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酒检验规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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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酒检验规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浆果含糖量≥150g/L,含酸量<27g/L,出汁率≥55%。

b)一等品:

葡萄成熟度100%、95%以上黑果,5%以下红果,无青果,颗粒新鲜,无异味、无腐烂、无泥砂和其它杂质;

浆果含糖量≥146gL,含酸量<27g/L,出汁率≥55%。

c)二等品:

葡萄成熟度100%、90%以上黑果,10%以下红果,无青果,颗粒新鲜,无异味、无腐烂、无泥砂和其它杂质;

浆果含糖量≥136g/L,含酸量<27/L,出汁率≥55%。

d)三等品。

葡萄成熟度100%、80%以上黑果,20%以下红果,无青果,颗粒新鲜,无异味、无腐烂、无泥砂和其它杂质;

浆果含糖量≥130g/L,含酸量<28g/L,出汁率≥50%。

1.1.2.2检验方法:

a)浆果含糖量、含酸量、出汁率详见《葡萄酒检验规程》。

b)除a外用目测。

1.1.2.3抽样数量:

a)浆果含糖量、含酸量、出汁率每批葡萄果随机抽取检验数量为1000g。

b)目测全检。

1.1.3葡萄果检验中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1.1.4放行:

1.1.4.1正常放行:

检验员根据原料质量标准进行判定,合格后按质量等级分类摆放于待加工区。

1.1.4.2紧急放行:

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理化指标时,可由生产部部长提出申请,由技术部部长批准,检验员取样后直接放行。

待检验结果出来后,正在发酵过程的葡萄汁按工艺要求分类处理。

1.1.5记录:

1.1.5.1葡萄果检验完毕,按相应要求进行记录。

1.1.5.2每日按产地、供应商把来料状况登记在“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上。

1.1.6反馈:

1.1.6.1葡萄果检验完毕,将合格葡萄果反馈给葡萄发酵车间,当班班长负责将葡萄果移至待加工区。

若葡萄果不合格则现场拒绝收购,供应商自行处理,把不合格葡萄果移到不合格品区。

1.1.7定期复检:

1.1.7.1原料供应商每年提供1次各产地的葡萄果理化指标检验报告。

1.1.7.2因本公司生产原因,原经检验合格品不能及时加工处理而置留时间过长,根据需要进行检验。

1.1.7.3本公司每年对自己不能检验的项目根据需要进行验证。

1.17.4检验方式:

1.1.7.4.1委托第三方实验室验证。

1.1.7.4.2在葡萄果成熟季节到产地调查取样检验。

1.1.7.5如顾客有特殊要求,可到顾客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测验。

1.1.8不合格葡萄果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1.1.9记录保存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普级山楂酒若有一项A类不合格或超过二项B类不合格判此批产品不合格。

由质检人员在原料进厂后抽样,由质检员进行外观和气味的检验,由负责化验的质检员员进行乙醇检验。

抽样方法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判定规则

每罐产品,立式罐均匀搅拌混合后,取1L作为样品检验

外观

透明液体

GB/T394.2-94中4.1

失光为不合格

气味

无异臭

GB/T394.2-94中4.3

有异臭为不合格

乙醇%(v/v)

≥95.0

GB/T394.2-94中4.4

<95.0为不合格

注:

食用酒精其它指标均应符合GB10343-89的要求,以生产厂家提供的有效合格证及检测结果为准;

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重新取两倍量的样品复验,复验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判整批产品不合格。

2.1.1抽样方法:

以每次进货同一批号产品为一批,取150g左右,混合均匀待检。

由质检部质检员进行外观检验,负责化验的质检员进行理化分析。

由质检部人员抽样。

2.1.2总糖含量测定(附操作方法)

精制≥99.8%优级≥99.7%

一级≥99.6%二级≥99.5%

2.1.3感官:

晶粒均匀,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无杂质。

——粗粒:

0.80-2.50mm

——大粒:

0.630-1.60mm

——中粒:

0.450-1.25mm

——细粒:

0.280-0.800mm

其它项目:

如色值、混浊度、干燥失重、卫生要求等根据国标GB13104-1991白糖卫生标准和GB317-1998白砂糖标准验证生产厂家有效质量证明书为依据。

白砂糖含糖量的测定

1.试剂与溶液

1.1盐酸溶液(1+1):

量取100ml盐酸,缓慢倒入100ml水中摇匀。

1.2氢氧化钠溶液(200g/L):

称取100g氢氧化钠试剂,加水溶解并定容至500ml,摇匀贮于塑料瓶中。

1.3标准葡萄糖溶液(2.5g/L):

精确称取经105℃以下温度烘至恒重的葡萄糖2.5g(准确至0.0001g),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L。

1.4次甲基蓝指示剂(10g/L):

称取1.0g次甲基蓝,溶解于水并稀释至100ml。

1.5斐林氏A、B液,按GB603-88中4.3.2.2配制。

1.6标定:

取斐林氏A、B液各5.00ml于250ml三角瓶中,加50ml水摇匀,在电炉上加热至沸,在沸腾状态下用制备好的葡萄糖标准溶液滴定,当溶液的蓝色消失呈红色时,加2滴次甲基蓝指示液,继续滴至蓝色消失,记录所用葡萄糖标准溶液的体积。

另取斐林氏A、B液各5.00ml于250ml三角瓶中,加50ml水和上述试验少0.5-1ml的葡萄糖标准溶液,加热至沸并保持2分钟,加2滴次甲基蓝指示液,在沸腾状态下于1分钟内以每滴3-4S的速度滴定至终点,记录消耗的利用葡萄糖标准溶液的体积。

斐林氏A、B液各5ml相当于葡萄糖的克数(F)按下式计算:

m

F=V

1000

F:

斐林氏A、B液各5ml相当于葡萄糖质量g

M:

称量的葡萄糖的质量g

V:

消耗的葡萄糖标准溶液的体积ml

1.7酚酞指示剂(10g/L):

称取1.0g酚酞,溶于乙醇,用乙醇稀释到100ml。

2.试样的制备

准确称量白砂糖5.000g左右(G)(准确到0.0001g),加水溶解,全部移于100ml容量瓶中(V1),然后定容至刻度,另取5ml稀释糖液(V2)于100ml容量瓶中(V3),加5ml(1+1)盐酸溶液,加水至20ml,摇匀。

在68±

1℃的恒温水浴锅上水解15分钟取出,冷却,加2滴酚酞指示剂,用200g/L的氢氧化钠溶液中和至呈酚酞的红色,加水定容至刻度。

3.分析步骤

以试样代替葡萄糖标准溶液,按斐林氏溶液的标定方法操作,记录消耗试样的体积V,样品中含糖量按下式计算。

F

X=×

1000

(G/V1)(V2V3)·

V

X—得到的总糖含量(g/L)(以葡萄糖计)

G—准确称量的白砂糖的数量g

V1—白砂糖第一次溶解定容后的体积ml

V2—分解转化前用于稀释的白砂糖溶液体积ml

V3—分解转化后稀释定容的体积(ml)

V—滴定消耗试样的体积ml

2.2.1抽样方法:

每次进货同一批号产品为一批次。

取100g左右,混合均匀待检。

由质检部抽样,由质检员进行外观检验,由负责化验的质检员进行含量测定。

2.2.2柠檬酸含量测定,含量≥99.5%。

2.2.3感官:

无色半透明结晶或白色颗粒或白色结晶粉末。

2.2.4其他指标验证生产厂家有效质量证明书为依据。

柠檬酸含量测定

1.1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0.05mol/L。

按GB61-88中4.1配制C(NaoH)=0.05mol/L的溶液,然后用无二氧化碳的蒸馏水液确稀释1倍,可得0.05mol/L浓度的氢氧化钠标准溶液。

1.2酚酞指示液(10g/L):

2.分析步骤

利用分析天平准确称取1g(准确到0.0001g)左右(G)柠檬酸,利用新煮沸冷却的蒸馏水溶解,转移到100ml容量瓶定容。

另吸取10ml(V),于250ml三角瓶中,加入中性蒸馏水50ml,同时加入2滴酚酞指示液,摇匀后,立即用氢氧化钠溶液滴定到粉红色,并保持30秒内不变色,记下消耗的氢氧化钠体积(V1),同时做空白试验,记下消耗的氢氧化钠标准溶液体积(V0)。

C(V1-V0)·

100

按X(以柠檬酸计)%=

GV

C—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物质的量浓度mol/L

V1—消耗的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数ml

V0—空白试验时消耗的氢氧化钠溶液体积数ml

V—柠檬酸经溶液定容后吸取的试样体积数ml

G—称取的柠檬酸的数量g

S—与1.00m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1.00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试样主体酸的质量。

S柠檬酸=0.064S一水柠檬酸=0.070

2.3.1抽样方法:

以每次进货时同一批号产品为一批。

抽出100ml左右,混合均匀待检。

由质检员抽样,负责化验的质检员检验。

2.3.2亚硫酸含量≥6%

2.3.3外观:

无色透明、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

卫生要求及其它项目以生产厂方的有效质量证明书为判断依据。

亚硫酸含量测定

1.1硫酸溶液(1+3):

取1体积浓硫酸缓慢注入3体积水中。

1.2淀粉指示液(10g/L):

称取1.0g淀粉,加5ml水使成糊状,在搅拌下将糊状物加到90ml沸水中,煮沸1-2min,冷却,稀释到100ml。

1.3氢氧化钠溶液(100g/L),取100g氢氧化钠溶解至1L。

1.4碘标准溶液C(1/2I2)=0.02mol/L。

按GB601中4.9配制与标定,再准确稀释5倍。

吸取样品1ml(V1)1000ml(V2)定量瓶中,定容至刻度,摇匀。

然后吸取50.00ml样品于250ml碘量瓶中,加少量碎冰块,使温度降至5-10℃,再加入1ml淀粉指示液,10ml硫酸溶液,立即用碘标准溶液滴定至淡蓝色,保持30秒,不变即为终点,记录所消耗的碘标准溶液体积V。

以水替样品,做空白试验,消耗的碘标准溶液体积(V0)。

C(V-V1)×

32×

1000×

V2

按X=

50V1

X—亚硫酸含二氧化硫量(mg/L);

C—碘标准溶液的物质的量浓度mol/L;

V—消耗的碘标准溶液的体积ml;

V0—空白试验消耗的碘标准溶液的体积ml;

V1—吸取的样品的体积ml;

V2—样品定容后的体积ml

2.4.1感官:

状态、色泽、口感应符合本品特有特征,分别依据生产厂方提供的有效质量证明书为判定依据。

其它要求以验证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为依据。

2.5.1硅藻土焙烧品应是粉红色或淡红褐色粉末,助熔焙烧品应是白色或淡红褐色粉末;

不应有霉味;

皂土通常为白色、浅红色、土黄色等,呈贝壳状并有蜡样光泽。

活性炭应是黑色粉末或颗粒,没有气味和味道

2.5.2理化上:

硅藻土的干燥损失、可溶于稀盐酸中的产品砷、铁、重金属;

皂土的PH值、重金属、砷、铁、钙和镁;

活性炭的湿度、灰分、氯化物、硫化物、砷、铁、重金属等理化卫生要求依据生产厂方的有效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为判定依据。

附表:

(仅为参考,以验正生产厂方提供的质量证明)

硅藻土型号:

型号

100#

500#

600#

700#

1000#

1200#

渗透率

0.05-0.25

0.26-0.60

0.61-1.0

1.1-3.0

3.1-6.0

6.1-10.0

硅藻土卫生要求:

按GB14936

种类

项目

干燥品

焙烧品

助熔焙烧品

铅(以Pb计)mg/kg

4.0

砷(以As计)mg/kg≤

5.0

检验依据:

QB/T2088-1995

硅藻土理化要求:

种类

灰白色-淡黄色

淡黄色-红褐色

白色-粉白色

粉末,具有特殊结构的硅骨架

水溶物%

0.3

0.2

0.5

PH

5.5-7.5

5.5-9.0

7.0-10.0

酸溶物%≤

3.0

灼烧失重%≤

7.0

2.0

氢氟酸残留物≤

25

真密度(克/立方厘米)

2.10——2.30

松散堆密度(克/立方厘米)

0.10-0.19

0.10-0.20

0.20-0.35

应符合助滤剂型号要求

铁(以Fe2O3计)≤

2.5

活性炭理化要求:

标准要求

(1)粒度(48-80目)%

≥90

(2)碘吸附值mg/g

≥1000

(3)亚甲兰脱色力ml

≥10

(4)干燥减量%

≤10

(5)灼烧残渣%

≤6

(6)PH值

4.5-7.5

(7)充填密度g/ml

0.37-0.45

2.6所列举的所有辅料的要求以验证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为判定依据。

3.1.1抽样方法:

以每次进货同种材质、同一型号、同一色泽、同一名称的酒瓶为一批次,按GB2828-87标准执行。

将外观合格质量水平(AQL)值定为4.0。

检验水平(IL)定为S-2。

抽样方法为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3.1.2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外观检验

同一批次要求色泽均匀、颜色一致。

前后批次要求色泽基本一致,差别较小。

按GB2828-87和3.1.2的要求及样本检查情况判定

光洁性

整洁光滑、无明显的皱纹、条纹、冷斑、黑点、油斑;

瓶内无水渍、发霉;

无毒害性污物污染

同上

气泡

玻璃内气泡直径/㎜

≤3

外表薄皮气泡或破气泡

不许有

其数量总计1个

<500ml

≤2

≥500ml

1㎜以下能目测气泡,在瓶壁上(个/㎝2)

平均≤3

1㎜以上气泡,瓶口封合面及封锁环上

不透明沙粒或结石

直径大小>1.5㎜

不大于1.5㎜周围无裂纹,轻击不破的

瓶口封合面及封锁环上

炸裂纹

合缝线

尖锐刺手

按凸起测量(㎜)

测量

≤0.5

瓶口仅允许有

轻微的

初型模合缝印仅允许有

内壁粘料、玻璃搭丝

净容量

≥500ml

利用20℃的水做试验

±

7ml

250ml≤每瓶≤250ml

5ml

<250ml

3ml

酒瓶的热稳定性、化学稳定性、耐内压力、瓶口要求等项目以验证生产厂方提供的有效质量证明书。

3.2.1抽样方法:

抽样检查按GB2828-87标准执行。

由质检员随机抽样并检验。

3.2.1.1按每次进货,同样纸质、同样型号、同一色泽、同一名称的纸箱为一批次。

将外观质量合格水平(AQL)值定为4.0。

将检查水平定为S-2。

抽样方法定为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3.2.2检查项目及标准要求

3.2.2.1纸箱的内装重量、综合尺寸及对应的纸板种类应符合GB6543-86的要求。

综合尺寸用纸箱的内尺寸长、宽、高表示纸箱的规格,单位用毫米。

长度是箱内底面积长边尺寸;

宽度是箱内底面积短边尺寸;

高度是箱内顶面到底面尺寸。

3.2.2.2钉合瓦楞纸箱使用带镀层的低碳钢扁丝,扁丝不应有锈斑、剥层、龟裂或其他缺陷。

3.2.2.3箱体方正,表面无明显损坏,污迹。

3.2.2.4箱面印刷图字清晰,深浅一致,位置准确。

图案符合公司的设计要求,图案画面无误,字迹清晰无误。

根据公司的不同产品瓦楞纸板箱应注有厂名,酒名或品名,规格、批号、瓶数、日期,并标有“小心轻放”“请勿倒置”的字样及标志。

3.2.2.5纸箱接头钉合的金属钉应沿搭接部分中线钉合,采用斜钉(与纸箱立边成45度角)或横钉,箱钉应排列整齐、均匀,钉距均匀。

钉合接缝应钉牢,钉透,不得有叠钉、翅钉、不转角等缺陷。

3.2.2.6瓦楞纸箱摇盖经开、合180度往复5次以上,内外层不得有裂缝。

3.2.2.7生产供方需提供按GB4857.4-8.4;

GB4857.8-8.5试验的瓦楞纸箱的机械性能参数,包括抗压强度、耐冲击强度、抗转载强度。

3.2.2.8瓦楞纸箱的包装运输方式由供需双方商定,并避免雨淋、曝晒、受潮和污染。

生产厂方应按定货合同要求提供质检部门的合格证或合格标签。

3.2.3检验规则

3.2.3.1如3.2.2.1-3.2.2.8检验项目如不符合本技术要求,判单项不合格,依据要检查情况,按GB2828-87及上述规定要求进行整批的判定。

3.2.3.2如3.2.2.9依据生产厂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判定。

不符合要求判整批不合格。

3.3.1抽样方法:

将合格质量水平(AQL)值定为4.0。

检查水平(IL)定为S-3。

3.3.1.1按每批进货、同样纸质、同样型号、同一色泽、同一名称的标签为一批次。

3.3.1.2抽样方法定为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3.3.2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3.3.2.1每批产品必须正确包装,包装物外注明规格、数量、名称、厂址。

3.3.2.2每批检验时无损伤、无破裂、无撕破、无雨淋或受潮、发霉、脱色;

无污物污染、油渍、斑点、水浸等现象,表面清洁。

3.3.2.3标签规则,裁刀整齐,无倾斜。

3.3.2.4印刷图字清晰、准确、牢固、位置准确,无错字漏字。

3.3.2.5色泽均匀一致,无明显差异,不同批次同一产品基本一致。

3.3.2.6套版吻合、贴切、无明显漏色。

3.3.2.7敷膜贴切,无气泡,不脱落,以致与纸面分离时与印刷油墨粘合。

3.3.2.8必须印刷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日期标志(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与方法、产品标准号、生产批号、注册商标、产品类型和糖度、酒精度、原汁量或产品部分理化指标、条形码等内容。

3.3.2.9标签必须大小一致,允许公差±

0.5㎜。

3.3.2.10应符合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及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内容的其它要求。

3.4.1抽样方法:

按抽样检查GB2828-87标准执行。

3.4.1.1按每批进货,同种材质、同样型号、同一等级、同一名称的软木塞为一批。

3.4.1.2抽样方法定为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3.4.2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3.4.2.1软木塞应利用聚乙烯袋密封包装、并标明规格、数量,检验合格证。

不应污染、发霉;

不得有异味、臭味,不得被毒害性物品污染。

3.4.2.2软木塞色泽呈现淡色均匀一致,表面均匀光滑,无伤痕,无虫蛀,无明显凸凹槽。

3.4.2.3表面细化,横断面上无裂纹、疤痕、虫蛀。

3.4.2.4用刀将其横面和纵面分别切开,内部无虫蛀,气孔较少而实。

3.4.2.5天然软木塞长度44±

1.00㎜直径24±

0.5㎜

天然软木塞长度38±

合成软木塞长度44±

1.00㎜直径23.5±

合成软木塞长度38±

3.4.2.6卫生要求

项目

标准

黄曲霉素B1(ug/㎏)

≤5

细菌总数(个/ml)

≤50

大肠菌群(个/100ml)

卫生要求以验证生产厂方卫生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为判定依据。

3.4.3检验判定规则

按上述要求,依据GB2828-87抽取样本,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判不合格。

整批情况依据样本情况和结合GB2828-87之规定判定。

3.5.1抽样方法:

抽样检验按GB2828-87标准执行。

3.5.1.1按每批进货、同种材质、同样型号、同样外观、同一名称的胶帽为一批次。

3.5.2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3.5.2.1外包装合适,无雨淋、受潮、发霉、有异味现象。

3.5.2.2胶帽图案、颜色、文字以本公司设计为准。

图案清晰明了,商标图案位于胶帽的正中;

颜色均匀一致,无斑点,不掉色;

文字清晰明了,无错字漏字现象,位置准确。

3.5.2.3胶帽厚薄一致,特殊喷涂金银粉的胶帽,必须喷涂均匀,图案美观,无脱粉现象。

3.5.2.4胶帽接缝无粘合剂溢出,且粘合牢固。

帽顶同样粘合牢固,不脱落。

帽身光滑,无折皱,明显凸起、凹槽、气泡。

3.5.2.5帽顶内部有垫层、无疤点,压痕入、及其它痕线。

3.5.2.6胶帽无撕裂、缺损、破裂等现象。

3.5.2.7在温度要求范围内,取10个以上进行实际收缩验证,应收缩均匀,无破裂,气泡、洞痕,卷边;

折皱轻微或没有。

且表面光滑,颜色稳定牢固,无褪色变色现象。

3.5.3判定规则

一项不符合要求判该项不合格。

整批情况按样本合格数及3.7.1要求及按GB2828-87要求判定。

3.6.1抽样方法:

检查水平(TL)定为S-3。

3.6.1.1按每批进货、同种材质、同样型号、同样外观、同一名称的包装纸为一批次。

3.6.2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3.6.2.1外包装合适、无雨淋、受潮、发霉、有异味现象。

3.6.2.2剪切整齐、无斜边、毛边、错切。

无缺损、撕裂、破损、损伤等现象。

3.6.2.3表面整洁光滑,无污物、斑点、污渍、无折皱、色泽亮丽均一,洁白光暇。

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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