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管理规范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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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建立健全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医院的请假制度,确保临床护理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集团所属医院护理部、科室。
3.定义:
所有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做旷工处理。
4.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5.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6.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
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同意后,需经部门经理批准;
请假4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
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7.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和部门经理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8.部门主管,部门经理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人事部备案。
9.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10.女,年满20周岁;
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
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11.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12.请病、事假1天扣除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13.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勤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元/天。
附则
1.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集团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2.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人事部所有。
3.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流程名称
请假流程图
总经理
人事部
用人部门
员工
相关表格
《请假条》
请假2天(含)以内
请假3天到6天(含)以内
请假7天(含)以上
1.将《请假条》在申请批准后的当天上报人事部备案
1.电话请假仅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
1.请假结束后的上班的第一天
2.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3.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及病假证明。
1.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2.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否则作旷工处理。
3.员工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上班的,部门主管应报人事部备案。
4.部门主管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备案。
目的规范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为新员工指导与考核提供依据;
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医院企业文化,促使员工的发展同医院的目标有效结合。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处于试用期或见习期的新员工及其新入职人员。
3.名词解释
3.1试用(见习)期: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表现,时间一般为一至三个月。
3.1.1试用期主要针对从社会招聘的新员工。
3.1.2见习期主要针对从大专院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
3.1.3集团内部调动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
3.2转正:
指新员工试用期满,达到岗位要求,并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转正材料后,成为
医院的正式员工。
4.指导人指导与考核
4.1公司对新员工实行指导人指导与考核的管理办法。
4.2指导人确定原则:
4.2.1指导人应是部门主管、组长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骨干员工。
4.2.2为保证指导效果,指导人最多允许同时指导2人。
4.3指导内容:
4.3.1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接口人。
4.3.2安排新员工参加短期和医院举办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应该为新员工到岗后最近一
期的培训)。
4.2.3根据部门工作目标,与新员工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新员工的日常工作和阶段
目标。
4.2.4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同新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建议每月至少一次),根据新员工工作
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
4.2.5试用期满,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
4.3指导人考核:
4.3.1考核人:
指导结束后,指导人的直接上级通过与指导人和新员工的面谈,了解指导人
对新员工的指导情况,对指导人工作进行考评。
4.3.2考核内容:
指导人的直接上级从不同方面对指导人的指导内容进行考察。
4.3.2.1是否给与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
4.3.2.2是否坚持与新员工进行阶段性的面谈。
4.3.2.3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材料。
4.3.2.4新员工对指导人的评价。
4.3.3考核等级:
4.3.3.1优秀:
各项指导工作都非常到位,表现出色。
4.3.3.1良好:
各项指导工作大部分很到位,表现良好。
4.3.3.1一般:
基本上进行了指导工作。
4.3.3.1有待提高:
指导工作有待改进与提高。
4.3.4考核结果:
4.3.4.1指导结束后,指导人直接上级应在新员工转正表中填写对指导人的评价。
4.3.4.2部门总经理应在季度或年度绩效考评中考虑指导人的指导业绩,对其绩效考核等
级进行向上或向下的适当调整。
5.新员工考核
5.1考核项目:
5.1.1企业文化要求
5.1.1.1责任心(10分):
对自身岗位职责与目标负责,勇于承担责任。
5.1.1.2主动性(10分):
积极推进工作,努力寻求资源,不回避困难。
5.1.1.3团队意识(10分):
积极关注团队整体目标,与团队成员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5.1.1.4客户意识(10分):
积极关注客户需求,主动为客户解决问题。
5.1.1.5学习领悟(10分):
善于总结、学习,正确理解工作目标,不出现相同错误。
5.1.2岗位要求
5.1.2.1适岗程度(20分):
相关知识、经验、能力和技能与岗位的符合程度。
5.1.2.2工作效率(10分):
在规定时间能否完成任务,遇到问题迅速反应。
5.1.2.3工作质量(10分):
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达到预期效果。
5.1.3参加培训状况(10分):
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表现和成绩,培训成绩对应的考核分
值为:
A-(8—10分)、B+(6—8分)、B(4—6分)、B-(2—4分)、C(0—2分)。
5.2考核方法:
5.2.1指导人根据新员工在本岗位的表现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对以上各项指标打分。
5.2.2对各项指标分值相加汇总。
5.2.3找出总分对应的等级,具体为A-(85--100分)、B+(70--85分)、B(50--70分)、
B-(30--50分)、C(0--30分)。
5.3考核结果:
5.3.1指导人考核完毕后填写《新员工试用(见习)期考核表》(参见附件一)。
5.3.2考核结果将直接与新员工的转正工资挂钩。
5.3.2新员工的试用期成绩为C者,将停止试用。
5.4指导人可根据部门和岗位的实际情况,对以上考核项目和对应分值予以调整。
6.新员工转正报批流程
6.1准备材料:
新员工试用期满,部门认为其符合岗位要求,新员工与指导人需准备以下材
料:
6.1.1《试用期工作总结》(由新员工填写)
6.1.2《医院试用人员转正表》(新员工与指导人共同填写)
6.2以上材料填写完毕后,统一由人事交部门总经理审核认可。
6.3部门经理签字后,由部门主管在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一周内报送人事部。
6.4人事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汇总,通知新员工转正结果。
6.5其他情况:
6.5.1提前转正:
如果新员工在试用(见习)期表现突出,指导人可以向部门提出提前转正
要求并填写《提前转正申请》,经部门以及部门主管部门经理,董事长审批后,连同《试用期工作总结》、《医院试用人员转正表》一起报人事部。
6.5.2终止试用或岗位调整:
若新员工在试用(见习)期不符合岗位要求,部门可对其岗位
进行调整或终止试用。
6.5.2.1部门在试用(见习)期决定对新员工进行岗位调整,需与新员工进行面谈,说明
调岗理由,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人事部,并填写《内部调动申请表》,调整
岗位后若新员工在1至3个月内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必须停止试用。
6.5.2.2部门决定对新员工停止试用时,需按照医院离岗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责任权限
7.1人事部:
7.1.1制定医院新员工指导与考核业务方面的制度,并对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7.1.2对于转正材料填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权要求部门重新整理、修改,对于因此而造
成试用人员转正延期的情况,责任由用人部门自己承担。
7.1.3按期审核、汇总转正材料,为新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对于因人事部工作原因而造
成拖延新员工转正时间的情况,责任由人事部承担。
7.2用人部门:
7.2.1可以根据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实施细则。
7.2.2有权按期检查、督促本部门指导人实施指导工作并按期填写转正申报材料。
7.2.3有责任及时向人事部报送转正材料,同时审核材料填写的完整、正确性。
7.2.4因用人部门原因而造成试用人员不能及时报全转正材料、办理转正手续的,责任由用
人部门承担。
7.3指导人与新员工:
7.3.1指导人有责任对新员工实施指导,并按时填写转正材料。
7.3.2新员工有责任按时填写并提交转正材料。
7.3.3因指导人或新员工本人原因而造成试用(见习)人员不能及时报全转正材料、办理转
正手续的,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8.解释权限:
本规定由人部负责解释。
9.监督岗位:
本规定由人事主管监督实施。
10.施行时间: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新员工培养与考核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