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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制礼
2.制礼作刑的立法活动
吕侯作刑
法律概况3.主要法律形式:
周礼、吕刑、九刑、遗训等
周礼的渊源与发展
礼的性质与作用
4.“礼刑”关系相互关系:
相辅相成,互为表里
适用时“礼不下蔗人,刑不上大夫”
2
“不孝不友”、“犯王命”、“放弑其君”、“杀越人于货”、
“群饮”、“违背盟誓”、“失农时”
死刑和肉刑
赎刑
刑罚体系圜土之制(劳役刑)
嘉石之制(拘役刑)
刑事法律制度刑罚世轻世重
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主要刑法原则区分故意与过失、偶犯与惯犯
罪疑从轻、罪疑从赦
同罪异罚
所有权
民事制度债
契约:
质剂、傅别
民事法律制度一夫一妻多妾制
六礼
婚姻制度“七出”“三不去”
嫡长子继承制
行政法律制度国家行政体制
“学在官府”
行政管理制度
述职督课制度
司法机关
民事与刑事的区分
“五听“
司法制度主要诉讼制度“读鞠”、“乞鞠”制度
证据制度
“五过”之呲
监狱管理制度:
圜土
3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1)铁制农具的适用
(2)郡县制取代分封制
社会的发展(3)以亲亲尊尊为核心的礼制加速衰落
(1)公元前621年,晋国赵盾制事
典
(2)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荀
寅铸其于鼎
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动(3)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
刑书,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4)公元前501年,郑国执政杀邓析
而用竹刑
成文法公布的意义: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旧贵族的特权,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堡垒。
为中华法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魏国李悝的新政,制定《法经》
(2)商鞅在秦国的蝙蝠
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3)楚国吴起的变法
(4)立法思想:
不别亲疏,不分贵贱,一断于法;
轻罪重刑
(1)分列盗、贼、囚、捕、杂、具六篇,法典体系初备
李悝的《法经》主要内容
(2)明确宣布“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打击重点直指反抗专制通知的行为
(3)保护君主专制,维护等级特权
(1)改法为律,明法重刑
(2)取消分封制,建立郡县制
(3)废除井田制,确立土地私有
(4)奖励军功,奖励耕织
(5)奖励告奸,什伍连坐
商鞅变法主要内容(6)统一文字,统一度衡量
意义:
使得秦国大治,推动了秦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的
4
发展,为秦国打败其他各国、建立中央集权专制国家奠定了基础
第四章秦代的法律制度
(一)基础知识图解
法家理论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具体体现为:
“以法为本”、“一断于法”、“轻罪
重刑”
重视以法律手段全面调整社会关系
刑法文明发展滞后
特点否定宗法关系在社会中的作用
确立重点保护中央集权,皇权的原则
法律形式:
律、令、式、延行事、法律答问、法律文告
罪名:
降敌罪、不敬国君罪、挟书罪、以古论今罪、言论罪形式法律制度原则
刑种
民事权利主体
民事法律制度所有权
婚姻家庭继承制度
行政事务
行政法规分类官吏任用
官吏奖惩
中央:
设延尉、与丞相、御史大夫
司法机关地方:
实行行政、司法合一制度
判决原则:
必须引用法律条款
司法制度判决形式:
公室告、非公室告
诉讼制度诉讼的审理:
调查、勘验、审讯
案件的判决:
读鞠(宣判)、乞鞠程序(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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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汉代的法律制度
由汉初黄老思想———儒家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
法律概况法律形式:
律、令、科、比
直接依年龄确定刑事责任
亲亲得相首匿
刑罚原则对老幼、妇孺予以照顾
贵族官员有罪先请
废墨,劓、刖等肉刑
死刑
宫刑
笞刑
刑罚制度沿用更规范的刑罚体系、沿用劳役刑
形式法律制度徒边
禁锢
危害政权罪:
谋反、大逆不道
不敬、大不敬
主要罪名侵犯皇权、危害皇帝人身安全的犯罪违反诏令罪欺诈、污蔑罪
危害中央集权:
阿党附益
违反伦常罪:
不孝、禽兽行为等
选官方式:
察举、征辟等
职官管理制度任用方式:
拜、征、守、假、兼、领、行、迁
官吏任用的回避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上计”考课制度
职官考课奖惩制度免官处分制度
中央监察机关:
御史大夫、御史中丞
监察制度地方监察机关:
司隶校尉、州刺史
行为能力的确定:
依等级身份
对土地
对其他财务
买卖契约
债租佣
民事法律制度借贷
婚姻的成立
婚姻家庭一夫一妻多妾制
婚姻的接触
继承权:
不承认非子、非正的继承权、诸子均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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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租
税赋立法算赋和口赋
经济法律制度关税
盐、铁、酒专卖法
工商管理立法
抑商制度
中央
地方
司法制度春秋决狱
诉讼和审判制度疑狱谳报与录囚
秋冬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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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
三国
立法活动两晋:
晋律
南北朝:
北魏律、北齐律
律、科、格、式
法典编撰技术的成熟完善
律学成就法律注释水平的空前提高
刑法理论的重大进步
废止肉刑
刑罚体系缩小族刑连坐范围
初步形成新五刑
准五服以制罪
罪刑适用原则的儒家化存留养亲
法律制度内容重罪十条
八议
官当
官僚贵族特权法的强化九品官人法
品官占田荫户制
司法机关体系:
增设律博士
皇帝参与审判录囚
司法制度上诉与直诉
司法审判制度完善死刑复奏制度
盛行刑讯逼供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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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隋唐的法律制度
法制思想:
重视德治、严格依法办事
开皇律
确立法典的篇目体例
立法成就确立封建制五刑
隋朝“十恶”重罪
贵族、官员法律特权扩大化:
议、减、赎、当
诉讼
司法制度讯囚
死刑复核
立法要求上,以隋为鉴,立法简洁,具有连续性
且宽严适中
立法思想指导思想上,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严明法制、一断以律,不分贵贱一律惩处
法律概况唐律疏议、唐六典
立法成就唐律疏议的内容、结构
法律形式定性:
律、令、格、式
政权体制
行政法律制度监察体制
职官管理
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买卖、借贷
唐朝民事法律制度
1.结婚
婚姻家庭与继承婚姻2.离婚:
强制、协议
继承
刑名:
笞、杖、徒、流死
十恶严惩
贵族、官僚减免
累犯加重
老、少、废、疾犯罪减免处罚
刑事法律制度适用原则自首
其他共犯区分首从
数罪并论
类推
“化外人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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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宋辽金元时期的法律制度
从“立法严、用法恕”至“立法贵乎中”
立法思想“政丰”、“理财”、“通商惠工”
法律概况宋刑统
立法活动编敇与例
南宋《条法事类》
普通刑法外又有特别刑法,即“重法地法”
特点严惩贼盗
刑事法律制度折杖法
刑罚制度的变化刺配
死刑(凌迟)
特点:
加强中央专制控制
国家政权机构的调整
官吏选任与考课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规定:
台谏合一的监察制度,百官是监察
的对象
监察制度台谏之官必须由皇帝亲自选任
宋代加强对地方的监督
确认保护所有权
确定买卖、典卖契约的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制度一般遗产的继承
户绝遗产的继承
完善财产继承的制度遗嘱继承
中外客商死后财物的继承
商业立法
专卖立法
经济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规
财政管理法规
司法体制上设提刑官
诉讼程序上实行民刑有别
司法制度鞠谳分司的审判制度
翻异别勘的复审制度
检查勘验制度
辽金辽立法概况和法制特点:
新定条制
金立法概况和法制特点:
泰和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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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述变通”、“附会汉法”
立法思想“因俗而治”、“蒙汉异制”
至元新格
立法概况风宪宏纲
大元通制、元典章
至正条格
国家政权体系地方
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律规范
御史台,行政史台及肃政廉访司法体制的立
元行政监察制度监察内容:
行政、司法等具体事项
民事法律制度契约之债
婚姻继承:
实行依各自俗制:
严苛参考的刑罚体系
刑罚制度五刑之外设黥、劓等肉刑
刑事法律制度允许私刑的合法存在
刑罚原则:
民族压迫歧视的政策和“四等人”制度
大宗正府;
刑部、宣政院
司法机构地方:
行省、路、府、州、县等
司法制度诉讼制度上的变化:
诉讼代理制度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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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明代的法律制度
重典治国
立法思想明礼导民的礼法结合原则
大明律
法制概况立法活动明大诰
问刑条例
明会典
立法原则:
轻其轻罪,重其重罪
严惩贪官失职、
渎职的行为
严法整治吏治与重典惩治贪官的举措创设“奸党”罪,
严禁臣下朋党
重罚反逆
刑事法律制度继续适用封建五刑
增设充军刑、枷号刑
刑罚残酷实行廷杖制度
存在大量的法外酷刑
所有权方面:
私有制发展、先
占
民事法律制度契约:
发展更规范
民事经济立法婚姻家庭制度:
婚姻制度更加
详密,注意维护家长的权威
经济法律制度专卖制度:
茶法,盐法
财政金融法规:
钱法、钞法
选任
行政法律制度职官制度考核
监察制度、地方设巡按御史、提刑按察使司
中央三法司职责、名称均有变化
三级制:
府、县司法权与行政权合一,省
级单设提刑按察使
三司会审与圆审
司法制度朝审
会官审录制度大审
热审
特设厂、卫司法机构,干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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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清代的法律制度
入关前:
“参汉酌金”、“渐就中国之制”
立法思想入关后:
“详译明律、以参国制”
大清律例
法律概况立法活动大清会典
各部院则例
民族立法
加重“十恶”重罪中反逆、逆、大不敬等犯罪的惩罚
力度
罪名的发展惩治异端思想与妖言罪(文字狱)
刑事法律制度奸党罪
兴贩与吸食鸦片罪
刑名沿袭明制
主体扩大化
广泛确认土地私有权
所有权加大对土地所有权的保护
契约形式发展:
典买卖契约、买卖契约、借贷契约、租佃契约
民事法律制度债侵权及损害赔偿之债发展
婚姻
婚姻家庭家庭
赋役立法:
制定《赋役全书》摊丁入亩
农业立法:
恳田法
经济法律制度工商立法
限制对外贸易
漕运立法
部院立法
诠选
行政法律制度职官管理考绩
监察
监察制度的发展变化
司法机关地方
逐经审转复核程序
司法制度刑事诉讼程序的发展刑讯与证据规定
秋审与九卿公审制度
民事诉讼中的上诉程序
少数民族地区的司法制度、理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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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清末法律制度的变化
修律方针:
“参考古今,博稽中外”
概况以资产阶级法律形式掩盖君主专制统治
目的及实质配合预备立宪和矛盾抵制革命
实质:
具有封建性和买办性特点,半殖民地封建性质
内容
宪法类预备立宪及《钦定宪法大纲》意义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大清现行刑律
刑事法律类大清新刑律与性质内容及意义:
第一部资本主义性
“礼法之争”质刑法典
内容的改革采取资本主义刑罚体
系和体例
删除封建特权制度
改订大清商律草案
商事法律类公司律
修改的主要内容破产律
民事法律类:
大清民律草案特点
大清会典
行政法律则例的修订
监察法的修订
新官制法
刑事诉讼律草案
诉讼法律民事诉讼草案
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
刑部改法部
中央大理寺改大理院
司法机构的改革设总检察厅
司法制度的变化京师地方审判机构
地方各省地方审判机构
确立三司独立原则
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四级三审制度
审判、检察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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