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物资管理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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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铆钉、探针、放料漏板、铂金套管等:
由各工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由分厂厂长审批后交金石公司铂加工工段进行加工。
4.1.3热电偶(含铂金丝):
由各工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由分厂厂长或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公司采购。
4.1.4钼电极:
由分厂提出采购计划申请,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公司采购。
4.1.5铜排、铜夹头、冷却器等:
由各漏板安装队即时填写申报表并交分厂厂长审批后交供应公司,需加工的,申购后由分厂领出,动力分厂机修工段制作(新产品须附图纸)。
4.1.6铜压辊、导纱轮、铜棒、铜丝:
由各工段即时填写申报表,由分厂仓库管理员交分厂厂长审批后交供应公司,需加工的申购后由分厂仓库管理员通知各工段领出,动力分厂机修工段制作(新产品须附图纸)或由各工段自已制作。
4.1.7不锈钢制品(如漏板框架、不锈钢桶及油斗等):
由各工段或专业队按需求填写申报表并交分厂厂长审批后,交供应公司采购(不锈钢制品如需制作,须附说明及制作图纸)。
4.1.8其它贵重物资及电缆:
根据各分厂需求计划进行申报,经分厂厂长或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供应公司按要求采购。
4.1.9在加工贵重制品时,加工者必须做好加工过程中的保存工作,人需暂时离开,应采取一定措施;
当天未能加工完毕的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在下班前,需重新入库,并由工段仓库办理相应的手续。
4.1.10在室外加工、作业时,如遇就餐、下班时不能将材料完全收拾后入库的,必须有专人看管,防止丢失。
4.2领用
4.2.1漏板及铆钉、探针、铂金套管等:
各分厂根据计划所申报的数量,由各分厂按需分批向金石公司铂加工工段进行领取。
领用时必须是分厂相关人员两名、公司派车,并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安全领回。
4.2.2加工后的贵金属制品(如铜排、铜夹头、冷却器、排线等):
各分厂根据计划所申报的加工数量,由各工段或专业队直接向集团仓储中心领取(由动力分厂机修工段加工后入库),并做好该制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4.2.3外部采购的贵重物资及制品(如不锈钢制品等):
各分厂根据计划所申报的数量,由各工段直接向集团仓储中心领取,领用时做好该制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验收不合格的,由仓储中心通知供应公司及时给予退货或换货处理。
4.2.4各分厂制作单位根据计划制作加工完成的排线、铜压辊等,拉丝工段按实际需求领用,领用时做好该制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验收不合格的,退回制作单位重新加工或换货。
4.3存放、建帐
4.3.1漏板及铆钉、探针等:
漏板安装队等责任单位负责领回后,即放入保险柜;
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必须由两人分别掌握;
保险柜必须放置在24小时受监控的安全位置,同时责任单位必须明确记录数量、重量或长度等信息,并妥善保存信息记录和漏板档案卡。
4.3.2铂金套管、热电偶(含铂金丝):
工段按实际需要领用后,立即安装到相应位置,一般不存放,但要做好相应重量、长度、位置等记录。
4.3.3铜棒由各分厂制作单位领回后,应立即登记入帐,并建物资卡,做到帐卡物相符。
4.3.4其它的贵重物资及制品:
工段或专业队到仓储中心内领回材料后,放入自己仓库;
并立即登记入帐,并建物资卡,做到帐卡物相符。
4.3.5其它的贵重物资及制品:
工段或专业队至仓储中心机物料仓库内领回材料后,放入自己仓库中;
4.3.6所有在仓储中心各部领回工段后的贵重物资及制品,必须放入贵重物资仓库,均须登帐建卡、专人负责、严加管理,做到安全妥善保存,做好防盗工作,防止缺失。
4.3.7各工段应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将存放在工段内的贵金属及制品数量降低到最低限度(最高和最低限度由分厂相关单位制定),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4使用
4.4.1漏板及铆钉、探针等:
使用时,由漏板安装队根据工段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更换,同时建立起该漏板的使用档案卡,随时记录使用过程中的有关数据,直至该漏板报废,漏板报废后,该卡由漏板安装队存档;
铆钉、探针使用过程中要记录使用人、使用位置、使用时间等信息,并由工段负责人检查签字确认。
4.4.2铂金套管、热电偶铂金丝:
窑炉点火前或中途损坏时,由工段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更换。
4.4.3其它贵重物资及制品:
由工段使用人填写领用单,经工段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向工段仓库领取,仓库管理员应做好登帐记卡工作。
4.4.4拉丝工段在更换铜压辊、排线时,应将旧(坏)的在24小时内还给制作单位,制作单位应做好登帐记录工作。
4.4.5在工段更换贵重物资时,必须将旧(坏)的物资24小时内交还给工段仓库,以旧换新(除新投产工段首次领用外),仓管员应做好登帐记录工作。
4.5退库
4.5.1漏板、铆钉及探针等:
报废后,退库的铂金制品必须拼凑完整,由各漏板安装队向金石公司铂加工工段退库,必须两人同行、公司派车,并由金石出具收料凭证,工段做好记录更改。
4.5.2铂金套管、热电偶铂金丝:
由工段向金石公司退库,并由金石出具收料凭证;
退库的铂金制品必须拼凑完整;
以上更换后必须24小时内向金石公司移交,内部做好记录的更改。
4.5.3旧托砖:
漏板更换后,各工段旧托砖(池窑为浇筑料)连带漏板整体退到金石公司,不允许擅自敲掉或敲碎漏板连带的旧托砖(或浇筑料),金石检查完整性并出具收料凭证,工段做好记录更改。
4.5.4钼电极:
池窑一般更换钼电极采用顶入池窑的方式,故无报废;
代铂炉报废后,由各工段暂放工段贵重物资仓库,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并至少每月一次将其退回仓储中心相应各部,并办理相关退库手续。
4.5.5铜排、铜夹头、冷却器、排线等:
工段或专业队在更换下来后,应立即退入分厂级仓库,分厂级仓库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
分厂级仓库至少应每月一次将废旧物资退还仓储中心相应各部机物料仓库,并办理好进出库手续和台帐更改工作。
4.5.6各种不锈钢制品:
工段或专业队在更换下来后,应立即退入分厂级仓库,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
分厂级仓库至少应每月一次将废旧物资退还仓储中心相应各部,并办理好进出库手续和台帐更改工作。
4.5.7对于生产中使用的电缆(线)、及加工用的铜材、不锈钢材料:
工段必须根据当月生产计划限量领用,当月生产任务结束后,应立即将多余的材料退回仓储中心相应各部,并办理好相关的手续。
4.5.8对于所有的贵重报废品,分厂级仓库及仓储中心相应各部均必须独立建立废旧物资台帐,并作到帐目清晰,帐物相符。
退回仓储中心的贵重物资,仓储中心必须向退回单位出具收据,以便核对制约,为以旧换新提供直接依据。
4.5.9各类以旧换新的物资,均要建立一个销帐手续,分厂仓库每月汇总分厂内部以旧换新后各工段损失的合理性,并报分厂厂长确认,不合理或异常的分厂要查明原因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公司仓储中心每月汇总各分厂以旧换新后各分厂损失的合理性,异常和不合理的反馈各分厂;
退回金石公司的,金石公司发现异常和不合理及时反馈相关分厂。
4.6处理
4.6.1各种报废的贵金属制品(向金石公司退库除外),仓储中心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每月上报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作出处理意见,供应公司具体负责实施。
所有出售、处理所产生的款项一律由财务入帐。
4.6.2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废屑、无利用价值的零短料:
工段所属分厂直接与供应公司联系,至少每周一次,由供应公司作出处理意见,并由废旧物资回收组回收及具体实施,废旧物资回收组应出具有关凭证给工段,工段仓库应做好登帐手续。
所有回收款项一律由财务入帐。
4.6.3凡各种废旧物资能够折价以旧换新的,由供应公司按各单位回收废旧物资价值等价返还相应单位,各单位领料时数量如实入帐,单价按折价后计算。
4.7核查
4.7.1分厂各工段有关贵重物资的管理台帐必须每月到管理人事科备案一份,以备核查。
4.7.2交接验收核查控制要求见附件《贵重金属材料清单》。
4.7.3各分厂管理人事科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对本分厂内的贵重物资管理情况进行每季度至少一次的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分厂厂长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问题情节严重的,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4.7.4集团公司管理监控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对分厂贵重物资管理情况、仓储中心的贵重物资和废旧贵重物资管理、供应公司的废旧贵重物资回收处理情况等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给予通报和反馈,并进行经济责任制处罚,问题情节严重的,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4.7.5对违反本制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当事人、相关人、单位负责人要承担经济和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5记录
5.1贵重金属材料清单
5.2贵重物资登帐记录表(参考)
贵重金属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交接验收计量单位
交接验收核查控制要求
1
漏板
克
领用时金石公司称量为准、退回时档案卡与框架整体退回金石,由金石验收
2
铆钉
领用时以金石公司称量为准、退回时携带档案卡与漏板整体退回金石,由金石验收
3
铂金套管
克/毫米
领用时以金石公司称量重量和测量长度为准、退回时工段核对长度(异常说明或调查)、金石称重
4
热电偶铂金丝
根/毫米
工段领用记录根数和测量大概长度,拆除退回时工段重新核对长度和根数,金石称重
5
探针
6
铜排
套
按常规清点核查,一般6件/套
7
铜夹头
个
分厂内部领用退回时清点个数为准(报废时按重量计算)
8
铜压辊
根
分厂内部领用退回时清点根数为准(报废时按重量计算)
9
铜棒
根/公斤
记录重量和根数,作为核查依据
10
导纱轮
分厂内部领用退回时清点个数(报废时按重量计算)
11
冷却器
只
分厂内部领用退回时清点只数为准(报废时按重量计算)
12
排线、排线轴
13
钼电极
套/公斤
领用时清点套数为准,退回时按重量计算和套数复核
14
旧托砖(浇筑料)
漏板报废后连带漏板一起整体退回金石回收,不允许擅自敲碎或敲掉
15
漏板框架(不锈钢)
按常规清点核查
16
放料漏板(不锈钢)
块
领用时清点个数为准(报废时按重量计算)
17
不锈钢桶
18
油斗(不锈钢)
分厂内部领用退回时清点只数为准
19
水包
20
托梁
21
电缆(线)
米
22
其它贵重物资
/
贵重物资领用记录表
时间
物资名称
物资规格
数量
领用人
发货人
使用地点或场所
备注
贵重物资使用(安装)记录表
使用(安装)点
操作人
第三方检查人
贵重物资退库记录表
退库人
收货人
损耗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