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高校教师资格证考前复习资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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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道德人格的高尚性 

教师承担着传播人类文化、塑造人类灵魂的神圣职责,对科学文化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及人类自身的成长都起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伴随当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发展,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面临多方选择,而教师是青少年形成正确价值观、人生观的指导者,学生尤其是大学生的素质高低关乎我国教育成败,关系国家前途命运。

国家和社会对教师,尤其是高校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高校教师要不断升华自己的道德人格,具备高尚道德素质,才能完成国家和社会赋予的神圣使命。

2. 

道德目的的明确性 

教师既要向学生传播相关文化知识,还要让学生知晓为人处世的道理。

在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教师更要做到用崇高的思想道德品质去感化学生,帮助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把学生培养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3. 

道德行为的示范性 

大学生很大程度上脱离父母生活,高校教师就是他们的榜样和楷模,高校教师的道德行为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榜样性。

4. 

道德内容的全面性 

教育发展中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涉及职业活动方方面面,包括职业态度、职业情操、职业信念、职业规范和职业作风等各个方面。

5. 

道德影响的广泛性 

高校教师职业相比其他职业道德影响更为广泛、深远。

广泛性表现在高校教师对学生的道德影响会通过学生影响学生家庭乃至整个社会;

深远性表现在高校教师对学生人格的培养和心灵的塑造,这本身就是一种“深处”影响,同时还会影响学生今后的道路,以至一生做人的品质,进而影响学生的后代,以至整个社会的未来。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社会功能。

P039 

完善个体人格,培养职业品质 

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一种外在的规范和准则,首先能鼓励和激发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高校教师处理矛盾,协调关系;

其次当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旦被教师掌握,便成为一种内在驱动力和命令,不再需要外在约束力来约束高校教师行为。

发挥评价功能,形成积极导向。

当教师的职业行为符合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并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时,就必然会得到学生的爱戴、家长的拥护、群众的尊重,

这种成就感、荣誉感、信任感反过来又会更加激发教师对工作的信心和热情,全身心的投入教育活动,更加坚定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的信念,不断完善个体的道德品质。

反之亦然。

可见,教师职业道德的这种评价功能对于对教师职业行为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

树立人格榜样,增强育人效果 

在教师与学生的主客体关系中,教师职业道德对道德主题有升华人格的促进作用,对教育对象——学生有榜样示范作用。

引领社会风尚,推动文明进步 

教师职业道德通过对教师职业活动的道德调控,促进高等教育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合格人才,推动社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

高校教师职业素质概述P047

教师职业素质是教师做好育人工作的前提,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稳定的必备职业品质,是教师的职业人格、专业知识和育人能力的综合反映,这种职业品质在一般生理条件合格的情况下,主要经过后天学习、训练、系统培养与反复实践中形成。

包括专业文化素质和实践能力素质。

敬业精神P056

就是对本职工作的专注和追求卓越的精神,是―种出自从业者内心的,从情感上对本职工作深深的爱恋;

从行为上愿为本质工作倾尽全力,尽职尽责;

在效果上始终追求―种自己力所能及的至善至美的境界的内在品质,它是个人在从业过程中所追求的在职业情感职业行为和职业结果等三方面的完美统一

敬业精神在教书育人活动中的意义 

P058 

敬业精神对于满足自我生存的物质需要具有直接现实意义。

我们只有通过敬业,好好干好本职工作,做出业绩,才能让自己的物质利益需要得到最好的满足。

敬业就是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衣食之源负责。

敬业精神会丰富我们的人生内容,充实我们的现实人生,是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感知幸福与快乐的源泉。

职业给予我们的不仅是物质的满足,在我们的精神层面同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高度的敬业精神是我们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最有效途径。

我们需要成就事业,成就人生。

高度的敬业精神是我们人生发展的精神动力。

教育事业是一项需要全力投入的事业,敬业是教师进步的基础。

只有敬业,教师才会热心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只有敬业,教师才能增强责任心和事业心,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增强实效性;

只有敬业,才能在实践中虚心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增强自身素质。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P071

教育公平原则 

高校教师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必须体现和追求教育公平,包括教育起点的公平、教育过程的公平和教育结果的公平。

教育诚信原则 

只有讲诚信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高校教师要对学生诚信,在进行科研工作时诚信。

集体主义原则 

坚持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充分尊重和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

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要以集体利益为重,同时不断发展和完善集体利益,以逐步满足个人正当利益。

人道主义原则 

高校教师贯彻社会主义人道主义道德原则,要尊重学生与关心学生,在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中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

《知识精英:

利益的获得与声望的下降》一文留给了我们怎样的思考?

P081 

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应该体现基本的道德原则才能直接或间接地教育学生,影响同事,才能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才能创造一个和谐而又不失活泼的校园氛围。

高校教师应该主动地将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作为指导自己行为举止的行动指南,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成为一个称职优秀的高校教师。

根据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要求,每一个高校教师都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一是言传身教,追求公平;

二是讲求诚信,严谨治学;

三是热爱学生,乐于奉献。

近年来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高校服务社会的诚信度大幅下降,一些高校盲目追逐经济效益。

高校教师必须抛弃繁华、抛弃浮躁,正确把握学术与利益的关系,不能靠高等教育、学术研究把自己变成生意人,否则会玷污学术的神圣,损害知识分子的尊严。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更需要高校教师坚定的意志,经受住诱惑,达到超越功利的境界。

辅导员的职业素质对大学生成长的重要影响 

P098 

(1)辅导员的道德风貌影响学生道德习惯的养成(近朱者赤) 

(2)辅导员的性格气质影响学生个性的发展(开朗、胸怀宽广、豁达洒脱与消极沉闷) 

(3)辅导员的兴趣和专长影响学生学习倾向(增强学生的自我效能感) 

(4)辅导员的仪表风度影响学生的行为习惯(言传身教) 

(5)辅导员人格魅力的艺术性影响学生的审美情趣,人格魅力指自身品德、气质和风度等外化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所产生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当前教师人格异化有哪些典型的表现?

这些异化现象给了我们教师怎么样的警示?

P128

表现:

1、道德败坏,不顾廉耻,丧失了做人最起码的人伦底线;

二、利欲熏心,金钱至上,滋生了严重的金钱拜物教思想;

三、利用学生,追名逐利,全然不顾履行教师的基本职责;

四、心浮气躁,方法粗暴,丢失了一个人民教师应具有的仁爱之心。

警示:

(1)教师个人:

我们每一个教师都要深刻认识到自身的职业道德操守,关系到教师的人格尊严和自身形象,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我们只有主动并自觉地去遵循教师职业道德的规范,才能使教师的人格尊严得以维护,并最终赢得学生的敬重。

(2)社会和相关机构 

严格要求,净化队伍,清除品行不端者 

提高教师待遇,减轻金钱诱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完善法律,保护学生。

社会风气和家庭教育的进步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高校教师在学术研究中应该遵守哪些职业道德规范?

P137 

1、热爱学术、追求真理。

具体要求有:

严谨治学,探索创新;

不怕艰苦,奋勇直前;

甘于寂寞,淡泊名利;

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尊重科学事实;

不弄虚作假;

3.客观、公正地进行学术评价 

3、学术自由、民主平等。

自主地选择研究方法,自由的表达学术观点;

平等地参与学术活动,享受学术资源;

开展合理的学术批评,允许为自己申辩。

4、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尊重他人的学术成果;

相互尊重、相互学习,促进交流与合作;

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不搞内耗,克服文人相轻的弊病。

5、服务社会、造福人类。

研究的手段、过程及结果都不能损害社会利益;

节约社会资源提高学术效率;

不垄断学术成果。

道德评价你P175 

道德评价是通过赞扬和鼓励、谴责和批判、示范和劝阻,以肯定或否定某种行为的方法,使人的行为纳入社会或阶级要求的轨道,并给人以潜移默化的影响。

高校教师师德评价的具体标准P176 

献身教育的敬业精神 

高校教师的劳动是一项复杂而繁重的脑力劳动,劳动付出和取得的报酬往往不相称,这就需要高校教师淡泊名利、注重气节,保持乐观的人生态度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学而不厌的治学精神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而不厌,精益求精,是育人工作对高校教师的必然要求。

诲人不倦的育人精神 

“热爱学生、毁人不倦”是评价教师道德行为的核心标准 

率先垂范的榜样精神 

只有以身立教,为人师表,以完善的人格呈现在学生面前,才能确定自己的角色地位,发挥教师的教育功能。

如何理解教师职业的人格定位与教师现实人格的冲突,如何解决这一冲突?

P199 

教师职业的人格定位不同于一般的职业,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教师职业,对其从业者的人格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教师必须实现,“道德之师”与“学问之师”的统一;

教师必须实现职业活动内的“言教”与职业活动外的“身教”的统一;

教师必须实现“德之自修”与“得之助修”的统一。

这些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如果想要当好一名教师就必须具有优良的个体人格,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我们很多教师其个体人格都尚未达到教师职业人格定位的客观要求,这样一来在从业的过程中就必然出现教师职业的人格定位与教师现实人格的冲突。

要解决教师职业的人格定位与教师现实人格的冲突,唯一路径就是我们必须加强自我人格的道德修养,在从业的过程中,首先通过“德之自修”塑造自我的高尚人格,然后再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来履行一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所以只有自我意识到现实性并超越他,不断地努力于真实的自我创造的人,才是真正的人,才是教师。

高校教师师德修养的基本要求P219 

(一)恪守底线。

高校教师不仅要保证自己在恪守人伦底线方面的道德自觉,还必须看到自身职业角色的特殊性,努力地通过自我道德修养,培养自己恪守教师职业底线的自觉意识。

(二)注意私德。

教师的师德内涵极其丰富,他指向的不仅是单纯的教师职业道德品质,而且还天然地包含了社会公德的要求,以及自我私德的要求。

职业道德素养是教师修养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

职业道德情感,职业道德良心,职业道德理想。

公德范围内的教师修养固然重要,但只有与私德方面的教师修养交相辉映才能实现并成就自我人格的完满。

(三)追求境界。

“守住底线,追求境界”,是我们在两个层面的做人要求,一个人能不能把人做得合格,取决于他能否守住做人的底线,而一个人能不能把人做得高尚,则取决于他在守住底线的同时能否在境界伦理的道德要求中去努力追求。

高校教师因其社会角色的特殊性,理应在境界伦理的道德要求上去有所欲求,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作为人类人格的塑造与提升者,高校教师应理应首先在做人的境界层面不断的提升自我,惟有这样才能切实地担当起人民教师的职业使命。

高校教师专业素质的内涵:

包含专业文化素质与实践能力素质两大方面,

专业文化素质:

1.比较系统的哲学理论修养2深厚的专业知识3广博的相关学科知识4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

实践能力素质:

1.组织教育和教学的能力 

2.创新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 

4.组织管理能力 

5.自我调控能力 

6.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

1、市场化改革对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的影响

1.教育公共性的损害 

2.教育法律关系的变化(契约关系的产生)3.高等学校职能的异化(教学,科研社会化服务) 

2、事业单位改革及其对高等学校的影响

(1)从单位到法人:

管理自主权 

(2)从财政拨款制到分类管理:

经费体制改革 

(3)从任命制到聘任制:

人事制度改革 

(4)从平均分配到差别分配:

分配制度改革 

单就高校来说,这次改革对高校没有什么影响。

公办高校还享受着财政拨款的待遇,教职员工彻底实行合同聘任制,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能者多劳多得;

但基本工资这一块,没有什么变化,除非打破现有的待遇与工龄、级别、职称挂钩的限制。

从社会整体看,事业单位改革对高校自身的建设与发展影响深远。

提出了培养新的适应社会发展的有技能的有思想的人才,要求学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彻底打破学生固有的“铁饭碗”意识;

要求学生在高校内,必须掌握一定的谋生技能,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生存模式,打破过去“混日子”的想法。

要求学校必须抓好自身建设,提高教职员工的素质,培养竞争与优胜劣汰意识,打破终身制的想法;

要求学校从战略观念出发,规划自己的特色专业,处理好自己的短期目标与长远目标,防止被社会与政府取缔。

3、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2月12日通过,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共20条 

);

2、《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共18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共43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通过, 

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共84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1996年9月1日起施行,共40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通过,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共69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通过,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共68条)。

4、高等教育法制的基本原则

(1)社会主义原则

(2)机会均等原则(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4)程序法治原则(5)责任教育原则

5、高等学校的法律身份

(1)行政主体的身份行政主体的类型:

法定主体、授权主体、委托主体

(2)学校作为受托人身份作为附属组织的受托(职称评定)作为第三方组织的受托(资格认定)

(3)学校作为独立法人组织的身份

①对内:

依法享有自主管理权内部管理规则制定权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任命权人员和财产经费管理权

②对外: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人身权:

名称权、名誉权财产权: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6、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学籍管理权 

5.学业学位证书颁发权 

6.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 

7.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 

8.拒绝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权 

9.其他合法权益 

(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7、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学校规章制度是由学校按照一定程序制定并颁布,以规范性条文形式所表现的对学校内部成员或内部事务予以规范的规则的总称。

1.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是学校;

2.学校规章制度的范围是针对内部成员或内部事务;

3.学校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正式文件来体现 

4.教育行政部门(或法院)有权审查学校规章制度;

合法性:

指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否则无效。

违反合法性通常有三种情况:

(1)主体不合法:

在不具备法定权力的情况下擅自剥夺或限制师生合法权利;

(2)内容不合法:

第一,学校的规定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第二,学校超越权限来规定本来应当由法律来规定的事项;

第三,在没有获得法律或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可能损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3)程序不合法:

第一,规章制度缺乏民主性;

第二,规章制度缺乏公示程序。

合理性:

指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只有比较原则、笼统的规定时所应坚持的基本标准。

学校管理的合理性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其出发点是为了教育人,而不是为了惩罚人、限制人;

第二,学校规则是基于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实现或学生的完善发展的需要而设定;

第三,成员对规则有基本的认同感。

8、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2)教师必须从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3)教师具有特定的权利义务

9、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高校教师的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高等学校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10、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教师资格一经取得,即不受地域、时间的限制而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效力,非依法律规定不得撤销和丧失。

教师资格的条件:

1、必须是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法律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4、有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资格的认定:

是指法定机构对符合《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国籍、品德、业务、学历四项教师资格实质要件的教师资格的确认。

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有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教师资格的的认定要经过申请、审批和颁发证书的操作程序。

教师聘任制度:

含义: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度,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度就是高等学校与教师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设置―定的工作岗位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请具有―定任职条件的教师担任相应职务的―项制度,

2、内容及特征 

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

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时还应遵循合法的原则,依法订立教师聘任合同,必须符合三项要求:

一,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二是聘任合同内容合法,三是聘任合同形式合法。

3、教师职务聘任的形式 

教师职务聘任的形式是指学校依法聘任或不聘任教师的具体的方法和操作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我国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主要有招聘、缓聘、续聘、解聘、辞聘、拒聘等几种形式。

4、聘任制条件下的教师管理 

我国教师管理制度实行任命制,作为教育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学校和教师具有行政隶属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

一,聘任制下教育行政机关对教师的管理,要走法制化路线,要求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合法,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

二,聘任制下学校对教师的管理,学校管理主要侧重于学校系统内部管理,通过对教师的合理使用和提高进行组织、协调和领导,督促教师落实教学计划,实现教育目标,以促进对象的全面发展。

11.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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