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优质教学设计教案可修改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7632322 上传时间:2022-12-07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118.8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优质教学设计教案可修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优质教学设计教案可修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优质教学设计教案可修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优质教学设计教案可修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优质教学设计教案可修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优质教学设计教案可修改Word文档格式.docx

《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优质教学设计教案可修改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优质教学设计教案可修改Word文档格式.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优质教学设计教案可修改Word文档格式.docx

4.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吗?

可以,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懂法守法就可以避免。

教师总结: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法律意识,不能违法。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二)违法行为的含义

活动一:

认识违法行为

引导学生在对比分析三种行为的不同表现、危害程度及所受处罚,了解违法行为的类别及其特点;

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刑法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帮助学生认识到违法的后果及其必然受到的处罚,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

培养学生的比较、分析和归纳能力。

1.阅读教材P47“探究与分享”

2.分组对三种不同的情形进行讨论:

这些行为有哪些不同的影响?

对社会产生了哪些危害?

触犯了何种法律?

怎么才能解决问题?

朱某拾到苏某的手表拒不返还,违反了物权法,给苏某造成了财产损失,被法院判决限期归还苏某的手表;

李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破坏了体育馆的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处罚;

赵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3.分享交流:

在日常生活中,还有哪些类似的事例?

学生是如何看待的?

(学生讨论回答)

违法行为是指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违宪行为。

(三)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活动二:

认识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承接教材P47“探究与分享”,多媒体展示表格)

情景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属违法类别

较轻

物权法

(民法)

民事责任

民事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法规)

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行政违法行为

严重

刑法

刑事责任

刑事违法行为

1.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又可以分为哪几种?

2.从“承担的法律责任”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通常称为犯罪。

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警惕和远离行政违法行为

警惕身边的行政违法行为

选取的三个案例中的情形都是中学生在生活中常见的或可能遇到的。

旨在使学生初步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使学生对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由进一步认识,认识其危害性,并在生活中加强防范。

1.阅读教材P49“探究与分享”

2.你自己或者身边有人做过这些事吗?

(学生讨论后回答)

三个案例分别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三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镜头一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镜头二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镜头三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属于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教师强调: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需要,明知没有发生险情,而故意编造实际不存在的危险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以此引起社会混乱、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险情是指水灾、火灾、车祸、地震、塌方、匪警、疫情等危急情形。

比如为了寻开心,无事拨打匪警、火警电话,造成消防车、警车徒劳奔忙,干扰这些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甚至影响正常出警和抢险。

这种行为无论是否达到目的,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受到治安处罚。

教师补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如果把对方打成轻伤,就会受到刑事处罚。

我们可能想不到,谎报险情、破坏铁路封闭网、殴打他人等行为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

(二)警惕和远离民事违法行为

1.阅读教材P50“探究与分享”

2.上述行为违法吗?

会受到哪些处罚?

镜头一中卖方不履行合同,给买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卖方的信誉度降低,影响双方继续进行合作。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镜头二中照相馆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镜头三中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这三则事例都属于侵犯公民权利的民事违法行为。

民法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规范平等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3.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了解了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我们如何远离这些违法行为呢?

(1)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2)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3)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三、课堂总结

本节课我们了解了违法行为及其种类,知道了身边的一些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懂得了违法无小事,要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增强守法观念,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3 板书设计

法不可违

4 教学反思

本节课学习法不可违,在了解违法行为种类的基础上重点认识身边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法律名词较多,通过作比较、分析案例等方式进行区分,有助于学生理解。

可以在学习本课前要求学生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为了解各类违法行为的表现作好铺垫。

第2课时 预防犯罪

了解刑法与刑罚,认清犯罪特征,知道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能够判断犯罪行为,能够明辨是非,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树立法治观念,增强防范意识,杜绝不良行为,自觉遵纪守法

犯罪的特征。

加强自我防范。

阅读教材P52“运用你的经验”:

我国刑法对四百多种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刑罚。

查阅刑法,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1)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属于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3)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教师过渡:

这三则事例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

什么是犯罪、犯罪应受什么处罚、如何预防犯罪,是我们本课即将学习的内容。

今天我们来学习第五课第2课时:

预防犯罪。

(一)刑法与犯罪的含义

1.什么是刑法?

2.什么是犯罪?

教师明确:

1.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2.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不是自古就有的想象,而是一定历史范畴的社会现象。

犯罪的定义是刑法中的重要概念,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对于什么是犯罪,往往有着不同的概念。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犯罪定义,是由我们国家的性质决定的。

(二)犯罪特征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多媒体展示材料)

启发学生从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触犯的法律和性质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明确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异同,引导学生运动比较的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行为一:

殴打他人,未对他人造成重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行为二:

殴打他人而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1.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

(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

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

(2)违反的法律不同:

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

(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任,犯罪要接受刑罚处罚。

由此可以看出,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2.你还能举出类似的例子吗?

(三)刑罚含义及种类

了解刑罚(多媒体展示材料)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周永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犯罪行为。

2.周永康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

刑罚处罚。

3.法院的判决中,哪些是主刑?

哪些是附加刑?

无期徒刑是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是附加刑。

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预防犯罪

材料中的陈某由违反纪律、一般违法到犯罪,由好学生一步一步地变成罪犯。

教师要引导学生分析陈某这一转变过程的原因和危害,帮助学生认识到包括“朋友”在内的社会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法治观念对自身的影响、犯罪对自身的危害,从而做到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遵纪守法。

1.阅读教材P55“探究与分享”

2.有人说:

陈某是个特例,年龄小的人一般不会犯罪,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刑罚处罚。

你认为这个观点对吗?

不对,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刑罚处罚的想法是错误的。

3.绘制出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并分析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交损友→旷课→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偷窃财物等→拦路抢劫→被判刑;

原因可以从陈某缺乏道德修养、自制力不强、没有法制观念等方面来谈,也可以从“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方面来谈。

4.说说陈某的经历给你的启示。

(1)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2)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杜绝不良行为(多媒体展示表格)

行为表现

对行为人的危害

对他人的

危害

对家庭的危害

对社会的危害

打架斗殴

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

填表并回答: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侵害他人生命健康

影响家庭正常生活

扰乱公共秩序

可能受到他人侵害

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令父母担心

易导致犯罪

可能被他人伤害

毒害身心健康,诱导犯罪

败坏社会风气

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我们要明辨是非,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本节课我们认识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特征,明白了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明辨是非,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我们应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本节课主要学习认清犯罪特征,加强自我防范,预防违法犯罪。

通过比较法、案例分析法、填表分析法等把握知识内涵,培养学生树立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多种教学手段的应用,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第3课时 善用法律

知道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明白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懂得青少年面对违法犯罪时,要善于斗争

学会运用法律与人打交道;

能够在面对违法犯罪时,勇于斗争,而且善于斗争

培养依法维权意识,树立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观念

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1.阅读教材P57“运用你的经验”

2.你对此事的看法是什么?

3.如果你是小华的朋友,你会怎样帮助他讨回公道?

依据法律,根据事实。

保安的做法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小华的人身自由和名誉权。

超市的保安不是执法人员,无权搜查他人的身体,其搜身行为损害了小华的人格尊严。

本案中,是由于超市的过错引起报警器鸣叫,保安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小华人身自由和名誉权的行为;

主观上明知没有权利搜查而实施搜查行为,因此有过错;

保安的行为造成小华人身自由和名誉权受损,且损害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依照我国民法总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侵犯消费者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今天我们来学习第五课第3课时:

善用法律。

(一)依法维权

1.阅读教材P58“探究与分享”

2.为什么王某受到法律的制裁?

村民却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镜头一中的王某以暴制暴,采取非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镜头二中的农民依据合同法同村干部据理力争,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3.讨论:

两个案件中的当事人同样遇到了法律问题或权益受到了侵害,同样积极维护权利,却是截然不同的维权结果,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没有依法维权,按照法律办事。

我们应学会依法维权。

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救助帮维权

1.阅读教材P58—59“阅读感悟”

2.想一想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权?

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

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

了解学习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律师的职责、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寻求国家救济的做法。

3.上个事例中的王某应该如何帮弟弟维权?

可以与李某协商,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责任,或者向派出所报案等。

(三)诉讼维权最权威

1.阅读教材P59“探究与分享”

2.小峰是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你了解这种维权方式吗?

小峰通过诉讼方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诉讼?

(1)含义:

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

(2)特点:

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3)使用情况:

如果受到非法侵害后采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定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合法权益,我们就要使用诉讼手段,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目标导学二:

有勇有谋 应对违法犯罪

见义勇为是责任(多媒体展示材料)

小周是小区保安。

一天,他为抓抢劫犯罪嫌疑人,被摩托车撞伤,他忍住剧痛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并将其交给民警。

因此,他被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观点一:

小周的做法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观点二:

如果他在与歹徒搏斗时把歹徒撞伤了,他就不会获得光荣称号了。

请你对这两个观点发表看法。

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当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

小周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小周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

智勇双全斗歹徒(多媒体展示材料)

材料一:

在武汉,有一个10岁女孩被3名歹徒劫持后,利用歹徒吃夜宵之机,趁歹徒不备,一面向饭店老板暗指3名歹徒,一面表情痛苦地用双手卡自己的脖子,老板明白后立即设法报警,几分钟后,3名歹徒被民警抓获。

材料二:

3月14日当晚7点20分左右,15岁的小张用手机打着电话,沿和平路旁边一条小巷子往虎门巷华谊苑小区里面走,全然没有注意到一名男子尾随而来。

走到巷道一黑暗处时,尾随而来的男子突然掏出一把匕首将其抵住,让其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小张将手机和钱包递给了对方。

看到钱包里总共只有7元零钱,持刀男子心有不甘,继续挟持着小张往小区里面走。

快到小区入口的值班岗亭时,看到里面有2名保安正在值班,小张对持刀男子说:

“我有个包裹在岗亭里,要去取一下。

”觉得顺便再劫个包裹也不枉此行,持刀男子放开了小张,让他走进了岗亭,自己站在不远处等候。

来到保安身旁,小张低声将自己遭遇持刀抢劫的经历告诉了保安,让其立即报警求援。

随后,2名保安人员出门叫住持刀男子,趁其不备将他制服,并交给了闻讯赶来的巡逻民警。

后经审讯,持刀男子姓吴,贵阳市人,今年24岁。

对于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吴某供认不讳。

说起被擒经过,吴某表示,他见受害人整个过程中都比较配合,根本没料到他会以取包裹的名义向保安求助,以至于保安来到他身旁都毫无防备。

1.两则材料共同说明了什么?

作为未成年人,体力不具优势,心智尚未成熟,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如果鲁莽行事,自己极易受到伤害,也不利于制止犯罪。

因此,在面对违法犯罪时,我们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2.面对歹徒行凶,你会怎么做?

(1)设法稳住歹徒。

(2)记住歹徒相貌。

(3)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当我们遭遇违法犯罪时,首先要观察分析双方的力量对比。

在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宜与犯罪分子硬碰硬,而要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道了诉讼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懂得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未成年人,在面对违法犯罪时,不仅要勇于斗争,而且要善于斗争,才能有效地打击犯罪。

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教学设计贴近学生生活,选取学生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案例和情境为背景,设置问题能够调动学生思考和探究的欲望,均有利于调动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积极性。

在教学中,直接呈现给学生关于诉讼的特点和运用的时机,未免有些生硬,应尝试更易于学生接受的方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