府出台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标准为1,000元/户,其中,区财政每年安排500元/户预算资金,镇、村落实资金不得少于500元/户。
为切实增加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就业岗位和实现农民增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区从2010年起,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行政村,建立村级农合综合服务管理队伍。
农业服务队岗位由政府购买服务,每个岗位一年工作报酬10,800元,另加管理培训费人均1,200元,共计12,000元/人,其中区财政每年安排6,000元/人。
本次预算项目支出过程评价,是以PART体系为框架,对闵行区农业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项目支出,分别按项目定位、项目计划、项目管理、项目结果四个方面,在中介机构上海明宇大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参与、协助下进行自评价,评分为76.68分,该项目结论:
良好。
1、主要成绩
(1)率先探索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村补贴部分)机制
我区在2008年开始实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项目后,2009年市政府出台“关于本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沪府[2009]82号)”,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对农民和村集体管护、利用基本农田给予补贴和奖励。
此外,浦东新区2010初来我区专题学习调研后,也出台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政策,补贴村和农民。
2010年,苏州也出台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政策,补贴村和农民。
2011年,我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补贴资金为3,933.98万元,其中村补贴部分的补偿资金为1,475.24万元,涉及浦江、马桥、华漕、梅陇、吴泾5个镇,67个行政村,基本农田总面积约4.9万亩。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实际已发放补偿资金为1,475.24万元。
(2)村庄改造长效管理
我区在2010年开始实施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工作后,2011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本市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办[2011]31号),要求对已经完成村庄改造并经验收合格的村庄改造点,进行长效管理。
2011年,我区总共对3个镇、31个村、14,047户农户开展了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其中浦江镇22个村9,704户;
马桥镇4个村1,602户;
华漕镇5个村2,741户;
区级奖补资金共计702.35万元。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实际已发放421.41万元。
(3)村级综合服务队
通过村级综合服务队的工作,2011年1-8月全区各镇抽取蔬菜样本检测85,978件,开具产地准出证14,025张,发放宣传资料60,662份,培训达2,915人次,巡查农田243,533.16亩次,发放农药7,447户次,动物防疫256,014头(羽)次。
2、存在问题
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实施后,确实使该基本农田地区农民和村集体得益不少、深受欢迎,但引发了现状农田地区农民和村集体也想要基本农田生态补偿的问题。
此外,部分镇的村庄改造长效管理镇级资金至今仍未配备,村级综合服务队岗位补贴报酬低于最低工资保障线,缺乏社会保障,影响了农业服务工作的质量。
1、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村补贴部分)
结合今年我区农民持续增收政策制定工作,根据区财政局的“三农”政策第三方评估报告,对现状农田生态补偿由谁出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交区领导审议。
对于现状农田,建议相关镇根据财力原则上给予补偿,区财政根据各镇财力对现状农田也给予一定补偿。
2、村庄改造长效管理
长效管理机制有三个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是区、镇两级的检查考核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长效管理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到位。
三是长效管理资金的使用及监管需进一步规范。
建议各村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政策实施部门应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村内应建立公示制度,将财务收支、管养成本等情况进行公告,接受村民监督。
年底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年度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实施审计。
3、村级综合服务队
建议区政府能参照其他行业纳入正规化就业岗位,提高工作报酬和养老保险待遇,以确保这支队伍的稳定性。
同时,在制度和管理上进一步规范服务队员的行为,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素质。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制定的考核方案,加强各镇工作质量考核,提高队员服务水平。
继续开展服务队员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员整体形象。
现将各部分情况分述如下:
近年开展情况:
我区开展基本农田生态补偿项目较早。
在2008年,区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的实施意见(闵府发[2008]17号)”,开始实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项目。
2008年文件规定,对全区规划落地的基本农田,由区财政按照每年300元/亩的标准给予基本农田保护补贴。
2009年,区府办出台了“关于2009年统筹城乡发展重点工作安排的意见(闵府办发[2009]47号)”,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标准提高到450元/亩。
2010年,区府办出台“关于2010年本区统筹城乡发展重点工作安排的意见(闵府办[2010]15号)”,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标准提高到600元/亩。
2008年至2010年,我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补贴的50%直接补贴到农民,其余50%由各村统筹用于农村公共服务类支出。
三年来,我区每年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从区财政下拨下去,及时补贴到村、农民手中。
经费来源:
三年来,我区每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来源于区工业反哺农业专项资金。
使用情况:
2008年我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为1,709.16万元,2009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为2,563.72万元,2010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为3,418.31万元。
2008年至2010年,我区基本农田约5.7万亩,每年补贴涉及6个镇85个村,每年补贴资金中的50%直接补贴给了85个村的农民,50%补贴给了85个村用于公共服务类支出。
2、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补贴
为了巩固村庄改造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2010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本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指导意见”(闵府办发[2010]58号)。
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标准为1,000元/户,其中,区财政每年安排500元/户预算资金,镇、村落实资金不得少于500元/户。
我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来源于区农委一般预算内资金。
2010年我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区级奖补资金为549万元,共涉及3个镇29个村10,980户农户,其中浦江镇21个村7,897户农户区级奖补资金394.85万元,华漕镇4个村、1,894户农户区级奖补资金94.70万元,马桥镇4个村、1,189户农户区级奖补资金59.45万元。
为切实增加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就业岗位和实现农民增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区从2010年起,由区农委发文“关于印发《闵行区村级农业综合服务队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闵农委[2010]58号),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行政村,建立村级农合综合服务管理队伍。
我区村级综合服务队资金来源于区农委一般预算内资金。
2010年,我区村级综合服务队区级资金为172.80万元,镇级资金为172.80万元,岗位设置共288人,按每月700元支付工作报酬(组长800元,队长900元),年终按人均每月200元标准进行考核后按工作实绩进行发放。
管理培训费的人均1,200元补贴,由区、镇统一安排使用。
(二)2011年1-8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今年,根据我区“两规合一”后的基本农田面积,落实区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2011年闵行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将2011年我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亩800元。
按照规定,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标准800元/亩中,300元/亩补贴给村用于村公共服务类支出,其余500元/亩全部直接补贴给农民。
2011年,我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补贴总资金为3,933.98万元,其中给村的补偿资金为1,475.24万元,涉及浦江、马桥、华漕、梅陇、吴泾5个镇,67个行政村,基本农田总面积约4.9万亩。
我委于5月17日向浦江、马桥、华漕、梅陇、吴泾5个镇政府、农管中心、财政所发布“关于下达2011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补贴资金的通知(闵农委[2011]18号)”,明确要求其做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
同时,我委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补偿资金,在6月份得到区财政局同意,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拨至5个镇。
今年,我区总共对3个镇、31个村、14,047户农户开展了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其中浦江镇22个村9,704户,马桥镇4个村1,602户,华漕镇5个村2,741户,区级奖补资金共计702.35万元。
我委已于今年年初按照文件规定,申请区财政拨付了第一笔区级奖补资金210.71万元,在6、7两个月内,我委组织区其他相关委办局,分别对三个镇的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开展工作进行了年中抽查。
在通过抽查后,申请区财政拨付了第二笔区级奖补资金210.71万元,剩余的280.94万元将于年底我委组织进行年终验收考核通过后申请区财政予以下拨。
3、村级综合服务队补贴
今年,我区村级综合服务队岗位设置仍为288人,区级资金为172.8万元,其中包括岗位工资77.76万元,管理培训费8.64万元。
2011年1-8月已完成发放岗位工资77.76万元,完成了总金额的45%,剩余部分将于10月30日前完成拨付。
管理培训费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村级农业综合服务队员的业务素质,更好地为农业服务,上半年度结合农业管理服务工作职能要求,由区农中专牵头,联合交大农学院和区社保局,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由委内相关技术职能部门农业专家组成讲师团,自5月10日--6月5日分两批开展了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考试,颁发技能上岗证。
(三)评分结论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我委安排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工作,从工作部署、工作进程、资金划拨等方面看,总体情况良好,自评得分见下表:
评价指标
自评得分
A项目定位(15%)
13.00
B项目计划(25%)
20.00
C项目管理(30%)
23.00
D项目结果(30%)
20.68
总分(100%)
(四)、产出及效果类评价指标诠释及实际评价情况反映
1、项目计划完成率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村补贴部分)应发放金额1,475.2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1,475.24万元,计划完成率100%。
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补贴应发放金额702.35万元,实际发放金额421.41万元,计划完成率60.00%,剩余40%将于年底我委组织进行年终验收考核通过后申请区财政予以下拨。
村级综合服务队补贴应发放金额172.80万元,实际发放金额77.76万元,计划完成率45.00%,剩余55%中的50%将于10月30日前完成拨付,还有5%属于上半年度村级综合服务队培训费,尚未拨付(见下图)。
2、配套资金到位率
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补贴和村级综合服务队补贴两个项目要求镇村资金配套,其中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补贴,镇村应配套到位资金702.35万元,但因镇村资金紧张,实际到位金额仅48.06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6.84%(见下图1)。
图1
村级综合服务队补贴,镇村应配套到位资金172.80万元,实际到位金额77.76万元,到位率45.00%(见下图2),剩余55%中的50%按计划拟于10月31日前配套到位,5%属于上半年度村级综合服务队培训费,资金尚未到位。
两个项目综合到位率25.92%。
图2
3、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考核合格率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要求,切实做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位、合理使用,特制定闵行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考核办法,对村进行考核。
每年3月30日之前,区农委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考核工作小组会同镇农村综合管理事务中心考核工作小组,对约10%的有基本农田的行政村进行抽查,抽查行政村管护与利用基本农田以及规范发放、合理使用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的情况。
被抽查的行政村如果考核不合格,则给予1个月的恢复改正期,1个月后再次考核检查,仍不合格的将通报镇政府。
全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在完成抽查考核工作之后下拨,其中,对经过1个月恢复改正期后仍考核不合格的行政村,扣减下一年度该村村得部分的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的50%(补贴给该村农民的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不扣减)。
2011年在我区67个有基本农田的镇中,共抽取6个村对其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等进行考核,从考核结果看,6个村全部合格,合格率达到100%。
4、长效管理考核合格率
闵行区农委年中会同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浦江、马桥、华漕三镇今年的长效管理工作开展年中抽查,三镇分别抽取了6个村作为抽查对象,从抽查结果看,6个村全部合格,合格率达到100%。
5、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覆盖增长率
据统计,我区2010年开展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农户户数为10,980户,2011年开展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农户户数为14,047户,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覆盖增长率达到27.93%(见下图)。
6、闵行区农产品安全合格率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通过村级综合服务队的工作,闵行区各镇抽取蔬菜样本检测85,978件,合格率为100%(见下表)。
调查对象
抽样总数
质量情况
合格率
合格
不合格
华漕镇蔬菜样本
22,121.00
0.00
100.00%
梅陇镇蔬菜样本
8,849.00
马桥镇蔬菜样本
2,573.00
颛桥镇蔬菜样本
8,763.00
吴泾镇蔬菜样本
1,206.00
浦江镇蔬菜样本
42,466.00
合计
85,978.00
7、综合服务队考核执行率
我区对农业综合服务队的考核由区农业综合执法队负责,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实行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定量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011年根据农业综合服务队工作职责,明确队员分工,细化和统一制定工作台帐,试行一事一档制度,统一归档,以提高服务队员工作质量。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服务队员工作积极性、规范服务管理,制定落实了《闵行区村级农业综合服务队员工作考核表》,发放各镇反复修订,以提升各镇农业综合服务队员工作质量和水平。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村级综合服务队共有288人执行工作考核制度,未执行考核人数为0人,考核执行率为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经验:
我区基本农田地区农民收入低;
村集体也比较薄弱,村收入来源少、收入总额低,但民生类、公共服务类等开支不少。
因此,从补偿基本农田地区的角度,从促进基本农田地区农民增收、帮扶经济薄弱的村的目标,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对农民和村都要补贴。
2009年,市政府出台“关于本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沪府[2009]82号)”,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对农民和村集体管护、利用基本农田给予补贴和奖励。
2010年,苏州也出台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政策,补贴村和农民。
存在问题:
对于现状农田,我区建议相关镇根据财力原则上也给予补偿。
由于一些镇财力相对较薄弱,对现状农田补贴也有一定压力,而且补偿标准也要补助提高,压力会逐步增加,所以只有2个镇实施了现状农田生态补偿,其它镇没有实施,而且多次提出建议要求区财政对现状农田给予生态补偿。
改进措施:
结合今年区农民持续增收政策制定工作,根据区财政局的“三农”政策第三方评估报告,对现状农田生态补偿由谁出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交区领导审议。
建立区指导推进、镇组织管理、村委会具体实施、村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区新农办负责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长效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推进、检查考核、政策标准制定、奖补资金落实和审核批准等工作。
镇政府负责本镇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组织协调、资金落实、实施推进、日常监管和服务等工作。
村委会负责组织制定本村实施方案、村规民约等,落实具体项目管护与协调,承担村民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等工作。
村民负责参与自治管理,履行相关义务,监督长效管理开展等工作。
区相关职能部门和镇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通过实施日常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年终考评、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形成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将长效管理的工作绩效与政府奖补资金的核定给付和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挂钩。
从镇、村资金配套情况来看,马桥镇500元/户的配套资金已由镇财政全部落实;
而浦江、华漕两镇的镇级资金至今仍未配备,根据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文件精神,浦江、华漕两镇应及早配足镇级资金。
改进措施:
专门成立了由区农委纪委书记和副主任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服务队建设工作;
并组建由区农业综合执法队牵头的工作小组,具体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落实措施和任务、布置各项工作;
涉及的各镇相应成立由农管中心副主任和各村农副主任组成的工作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各项工作。
层层落实责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同时,根据农业综合服务队工作职责、明确队员分工,细化和统一制定工作台帐,试行一事一档制度,统一归档,以提高服务队员工作质量;
由于服务队员属于非全日制就业岗位,补贴报酬又低于最低工资保障线,经过多次调研,各镇普遍反映报酬太低、缺乏社会保障,影响了农业服务工作的质量。
一是在制度和管理上进一步规范服务队员的行为,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素质。
二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制定的考核方案,加强各镇工作质量考核,提高队员服务水平。
三是继续开展服务队员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员整体形象。
开展此次自评工作,对于本单位年中及时梳理相关问题,如项目进度、目前存在难题、资金执行情况等均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有助于我们调整思路,更好地把握下半年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通过这次自评,我们对本年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范畴内的三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分别做了分析、归纳和总结,发现问题并找到了改进的措施,为顺利完成年初各项绩效指标作好充足准备。
这不但有利于我们完善改进项目初期所设立的绩效指标也为该项目支出的结果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