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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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胶基糖果:

(1)预热搅拌设备;

(2)成型设备;

(3)包装设备。

2.压片糖果:

(3)混合搅拌设备;

(2)压片成型设备;

3.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

(1)化糖设备;

(2)熬煮设备;

(3)冷却设备;

(4)充气设备(充气糖果必备);

(5)成型设备;

(6)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9678.1-2003《糖果卫生标准》;

GB17399-2003《胶基糖卫生标准》;

SB10018-2001《硬质糖果》;

SB10019-2001《硬质夹心糖果》;

SB10020-2001《乳脂糖果》;

SB10021-2001《凝胶糖果》;

SB10022-2001《抛光糖果》;

SB10023-2001《胶基糖果》;

SB10104-2001《充气糖果》;

SB10347-2001《压片糖果》;

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糖果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

(二)分析天平(0.1mg);

(三)真空烘箱;

(四)滴定装置;

(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杀菌锅;

(七)微生物培养箱;

(八)干燥箱。

七、检验项目

糖果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糖果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2

净含量

3

干燥失重

4

还原糖

抛光糖果、胶基糖果、压片糖果不要求 

5

脂肪

*

乳脂糖果,中、低度充气糖果测定 

6

蛋白质

乳脂糖果测定 

7

8

总砷

9

10

胶基糖果测定

11

二氧化硫残留量

12

着色剂

根据产品色泽选择测定

13

菌落总数

14

大肠菌群

15

霉菌

16

致病菌

17

标签

注:

1.致病菌指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2.标签要求:

单件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还应注明产品的类型。

配料中原果汁含量低于2.5%的产品,不得标为果汁XX糖果;

含水果固形物的产品可标为水果XX糖果。

八、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产品品种,随机抽取1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如有乳脂糖果产品,需增加抽取该类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50kg,随机抽取2kg(不少于30个最小包装),样品分成2份,每份样品为1kg,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附件16: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本细则代替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的原《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新增加的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应在证书上注明,即糖果制品(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是指以可可制品(可可脂、可可液块或可可粉)、白砂糖和/或甜味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固体食品。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是指以白砂糖和/或甜味料、代可可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可可制品(可可脂、可可液块或可可粉)、乳制品及食品添加剂,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在常温下保持固体或半固体状态,并具有巧克力风味(代可可脂白巧克力应具有其应有的风味)及性状的食品。

糖、乳制品、可可脂(代可可脂)、可可液块或可可粉→混合→精磨→精炼(可可脂巧克力)→保温贮存→调温(可可脂巧克力)→浇模→包装→成品

夹心→涂层→包装→巧克力制品

1.精磨过程,控制物料颗粒度;

2.精炼时间、温度的控制,调温温度的控制;

3.成品包装控制;

4.巧克力制品中巧克力的含量

1.产品品质变化,表面花白。

巧克力泛白的原因有两种,由脂肪引起和由砂糖引起的花白。

2.口感粗糙或粘稠。

巧克力最终细度决定于精磨过程的结果,物料过大或大粒的比例过多,口感粗糙;

但质点过小或小粒的比例过多,则感到糊口。

3.油脂氧化酸败(果仁巧克力)。

果仁巧克力较容易因油脂氧化而变味。

4.代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容易产生皂化味。

5.贮藏中生虫、霉变。

包装不严和储存条件不当,果仁等巧克力制品原料不新鲜,造成产品变质,无法食用。

巧克力及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和检验室。

巧克力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

分装企业生产区应具备独立的包装车间。

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保持清洁,地面干燥无积水,车间无异味、无污染物,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

其他条件应等同于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1.化油(化酱)设备;

2.精磨设备;

3.精炼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4.保温贮存设备;

5.调温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6.成型设备(或涂层设备);

7.冷却设备;

8.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单纯巧克力制品生产企业不需具备精磨设备、精炼设备、调温设备。

分装企业应具备包装设备(封口设备、生产日期标注设备、计量称重设备等)。

GB9678.2-2003《巧克力卫生标准》;

GB/T19343-2003《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SB/T10402-2006《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企业生产巧克力及其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如使用的原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一)天平(0.1g);

(二)刮板细度计或微米千分尺;

(三)分析天平(0.1mg);

(四)真空烘箱。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巧克力及制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可可脂(以干物质计)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不检此项目

☆非脂可可固形物(以干物质计)

☆总可可固形物(以干物质计)

☆乳脂肪(以干物质计)

☆总乳固体(以干物质计)

细度

制品不检此项目

制品中巧克力的比重

糖精钠

其他甜味剂根据产品使用情况确定

甜蜜素

带☆项目的数值按企业原始配料计算,核查时查看配料记录并在抽样单上注明。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抽取1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应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50kg。

随机抽取2kg,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用。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

本类产品允许分装。

自行加工果仁,生产果仁类产品的企业,应同时满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

果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果冻产品是指以水、食糖和增稠剂等为原料,经溶胶、调配、灌装、杀菌、冷却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胶冻食品。

申证单元为1个,即果冻。

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果冻。

果冻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2。

基本生产流程包括化糖、溶胶、过滤、调配、灌装、封口、杀菌、冷却、风干、包装等过程。

1.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控制。

2.生产场所卫生管理。

3.管道设备清洗控制。

4.灌装、封口控制。

5.杀菌工序控制。

1.微生物污染。

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标签标识不规范。

4.凝胶果冻的规格不符合标准要求。

5.含乳型果冻蛋白质含量不合格。

生产果冻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生产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

灌装车间相对独立,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如紫外灯、熏蒸、臭氧等消毒方式)。

生产车间进口处配备清洗消毒设施(手清洗消毒、鞋靴消毒)。

1.煮料罐;

2.灌装、封口设备;

3.杀菌设备;

4.冷却设施(如水冷、风冷);

5.生产日期/批号标注设施。

GB19299-2003《果冻卫生标准》;

GB19883-2005《果冻》;

五、原辅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果冻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

1.天平(0.1g);

2.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3.灭菌锅;

4.微生物培养箱;

5.干燥箱;

6.生物显微镜;

7.折光仪。

果冻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及出厂检验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果冻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备注

定量包装产品

规格

凝胶果冻

可溶性固形物

含乳型果冻

酵母

苯甲酸

山梨酸

18

19

安赛蜜

20

根据色泽选择测定

21

1.标签应根据原料的不同标示分类名称。

产品使用“布丁”名称时,应同时标示“含乳型果冻”;

果汁型果冻应标示原果汁含量;

果肉型果冻应标示果肉含量。

2.凝胶果冻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

红字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mm。

根据企业所申请产品品种,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按照以下顺序抽样:

含乳型果冻、果肉型果冻、果汁型果冻、果味型果冻、其它型果冻。

在企业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产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并在保质期内的产品,抽取基数不少于50kg,随机抽取2kg。

样品分成2份,每份样品1kg,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签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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