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掘施工措施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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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m。
中线为左帮2.3米,右帮2.0米。
三,支护说明
(一)临时支护
1、顶板好时临时支护:
(1)采用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前探梁使用4m长的三根10号槽钢;
(2)吊挂采用φ18mm钢筋做成的吊环,吊环规格为150mm×
100mm;
(3)每根前探梁采用2个吊环,安装时,先将吊环拧在最前排顶部的锚杆外露端上,将前探梁穿在吊环内,由外向里推移,并把顶部的支护钢筋网挑在逐步推移的前探梁上,以利永久支护时铺网,推移至工作面后,用刹顶木或大木楔前后将前探梁背紧;
(4)待打好永久支护的锚杆,喷浆时,将前探梁、吊环取下。
如果迎头一排锚杆与迎头距离大于最小空顶距时,则临时支护不得撤除。
(5)喷浆后,必须及时清理用于下一循环挂吊环锚杆上的喷浆料。
2、顶板破碎时临时支护:
巷道掘进时,遇巷道顶板破碎、早期顶板离层和顶板突然冒落时,采用顶板好时临时支护无法支护时,要采用煤矿金属摩擦支柱进行超前加强临时支护。
二,永久支护
东翼采区胶带巷掘进工作面采用锚、索网联合支护,如遇地质变化,需改变支护方式时,由施工单位报审,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
四,工艺流程
钻眼前准备——钻眼——检查瓦斯——装药连线——检查瓦斯——撤人放警戒线——爆破——检查瓦斯——检查爆破效果——洒水灭尘——维护顶板——临时支护——打顶锚杆——打帮锚杆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规定
1,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观察顶、帮状况,发现活煤浮矸,要先处理干净方可工作。
2,严禁空顶、空帮、冒险作业,任何人员工作必须在安全可靠地支护下进行。
3,严格控制循环进尺,达到最大控顶距时必须停止掘进,及时支护,严禁超循环,超控顶距作业。
4,正确使用前探梁临时支护,背板必须接顶,并且塞紧背实,接顶有力。
5,放炮前后进行一次全面洒水除尘工作,爆破时打开净化水幕,做到爆破喷雾。
6,放炮母线长度不得小于100米。
二,打眼时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1,打眼时,要根据爆破图表布置炮眼。
钻进时,钎子不能上下左右移动。
2,打眼时,风钻前方不准站人,钻工要站在风钻一侧,不要用两腿夹住,也不准手握风钻钻退。
三,装药放炮时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1,装配起爆药卷前,放炮后,班组长必须组织人员进行敲帮问顶,详细检查顶帮情况。
2、井下爆破员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并持证上岗且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要求进行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制度”。
4、工作面采用毫秒雷管爆破,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全断面一次起爆。
5、爆破员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且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地点。
爆破时,必须将爆炸材料箱放到警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理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7、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在爆炸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每班装药数量为准。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线扭结成短路。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8、装药前,首先清除眼内的煤、岩粉,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性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炮眼封泥应用水泡泥,水泡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严禁非发爆器起爆。
10、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可以装药爆破,但必须遵守如下要求:
1)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
2)炮眼必须封满炮泥;
3)跑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爆破;
4)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5)跑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主长在现场指挥。
(2)炮眼深度小于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眼应用封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11、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有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体松散、透采空区等情况。
(5)有透水征兆(温度变冷、挂红挂汗,有水叫、雾气)。
(6)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2、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所有能通往放炮地点的道路上且距放炮地点100m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点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放炮在距放炮地点100m外的放炮躲避硐内进行,放炮距离不小于100m,并且要避开放炮的直射方向。
13、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线必须保证其有良好的绝缘,严禁爆破母线有破皮和接头。
(2)爆破母线和电雷管脚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拧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3)航道掘进时爆破母线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4)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必须分挂在巷道两侧。
如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不许悬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做回路。
(5)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4、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
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暴型(矿用增安型)。
1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
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应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连接良好;
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暴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6、爆破员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直线不小于100m并有掩体,曲线75m。
17、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
爆破后,应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8、爆破前,脚线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员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员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
爆破员接到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信号,至少等5s,方可起爆。
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19、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员、瓦斯员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对爆破地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0、通电拒爆时,爆破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
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到拒爆原因。
21、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员交待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重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残爆拒爆炮眼内的炸药雷管,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岩矸,收集未爆的雷管。
收集到的未爆雷管应当班交回火工品发放单位。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2、爆破员要严格执行火工品的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的火工品要退回火药库,严禁乱扔乱放。
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送运,炸药应有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破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在衣袋内。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立即送到工作地点,严禁途中逗留。
23、严禁放明炮、糊炮。
24、炮眼必须装水炮泥。
25、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领运制度。
雷管和火药必须分装分运。
二、放炮前对设备保护安全技术措施
1、将掘进机机组退后到工作面10m以外。
2、用旧皮带将掘进机前方及周围包裹好避免放炮时将掘进机损坏。
3、将工作面CH4及CO监测探头撤离工作面保护好,放炮后经放炮员确认安全无误后及时将CH4及CO监测探头恢复到规定位置。
4、将工作面支护设备及材料撤离工作面码放到合理的地点以免受损。
六、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1、巷道内设置完善的洒水系统,掘进放炮过程中,巷道水幕必须打开。
2、打眼必须湿式打眼,湿式喷浆,严禁干打眼,干喷浆。
3、放炮前后洒水并冲洗巷帮,装药必须使用水泡泥,严禁用矸石或煤块代替炮泥封炮眼。
4、加强个人防尘管理,工作面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5、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执行。
四、炮眼布置及爆破说明书
1、根据测定及现场经验,布置60个炮眼可达到爆破效果。
2、炮眼布置:
工作面炮眼布置为:
掏槽眼、辅助眼、底眼、顶眼、帮眼,起爆时必须按顺序分六段起爆,即先掏槽眼、再辅助眼(两段)、底眼、帮眼、顶眼。
掏槽眼的布置:
炮眼个数为4个,眼距为1.0m,为锥形布置,角度为80°
。
辅助眼的布置:
炮眼个数为26个,眼距为0.5-0.575m。
底眼的布置:
炮眼个数为9个,眼距为0.5m。
顶眼的布置:
帮眼的布置:
帮眼均布置于巷道掘进断面的轮廓线上,炮眼个数为12个(包括掘水沟),眼距为0.5m。
以上炮眼深2m,爆破进度1.8m。
(见炮眼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