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10题26P5号字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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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火灾中,万鑫大厦领导和保安人员按照事先制定的疏散预案和平时演练的程序,在和平区消防大队大队长的指挥下,将入住和被困人员全部安全疏散出来,未造成人员伤亡,体现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成果。
(六)烟花爆竹管理
2005年12月2日沈阳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对烟花爆竹的限放区域、禁放区域和禁放种类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规定确定了人员密集场所为禁放区域,但未明确指出具体类型,也未将重点单位及重要建筑的周边区域设为禁放区域;
对于禁放种类,仅指出不合格产品和礼花弹禁放,未对禁放烟花的等级作出明确规定。
在烟花爆竹销售方面,要求零售烟花爆竹的经营者必须到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在烟花爆竹燃放方面,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有审批制度,但对公民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缺乏监管。
二、起火简要经过及初期火灾处置情况
2011年2月3日0时13分22秒,沈阳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警,位于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的沈阳皇朝万鑫大厦发生火灾。
(一)火灾发生过程。
综合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情况推定2011年2月3日0时10分左右,B座南侧十一层公寓室外平台铺设的塑料草坪被坠落的烟花引燃,起火2min至3min后草坪火引燃外墙外保温系统外露的密封胶条,密封胶条再引燃内部苯板之间的泡沫棒,5min至7min后燃烧的泡沫棒引燃保温材料,导致外墙外保温系统被引燃,火势在烟囱效应的作用下沿外幕墙与保温板之间的空腔从十一层向顶层迅速蔓延,首先是内部无保护层的挤塑聚苯板被引燃,然后在高温下铝塑板内表面的金属铝保护层熔化,中间夹芯的PVC材料被引燃。
起火15min至20min后,火焰蔓延至B座南侧外立面顶部,并沿B座外立面向东、西两侧蔓延,最后蔓延至B座北侧。
(二)火灾进入室内过程。
保温材料被引燃后,产生的烟气通过建筑外侧房间的通风孔进入室内。
据消防控制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显示,起火点上方B座1106房间0时15分报警,随后1207、12B08、12B06等房间开始报警。
综合判定起火后大约10min左右,建筑外窗上的玻璃受热破碎,火势进入室内。
随着建筑外立面火灾的蔓延,各层的窗户玻璃逐渐破碎,火势随之逐层向室内蔓延。
火灾进入室内后,烧穿户门向走廊蔓延,并进一步通过走廊内的可燃物(地毯、吊顶等)在建筑内部横向蔓延,未发现火灾在建筑内部竖向蔓延的痕迹。
(三)B座引燃A座的过程。
B座北侧外立面燃烧后,被引燃的铝塑板、苯板、窗帘等可燃物大量掉落,形成飞火。
同时B座北侧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建筑室内也被大面积引燃,产生高强度的热辐射。
在飞火和热辐射的共同作用下,与B座毗邻仅有6.50m距离的A座南侧幕墙保温系统被引燃,火势向下向上蔓延。
(四)火灾扑救过程
1.单位组织火灾扑救情况。
2011年2月3日万鑫酒店防损部员工朴书博发现万鑫大厦B座南墙面LED广告屏上方起火,马上用手台通知消防控制室和防损部当日值班主管,并请过路人报警。
接到报警后,防损部总监和经理立即携带灭火设备赶赴B座九层小平台连接消火栓灭火。
由于受燃烧坠落物影响,灭火行动受阻,火势迅速扩大,防损部总监立即做出疏散B座内部人员的决定,并启动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启动预案后,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立即启动B座消防应急广播,各部门负责人立即负责疏散本部门人员,防损部24名员工进入到B座内疏散业主。
和平区消防大队到场后,在大队长马文的指挥下,酒店防损部员工与消防战士共同进入B座内从地上三十八层开始逐层逐户敲门通知业主疏散。
在组织人员疏散的同时,酒店救援组准备了湿毛巾、大衣等供救援人员和公寓业主使用,根据公寓常住客资料及当日进入公寓人员登记表上的信息逐一打电话确定当晚是否入住大厦,对安全疏散下来的业主进行登记,将业主送至隔壁酒店进行安抚。
外围警戒组负责检测外围的车辆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疏散完B座的人员后,火势开始迅速向A座蔓延,在和平区消防大队大队长马文的指挥下,酒店领导下达对A座进行疏散的命令,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立即启动A座消防疏散广播,酒店值班经理指挥酒店各楼层服务员逐个房间敲门通知客人疏散;
防损部经理带领消防战士疏散A座写字间中的工作人员。
这次火灾,成功地从B座安全疏散70人,从A座安全疏散200多人,没有人员伤亡。
2.公安消防队组织火灾扑救情况。
沈阳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后,一次调派4个中队14辆消防车、64名官兵赶赴现场,第一批力量于0时19分到场。
0时28分沈阳支队指挥员下达增援命令,调集市内23个中队、84台车、581名指战员赶赴现场。
0时43分总队接报后,一次性调集7个公安消防支队和2个企业专职消防队的113辆消防车、581名消防官兵前往增援。
首到中队南湖中队到场后,指挥员及时命令通信员到大楼消控室利用广播组织居民疏散,副中队长孙海龙带领3名战斗员分成2组到B座顶层三十七层,逐层向下组织居民疏散,2名战斗员在十一层疏散人员,并利用楼梯间消火栓出水控火。
同时,建筑外部利用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设置水枪阵地,堵截火势蔓延;
组织2辆举高消防车在B座南侧,利用水炮强行压制火势,阻止火势向东西蔓延。
为阻断A座外立面的火势蔓延,消防队员进入建筑内部通过窗口向外部喷水,因此A座除南立面以外,东立面和西立面未全部过火,北立面未过火,并同时保护了C座。
4时30分火势得到控制,7时许被基本扑灭,16时许火场清理任务完成。
三、火灾伤亡及损失情况
火灾烧毁建筑B座幕墙保温系统;
A座幕墙保温系统南立面被烧毁,东立面约1/2、西立面约4/5被烧毁;
B座地上十一层至三十七层以及A座地上十层至四十五层的室内装修、家俱不同程度被烧毁,其中B座过火面积约9814㎡,A座过火面积1025㎡,合计过火面积10839㎡,直接财产损失9384万元。
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四、火灾成因分析及主要教训
(一)火灾原因:
经调查,2011年2月3日0时,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A座住宿人员李某、冯某某等二人,在位于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B座室外南侧停车场西南角处(与B座南墙距离10.80m,与西南角距离16m),燃放两箱烟花,引燃B座11层1109房间南侧室外平台地面塑料草坪,塑料草坪被引燃后,引燃铝塑板结合处可燃胶条、泡沫棒、挤塑板,火势迅速蔓延、扩大,致使建筑外窗破碎,引燃室内可燃物,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
(二)主要教训:
一是建筑外墙或幕墙使用铝塑板和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低;
二是外保温系统未做防火封堵、防护层等防火保护措施;
三是A座与B座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
五、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A座住宿人员李某、冯某某等二人燃放两箱烟花引起火灾,现均已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违反消防法规及标准情况
(一)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易燃且未做防火封堵、防护层等防火保护措施。
根据沈阳支队对现场提取的材料送辽宁省建筑材料监督检验院检验的结果,B座使用的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的燃烧性能等级为B2级,A座使用的模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的燃烧性能等级为B3级,这类保温材料一着即燃。
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A座和B座除地上十一层窗户下方保温材料表面设置了薄抹灰防护层外,其他区域外墙保温材料表面未设置防护层。
(二)A座与B座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
A座在使用甲级防火窗后,与B座之间的防火间距缩减至6.50m,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符合规定的,但设计时没有考虑到建筑外墙采用了厚达60mm和80mm的聚苯乙烯保温材料。
火灾发生后,在大面积的外墙燃烧时产生的大量飞火和通过窗口发射出的高强度辐射热的作用下,A座外墙的幕墙保温系统被引燃。
案例60“7.16”大连中石油保税区油库火灾案例分析
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区油库由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港合资建设,油库一、二期共设20个原油贮罐(17个10万m³
储罐,3个5万m³
储罐),总储量为185万m³
。
该单位东侧为大连港罐区,总储量为132.45万m³
(12个10万m³
原油储罐和大小51个二甲苯等化学危险品储罐);
西北侧为大连商业储油公司原油储罐区,总储量140万m³
(14个10万m³
储罐);
北侧为即将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国储油公司300万m³
的原油储罐区(30个10万m³
南侧为在建LNG接收站和港区单位、办公用房及加油站等附属建筑。
整个大孤山半岛规划设计储量2000万m³
7月15日15时45分,外籍“宇宙宝石”号油轮开始向原油库卸油。
20时许,上海祥诚公司人员开始利用卸油管道加注“脱硫化氢剂”,天津辉盛达公司人员负责现场指导。
16日13时,油轮停止卸油,开始扫舱作业。
上海祥诚公司和天津辉盛达公司现场人员在得知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将剩余的约22.6m³
“脱硫化氢剂”加入管道。
18时02分,靠近加注点东侧管道低点处发生爆炸,导致罐区阀组损坏、大量原油泄漏并引发大火。
2010年16日18时12分,大连支队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调集的全市执勤中队中所有高喷车、大功率泡沫车、重型水罐车等128台石化火灾专业作战车辆和相关社会联动单位相继赶到现场,全力扑火。
一是派出灭火攻坚组与单位技术人员一道,深入罐区关阀断料,利用工艺措施阻止油品进一步泄漏,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
二是组织14门车载炮和3门移动炮对着火罐、毗邻罐进行冷却抑爆;
三是集中18支泡沫枪全力扑救管线、泵房、地面流淌火;
四是在东侧、北侧、南侧和海港码头增设4道防线,防止火势扩大;
五是调动远程供水、药剂补给、油料供应、器材补充、生活保障、装备抢修、医疗救护等战勤保障编队,作好“灭大火、打恶仗”的长期准备;
六是启动重大灾害事故处置预案,迅速调集公安、卫生、环保等社会联动力量到场协助进行灾害处置工作,协调政府调集海事部门到场配合灭火。
灭火同时,向市政府、市公安局报告灾情,向省消防总队请求跨区域增援。
17日零时23分,辽宁各市增援力量陆续到达现场,消防战斗车辆达到388台。
8时20分,对肆虐大火发起总攻。
9时55分,现场所有明火被扑灭。
此后,参战部队全面进入消灭残火和冷却降温战斗阶段。
火灾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导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
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轻伤、1名失踪;
在灭火过程中,1名消防战士牺牲、1名受重伤。
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
四、灾害成因分析及主要教训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同意、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祥诚公司使用天津辉盛达公司生产的含有强氧化剂过氧化氢的“脱硫化氢剂”,违规在原油库输油管道上进行加注“脱硫化氢剂”作业,并在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加注,造成“脱硫化氢剂”在输油管道内局部富集,发生强氧化反应,导致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和原油泄漏。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是:
上海祥诚公司违规承揽加剂业务;
天津辉盛达公司违法生产“脱硫化氢剂”,并隐瞒其危险特性;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认真执行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审核制度;
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安全审核就签订原油硫化氢脱除处理服务协议;
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及其下属石油储运公司未提出硫化氢脱除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意见;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
大连市安全监管局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检查不到位。
(三)主要教训:
一是在油库内违章加注“脱硫化氢剂”;
二是危险化学品管理不严;
三是防火堤外没有防止流淌火的技术措施;
四是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不足。
国务院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7·
16”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将14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29名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天津辉盛达公司、上海祥诚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分别处以规定上限的行政处罚;
依法吊销天津辉盛达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海军,除建议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终身不得再担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上海祥诚公司不得从事除商检外涉及危险化学品作业的有关业务。
责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7·
16”事故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重大,周边海域受到严重污染,教训极为深刻。
充分暴露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大连所属部分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存在管理不严的严重问题。
案例22一类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案例分析
一、情景描述
某一类高层商住楼地上30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85694.81㎡。
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为商场,建筑面积37275.01㎡,地上四层以上为普通住宅,地下二层为汽车库。
该商住楼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靠外墙布置具备自然排烟条件。
商住楼建筑高度96.40m,裙房商场建筑高度20.70m。
该商住楼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和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及器材。
五、思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通风系统风管上设置的防火阀,其动作温度为()。
A.70℃B.280℃C.60℃D.150℃
2.能起到防火分隔作用的自动喷水系统是()。
A.湿式系统B.水幕系统C.干式系统D.预作用系统
(二)多项选择题
1.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ABCD)应设防火阀。
A.在穿越防火分区处
B.在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C.在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D.在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E.在风管穿过普通房间隔墙处
2.消防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哪些(ABCDE)要求。
A.消防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
B.行驶速度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应超过60s
C.消防电梯内应设专用电话
D.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E.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
(三)分析题
消防电梯设置要点有哪些?
答题要点:
1.消防电梯的数量应依据规范按每层建筑面积确定,并宜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2.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宜靠外墙设置,面积符合规范要求。
3.电梯前室的门应用乙级防火门或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电梯井及机房的围护结构应符合规范要求。
4.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首层应设消防队员专用操作按钮;
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
高层民用建筑电梯前室门口还宜设挡水设施;
轿厢内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动力与控制电缆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5.消防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不超过60s确定。
二、案例说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
(一)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配置。
(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配置。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置。
(四)消防水泵房的设置。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置。
(六)防排烟系统的设置。
(七)建筑灭火器的配置。
(八)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配置。
(九)消防电梯配置。
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一)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该建筑为一类高层商住楼,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30L/s。
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为10~15L/s,应设2~3个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其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
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距商住楼的距离宜为5~40m,距路边的距离不宜大于2m,与被保护对象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
(二)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商住楼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40L/s,消防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和裙房商场地下车库的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消火栓的间距保证同层任何部分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且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0m;
因该建筑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在屋顶应设置储水量不小于18m的高位水箱。
(三)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商住楼的裙房商场和地下二层汽车库,除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该商住楼的商场和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均为中危险级Ⅱ级,设计喷水强度不应低于8L/min·
㎡,作用面积不小于160㎡。
洒水喷头应选用流量系数K﹦80的标准喷头,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不应超过800个,并应在最不利点喷头处,设置末端试水装置。
地上四层以上普通住宅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2.6条规定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该建筑四层以下已经设置,可以考虑在地上四层以上公共活动的走道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四)该商住楼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泵房设在地下二层,其出口直通室外。
消防水泵房内设置消火栓泵三台(两用一备),喷淋泵三台(两用一备)。
消火栓系统分高、低两个区,用减压阀进行分区。
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在室外各设了三个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
室外消防用水量设计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消防水池容量﹦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火灾延续时间+自动喷水灭火用水量×
火灾延续时间。
(五)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商住楼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商场部分和地下二层汽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商场和车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均为一级,系统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除地下车库和厨房选用感温探测器外,商场等其他部位均选用感烟探测器。
消防控制室设在该建筑的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六)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该商住楼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具备自然排烟条件,采用自然防烟方式。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
商场部分面积超过100㎡,经常有人停留和可燃物较多且设固定窗,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m,排烟口平时关闭,并应设置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该建筑地下车库因其建筑面积已超过2000㎡,故应设机械排烟系统。
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
(七)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该商住楼的商场和住宅的公共活动部位(建筑面积大于100㎡)及地下汽车库应配置建筑灭火器。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地下车库为B类火灾,严重危险级;
商场为A类火灾,严重危险级;
住宅公共活动部位为A类火灾,轻危险级。
因此在该建筑各层均配置ABC干粉灭火器。
(八)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的照度,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0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照度,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
疏散走道的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九)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高层商住楼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当每层建筑面积小于1500㎡时应设1台,在1500㎡~4500㎡时,应设2台,当大于4500㎡时应设3台。
消防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行驶速度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应超过60s;
消防电梯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四、注意事项
(一)消防用量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规范规定的数值。
(二)商住楼住宅部分宜配置建筑灭火器,其公共活动部位建筑面积大于100㎡时,应配备1具1A的手提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