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品房销售面积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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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尚未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名称、地址门牌或规划条件(包括户数、户型面积、楼层层数、共有建筑面积及其位置等)以及因规划条件变更而引起的房号变更。
1.委托变更预算申请书
2.变更前的预算成果报告书
3.规划条件变更的,提供规划部门关于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图件复印件与电子文件
4.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的,提供市地名管理部门建设项目名称批复证明复印件
5.门牌地址变更的,提供公安部门门牌证明复印件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7.已设定抵押、查封或已出售,因变更而涉及第三方权利的,须提供买卖合同双方同意变更的补充合同或协议,抵押权人或司法机关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撤销合同、涂销或解封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办理依据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签订《房屋面积预(测)算合同》→预算→向申请人出具《房屋面积预(测)算成果报告书》。
五、办理时限
受理类型
报建审批面积S
(万平方米)
办理时限
(工作日)
其他
初始预算
S≤5
16
双方约定
时限
5<S≤10
20
10<S≤20
24
20<S≤30
30
变更预算
附件:
1.委托预算申请书
2.房屋面积预(测)算合同
3.商品房单元号的编法规则
附件1
委托预算申请书
测字:
预算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位置
报建批文文号
主要建筑功能
建设项目规模
地上层,平方米;
地下层,平方米。
预算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申请事项
1.初始预算();
2.变更预算()
事项说明
申请人承诺
本表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内容是真实的。
如有虚假,市房地产测绘所可终止办理,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若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人的,可按本表填写的通讯地址邮
寄送达。
申请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代表/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注:
1.()内以“√”选择填写。
2.事项说明包括共有建筑面积使用情况、阳台封闭情况、飘窗情况、墙体结构厚度、幕墙结构、车位的标准设计尺寸等;
变更预算中涉及在建工程抵押、查封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出售的情况等。
附件2
房屋面积预(测)算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测字号:
定作人(甲方):
________合同编号:
________
承揽人(乙方):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签订地点:
广州市豪贤路193号4楼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
甲级签订时间: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预(测)算范围(包括预(测)算项目地点、面积等):
1.预(测)算项目名称:
2.预(测)算项目地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号:
4.报建审核建筑面积:
第二条预(测)算项目内容:
以报建图为依据,进行内业绘图计算面积并制作成果报告书。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文件号
标准等级
1
《房产测量规范》
GB/T17986.1-2000
国标
2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住房[2002]74号
3
广州市房产测绘系统数据成果格式
4
广州市房屋面积预(测)算成果报告书标准格式
其他技术要求:
必须以规划部门审批后的报建图及其电子文档作为工作底图。
第四条预(测)算项目费用
1.取费依据:
《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
2.预(测)算项目费用支付日期和方式:
⑴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以下计费方式支付乙方预(测)算项目预付款和定金。
项目完成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①预(测)算项目预付款:
报建审核建筑面积×
1.36元/m2×
40%×
30%=元;
②定金:
1.36元/m2×
40%×
5%=元;
③预付预(测)算项目费用(预(测)算项目预付款与定金之和)合计:
人民币元。
⑵乙方自项目完工之日起____日内,根据预(测)算项目情况和乙方实际工作量核计实际预(测)算项目费用。
自预(测)算项目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预(测)算项目余款,并领取广州市房屋面积预(测)算成果报告书。
第五条预(测)算项目完成工期
1.乙方自收到甲方预付预(测)算项目费用的时间视为预(测)算工期开始。
2.全部预(测)算项目成果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交给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交预(测)算项目成果的,乙方向甲方提交预(测)算项目成果的时间顺延。
第六条提交预(测)算项目成果
1.自预(测)算项目费用全部结清之日起___日内,乙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预(测)算项目成果。
2.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预(测)算成果报告书1份。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承担由这些资料、文件引起的全部责任。
3.甲方应按约定支付预(测)算项目费用。
4.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预(测)算项目成果。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日内,对有关资料进行校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甲方补正资料;
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不接受测绘委托。
2.乙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确保预(测)算项目如期完成。
3.乙方向甲方提供按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生产的预(测)算项目成果。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预(测)算项目成果。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而终止合同,甲方已按合同约定交付定金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乙方未进入内业工作程序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乙方已进入内业工作程序的,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的预(测)算项目预付款(人民币元)将不予返还。
2.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预(测)算必需及补充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预(测)算工作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预(测)算项目成果,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3.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预(测)算项目预付款,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影响项目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如非预(测)算项目成果本身的质量问题,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预(测)算项目成果而引致与第三方的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甲方预先支付的预(测)算项目预付款。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预(测)算项目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延期损失费,每天的延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测)算项目预付款的____%计算。
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非因乙方原因造成预(测)算项目成果延缓提交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预(测)算项目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新预(测)算或更正,以达到质量要求。
由于甲方提供的预算资料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第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预(测)算项目成果提交甲方后,预算数据需变更的,应当提供合法变更依据,甲乙双方重新按有关商品房销售面积预算规定程序操作(包括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房屋面积预(测)算合同等)。
第十三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协议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选择以下第项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一)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请填写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预(测)算项目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定作人名称(盖章):
承揽人名称(盖章):
定作人住所:
承揽人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附件3
商品房单元号的编法规则
一、单元号的编法规定
1.格式:
楼层号+房号;
2.楼层号的编法按规划报建图的楼层号,地上层的层数最大取3位数,用自然数1、2、3……999顺号编写;
地下层的层数最大取2位数,并在层数前加“B”(“B”代表地下层),即B1、B2、B3……B99按顺号编写;
半地下层的楼层号用“HB”表示。
3.房号从报建图平面层图的东南角开始,按01、02、03……999顺号顺时针编写;
4.复式套间单元号的编法:
每套复式单元以其主入口所在层编一个单元号。
5.符合面积计算规定且规划报建平面层图已注有楼层号的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设备层等楼层名称,按规划报建平面层图的楼层号;
若没有注记楼层号(如:
注记“夹层平面图”)且不计算层数的,则其楼层号编法按“下层楼层号+C”来表示。
例如:
第3层05房第33层06房(复式单元,主出入口在33层)
3053306
楼层号房号或车位号楼层号房号或车位号
地下一层06号车位地下二层265号车位
B106B2265
楼层号房号或车位号楼层号房号或车位号
第三第四层之间的夹层
3C
“C”的下层楼层号夹层、插层等
二、单元号(房号)的变更规定
1.各单元合并:
保留号数最小的单元号,取消多余号;
2.单元分割:
其中一个单元保留使用原来的单元号,分割出来的单元从当层单元组编号顺序的最后一个顺号续编;
3.楼层分割:
如复式套间分层后,原主入口所在层单元保留使用原来的楼层号、单元号,分割出来的楼层单元从该层单元组编号顺序的最后一个顺号续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