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施工用电0216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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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建单位: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7.工程名称:
南景园安置区西园一期工程
8.工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华路南景园西园
9.建筑性质:
新建
10.现场施工用电由甲方指定的箱式变压器(分东园和西园配电柜)西园配电柜内接出,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敷设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以穿电缆沿围墙深90cm埋地敷设为主的方式。
照明和动力用电系统分开,开关箱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安全用电的方案,分配电箱严格采用安全部门监制的标准电源开关箱,并配有安全用电漏电保护系统。
对住宿、食堂、办公室、施工用电要采用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
三、编制依据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序号
机具名称
型号
安装功率
(kW)
数量
(台)
合计功率(kW)
1
砂浆搅拌机
UJ100
2.2
2
4.4
蛙式夯土机
HW-32
1.5
3.0
3
塔吊
SS-100
50
100
4
钢筋调直机
GT6/14
11
22
5
钢筋切断机
QJ40-1
5.5
6
钢筋弯曲机
GW40
7
交流电焊机
BX3-120-2
20
60
8
木工圆锯
MJ106
12
平板振动器
插入式振动器
施工电梯
30
砼输送泵
55
110
潜水泵
2.2
8.8
高压水泵
钢筋对焊机
75
生活用电
合计总功率(kW)
546.2
五、用电设计及负荷计算
1、现场勘探及初步设计:
(1)本工程所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无各种埋地管线。
(2)现场采用380V低压供电,设一配电总箱,内有计量设备,采用TN-S系统供电。
(3)根据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布置情况,采用导线穿钢管埋地敷设,布置位置及线路走向参见临时配电系统图及现场平面图,采用三级配电,两级防护。
(4)按照《JGJ46-2005》规定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R≤4Ω。
2、确定用电负荷:
(1)、砂浆搅拌机
Kx=0.5Cosφ=0.55tgφ=1.52
Pjs=0.5×
2.2×
4=4.4kW
Qjs=Pjs×
tgφ=1.1×
1.52=1.67kvar
(2)、蛙式夯土机
1.5×
4=3kW
tgφ=0.75×
1.52=1.14kvar
(3)、塔吊
Kx=0.2Cosφ=0.6tgφ=1.33
Pjs=0.2×
50×
10=100kW
tgφ=4.4×
1.33=5.87kvar
(4)、钢筋调直机
Kx=0.3Cosφ=0.7tgφ=1.02
Pjs=0.3×
11×
4=13.2kW
tgφ=3.3×
1.02=3.37kvar
(5)、钢筋切断机
5.5=1.65kW
tgφ=1.65×
1.02=1.68kvar
(6)、钢筋弯曲机
3=0.9kW
tgφ=0.9×
1.02=0.92kvar
(7)、交流电焊机
23=4.6kW
tgφ=4.6×
1.33=6.12kvar
(8)、木工圆锯
4=2kW
tgφ=2×
1.52=3.04kvar
(9)、总的计算负荷计算,总箱同期系数取Kx=0.9
总的有功功率
Pjs=Kx×
ΣPjs=0.9×
(1.1+0.75+4.4+3.3+1.65+0.9+4.6+2)=16.83kW
总的无功功率
Qjs=Kx×
ΣQjs=0.9×
(1.67+1.14+5.87+3.37+1.68+0.92)=23.81kvar
总的视在功率
Sjs=(Pjs2+Qjs2)1/2=(16.832+23.812)1/2=29.15kVA
总的电流计算
Ijs=Sjs/(1.732×
Ue)=29.15/(1.732×
0.38)=44.30A
六、配电箱
本工程临时用电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须由具有相当资质的专业配电箱生产厂家根据本设计提供的系统图、配电箱安装一般要求及有关技术、安全、工艺方面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一)配电箱制作的一般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6m。
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为1.5~2mm。
2.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3.配电箱内的电器应收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并且开关电器之间、开关电器与箱体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须分别通过N接线端子板和PE接线端子板排接。
接线端子板尽可能做到一个螺栓接一个线头。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与系统图中进出线一致。
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应加装线鼻(有压线孔著除外)。
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搪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8.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安装板上,安装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10.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设为警示色—桔黄色,电箱门上喷设电气警示标志。
11.分配电箱、开关箱须具有防雨功能,并设置门锁。
12.分配电箱、开关箱的宽度、厚度、高度,由加工制作单位对照系统图按有关工艺标准确定。
(二)配电箱开关电器选择、配置
1、总配电箱、分电箱、开关箱内开关电器(刀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开关、断路器等)的规格由厂家根据系统图内标注的计算电流,按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2、总电箱、开关箱须具有漏电保护功能,动作电流、动作时间须符合规范要求。
3、总电箱内须具总隔离、总过流保护功能,分路隔离、分路过流保护功能。
4、总电箱、分电箱、开关箱内均须设专用N、PE接线端子板。
七、配电线路一般要求
1.由总配电箱引至各分配电箱的电力电缆,埋地深为0.6m,在电缆上下铺设100mm厚黄砂,在电缆上面加盖砖块或水泥预制块;
电缆转角弧度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做硬化路面或机械设备就位前,须将过路套管或电缆过路地沟设置好。
2.由分电箱引至开关箱的电源线可采用VV22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或用YC型普通橡套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
3.由开关箱引至用电设备的电源线采用设备随机电源线,穿钢管埋地敷设。
8、电箱及电缆的规格型号汇总表
线路编号
使用部位
电线、电缆规格
N1
桩机
35mm2*4+25*1
N2
生活办公用电线路
2.5mm2*4
N3
加工场
16mm2*4+10*1
N4
N5
地下室
N6
N7
8#楼
25mm2*4+16*1
N8
3#楼
9
N9
4#楼
10
N10
N11
备注:
详见平面布置图
九、接地、接零装置
1.工作接地
由现场变压器提供电力的供电系统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S系统,变压器低压侧零线的工作接地应由变压器安装单位负责设置。
2.重复接地
配电供电系统,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在总配电箱进线处对进户保护零线设置重复接地,并引至PE汇流排;
分别线路末端、架空线路转角处对保护零线设置重复接地装置。
3.检修接地
当系统停电检修时,须将已断电的的正常情况带电部分暂时接地,其做法是:
通过具有接线甲的多股软电线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于检修结束后,先撤接地线,再送电,以保证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的安全。
4.保护接零
4.1.专用保护零线由总配电屏(箱)内PE汇流排引出,至各分配电箱PE接线端子,
再由分配电箱PE端引至各开关箱PE接线柱。
4.2.施工现场子所有用电设备正常工作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均应做保护接零,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一端须压接在设备外壳带接地标志的螺栓上,另一端须压接在开关箱PE接线柱、PE接线端子上。
4.3.专用保护零线截面不小相线截面的一半,并不小于2.5mm2,采用多股铜芯软线,线头须设专用接线鼻,并使用平垫、弹簧垫以使连接可靠。
4.4.专用保护零线采用绿\黄双色线,绿/黄双色线不许用作负荷线,也不许用其它颜色电线用作保护接零线。
4.5.现场所有配电箱外壳和电缆线金属保护层均做须保护接零,配电箱门与箱体之间应用多股软铜线作可靠电气连接。
4.6.PE汇流排、PE端子排应做到一个螺栓只接一根保护零线。
5.接地体装置的设置
5.1.应尽可能使用自然接地体,如地下室基础钢筋、塔吊基础钢筋等(不可接于有关化工、电信方面的管线上),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5.2当自然接地体无法利用时,设置人工接地体,每组采用三根2.5m长的50*50*5的角钢,垂直于地面,项端距地面0.8m,角钢间用40*4的扁钢焊接相连,用直径10mm的元钢引出地面,并焊接连接扁铁。
5.3.接地体的焊接须保证足够的长度,元钢连接,焊接长度须大于元钢直径的6倍,双面旗焊;
扁钢连接,焊接长度须大于扁钢宽度的两倍,焊接两条长边加一条短边。
6.接地电阻的检测
项目部须对所有接地装置每月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检测,如发现接地电阻值大于4欧姆时,须加设接地装置。
十、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向的内容:
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
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
安全用电措施应
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保护接地
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
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入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
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
但是在TT供电系统中,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
因此这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T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按规定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2)、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
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
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TN系统包括TN-C、TN-C-S、TN-S三种类型。
本工程采用TN-S系统。
TN-S供电系统。
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
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
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
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
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施工时应注意:
除了总箱处外,其它各处均不得把N线和PE线连接,PE
线上不得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线且PE线不得通过工作电流。
PE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且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
必须注意: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允得对一部分设备采取保护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保护接零。
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3)、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至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
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不得用于启动电器设备的操作。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先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全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的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
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总配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
s。
6)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7)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4)、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
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
同时还规定:
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
配电。
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负荷平衡。
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
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应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区域,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禁止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的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
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6)、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
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线端子板连接。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接;
PE线必须通过PE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
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
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
排列整齐,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紧混用和相互代用。
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
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卷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
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8)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9)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7)、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
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
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11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
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22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0m;
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00~50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5m。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
外电线路电压为1~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
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件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的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1.5m;
外电线路电压为10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3m,水平距离为2m;
外电线路电压为35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4m,水平距离为3.5m;
外电线路电压为110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5m,水平距离为4m;
外电线路电压为22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6m;
外电线路电压为33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7m;
外电线路电压为50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8.5m;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7)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