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指南讲解.docx
《附件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指南讲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件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指南讲解.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附件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指南讲解
附件1
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资金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方向
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线,围绕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七大优势产业和“7+3”产业发展为重点,突出重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攻关示范和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的支撑和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向中高端迈进。
二、申报条件
(一在川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央属企业集团在川纳税分公司;
(二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
(三符合《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四川省“十二五”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的项目;
(四项目具备相应的技术和产业化条件,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行为。
三、专项设置
(一重点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攻关示范项目(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
-1-
围绕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7+3”产业制造技术的提升为重点,支持企业为主体通过自主创新,产学研用联合实现技术突破并将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
优先和重点支持引入风险投资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攻关示范项目,引导和提高创新要素的集聚效应。
(二高新技术及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
主要支持《四川省“十二五”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中具有先导性、突破性、市场性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应用先进适用性新技术和装备,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推进我省产业技术优化转型升级的项目。
优先和重点支持2014年度四川省创新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成果对接的产业化项目。
有风险投资引进和上市融资计划的企业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我省产业技术创新布局,属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省重点园区的企业项目。
(三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支持管理规范、运行良好、效益显著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经认定的省级行业技术中心;行业协同创新中心及综合类创新服务平台;产业创新联盟等提升创新能力。
(四企业技术创新专项。
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
-2-
源电力、油气化工、钒钛钢铁、饮料食品、现代中药、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生物工程等“7+3”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新兴产业,以及综合利用的重点领域,实现与大型企业产业发展配套和当地优势资源的深加工,进行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发及推广应用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每个企业一年只能申报一个资金项目。
往年已经承担资金项目且到期未验收或结题的单位不能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完成网上填写并上报后,将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按要求打印装订,报送同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
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盖章,在网上进行审批后,按要求行文并逐级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厅。
省级部门和省属企业直接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厅申报,同时抄送当地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项目申报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以及手续齐全性等进行审查并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财政部门重点对项目资金筹措、财务状况、绩效指标等情况进行审查。
-3-
(三资料要求:
1.上报文件及《2015年四川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汇总表》;2.重大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攻关示范项目、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的《2015年四川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附件(装订成一册;3.企业技术创新专项的《2015年四川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申报书》及附件。
所有申报资料一式2份分别报送省经信委技术创新处、财政厅经建处。
-4-
附件2
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资金
(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内容须符合本年度支持项目方向。
(二在四川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三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四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资金、人力资源等条件,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
(五申报单位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六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申报范围
主要是针对制造业企业个体信息化建设需要和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优先选择具有推动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在行业中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转型升级发展。
(一支持原则。
-5-
1.项目要符合相关产业发展政策。
项目的内容重点是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融合应用。
2.重点围绕信息技术促进先进产品研发、工业生产控制、产品智能化、物联网技术应用等方面。
3.重点支持我省七大优势产业和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
(二支持方式。
采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专项补助三种方式。
优先支持贷款贴息项目。
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
(三支持的项目单位类型。
申报主体主要是已经具有一定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基础的制造业企业。
其中“推动数字园区建设,提高产业园区信息化水平”项目的申报主体应为园区投资管理单位。
(四支持的项目方向。
1.推动制造业信息化,促进产业创新升级。
(1信息技术提升工业设计水平。
支持企业建立基于三维模型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工程、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产品数据管理等数字化设计系统,实现各个研发设计环节信息技术综合集成应用。
(2信息技术促进生产过程控制数字化。
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数字化制造流程管理、集散控制系统及各系统综合集成应用,推动信息共享、系统整合和业务协同。
(3信息技术促进工业产品智能化。
支持信息技术在工业产
-6-
品中的物化应用,推动信息技术在重点产品的渗透融合,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动工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跨越。
2.推动信息化能源管控,促进节能减排。
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能效监测、能效评估和节能管理。
支持石化、纺织等传统行业企业利用计算机技术、物联网技术建立能源综合管控系统,实现对企业用水、电、煤、油、气等的在线实时数据采集、处理和能耗综合分析,并可进行在线调度、精确控制,推动能源资源的集约利用,促进节能减排。
3.推动工业云平台建设,创新两化融合集成服务模式。
支持行业大型企业将自身已经建成的信息化集成应用平台转化为行业云服务平台,面向行业其它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协同营销、工程服务等新型集成服务和采购销、财务、生产计划、过程管理等生产资源管理服务。
支持具有一定工业云建设和应用基础的第三方机构围绕上述应用提供服务,但必须有大量企业租用或意向性租用该平台提供的云服务内容(需提供已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仅为本企业提供服务的云平台建设项目不在此范围。
4.推动数字园区建设,提高产业园区信息化水平。
支持为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经营管理、交通物流、检验测试、运行分析等为主的数字园区公共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能够提升园区服务能力和区内企业整体信息化水平。
园区单项信息化应用建设不予支持。
该方向在全省优选1-3个项目作为典型示范提
-7-
供支持。
5.推动物联网技术应用,促进社会发展。
(1支持物联网技术在生产制造业中的物化应用。
(2对采用物联网技术在农业、医疗、环保、旅游、食品安全、智能家居方面已部署的实际应用,在全省各优选1-2个项目作为典型示范提供支持。
(3支持物联网产业服务共性支撑平台建设。
三、申报程序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按属地原则,组织项目单位完成申报程序。
(二原已经入库的项目单位要在原入库材料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申报表格和上载编制完整的《2015年度四川省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申请报告》电子版本。
(三项目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报送申请报告纸质版本。
《2015年度四川省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2015年度四川省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项目(两化融合专项申报表;
-8-
2.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经审计的2014年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5.项目已支付凭证、施工照片等证明形象进度的材料,证明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的企业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和其它融资证明文件;
6.与项目申报有关的证明(如专利证书、研产用合作合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
7.其它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8.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各证明类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当地财政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分别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报送“2015年度省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项目(两化融合专项推荐表”、所推荐项目申报单位的《2015年度四川省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申请报告》各1份。
扩权试点县(市需抄送市级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备案。
(四央属和省属企业单位直接将《2015年度四川省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申请报告》分别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处、财政厅经建处各1
-9-
份。
四、电子文档下载
可在申报平台首页“热门下载”中下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申报总模板”,其包含2015年度四川省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申请报告、2015年度省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项目(两化融合专项推荐表、2015年度四川省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项目(两化融合专项申报表。
-10-
附件3
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资金
(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企业资格条件和项目范围
申报企业需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及省外大型企业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申报企业在2015年开工、在建或竣工,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国家级贫困县及民族地区项目投资额适当放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投资导向的工业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有明确支持意见的其他项目,均可申报。
同一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过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不属于本次支持范围。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任务完成较好地区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项目、七大优势产业项目,兼顾其他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和地方特色产业项目。
(三优先支持省56个重大产业项目、列入省政府重点项目计划的工业项目和列入省经信委500项重点工业及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项目。
-11-
(四优先支持国家及省级工业强基工程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银行贷款、设备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进行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各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审查申报企业和项目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完成网络审核。
(二网络审核通过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厅将确定的项目及时通知各市州,各市(州、扩权县(市组织本地企业准备相关材料、参加专家评审。
企业应委托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有条件的单位可自行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各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联合申报文件;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文;
3.《四川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申请表》;
4.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5.项目投资核准(备案及其他审批文件复印件;
6.企业主要的建设资金到位凭证;
7.经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8.关于项目投资数据已纳入统计范围的证明材料;
9.项目支付凭证、施工照片等证明形象进度的材料;
10.企业关于项目及所附材料真实完整性的承诺。
四、有关要求
-12-
(一各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负责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现场审核,确保项目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性,并在联合上报文中共同承诺对项目真实性和材料真实完整性负审核责任。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9份,其中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处8份,财政厅经济建设处1份,同时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主要附件电子版。
项目评审为一次性审查,申报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送齐全。
项目资料报送后,原则上不再接受项目补充资料。
-13-
附件4
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资金
(产业园区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方向
(一产业园区孵化器(含标准厂房、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项目。
重点支持“51025”重点产业园区。
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为聚集中小微企业、入驻高端成长型配套企业、部分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企业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群体等提供条件,重点引导产业园区新建两层及以上孵化设施(含标准厂房、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二其他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的技术研发平台等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一产业园区孵化器(含标准厂房、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类项目采用对承担单位(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优先支持贷款贴息项目。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技术研发等项目采用专项补助、注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产业园区孵化器(含标准厂房、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类项目建设开发主体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的相应能力,相关项目已开工建设或项目立项手续完备、具备开工条件且于2015年前
-14-
竣工的项目。
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或处于试运行阶段的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须为省委组织部正式发文认定且在“51025”重点产业园区范围内。
(二有地方财政予以明确配套资金的优先支持。
四、申报要件
1.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转报材料(须明确对项目是否符合重点方向、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等结论性意见。
2.承担单位(企业项目资金申请文件。
3.引导资金申请表。
4.承担单位(企业营业或法人执照、法人代码证。
5.承担单位(企业经审计的2012、2013年度会计报告、报表及附注(园区管理机构直接投资修建的提供所需年度行政单位会计报表。
2014年1—11月加盖单位公章的会计三表。
6.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7.总平面图和施工设计建筑平面(底层、标准层、立面、剖面图各一张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8.有金融机构贷款的,出具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正式贷款协议、贷款到位原始凭证和鉴证利息单等复印件;政府投资和参股建设的,出具相关资金到位、支付凭证、正式协议等复印件。
9.园区管理机构核实的真实性负责声明。
注释:
其他符合条件的技术研发等项目参照往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准备。
-15-
六、申报要求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单位)不重复支持。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方式,纸质文件与网上填报内容必须一致。
(一)资料要求。
1.各地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相关项目简表形成汇总表。
纸质申报材料要按要求装订成册,项目材料不全或不规范及未在指定时间完成相关资料网上申报的不予受理。
2.网上申报资料所有提供的图象电子文档必须采用有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必须与纸质文件一致。
图象电子文档均采用JPG格式,图片大小建议1200×800,多页图象文件采用word文档插图,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M,图象清晰,不允许旋转90°或倒臵。
(二)有关要求。
相关资料由市州统一报送相关资料,项目单位不单独报送。
网上申报资料必须与纸质资料一致。
项目汇总表请各市州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园区处)。
注:
相关附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川经信办园区„2014‟147号文。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