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7727085 上传时间:2022-12-0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2.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重庆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重庆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重庆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重庆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重庆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重庆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重庆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三、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应来自我校“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等相关专业领域,以及学校发展急需的学科或专业领域;

③申请时应为我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定向生和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

④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⑤身心健康;

⑥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2.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时应为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

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

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应为我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WSK或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

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

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四、选派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依托我校及各学院或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合作渠道选派;

同时可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

五、工作进度安排

1.2010年2月20日前:

学校组织开展选拔推荐工作,组织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参加外语考试,协助留学候选人联系落实留学单位和指导教师,各学院根据申请人对外联系结果确定学院推荐人员名单等。

(1)2009年10-11月:

开展项目宣传及推荐候选人工作。

校公派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在全校范围进行项目推广宣传工作。

各二级学院做好该项目在本学院的宣传推广工作,确定学院候选人,并充分调动导师积极性、拓展国外接收大学联系渠道,协助学院候选人联系国外接收院校、落实国外导师和邀请函或通知书。

各学院候选人须于2009年11月20日以前通过研究生MIS系统进行校内网上申请(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直接从学校主页公派研究生栏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李老师处)。

研究生院负责对各学院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2009年12月下旬:

学校组织联合培养博士类别候选人参加英语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有雅思、托福、WSK或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合格证书的学生可不用参加。

(3)2009年11月-2010年2月20日:

各候选人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现有的可利用项目,以及学校合作项目、学院或导师交流渠道联系国外接收院校和导师,落实通知书或邀请函。

注:

攻读博士学位候选人亦可自行联系国外知名大学,争取获得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需要通过国内导师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或拟建立的新的合作渠道的基础上联系落实国外接收导师,获得邀请函。

2.2010年2月20日-3月10日:

第一批次选拔申请工作(选拔类别为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项目候选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申请表及空白推荐意见表,会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学院。

各学院为候选人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将学院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2010年3月10-20日:

校公派研究生项目办组织校内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学校第一批次拟推荐人员名单,呈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并予以公示。

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整理汇总学校正式推荐人员的书面申请材料,正式行文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4.2010年4月: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第一批次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5.2010年5月:

确定并公布第一批次录取人员名单。

6.2010年5月15-20日:

学校进行第二批次选拔推荐工作(视第一批选拔情况,如需要以选拔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为主)。

第二批次申请人员进行校内申请(程序与第一批次相同)。

7.2010年5月20-5月30日:

第二批次候选人进行网上报名()。

学校公派研究生办公室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并审核书面申请材料,经校内专家评审后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报主管校长同意后正式行文提交留学基金委。

8.2010年6月上旬: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第二批次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9.2010年6月底前:

确定并公布第二批次录取人员名单。

10.2010年7月起:

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六、派出与管理

1.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离校前须与校人事处签订《意向就业协议》。

2.派出后,留学人员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各学院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学院公派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201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工作,把项目作为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及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的重点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狠抓落实,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2.创新选派机制,提高选派质量,进一步推动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派工作。

为进一步保证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外语水平,从2010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明确要求,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参加雅思、托福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将外语水平作为选拔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学院在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生候选人时,应充分考虑被推荐人的外语能力,以确保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效果。

3.引入竞争机制,根据执行情况调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院校选派计划。

从2010年起,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各高校当年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调整确定其下一年度选派计划。

学校在组织校内专家评审过程中,将根据各学院上一年度项目选派情况,结合本年度各学院的申请推荐情况、在校博士生规模以及申请人员本身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各学院的推荐指标和学校推荐人员名单。

4.进一步拓宽派出渠道

学校应进一步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打通将学生派往世界遗留高校或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渠道。

同时,充分利用教育部和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

在对外联系方面,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导师的作用,主动为学生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

5.选拔工作应与学校“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合作项目紧密结合。

留学候选人的留学专业方向应与学校重点发展学科或紧缺专业和导师的研究方面或科研课题紧密结合。

6.学院对申请学费资助的人选要严格把关,在推荐材料中应特别注明,并单独出具专家推荐信(校内外各一份)和学院推荐意见。

学校在选拔确定申请学费资助候选人时,将重点支持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7.学校在研究确定被推荐人员时,还将综合考虑学科比例及国外导师华人所占比例、同一导师同时招收多名学生的问题。

从2010年开始,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交详细的国外导师简历。

8.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留学人员的国外管理及回国服务工作。

建立稳定、有效的日常联系与跟踪管理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公派研究生项目办公室为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对口协调部门。

人事处应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回校任教。

学校应充分调动国内外导师对国外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探索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为项目评估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附件:

一、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二、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学科规划(2008-2011)

三、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名单(式样)

四、201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参考格式)

五、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重庆大学

2009年11月

附件一、

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一、重点领域

1.能源

2.水和矿产资源

3.环境

4.农业

5.制造业

6.交通运输业

7.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

8.人口与健康

9.城镇化与城市发展

10.公共安全

11.国防

二、重大专项(共16项)

三、前沿技术

1.生物技术

2.信息技术

3.新材料技术

4.先进制造技术

5.先进能源技术

6.海洋技术

7.激光技术

8.空天技术

四、基础研究

1.学科发展

2.科学前沿问题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

4.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五、人文与社会应用科学

附件二、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学科规划(2008-2011)

领域名称

比例

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

能源

2%

水和矿产资源

3%

环境

农业

4%

制造业

交通运输业

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

人口与健康

城镇化与城市发展

公共安全

国防

小计

30%

重大专项(共16项)

10%

前沿技术

生物技术

6%

信息技术

新材料技术

先进制造技术

先进能源技术

5%

海洋技术

激光技术

1%

空天技术

基础研究

学科发展

科学前沿问题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

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15%

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总计

100%

附件三、

201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名单(式样)

推选学院:

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目前身份

专业及所在年级

申请国别及专业

国内导师

留学身份

(攻博或联培)

备注

yyyy-mm-dd

如:

博士研究生

生物医学,博士一年级

美国

申请学费资助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备注:

1.请各学院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上述名单及推荐人员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李老师处。

电话:

65111647

2.请各学院在填写上述名单时按照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生两种类别分别进行学院排序。

附件四、

201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参考格式)

单位名称:

申请人

信息

姓名

年级

所在院系

导师姓名

研究方向

申请学费资助额度(外币/年)

申请学费资助期限

申请学费资助理由

校内评审专家信息

专家姓名

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专业

校内评审专家意见

专家签字:

2010年月日

校内专家评审结论

□优先推荐□一般推荐

校内主管部门意见

校内主管部门签章

附件五、

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一、单位公函(校函)

二、初选名单一览表

三、候选人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4.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5.身份证复印件

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学籍证明

9.推迟毕业证明(博士三年级申请联合培养需提交)

10.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11.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各以3-5页为宜)

12.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三份)

1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4.学习计划/联合培养计划(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15.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请各校审核留存)

16.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17.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申请材料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由所在高校主管部门加盖骑缝章。

其中两份交留学基金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电大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