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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就是将同业竞争和关联关联公司注销。

笔者发现,不管是“卖”或“销”都存在很大的隐患,“卖”极容易导致关联方非关联化,涉嫌隐性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由地下转向地下;

“销”与“卖”类似,且以“销”解决同业竞争往往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但此举之前为业界和监管层所忽略,大家只关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问题,没有关注“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事实,金仕达为宁和榕基软件就是两个鲜活案例,警示投行在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时以“买”为上策,“卖”和“销”为下策,否则极容易出事。

一、金仕达为宁及榕基软件折戟:

同业竞争岂可一销了事?

 

2010年4月30日四家企业上创业板,两家通过,一家取消上会,还有一家被否,被否就是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仕达卫宁),该公司是医疗卫生领域应用软件龙头企业,据招股书称:

IPO报告期内业绩成长迅猛,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6.98%、46.20%:

但是笔者很快发现该公司收入增长异常:

发行人2007年技术服务收入只有614万元,2008年迅速增长至1401万元,增长128;

这引起笔者极大关注,招股书对技术服务收入井喷没有作详细解释,只声称于技术服务收入随着软件业务的增长具有累积性和延后性,显然仅仅只有这个理由是不够的,笔者很快就发现,公司在设立和改制过程中,曾经注销了与其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上海金仕达卫宁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信息)和上海金仕达卫宁计算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计算机服务公司),这两家注销的同业公司注销前业绩如下:

据此,保荐人及律师称同业竞争情形已消除:

可实际上,发行人表面上前注销同业竞争公司,但暗地里将其业务移交至本公司,这实际已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IPO报告期内报表理应将三家报表合并,不考虑内部抵销,该公司(集团)2007、2008、2009年度实际收入为8274万元、13905万元、11340万元,收入在下滑;

净利润分别为1263万元、1818万元及2616万元。

由于被注销的两家同业公司财务数据没有审计,故这样推算只是粗略计算。

现在我们清楚金仕达为宁2008年度技术服务收入为何会大幅增长128%,因为它把同业技术服务收入算到自己账上,这导致发行人IPO报表严重失真,2007是一家公司业绩,而2009年是三合一业绩,会计主体发生重大变化,以此计算IPO成长性就没有意义了,故笔者在该公司上会前就提醒发审委关注该公司“三合一揭开伪成长面纱”。

无独有偶,另外一家软件公司也碰到同业竞争问题于2009年9月14日上会被否,被否主要理由是发审委认为该申请人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申请人于2005年成立参股公司北京榕基五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五一),申请人实际控制人以非专利技术出资,持股89.50%,申请人持股3.10%,其余为其他个人持有。

据申请人现场陈述,该技术实为申请人所有,后获得专利发明权,专利权人为申请人。

北京五一公司于2007年注销,自然人股东将其所持股份卖出,但相关出资资产是否收回,个人股东转出股权收入是否转交申请人,申请人是否因此遭受经济损失,申报材料均未披露,中介机构也未有合理核查。

因此发审委认为申请人不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这是榕基软件招股书披露的北京五一基本情况:

鲁峰为榕基软件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上市前43.77%的股份,这是榕基软件IPO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榕基软件2007年末资产总额只有16703万元、净资产9653万元;

但被注销的兄弟公司北京五一2007年末资产总额高达30522万元、净资产29715万元。

显然,此案与金仕达为宁相似,发行人将同业竞争公司业务转移至发行人,已实质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如果将北京五一并入榕基软件,则榕基软件根本不可能上市,3.18亿元的非专利技术资产,放在哪里都是一个炸弹,更是一个巨大的毒瘤。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涉及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性,IPO招股书有专门一章对此作出说明,根据IPO规定发行人的业务必须独立。

笔者发现,不管是“卖”或“销”都存在很大的隐患,“卖”极容易导致关联方非关联方,涉嫌隐性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由地下转向地下;

金仕达为宁的保荐人是投行模范生招商证券,这是招商证券第六家被毙的创业板IPO;

榕基软件的保荐人是红塔证券,红塔证券在业内知名度不高,但红塔证券投行部负责人沈春晖却是投行人的偶像。

投行模范生及偶像竟然相继犯下如此低级错误,哥难道真得只是一个传说吗?

二、西安达刚:

同业竞争岂可一销了事(过会)

中国证监会5月24日晚间公告称,创业板发审委定于5月28日召开2010年第30次工作会议,审核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达刚)和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

  西安达刚本次计划发行不超过163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不超过6535万股。

公司是领先的沥青路面技术及设备的提供商,拥有从沥青加热、存储、运输设备,沥青深加工设备,到沥青路面施工专用车辆及筑养路机械的完整产品体系和技术方案,包括沥青脱桶设备、沥青运输车、智能型沥青洒布车、同步封层车、稀浆封层车、沥青改性设备、乳化沥青设备等产品。

  西安达刚上市前股权结构如下:

实际控制人孙建西1955年出生,李太杰1935年出生,这是一家老夫少妻店,夫妻简历如下:

笔者发现西安达刚IPO报告期内财务总监(兼董秘)、独立董事、董事发生变动:

西安达刚2007年12月7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李宏年是西安达刚第一任董秘兼财务总监,迄今仍持有49999股发行人股权,此人只担任了半年的董秘兼CFO,之后孙祖望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孙祖望可是社会知名人士,曾任长安大学(原西安公路学院)校长,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学会副理事长,孙祖望2009年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时曾表示:

西安达刚目前的管理体系还是夫妻店模式,这也是诸多民营企业共同面临的管理瓶颈问题,西安达刚要持续发展,就必须实施更为科学和现代化的管理制度。

实际上,不只是独董、财务总监及董秘发生变更,该公司之前的保荐人和会计师也不是目前申报的保荐人和会计师,据媒体报道,该公司原保荐人是联合证券(现变更为浙商证券),改制时会计师是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现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称:

记者独家获得的消息显示,西安达刚搭乘2009年创业板第一批IPO公司的梦想,因为保荐人联合证券的某些变故,已经粉碎。

对此变故,孙建西很恼火,“这件事令我有些生气,毕竟一开始我就没有想过要上市,这么好卖的产品,也不需要上市去‘圈钱’再扩大投资。

”孙建西说。

西安达刚在上市之路上业已骑虎难下。

既然上市好处这么多,李太杰夫妻就决定把西安达刚包装上市。

为了满足上市要求,西安达刚一次性缴纳了高达3000多万元的股本结构改革税款等。

然而,本次保荐人变故让西安达刚陷入了短期内不能上市的窘境,这让孙建西陷入了深深思考中:

要是不选择上市,用那3000万元税款是否早已建好新厂房了?

这是西安达刚近三年支付税费情况:

从招股书上看并没有找到西安达刚补税上市说明,那么西安达刚补缴的3000多万元税款去哪里了?

如果考虑2007年末整体变更股份公司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但因为股本只有4900万元,最多只须交98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还有的2000多万元的缴税款是什么?

笔者怀疑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可能对报表进行了调整,导致补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IPO招股书却反映不出这个事实。

笔者又发现,西安达刚是五块牌子、一套人马:

达刚机电是西安达刚的前身,而华一公司、达刚工程、达刚设备和达刚车辆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四家公司,上市之前,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该四家公司现已全部注销:

笔者之前曾在《金仕达为宁及榕基软件IPO折戟:

》一文中指出:

西安达刚有四家同业竞争的公司,这四家公司理应在IPO改制时通过购买方式成为发行人的有机组成部分,遗憾的是发行人将四家同业竞争公司一销了事,这一销背后隐瞒了发行人历史部分沿革,因为目前的业绩实际是五合一的业绩,发行人将同业四家公司注销,并将同业的部分资产收归已已有,这实际已构成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但显然,发行人没有适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规则编制IPO财报,这导致历史业绩被低估,成长性被高估。

尤其是本案,笔者怀疑发行人通过同业四家公司隐瞒了巨额收益,将同业公司注销实际等同偷逃巨额税款。

这是发行人IPO报告期内的业绩:

尽管西安达铡营业收入从2007年度的0.8亿元增长至2009年度的1.34亿元,净利润从2007年度的0.31亿元增长至2009年度的0.46亿元,但考虑到报告期内三年会计年度会计主体不可比,我们无法判断西安达刚2009年度收益是否比2007年度有所增长。

综上,西安达刚注销四家同业公司掩盖了该公司部分历史沿革事实,并导致IPO报告期内业绩缺乏可比性;

且该公司IPO报告期内保荐人、会计师发生变更,独立董事、财务总监及董秘也发生变动,这表明该公司公司治理仍存在严重缺陷,在IPO改制时也没有立即注销四家公司,导致发行人五独立无法保证,资产及业务也不完整,故笔者认为该公司目前上市条件仍不成熟。

三、江西华伍:

离奇的同一控制下业务重组会计(过会)

中国证监会5月17日晚间公告称,在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今日召开的2010年第27次、第28次工作会议上,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伍)的首发申请获得通过,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则未获通过。

  江西华伍本次计划发行195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700万股。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制动器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公司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最大、产品品种最全、行业覆盖面最广并具备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工业制动器专业生产商和工业制动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是我国工业制动器现有六项行业标准中五项行业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

这是江西华伍上市前的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为聂景华,IPO业绩如下:

江西华伍过会之后,《华夏时报》立即对其关联交易发表质疑:

纵观江西华伍的成长历程,振华重工在当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不仅在公司的几轮增资中累计出资1900万元,更重要的是,振华重工是江西华伍的第一大客户。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07年至2009年期间,江西华伍对振华重工和上海兴港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1.15亿元、1.12亿元和1.12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52%、34.05%和30.78%,其中上海兴港为振华重工旗下企业。

  仅次于振华重工的客户是华伍电器和大连华伍,其中大连华伍的法人代表为聂菊华之女聂辉艳,华伍电器的法人代表为聂景华。

很难想象,公司的前四大客户和江西华伍之间均属于“自产自销”式的关联交易。

笔者浏览了一下招股书申报稿,发现该公司确实关联交易较大:

尤其是2007年度对振华重工和上海兴港的收入占比高达63.52%,当然好在IPO报告期内关联收入比重逐年降低,上市前降低至30.78%;

但是关联交易比重仍然畸高,而且笔者发现2007年毛利率畸低,不到20个点,而到了2009年毛利率增加一倍有余,毛利率上升至40%。

对于IPO报告期内毛利率急剧上升的现象,笔者一直很关注。

那么江西华伍IPO报告期内毛利率为何急剧上升?

原来与重组有关。

发行人江西华伍前身是丰城公司,全称是上海振华港机(集团)丰城制动器有限公司,从名称上可见发行人前身曾经是上海振华港机子公司,丰城公司在2007年末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收购了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华伍电器(全称江西华伍起重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华伍电器收购前后的财务状况:

丰城公司收购华伍电器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业务重组,但不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为什么?

原来,丰城公司不是整体收购华伍电器,而是将华伍电器分解,分别收购其经营性资产和两家子公司,然后华伍电器清偿债务之后注销。

这样,丰城公司收购华伍电器经营性资产就不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收购华伍电器两家子公司华伍重工和华伍精密仍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007年毛利率畸低是因为华伍电器经营性资产前十个月没有并表:

笔者认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丰城公司收购华伍电器经营性资产和子公司应视为整体收购,统一适应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该公司IPO申报稿2007年收入是2.81亿元,而不是目前声称的1.82亿元。

如果是这样,则该公司IPO报告期性成长性一般,华伍电器2007年净利润就高达0.28亿元,这还不考虑最后两个月经营性资产剥离导致的亏损,而发行人江西华伍2008年净利润只有0.28亿元,合并之后净利不但没有增长,反而下滑,笔者怀疑该公司之所以不适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故意低报2007年报业绩,但这样的会计处理显然是非常荒唐的。

网友杜撰也认为:

应当是原计划用华伍电器上市的,所以2007年3月还增加注册资本到1.5亿,估计碰到啥障碍了才换个主体上。

华伍电器2007年12月将丰城公司股份转让出去,并由丰城公司反向收购华伍电器经营性资产和主要子公司。

从全部收购华伍电器经营性资产及同一控制人这个要点看,应当符合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的概念。

对华伍电器应当做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处理。

江西华伍“子代母IPO”背后是母公司有难言之隐,存在IPO实质性障碍;

但重组改变不了母公司上市的实质,如今形式重于实质,隐瞒母公司历史业绩,涉嫌偷逃巨额税款,这样不规范的IPO也能过会是在羞辱资本市场从业人员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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