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生态区建设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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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特色生态旅游,以大观园2.8平方公里国家旅游度假区和22.14平方公里的郊野公园建设为契机,推进宾馆酒店、度假村等旅游配套设施的整合、改造提升。
加快建设上海西部旅游集散中心,积极引进和发展高品质的大型旅游项目,全面提升湖区生态休闲旅游功能。
(二)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改善水环境质量
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加快一级水源保护区的清拆和围栏建设,尽早实施封闭管理;
加快推进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到201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加快青西地区集约化供水改造和原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的建设步伐。
设置太浦河省界断面在线监控平台。
开展备用水源地规划研究等相关工作。
全面改善青东地区水环境质量。
加快白鹤、华新、徐泾等区域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和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区域污水处理率,到2015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尽快建立水动力调度机制,全面提升青东地区的水环境承载力;
深入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的河道保洁机制,对华新、徐泾等区域中小河网可因地制宜适度引入水生植物净水系统,到2015年骨干河道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
修复青西地区水生态环境。
深入开展淀山湖、汪洋湖、大莲湖及周边水系生态修复系统;
加快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污水治理;
建立有效的湖区湿地系统维护管理运行机制;
深入开展水源区村沟宅河的整治工作,沟通水系,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中小河道常态化管理为中心,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洁。
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以推进二污厂的2000吨/日中水回用系统为抓手,深入开展全区污水厂提标后中水回用的可行性研究;
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到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以西虹桥生态商务区、淀山湖总部基地、新城建设为载体,研究雨水的收集利用,加快实施以“三条红线”(开发利用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域纳污红线)为重点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实施大气、噪声污染治理工程,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以保障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全面推进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多种污染物的综合控制。
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确保20吨以上工业锅炉达标排放,全力推进136家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有效推进无燃煤区和基本无燃煤区建设。
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拆房、市政施工、渣土运输等扬尘规范化控制,对易造成扬尘污染的建材、渣土等实行封闭运输和封闭堆放,着力解决道路、渣土运输、建筑工地、建筑材料堆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产生的扬尘污染,积极开展扬尘污染控制镇创建活动。
确保区域噪声达到功能区要求。
制定交通噪声、社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固定源噪声防治计划,有效解决扰民现象的产生,确保噪声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积极开展“安静小区”创建活动。
(四)实施固废、危废综合治理工程,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
提高危废污染防治水平。
加强医疗废物的收集、堆放等全过程的管理,确保实现100%收集,100%安全处置。
健全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危废风险企业的防治规划,实施危废企业精细化管理,确保本区环境安全。
强化辐射环境风险管理。
规范核技术利用行为,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综合安全检查;
强化放射源转移备案和对放射性物品使用、运输、存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规范生活垃圾管理。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工业、农业等各领域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进一步规范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管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五)实施生态农业建设工程,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快速提升全区森林覆盖率。
继续推进绿地林地建设,建设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基本生态网络,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快速提升本区森林覆盖率,到201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5%以上。
加快“三品”认证工作。
积极推进化肥、农药减施工程,到2015年底化肥施用强度(折纯)低于250千克/公顷。
大力开展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认证工作,2015年底“三品”认证比例达到60%,加强认证后常态管理工作。
大力推进品牌农业建设。
编制并实施全区生态农业和品牌农业实施计划,推进“一镇一品”和“一镇多品”建设,发展优势特色产品的种业繁育基地,培育粮食、茭白、草莓和水产等特色农业产业。
(六)实施生态人居工程,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城镇人居环境建设。
将生态环境建设与居住环境改善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东西建廊、南北穿梭,构筑结构型绿地和文化型绿地两大绿地系统,组建新城绿地系统;
进一步加强绿化养护与管理,不断提升养护精细化水平;
深入推进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以国家生态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消除田间窝棚搭建、违法养殖、秸杆焚烧,到201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打造一批景观优美、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富有特色的示范点,力争做到一镇(街)一点或多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七)积极开展生态系列建设工程,营造和谐环境氛围
全力推进生态镇(村)建设。
2013年8月31日前完成朱家角、练塘、徐泾、赵巷、重固5个镇的生态镇建设工作,并进入持续推进阶段。
金泽镇、白鹤镇力争在2015年创建成功,华新镇力争在2016年创建成功;
确保到2015年,全区有6个镇建设成国家生态镇。
夏阳、盈浦、香花桥街道积极推进区域生态建设,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
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青浦区工业园区于2013年完成《青浦区工业园区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国家级评审,并予以实施;
2015年所有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工业园(综合)指标要求,并通过验收。
上海青浦出口加工区于2013年完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编制;
2014年通过国家环保部、商务部、科技部对规划的评审,并予以实施;
2016年所有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园(综合)指标要求,并通过验收。
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13年完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编制;
2017年所有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园(综合)指标要求,并通过验收。
加快青浦现代农业园区的生态建设步伐。
突出区域农业生产生态化、环境生态化、管理生态化,在全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促进农业多功能开发;
开展秸秆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2013年编制完成《青浦现代农业园区生态建设规划》并予以实施,2015年全部完成规划指标,并通过专家组验收。
持续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建设。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每年编制年度国家环境保护城区持续改进计划,并按计划把工作落实到位,使创模的成果在更高层次得到发展、巩固和深化。
(八)实施生态文化繁荣工程,提高公众人文素养
培育公众的环保意识。
大力开展企业生态文化培训,逐渐培养青浦区的生态文化氛围和人们的生态文化素质。
建立完善的生态文化社区教育机制,开展生态教育体验活动,在此基础上逐步健全生态文化教育体系。
强化生态文化的宣传与示范建设。
加强青浦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大力开展生态文化宣传,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意识的宣传,发展与完善传媒宣传方式,着力生态文化的载体建设,拓展大众文化活动空间等措施的实施,逐步将生态文化知识和生态理念深入人心。
促进生态文化制度建设。
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建立公民表达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干部考核机制。
完善企业生态文化行为规范和制度,树立企业的生态价值观,强化企业的生态管理制度。
推行生态生活方式。
倡导低碳消费,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进绿色办公,通过家用设备的重复利用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等措施提高人们回收利用的生活理念。
加强生活行为文明建设,开展整治社会五项不文明行为活动。
(九)实施生态保障能力建设工程,提高区域环境管理水平
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建立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价水平。
推进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调整区管环保重点企业名单。
完善环保监管体系,建立区、镇二级监管组织。
环境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青浦区生态安全评估机制;
建立区域生态安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重点加强环淀山湖地区水环境安全预测;
完善环境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系统,加强省界环境监控预警体系建设;
编制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科技攻关,为国家生态区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技人才发展环境;
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四、实施步骤
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工作。
主要分成三个阶段。
(一)启动准备阶段
2011年12月:
完成青浦国家生态区建设的前期调研工作。
2012年1月:
青浦区第四次党代会、第四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正式提出启动国家级生态区建设工作。
2012年4月:
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上海市青浦国家生态区建设规划》。
2012年12月:
《上海市青浦国家生态区建设规划》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全面建设阶段
2013年2月:
区人大颁布实施《上海市青浦国家生态区建设规划》,区政府颁布实施《上海市青浦国家生态区建设实施方案》。
2013年3月:
召开国家生态区建设动员大会,将生态区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委办局、街镇、区直属公司,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国家生态区建设工作机制。
2013年4月-2014年10月:
按照《上海市青浦国家生态区建设实施方案》及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各项工作。
2014年11月:
通过上海市环保局组织的市级验收,获“上海市生态区”称号。
2014年12月-2015年5月:
持续推进生态区建设各项工作。
(三)核查验收阶段
2015年6月:
提交青浦国家生态区建设技术评估申请,通过上海市环保局预审。
2015年12月:
通过环保部组织的国家生态区建设技术评估验收。
2016年1月—2016年6月:
根据环保部专家技术评估意见进行整改。
2016年7月:
向环保部提出正式考核验收申请。
2016年12月:
通过环保部正式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青浦国家生态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有关委办局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态区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和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各街、镇及委、办、局、区直属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全区生态建设领导机构及工作网络。
领导小组下设生态区建设工作专项组。
一是政策保障组。
组长单位:
区发改委。
二是生态经济组。
区经委。
三是生态农业农村组。
区农委。
四是生态文化宣教组。
区委宣传部。
五是水环境组。
区水务局。
六是环境质量监管组。
区环保局。
七是生态旅游经济组。
区旅游局。
八是绿化市容环境组。
区绿化市容局。
组长单位为各专项组的牵头单位,牵头制定各专项组工作方案,协调推进各专项组承担的任务。
(二)机制保障
一是建立清晰的目标考核机制。
对青浦国家生态区建设的目标与指标推进、任务执行及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二是建立全面协调推进机制。
围绕青浦国家生态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实施区、镇(街道)联动、镇(街道)村联动,形成共同推进的生态区建设机制。
三是建立定期督查机制。
对青浦国家生态区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定期督查,建立问责制。
四是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
进一步完善区内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区建设工作奖惩制度以及与生态建设挂钩的干部培养机制。
(三)政策保障
建立有利于全区生态建设和管理的政策保障体系,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低碳技术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生态补偿、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林地建设、湿地保护等方面制定系统的政策和具体实施措施,全方位推进国家生态区建设。
建立健全监督监察机制;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完善政府内部行政监察制度;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设立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疏通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社会保障
加强政府各级部门宣传教育能力,充分利用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教育等媒介,编排创作反映生态区建设的剧目、增设生态区建设方面的广播电视栏目和节目;
组织有关生态区建设的系列报道、编写生态区建设的市民手册;
制定生态区建设市民公约、举办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题报告和讲座、举办各种反映生态建设的摄影图片展览、科技成果展览等;
形成全区人民积极投入,踊跃参与“国家生态区”建设的氛围,到2015年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资金保障
为保证生态区建设的顺利实施,切实增加生态区建设资金投入,将生态建设资金列入本级预算。
全区生态环境与建设的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要逐年增长,到2015年确保不低于3.5%,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及民众将资金投入到生态区建设中来。
(六)技术保障
重视生态建设的人才培养,大力支持生态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发展技术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的产业和产品,建立生态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生态区建设出谋划策。
附件1:
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生态区建设专项组任务表
附件2:
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生态区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表
附件3:
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生态区建设考核指标建档资料表
附件1
实施专项组
任务名称
组长单位
成员单位
主要任务
政策保障组
建立国家生态区建设的政策保障体系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区经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建立有利于全区生态建设和管理的政策保障体系,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低碳技术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生态补偿、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林地建设、湿地保护等方面制定系统的政策和具体实施措施,全方位推进生态区建设。
生态经济组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区经济委员会
区发改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各街镇、一园三区(青浦工业园区、青浦出口加工区、张江高新区青浦园)、湖区公司、西虹桥开发公司、淀山湖新城公司
优化工业产业结构
实施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
推广低碳工业发展模式
积极开展能源梯级利用,深化节能降耗,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重点行业108家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强制审核。
建立生态低碳商贸平台
发展生态总部经济
生态旅游经济组
发展生态旅游经济
区旅游局
区农委、区经委、区环保局、朱家角镇、金泽镇、练塘镇、湖区公司
加快建设上海西部旅游集散中心,积极引进和发展高品质的大型旅游项目,全面提升湖区生态休闲旅游功能,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旅游区。
生态农业农村组
加快“三品”认证工作
区农业委员会
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
大力推进品牌农业建设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以国家生态镇建设活动、新农村建设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消除田间窝棚搭建、违法养殖、秸杆焚烧,到201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加快青浦现代农业园区的生态建设步伐
生态文化宣教组
培育公众的环保意识
区委宣传部
区文广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区环保局、区旅游局、区工商分局、各街镇
强化生态文化的宣传与示范建设
促进生态文化制度建设
推行生态生活方式
加强生活行为文明建设,开展整治社会五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活动。
水环境组
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区水务局
区农委、区经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各街镇、一园三区(青浦工业园区、青浦出口加工区、张江高新区青浦园)、湖区公司、西虹桥开发公司、淀山湖新城公司
加快推进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
到201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面改善青东地区水环境质量
修复青西地区水生态环境
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积极推进二污厂(2000吨/日)中水回用试点工作;
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契机,努力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到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环境质量监管组
继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区环境保护局
区经委、区科委、区农委、区建交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各街镇、一园三区(青浦工业园区、青浦出口加工区、张江高新区青浦园)
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确保20吨以上工业锅炉达标排放,全力推进136家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有效推进无燃煤区和基本无燃煤区建设。
确保区域噪声达到功能区要求
提高危废污染防治水平
加医疗废物的收集、堆放等各过程的管理,确保实现100%收集,100%安全处置。
健全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危废风险企业的防治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