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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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
4.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条
员工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
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三章
日常安全教育
油库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
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对活动形式、内容、要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有明确制度。
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
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不应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油库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油库领导批准。
公司领导每季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油库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第六条
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油库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其他安全活动。
第四章
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油库的有关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直属企业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各级安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班组安全学习材料。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
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未按本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进行处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021年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象包括:
(一)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新入职员工、在岗作业人员及其他形式劳动用工和代培人员;
(三)作业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
(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流程投入使用前,相关管理、操作人员;
(五)特种作业及特殊岗位人员;
(六)相关方人员及外来人员。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管理和资料存档;
各单位或部门负责本单位或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人员的一级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
各单位或部门负责本单位或部门人员的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财务人事部负责协调安排新员工接受各级安全教育并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设施;
按要求明确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第六条其它相关对外的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外来施工人员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各部门负责对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培训教育。
第七条财务人事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费用的保障。
第三章管理组织
第八条培训教育管理
(一)各单位或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二)公司所有在岗人员全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每年按要求完成再培训规定学时,未经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全部经过相应的培训,外来施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作业。
(三)每年___月底,各单位及各部门根据实际培训需求情况,向安全环保部申报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对象、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员工来源等项目),安全环保部汇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
(四)计划外培训(包括外部强制培训)按以下程序开展:
1.计划外内部培训。
组织单位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2.计划外强制培训。
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参加的外部培训实施会签制度。
相关单位或部门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培训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存档。
(五)培训完成后,培训实施部门应填写《培训记录表》,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师、主要内容及考试成绩等,培训后将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记录等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安全环保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培训效果予以评估,以确保培训教育的持续有效,达不到培训目标的,要按要求予以整改,并做好整改措施计划及实际进展、最终结果等阶段性工作的备案。
(六)财务人事部每年制定安全培训教育预算(或资金计划),各相关单位及部门保证培训所需人员、资金、设施。
(七)通过开展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逐步确立安全终身教育观念,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九条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的再培训。
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新提拔的中层干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由财务人事部协同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任职前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分包单位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由分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分为外培和日常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条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一)公司应依法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作业。
(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等,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
(三)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受压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厂内专用机动车作业等)应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按规定定期复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建立管理台账。
(四)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冒险作业者,相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
第十一条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一)新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司级、部门(单位)级、班组(岗位)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公司为新从业人员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档案中逐级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三)新从业人员(新招、调入、临时、派遣、代培、实习等人员)必须经过至少24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
其中一级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二级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四)三级安全教育必须逐级完成,在上一级培训考核合格之前不得进入下一级。
(五)新从业人员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成绩合格,持《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反馈卡》到安全管理部审批,由部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
(六)三级安全教育内容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___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的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第十二条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一)员工转岗、复工(因病或其他原因脱离工作岗位一年以上再上岗)应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培训考核情况记入《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转岗或复工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以便监督检查其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二)变换工种的作业人员转岗前应进行新岗位需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对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并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四)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及应急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四)分包单位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单位人员进行遵守现场管理制度、行为规范等教育。
第十三条日常安全教育
班组日常安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包括:
宣讲:
由班长或安全员等向班组成员宣讲、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指示和要求。
学习: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讨论。
班组成员根据学习内容,结合本班组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视频教学:
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或利用电脑、电视等多媒体进行安全教学活动。
演示:
包括各种实物或其他直观教材,进行示范实验,使班组成员获得关于事故或现象的感性认识。
参观。
组织和指导学员到特定现场直接观察,加深学习的印象。
考试、考问:
利用口头、答卷考试、现场考问等形式,传授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技能)。
竞赛: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安全活动竞赛等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
其他适合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第四章效果评估
第十四条培训评估范畴包括公司内部培训活动和外部强制培训活动。
第十五条培训评估的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培训效果反应评价。
主要通过学员的情绪、注意力、赞成或不满等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价。
效果反应的评估主要通过收集学员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教学方法、材料、设施、培训管理等的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学习效果评价。
主要检查通过培训使学员学到了什么知识,掌握知识的程度,培训内容方法是否合适、有效,学习效果是否达到了目标要求等。
(三)行为影响效果评价。
主要是衡量培训是否给受训者的行为带来了新的改变。
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使受训者树立安全意识,改变不安全行为,提高安全技能。
因此,评价培训的效果应看受训者在接受培训后其工作行为上发生了哪些良性的、可观察到的变化,这种变化越大,说明培训效果越好。
(四)绩效影响效果评价。
工作行为的改变将带来工作绩效的变化,例如,受训者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后,以及不安全行为改变后,相应的工作绩效体现就是违章减少,安全事故降低,事故损失减少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及各部门每月对本单位或部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安全生产部对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
(三)安全环保部对分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
第六章奖惩规定
第十七条项目部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能担任相应的岗位职务。
如发现无证上岗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本规定,按人每次罚款200元规定处罚,不参加规定的每年安全教育的每次罚违反者100元。
第十八条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否则公司安全环保部按每人次罚200元,并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
第十九条对全体员工、新员工、转岗、换岗、待岗及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否则,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按《安全生产责任书》扣罚责任单位安全奖的5%,同时,对未受教育上岗者,按每人次罚单位负责人20元,罚款总额不超过其个人月当月全部收入的20%。
第二十条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第二十一条安全培训被评估为“不合格”的,将对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通报批评,评估结果纳入公司年度考核指标。
影响较大或后果较为严重的,将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商讨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教育种类、内容、考核及安全生产作业证的发放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2、安全教育的种类
2.1三级安全教育:
入厂、车间、岗位2.1.1凡新招聘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a入厂(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b车间(二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c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2.1.2入厂(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2.1.2.1教育要求
2.1.2.1.1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认识安全生产重要性a了解安全生产是党的一贯方针,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b明确安全生产的目的、任务是保护广大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财产和生产设备安全,促进生产顺利进行,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c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形势,初步知道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是化工生产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客观要求。
152.1.2.1.2了解公司概况、生产规模、化工生产的特性及主要生产特点。
a全面介绍企业概况、生产规模、生产历史及在国内外市场的重要地位作用。
b重点讲明化工生产的主要特点,是易燃、易爆、易中毒腐蚀性强,具有高温、高压、低温、负压、连续自动性生产手段等。
c明确交待新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法令、法规等,安全规定,防火防爆、防毒防绞伤、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等、防触电、防高空堕落、防车车辆伤害、防火伤、防起重伤害等安全要求。
2.1.2.1.3初步掌握防毒防火的基本知识及急救常识
a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介绍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中毒原因及症状,预防和急救措施。
b介绍各种可燃、易爆物质的理化性质,燃烧与爆炸机理,预防和急救措施。
c进行公司各类防毒、灭火器材的使用和维护的实际训练。
2.1.2.1.4公司生产的经验和教训
a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人物
b同行业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重点介绍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发生过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事故训练。
2.1.2.1.5时间安排
16安全教育采取多种形成,但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包括复习和考试时间。
2.1.3车间(二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2.1.3.1教育要求
a全面了解车间概况,车间生产历史,生产特点及其在公司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b学习车间的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方面的共同性的安全生产要求与注意事项。
c学习车间的生产设备和维护检修方面应注意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d学习车间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介绍车间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2.1.3.2教育时间
车间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6小时,包括复习考试时间在内。
2.1.4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2.1.4.1教育要求
a由班长负责组织新员工学习,全面了解掌握本岗位的生产任务及作用。
生产的特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等。
b学习和了解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由班长指定一名员工进行传、帮、带。
c由班长介绍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和教训,并教育新员工正确使用防护器具的方法。
172.1.4.2教育时间
按部要求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包括复习和考试时间。
2.2有关规定
2.2.1新招聘员工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排相关部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2.___日常安全教育
2.3.1各级主管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加强法律观念,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使员工自觉遵守纪律,履行安全职责,不阻碍安全生产。
2.3.2公司应通过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影视安全教育片,宣传画、安全简报、事故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3.2.1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早会和班前会的安全讲座。
a传达上级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要求。
b讲明车间对的安全生产的要求。
c讲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经验与好人好事。
d讲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注意的事项和要求,并做好安全记录。
2.3.3各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期生产形式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活动(周或月),配合生产。
2.3.4由公司每年对所有员工进行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工作2.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2.4.1特殊工种作业范围
18a电工作业b电、气焊工作c锅炉工作业2.4.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律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5复工、调岗2.5.1复工教育
2.5.1.1工伤伤愈,复工之前回公司工作时,由本部门进行复工教育。
2.5.1.2病、事、产假超过半年者回原部门时,由原部复门进行教育。
2.5.1.3复工教育内容
a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忽视安全检查的不良影响。
b学习与事故有关的安全技术及预防措施。
c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2.5.2调岗教育
2.5.2.1公司内部调动工作由调入部门的生产负责人组织,负责按二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教育,再由班组长按三级教育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填卡工作。
2.5.2.2车间内部调动由班长按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5.3安全考试
2.5.3.1员工由各自所在的部门组织进行考试2.5.3.2公司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考核
2.5.3.3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安全考核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
192.5.3.4安全考核成绩均记录在安全卡和作业证上2.5.4发放范围
2.5.4.1凡是公司内从事化工生产的车间及辅助生产车间的员工,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发放安全作业证
2.5.4.2凡是公司内工作调动或换工时需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考核与实际操作合格后,重新办理调工种作业证.2.5.4.3特殊工种作业证,一律由各主管上级部门负责进行考核签发2.5.5使用与保管
2.5.5.1安全生产作业证只限于本部门员工,证明其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此证必须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丢失立即报告,申报补发
2.5.5.2员工进行安全技术规程考核,一次不合格者应进行复试,复试仍不合格者,停工学习期间停发工资。
第三篇:
前言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使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稳定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教育,特制定制度。
本制度根据《消防安全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要求制定。
本制度由_____归口。
本制度起草单位:
___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于___年___月___日首次发布,于___年___月___日实施。
1、0入厂安全教育
1、1凡新入厂的职工和实习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不少于一天);
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基本安全知识(“三不伤害”即:
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遵章守纪,反“三违”即: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
(2)车间教育(不少于一天)
a车间生产特点,劳动纪律和注意事项。
b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车间历年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
(3)班组教育(不少于一天)
a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责任。
b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
c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项等。
1.2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三天,方可进入现场或岗位工作。
新工人到岗后仍应在老职工带领下上岗操作,技术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1.3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注意事项教育。
1.4调换工种或因故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人员,返岗后仍需进行安全教育。
1.5班组安全‘三级安全教育’回执单送回车间安全员处存档。
2.0特殊教育
2.1特殊作业人员(电气、起重、电气焊、行吊,车辆驾驶等)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
2.2在进行设备重点大修项目及进行危险作业前,对检修人员、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否则不准施工。
3.0日常教育
3.1各生产单元利用班前班后会的时间,坚持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
3.2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活动分析会,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