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阀门技术规范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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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977年12月7日);
年极端最低气温:
-36.8℃(1988年12月20日)。
年平均气压:
957.81hpa;
年最高气压:
991.5hpa;
年最低气压:
940.1hpa。
年平均水气压5.4hpa;
年最大水气压32.7hpa;
年平均相对湿度:
64%;
年平均蒸发量:
1705.4mm;
年最大蒸发量:
2122.4mm;
年最小蒸发量:
1495.1mm;
年最大冻土厚度:
146cm;
年最大积雪厚度:
42cm;
年平均雷暴日数11.8日;
年最多雷暴日数22日;
年平均降水量:
192.4mm;
年最小降水量:
113.3mm;
全年主导风向SW,相应风向频率13%;
夏季主导风向SW,相应风向频率15%;
冬季主导风向SW,相应风向频率12%;
地震烈度:
7度
3标准和规
JB2765《阀门名词术语》
JB4018《电站阀门型号编制方法》
ZBJ98015《承压铸钢件技术条件》
GB12231《阀门铸钢件外观质量要求》
JB2633《锅炉锻件技术条件》
GB1176《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
GB69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3077《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979《碳素钢铸件分类及技术条件》
GB4981《工业用阀门的压力试验》
GB6414《铸件尺寸公差》
GB1804《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GB3595《电站阀门制造技术条件》
GB5677《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分类方法》
GB7233《铸钢件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
GB9443《铸钢件渗透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
GB9444《铸钢件磁粉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
SDBDZW系列阀门电动装置
SDZ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2221-2005《法兰连接金属阀门结构长度》
GB12232-12239-89《通用阀门技术条件》
GB1220-2007《不锈钢棒》
/T4709-2007《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2921-81《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
JB2195-1998《YDF系列电动阀门三相异步电动机》
Q/WNF01-2005《法兰连接和对焊连接钢制闸阀》
4.技术规
4.1设计规
4.1.1用途:
能够严密隔断管道的水。
在阀门关断的情况下,阀门一侧的介质不能泄露至另一侧,不能影响人员在一侧的检修;
并且阀门要严密与外界隔绝,确保无外界空气漏入及部介质漏出。
介质:
水
4.2技术要求
4.2.1中、低压阀门技术要求
4.2.1.1阀门结构
4.2.1.1.1阀门通径
截止阀管口通径及阀座通径不小于公称通径90%。
闸阀管口通径不小于公称通径90%,阀座通径不小于公称通径80%。
阀门水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
4.2.1.1.2手动阀,当阀杆扭矩大于或等于440N·
m,必须在阀杆螺母上装置推力滚动轴承,并采用冲击块或齿轮传动轮结构。
4.2.1.1.3阀门主体采用铸锻结构,应具有平行双密封副半强制双向密封。
4.2.1.1.4密封面的运动摩擦力应小,启闭应轻便,密封面磨损后应有自动补偿功能。
4.2.1.1.5所有高中、低压阀门均应采用压力自密封结构。
4.2.1.2材料
4.2.1.2.1阀门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等应符合下列有关材料标准:
ZBJ98015《承压铸钢件技术条件》
JB2633《锅炉锻件技术条件》
GB69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1176《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
GB3077《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979《碳素钢铸件分类及技术条件》
4.2.1.3承压铸钢件
4.2.1.3.1铸钢件、外表面应光洁,不应有裂纹、嵌入物和超过标准的气孔、冷隔、夹砂、缩孔及机械损伤等缺陷。
4.2.1.3.2铸钢件表面可允许存在下列规定的缺陷(该缺陷应不影响强度和致密性)。
非加工表面:
a.集中缺陷的面积不超过整个表面1%,且不大于2500mm2。
b.有分散缺陷的区域,每100cm2面积上不多于1个,其面积应小于1cm2;
整个表面上缺陷的面积总和不超过表面总面积的1.5%;
两缺陷间距离不小于该缺陷中最大直径的6倍;
不影响强度和致密性;
直径小于1.5mm针孔类缺陷,任意100cm2表面不多于4个;
有缺陷的单元面积下超过所在区域总面积的10%。
c.超过a和b条所规定缺陷允许修磨,但修磨深度不得超过规定值。
毛坯的加工表面不超过加工余量2/3。
4.2.1.3.3铸钢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补焊。
无法清除干净的砂眼、夹渣、气孔、疏松及贯穿性裂纹等缺陷。
所在部位无法补焊或焊补后无法进行无损探伤检查。
经加工后发现的缺陷,经补焊不能保证零件质量。
4.2.1.3.4允许焊补的铸钢件,壁厚超过38mm的碳钢件及合金钢铸件,必须进行焊前预热,焊后热处理。
合金钢铸件挖补时,应采用机械加工方法,不得使用碳弧气刨。
补焊焊口清理后,补焊前必须进行液体浸透检查,补焊后进行无损探伤检验。
4.2.1.3.5铸钢件尺寸公差等级选用GB6414的CT11。
4.2.1.4零件抗腐及表面硬化处理
零件氮化或化学镀磷镍,应在调质处理及表面粗糙度不超过规定值0.4μm后进行。
氮化或化学镀磷镍后按规定检验致密性、脆性及硬度、深度。
4.2.1.5密封面
4.2.1.5.1密封面比压值为78.5~245MPa。
4.2.1.5.2密封面表面粗糙度值要求高于0.1μm。
4.2.1.5.3密封面硬度不低于HRC45°
,闸板(阀瓣)硬度应比阀座高HRC3°
~5°
,而同一密封面三点硬度差不大于HRC2°
。
4.2.1.5.4密封面应平直,并应保证径向吻合度不低于80%(应用达到一级平板要求的检查工具及涂红丹粉方法,检验吻合度)。
4.2.1.5.5投标文件中提供各阀门闸板(阀瓣)和阀座的密封面的宽度尺寸和凡尔线的宽度尺寸。
4.2.1.6承压机械加工件
4.2.1.6.1直接承压的主螺栓应采用弹性螺栓或全长螺纹结构。
4.2.1.6.2单闸板应采用弹性闸板;
双闸板的闸板与顶心的接触面,带球面部分应堆焊钴基合金。
4.2.1.6.3机械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应按GB1804规定中的1T14加工。
4.2.1.7填料
4.2.1.7.1填料函的深度为阀杆直径的2倍,但应满足加装4圈高强膨胀材料,当阀杆直径为64mm及以上时,最深深度为110mm。
4.2.1.7.2压自密封结构的阀门,其填料应采用柔性石墨金属缠绕垫片无接头填料。
4.2.1.8手轮
操作阀门用的手轮,按顺时针方向为关,手轮上必须有永久性“开、关”标志。
手轮颜色为红色。
4.2.1.9电动装置
电动阀配置的电动装置应符合《电站阀门电动装置》(DL/T641-1997)的规定。
4.2.1.9.1电动装置由下列部件组成:
电动机、减速器、转矩控制机构、行程控制机构、位置指示机构、手电动切换机构、现场操作机构。
4.2.1.9.2电动装置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海拔:
不大于1015m
工作环境温度:
-20~60℃
工作环境相对湿度:
不大于90%
短时工作制,时间定额为10min。
4.2.1.9.3电动装置与阀门的连接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12222和GB12223的规定。
4.2.1.9.4电动装置配用的电动机应符合JB2195-77的规定。
4.2.1.9.5电动装置当配用指示灯时,则指示灯用双灯制,其颜色规定为红色和绿色。
4.2.1.9.6电动装置手轮方向应与输出轴转动方向一致,顺时针为关,逆时针为开。
4.2.1.9.7电动装置外表面涂漆层应附着牢固、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油污、压痕和其他机械损伤。
4.2.1.9.8电动装置主箱体上应有接地螺钉及标志。
螺钉直径为:
容量小于或等于5kW时不小于M8;
容量大于5kW至10kw时不小于M10。
4.2.1.9.9电动装置各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零部件与导电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要求。
4.2.1.9.10电动装置工作时,指针式位置指示器的指针与输出轴的开关旋向一致,位置指示器的指针所指示的开、关位置,其旋转角度应在80°
到120°
之间。
4.2.1.9.11电动装置应能承受频率为10~25Hz、加速度为0.5g的振动。
4.2.1.9.12电动装置所有载流部分和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下低于1M欧母。
4.2.1.9.13手电动切换机构灵敏可靠。
电动时手轮不得转动。
4.2.1.9.14电动装置的堵转转矩应大于最大控制转矩,但不得超过最大控制转矩的1.8倍。
4.2.1.9.15最大控制转矩应大于公称转矩,最小控制转矩不大于公称转矩的50%。
4.2.1.9.16转矩控制机构应灵敏可靠,多回转型电动装置输出转矩的重复偏差不大于士70%;
部分回转型电动装置输出转矩的重复偏差不大于士10%,并应有调整输出转矩大小的刻度指示。
4.2.1.9.17行程控制机构灵敏可靠,多回转型电动装置的行程重复偏差不大于±
5度,部分回转型电动装置的行程重复偏差不大于士1度,并应有调整“开”、“关”的标志。
4.2.1.9.18电动装置在承受2倍公称转矩或2倍公称推力的瞬时值时,所有承载零件不应损坏。
4.2.1.9.19电动装置应能承受无故障连续8000次运行工作的寿命试验。
寿命试验后电动装置的性能应符合JB/Z247-85的有关规定。
4.2.1.9.20电动装置蜗轮副接触面积在齿宽和齿高方向都不得小干30%。
4.2.1.9.21电动装置应无漏油现象。
4.2.1.9.22随电动装置供应的接线盒,其密封性、防尘、防水应符合IP65防护等级,配供的行程控制机构数量不少于3对(开、关方向各3对)微动开关,力矩控制机构数量不少于2对(开、关方向各2对),在位置指示器上应有中途开关、位置变送器,装置的电气元件均可引至接线端子。
提供所有开关的图表及电动头的控制原理接线图。
4.2.1.9.23电动装置的所有元器件应采用耐高温产品,以保证电动装置的长期稳定运行。
4.2.1.9.24国产电动执行器按ROTORKC系列、、施耐德、扬电修2SA80系列三家报价,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5质量保证和试验
5.1设备产品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应遵照的标准
5.1.1标准
(1)ANSI-AmericanNationalStandardInstitute
(2)ASME-AmericanSocietyofMechanicalEngineers
(3)ASTM-AmericanSocietyforTestingandMaterials
(4)MSS-ManufacturerStndardizationSociety
5.1.2以上只列出应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方应遵守的所有标准,如投标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技术规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执行投标方提供的标准。
5.1.3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5.1.4投标方在开始投料制造之前,向招标方提供一份准备正式使用的有关标准的目录清单。
5.2设备性能保证
5.2.1设备的性能应能满足本技术规的要求。
5.2.2招标方根据合同(含技术规)所列出的设备的性能保证值作为考核、惩罚依据。
5.2.3所有影响设备和材料的制造、加工、试验和检验操作的项目都受招标方和其代表的监督。
5.2.4在加工生产之前,投标方将至少提前15天向招标方提供制造过程,描述主要的检验和试验,以供招标方确定想要见证的检验点。
5.3设备的检查及试验
5.3.1投标方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制造符合合同(含技术规,下同)中规定的要求。
一些重要的检查和试验,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参加。
5.3.2设备制造过程中及最终检查、试验资料,投标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给招标方。
5.3.3必须进行的检查和试验项目应能证明:
5.3.3.1设备是否符合应遵循的标准。
5.3.3.2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能达到合同的规定值。
5.3.4检查和试验方法及判定标准应在合同中规定,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规定不符,投标方应负责处理。
5.3.5材料试验
5.3.5.1所有阀门材料将根据ASTM材料规和以下要求进行检验。
5.3.5.2所有铸件的可见表面要根据MSS-SP-55,ASTMA105和A403进行外观检查。
5.3.5.3铸件的修补焊采用同样的方法检验,其质量标准采用与铸件的标准相同。
5.3.5.4锻件的修补焊采用磁粉探伤或着色渗透探伤的方法进行检验,并达到ANSI/ASMEB31.1的要求。
5.3.6.5检验、评估或监督无损探伤的人员必须按ANSTTC-1A标准取得资格。
5.3.7工厂试验
5.3.7.1投标方对设备的装配和工厂试验负全部责任,投标方提供所有试验结果的合格报告。
5.3.7.2设备应在投标方的工厂完全组装和试验好,以减少现场的工作量。
5.3.7.3制造厂应提供阀体水压试验、阀座泄漏和阀杆密封泄漏的工厂试验合格证明。
5.3.7.4所有阀门必须根据MSS-SP-61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按ANSIB16.34选取。
在水压试验前,对阀门壳体按水压试验压力作三个受压循环。
5.3.7.5阀门必须按MSS-SP-61的要求作严密性试验。
5.3.7.6阀门泄漏率试验的时间必须足够长以确定泄漏率,但至少不小于5分钟。
泄漏率要满足MSS-SP-61的要求。
(泄漏等级不小于5级)
5.3.7.7每个阀门的阀杆都必须进行密封试验。
阀杆的密封应保证每25mm阀杆直径不超过1cc/h,投标方应提供阀杆的密封面的泄漏率数据。
5.3.7.8对不锈钢零件的水压试验,其使用的介质水的氯化物含量不得超过100ppm,对其它部分的水压试验可用生活水。
5.3.7.9所有阀门出厂前均需整体调试合格(含开关、行程等)。
5.3.8所有阀门在装运之前要再次包装,水压试验时的包装要拆除。
5.3.9现场试验
5.3.9.1设备安装完毕后,招标方要作试验来验证是否达到指定的性能。
5.3.9.2在进行现场试验时,投标方安排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出席验证,并协助这些试验。
5.3.9.3招标方在现场安装完毕后须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管道设计压力的1.5倍,但不超过阀门设计压力的1.5倍。
投标方为保护阀门,应给招标方提出必要的注意事项。
5.3.9.4如果性能不能满足,经调整消缺后再作试验,重做试验的全部费用及劳动力应由投标方负责。
附件2供货围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规书要求和招标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免费补足。
1.3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两台机组所需。
1.4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及调整所需专用工具和装置性材料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供货清单,同时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
1.5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随机备品备件的详细供货清单,以保证安装和调试期间以及一年生产的需要,并列出三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供招标方参考,同时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
1.6阀门应包括阀门本体及机械传动装置、电动装置及密封件等部分,法兰连接的阀门所需的反法兰及紧固件也由投标方一起提供,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列出详细供货清单。
1.7阀门质保期为经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运行后开始计2年,质保期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阀门配套执行器质保期为经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运行后开始计2年,在此期间如因设备设计、制造质量问题,达不到规要求,投标方应无偿及时解决,直到达到规要求。
1.8投标方提供的电动执行机构的随机备品备件应按下面要求执行且不产生商务变更:
电动执行机构的随机备品备件应至少包括:
电源板、主板、反馈板、手自动切换手柄等,数量按供货总量的5%提供,不同类型不足一只的备一只。
1.9本技术规书中提供的国产阀门数量仅为招标参考数量,最终数量以施工中实际需要数量为准。
因此投标方在投标书中除根据本规书的参考数量提供投标总价外,还应提供不同规格型号阀门的单价。
如最终订货数量发生变化时,投标方不得修改此单价。
表6-1设备供货清单,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见附表(空白处由投标方填写)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1
2
3
表6-2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名称
规格
和型号
生产
厂家
原厂家
表6-3专用工具清单
规格和型号
4
5
表6-4进口部件清单
附件3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1总的要求
1.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配合工程施工图设计、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阶段。
投标方必须满足以上各阶段的具体要求。
1.1.2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1.3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15套印刷版资料,2套电子版资料。
1.1.4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且应校审签署完整,不得提供微缩复印的图纸。
1.1.5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1.6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1.7投标方根据招标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图纸和技术资料。
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投标方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提供工程设计的基本资料,满足的基本设计;
在合同签定后7天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的全部正式资料;
以及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
所有资料上应标明"
国投伊犁热电(2×
330MW)工程"
字样。
1.1.8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满足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及安装、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2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资料:
1.2.1设备总图、总安装图及部结构详图
1.2.2电动执行机构动作原理图、接线图和其它资料
1.3在签定技术规后3天之提交的资料,包括印刷版资料4套(、电厂各2套),电子版资料2套(、电厂各1套):
1.3.1设备总图、总安装图及部结构详图、阀门坡口图
1.3.2电动执行机构动作原理图、接线图和其它资料
1.3.3辅助系统之附件之间的部连接和外部接口的流程图
1.3.4材料清单
1.3.5最终设计数据及计算结果
1.4设备出厂时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维护和竣工验收以及资料归档所需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全部证明文件等,共计15套印刷版资料,2套电子版资料,具体如下(不仅限于以下):
1.4.1设备总图、总安装图及部结构详图
1.4.2电动执行机构动作原理图、接线图和其它资料
1.4.3辅助系统之附件之间的部连接和外部接口的流程图
1.4.4材料清单
1.4.5最终设计数据及计算结果
1.4.6检查与试验报告
1.4.6.1材质试验报告:
包括重要部件如阀体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以及探伤、水压试验报告等。
1.4.6.2焊接记录及试验合格证:
包括焊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