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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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机构组成人员表。
6.其他规定需要提交的资料。
授权书,工程质量承诺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资料收齐,同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请于60天内执本注册书办理工程施工许可,逾期作废。
项目监督组长:
联系电话:
监督工作投诉电话:
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 日
注:
本注册书一式五份,施工许可办理机构、建设、施工、城建档案、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附件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
2、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对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严格履行职责。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投入使用。
6、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7、其他承诺事项: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署日期:
建设单位(公章):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督机构、城建档案各一份。
附件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项目经理
1、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2、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质量负责。
3、严格按合同约定在岗履职,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任职。
4、严格按经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
认真组织编制、论证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专项方案等文件。
5、严格组织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混进行检验;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等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严禁使用。
6、严格组织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
定期组织施工质量隐患排查;
参加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
7、其他承诺事项:
执业资格等级:
注册执业证号:
施工单位(公章):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城建档案各一份。
附件4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承诺书
总监理工程师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未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4、严格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审核,未经签字严禁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也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严格按照监理规范的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检查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6、参加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
注册执业证号:
监理单位(公章):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监理单位、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城建档案各一份。
附件5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2、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3、提供真实准确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文件。
4、保证勘察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5、参加涉及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
6、其他承诺事项:
勘察单位(公章):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勘察单位、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城建档案各一份。
附件6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2、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3、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必须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4、严格依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5、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6、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7、保证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8、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9、参加涉及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分部(子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
10、其他承诺事项:
设计单位(公章):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设计单位、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城建档案各一份。
附件7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质量承诺书
检测机构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检测承担相应责任。
1、已依法取得计量认证及资质证书,并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及资质许可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开展检测活动,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准确、可靠性负责。
2、未与所检测工程的相关责任单位存在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3、严格对送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试样和委托单、见证记录进行核对,并记入检测报告。
工程质量检测须在监理的全程见证下实施。
4、按照规定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严格建立和完善检测结果不合格登记台账制度,并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省外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揽检测业务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其他承诺事项:
检测机构(公章):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检测机构、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城建档案各一份。
附件8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项目负责人信息表
工程地点
施工许可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投资规模
万元
结构类型
建筑层数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质量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
单位
单位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
注册执业证号
履职时间
变更情况
备注
填报人:
(签名)建设单位:
(签章)
填报时间:
年月日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南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南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我单位决定,由同志担任工程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有关的印章和签字如下,请查收备案。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印章
见证人签字
以签字为准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201年月日
监理单位名称(盖章):
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件一:
编号:
南报监(201)第号
云 南 省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报监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云南省建设厅 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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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监须知
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表》一式二份;
2、《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
3、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交纳凭据复印件(查验原件);
4、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本表一份由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存档,另一份由建设单位交施工许可证发放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
-2-
工程概况
证书编号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面积、造价
建设单位代表
结构形式
建筑物跨度
层数、高度
开、竣工日期
安全监管人员
单位
姓名
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
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经审查:
工程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准予备案。
经办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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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4-
《承诺书》使用说明
《承诺书》一式四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章后保存一份,一份用于报监备案。
-5-
承诺书
三方就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
一、建设单位
(一)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工程建设,包括工程安全、作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纳入管理范围,并落实监管人员,配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二)负责提供施工作业现场及其毗邻区域的供排水、供电、供气和通信等设施的空中和地下管线配置情况,可能影响到的建、构筑物情况及地质资料,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为本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不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内规定进行施工和监理。
(四)不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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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材料、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
(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施工作业的行为,并监督检查其具体措施的落实。
(六)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监理,并监督检查其具体监理措施的落实。
(七)接受并积极配合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二、施工单位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社会公众安全,保护环境卫生,保持施工现场整齐有序,做到文明施工。
(一)建立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监管人员,赋予监管权力,确保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管理。
(二)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经费的投入。
安全文明生产设施、设备按标准设置,配套齐备,牢固可靠。
(三)强化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培训,严格实行三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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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做到全员执证上岗。
在日常监管和各级检查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汇检制度,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不留死角。
(四)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机具、机械设备和电气装置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否则,一律不投入使用。
(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各种材料分类存放、堆码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理,不从高处向下抛投建筑材料、施工用具及建筑垃圾。
工地保洁工或卫生值班人员,各工种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现场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做到场内道路平整、通畅、不积水、泥浆、废水不外流,不尘土飞扬,不排泄有毒有害气体。
(六)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人居环境良好,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原则上应分明显分开或进行隔断。
按规定设置食堂、饮水处、厕所、浴室并符合卫生要求。
(七)按规定设置现场标志牌(五牌一图)和安全警示标志,对涉及社会公众安全的,要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牌,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八)重大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九)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建设、监理单位的督促检查;
建筑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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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理单位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把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建设、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文明生产监理机构及规章制度,配合监管人员,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监理职责。
(三)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和具体措施,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文明施工等行为,有效清除事故隐患。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建筑安全监管部门。
(四)对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突发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在协助施工单位应急处置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向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制止对重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行为,必要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接受并积极配合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20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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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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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书》使用说明
1、本《评价书》一式四份,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统一保管,工程竣工后,由监管部门作总体评价并盖章。
施工、监理、建设、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2、阶段汇检要有施工、监理、建设三方签字签章,并作出汇检结论。
3、监管部门阶段检查,以及突击式检查,要作出检查结论,由检查负责人签字。
4、重大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记录,监理单位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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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检日期年月日
评定分数
等级
汇检结论:
监理单位(章)建设单位(章):
检查负责人:
检查负责人:
检查日期年月日
检查分数
检查结论:
建筑安全监管部门(章):
汇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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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检查评定情况(主体)
汇检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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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检查评定情况(外装修前)
阶段检查评定情况(竣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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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建筑安监管部门检查记录
年月日记录人:
年月日记录人:
重大安全事故情况记录
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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