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重大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与煤矿企业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汇编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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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程序

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5.3现场应急处置

5.3.1现场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救人优先的原则:

现场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5.3.2应急指挥

(1)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立即下令灾区范围内全部停电、撤人,掘进工作面一般不应停局部通风机;

并召集当天矿值班人员、灾变影响施工单位及业务保安科室值班干部成立临时救援指挥部,在井下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成员到达前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灾情安排相关成员和专业组成员赶赴事故地点,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小组,组成现场抢救、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后勤服务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

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紧急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3)临时救援指挥部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核实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及受灾人数。

由值班矿长安排救护队员,一部分队员下井控制灾变现场、对伤员实施救护,其余队员在指定地点待命、听候调遣。

(4)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统一指挥,抓住战机、果断迅速,全身心地投入到事故抢险救灾中。

(5)跟班干部、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负责组织好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撤离、警戒及断电等工作,并汇报人员撤离情况;

撤退过程中应在跟班干部、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6)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准确统计出井下和各采区人数。

(7)发生火灾时,火灾现场人员首先应直接灭火,当直接灭火无效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后佩戴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退;

电气、油类着火不得用水直接灭火。

不经指挥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改变通风方式。

(8)纵观全局,根据事故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得力的救灾方案。

(9)矿山救护队员先头进入灾区探查,抢救受灾人员,若避灾路线破坏,应立即疏通,并将探查结果以最快速度通知救援指挥部,以便修改补充抢救方案。

(10)救护队员现场救灾直至灾区稳定、恢复生产。

5.3.3.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矿井火灾后,在矿山救护队及医护人员未达到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要配戴自救器,按照火灾事故避灾路线,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直到地面,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

(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应视火灾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直接灭火。

①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灭火。

②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蔓延扩大可能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人员灭火,一方面向现场管理者汇报。

③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能立即扑灭,现场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进行人员紧急疏散,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3)现场扑灭火灾时,人员必须站在上风侧,同时要注意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伤人。

(4)抢救火灾时,现场人员应首先设法切断火区电源,采用火灾类型相应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扑灭电气火灾时,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进行灭火,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发生易燃支护材料和油脂着火时应首先选用灭火器灭火。

(5)当井下发生煤体自燃时应首先切断火区电源,然后采取隔离等措施进行灭火。

(6)为防止火灾扩大,需改变矿井通风方式或采用反风时,应在组织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安全撤离后再采取此项措施。

(7)井下硐室发生火灾时应切断电源并关闭防火门,若无防火门应采取挂风障控制入风,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进行灭火。

(8)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从进风侧进行灭火;

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取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要设置水幕。

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进行灭火,区内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断灭火法封闭火区,但要指定专人连续监测风流及有害气体浓度。

(9)在灾区附近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抢救基地,及时对井下伤员进行救护并组织升井。

(10)灭火结束后,进一步检查整个采区的情况,若有冒顶堵塞巷道,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查明整个采区确无隐患的情况后全面进行灾后处理、恢复。

5.3.4.安全技术措施

(1)救护队接到火灾事故电话后,必须问清火灾的性质、地点、遇险人员数量等,以便根据火灾性质,携带必要的灭火装备和为遇险人员配备抢救器材。

(2)值班小队到达事故地点后,首先是抢救遇险人员和对火灾地点进行侦察,并积极引导从火区撤出的人员尽快进入安全地点。

(3)救护队在对火区侦察时,必须详细探明火灾位置、性质、火势大小、蔓延方向和速度,有无遇险人员,通风情况,现场有无灭火器材、通讯电话,有无水源等情况。

侦察中如发现火势不大,可利用携带的灭火装备迅速扑灭,对火区的遇险人员迅速佩用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或苏生器,抬往安全地点进行抢救。

(4)侦察中必须派专人检查瓦斯,观察风流和顶板的变化,如火区无人、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扑灭,但瓦斯浓度已上升到爆炸限度以内,救护队员应立即退往新鲜风流,采用隔绝方法灭火或远距离封闭。

(5)救护队在侦察中,对发现的情况如遇险人数、瓦斯浓度、火势大小、灭火情况等迅速报告救援指挥部,以便采取最佳的灭火方法,制定最佳的灭火方案。

(6)救护队在进入火区前,必须切断火区内的一切电源、火源,防止处理事故中救护队员触电和发生瓦斯煤尘爆炸。

(7)救护队员穿过支护破坏地区和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便保证队员的安全返回。

(8)若火灾发生在掘进巷道内,救护队员到达现场后,在情况不明时,应保持局部通风机的原状,已停止的风机严禁开启,运转的风机禁止停止,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9)采面发生火灾时,在人员全部撤出时,一般情况下,不易直接灭火,应采取封闭的方法或利用通风设施,在机巷和风巷砌筑密闭墙,采取均压方法灭火。

(10)恢复通风后,进行现场描述,制定专门措施(包括防瓦斯超限、防有毒气体中毒、防尘等)。

(11)调度室组织好所需注氮或降温设备、材料。

6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6.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和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

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

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仪表的连续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6.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指挥部认真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并向上级救援指挥部汇报。

6.3后期处置

(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装备、器材;

核算救援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

(2)安检科组织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应急救援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8.注意事项

8.1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8.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验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8.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使用性和可操作性,事前要经过演练。

8.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8.5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方案的宣传、贯彻、学习和演练,演练结束后,领导小组对方案的适用性和抢险人员的能力进行评审。

8.6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针对事故中的变化的各种情况以及预案中暴露的缺陷,找出存在问题,不断的修订、完善、更新应急预案。

9.附件

煤矿企业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危险性分析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是煤体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一种动力现象,表现为几吨至数千吨,甚至达万吨以上的破碎煤在数秒至几十秒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工作面等采掘空间突出,并伴有大量瓦斯涌出。

1.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突出一般发生在掘进工作面落煤与振动作业中,但在进行其他作业时也有发生,在巷道维修加固和清理上次突出煤矸时也可发生突出;

由于回采采动的影响,破坏了煤柱集中应力的平衡,使工作面与回风巷之间的隅角及附近煤壁的煤炭向外压出,引起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

有声预兆:

地压活动剧烈,顶板来压,不断发生掉碴和支架断裂声,煤层中发生震动,手摸煤壁感到冲击,听到煤炮声或闷雷声,-般是先远后近,先小后大,先单响后连响,突出时伴随巨雷般响声。

无声预兆:

工作面遇地质变化,煤层厚度不一,尤其是煤层中软分层变化,瓦斯涌出量忽大忽小,工作面气温变冷,煤层层理紊乱,硬度降低,光泽暗淡,煤体干燥,煤尘飞扬,有时煤体碎块从煤壁崩出,打钻时严重顶钻夹钻喷孔等。

并召集当天矿值班人员、灾变影响施工单位及业务保安科室值班干部成立临时救援指挥部,在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成员到达前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灾情安排相关的指挥部成员和专业组成员赶赴事故地点,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组成现场抢救、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后勤服务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

(3)临时救援指挥部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核实清楚事故的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及人员遇险情况。

(7)救护队在进入灾区前,必须切断灾区内的一切电源。

侦察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引发瓦斯、煤尘爆炸。

不经指挥部指挥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改变通风方式。

(9)救护队员先头进入灾区探查,抢救受灾人员,若避灾路线破坏,应立即疏通,并将探查结果以最快速度通知指挥部,以便修改补充抢救方案。

(10)根据救护队员提供的煤与瓦斯突出的类型,确定排放瓦斯的方法,并严格落实瓦斯排放的..三个原则、三个责任..。

(11)恢复通风后,进行现场描述,制定专门清煤措施(包括突出点的填实、防二次突出、被摧毁棚子的维修、防尘、防火等)。

综掘、综采、炮采工作面发生突出时,施工人员佩带好隔离式自救器或就近躲入压风自救袋内,打开压风并迅速配带好隔离式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出灾区后,由当班班组长或瓦斯检查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通知受灾害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炮掘工作面发生突出时,施工队人员(包括瓦检员)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等待撤退命令。

瓦检员在硐室内利用瓦斯检定器辅助管,测量巷道的瓦斯浓度,每半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

待瓦斯浓度下降3%以下,接到调度室通知后,方可组织施工人员佩戴自救器沿着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带。

(1)发生严重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在矿山救护队及医护人员未达到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要配戴自救器,按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避灾路线,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直到地面,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

(2)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自救。

进入避难硐室躲进压风自救袋下,打开气阀自救,关死避难硐室风门等待救援。

(3)矿山救护队到达后,首先应组织人员进行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可能的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积极搜索被困人员。

矿山救护队员井下抢救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①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险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②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并设法切断灾区电源;

③确认无二次突出可能时,要及时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

④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加强通风,迅速按规定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专用回风巷中排出矿井。

(4)在灾区附近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抢救基地,及时对井下伤员进行救护并组织升井。

(5)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排除巷道内的高浓度瓦斯等有害气体,整修恢复通风系统,按措施清理突出煤碴。

(1)救护队接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命令后,必须询问清楚事故发生的地点、影响范围、遇险人员情况等,以便根据灾情,携带必要抢救器材,并由小队指挥员带队迅速奔赴现场。

(2)值班小队到达事故地点后,首先是抢救遇险人员和对突出地点进行侦察,本着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抢救,并积极引导从灾区撤出的人员尽快进入安全地点。

(3)抢救遇险人员时,首先应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络,一般采用敲打等方法,来确定遇险人员所在位置和人数。

如果遇险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应设法加强通风。

(4)抢救中,救护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救护队员穿过支护破坏地区和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便保证队员的安全返回。

在处理冒顶时,必须制定具体的方案、措施,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

(5)救护队员对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等必要的灭火器材,必须详细探明突出点、有无火源、灾区风流方向,有无遇险人员、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巷道状况、现场有无灭火器材、通讯电话等情况。

侦察中如发现灾区遇险人员,迅速对其佩用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或苏生器,抬往安全地点进行抢救。

侦察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和二次突出危险,也不会引起爆炸时,方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瓦斯。

(6)值班救护小队在抢救或进入灾区侦察时,发现还有可能救护活的遇险人员时,应迅速将人员救出灾区;

发现确已牺牲的人员,应标明位置,继续向前侦察。

侦察时,除抢救遇险人员外,还应侦察突出波及范围的顶板冒落情况、支架、水管、风管、压风自救装置、避难硐室、电气设备、局部通风机、防突风门及通风构筑物的位置、方向及其突出煤的堆积情况、涌出瓦斯的蔓延情况、灾区风量、风流方向、灾区气体成份等,做好记录,供领导小组全面研究抢救方案。

(7)第二个下井的待机救护小队应担负待机任务,以接应值班小队或做好紧急救人的准备工作,待机地点应选择在距离灾区最近的新鲜空气的地点。

(8)救护队指挥员在接到救护任务时,必须问清事故情况、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其他情况,情况不清时,必须慎重行事,做好充分准备,切不可盲目行动,以防意外造成不必要的牺牲。

(9)若突出发生在掘进巷道内,救护队员到达现场后,在情况不明时,应保持局部通风机的原状,已停止的风机严禁开启,运转的风机禁止停止,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10)对通往突出区域的所有巷道岔点,必须设置警标,安排专人看守,避免有人误入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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