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体温检测制度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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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体温检测制度三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体温检测制度三篇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无时无刻不牵动着华夏儿女的心,“最美逆行者”们在一线奋力抗战。

闪现出无数英雄,那无数令人感动的场景,让我们深深地记住他们。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感恩,感谢是我此刻最深的感受!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体温检测制度为做好疫情期间预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此制度(试行)。

  一、疫情期间,各处室、学院实行每日体温检测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测和收集测温情况。

  二、对体温检测异常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报备校防疫领导小组,及时先隔离并引导就医。

  三、检测人员佩戴手套及口罩,使用红外额温计对准眼眉之间,距离前额中心5cm以内位置;若室外温度偏低,则测量颈部衣服遮盖处或者手腕至肘关节衣服遮盖处。

  四、每次检测前及检测完成后使用75%酒精进行全面擦拭消毒。

  五、监测过程中,对于体温≥37.3℃的师生:

  

(1)仔细询问师生是否有武汉旅居、接触史,若明确无,且身体无严重慢性疾病的,则建议隔离观察,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有武汉接触史的或者本身有严重慢性疾病的,联系其家属,由疫情领导小组安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同时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

  六、各学院由专人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各部门每日登记缺勤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七、校园大门设立监测点,由保卫处负责,每日配置1-2名保安对进校人员逐一进行核查登记体温检测。

  八、对体温检测超过37.0℃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进行复测。

  九、对体温异常人员(≥37.3℃),详细记录其各项信息,汇总后报防疫领导工作小组。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体温检测制度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托幼机构午睡前应加测一次体温。

  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

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

高校和中职学校应在早晨第一节课前完成体温检测和数据收集工作。

幼儿和中小学生应在晨检后先洗手再入园(校)。

教职员工(含厨工)也应进行晨检。

  询问和观察要点为: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发热(腋下温度≥37.3℃或额头温度≥36.8℃)、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

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如果晨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房间等待,由校医及时进行排查。

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校医院/校医室(保健室)应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

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可使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晨检日检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

及时核实、报告和跟进处理预警信息。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我市学生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师生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学校的暴发,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如下方案:

  一、学生返校后常规防控措施

  

(一)中小学生返校后常规措施

  1.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控进校人员管理。

在图书馆、食堂、会议室、宿舍楼等人群密集场所均要配置体温枪,必要时测量体温后入内。

  2.每日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等日常防控工作。

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

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

校医和保健老师应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3.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戴上医用外科口罩。

学校立即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并按照要求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全面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

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按指南进行消毒。

  5.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6.疫情形势稳定前,不举办聚集性的活动。

  7.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8.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9.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

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10.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11.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

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高校学生返校后常规措施

  1.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控进校人员管理。

在图书馆、食堂、会议室、宿舍楼等人群密集场所配置体温枪,必要时测量体温后入内。

  2.妥善安排分批返校的重点人员,在校内集中健康观察和管理,安排专人指导和服务,提供生活保障和心理辅导。

管理和服务人员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

  3.每日对非重点人群的教职员工(含食堂从业人员等)和学生进行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等日常防控工作。

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

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

校医应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4.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联络员报告,并戴上医用外科口罩。

学校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居住环境等应及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全面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

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按指引进行消毒。

  6.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7.疫情形势稳定前,不举办聚集性的活动。

  8.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9.校医院应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医院感染防控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

开展诊疗和健康监测时,医务人员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10.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11.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

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12.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13.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

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学生返校后应急处置措施

  学生返校后,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要在卫生健康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播。

  1.强化疫情每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指定专门人员每日定时向市教委报告本地、本校出现的病例或疑似病例。

  2.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

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进行相应调整。

学校也不要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教研活动。

加强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班教学活动。

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各类培训活动。

  3.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

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要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并保证空气流通。

  4.强化因病缺勤追踪制度。

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取得联系,查明缺勤原因。

对学校师生员工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发热患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居家隔离观察。

对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设有内高班学校,发现发热的学生,立即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密切关注学生病情变化,适时送往医院。

  5.调整教学方式。

中小学若发现个别确诊或疑似病例,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的同时,可对确诊或疑似病例所在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若学校发现多个班级有学生感染,会商卫生健康部门研判后,可报请辖区政府批准后,予以全校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对于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高校,学校可根据其活动范围,在相应范围内调整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6.建立快速紧急应对机制。

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实施隔离,切断病源在学校内的传播。

要在第一时间内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联系有关医疗部门使用专用车辆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治与隔离。

对确诊或疑似病例同宿舍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要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定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

  7.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导向,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需求。

在大力宣传防治知识的同时,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主动、及时、准确的在校内发布有关信息,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正确的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心态,消除师生员工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体温检测制度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托幼机构午睡前应加测一次体温。

  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

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

高校和中职学校应在早晨第一节课前完成体温检测和数据收集工作。

幼儿和中小学生应在晨检后先洗手再入园(校)。

教职员工(含厨工)也应进行晨检。

  询问和观察要点为: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发热(腋下温度≥37.3℃或额头温度≥36.8℃)、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

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如果晨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房间等待,由校医及时进行排查。

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校医院/校医室(保健室)应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

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可使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晨检日检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

及时核实、报告和跟进处理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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