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良庆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细则doc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度良庆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细则doc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度良庆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细则doc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未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的扣15分;
有检查考核但领导未带队检查的扣5分,未通报结果的扣5分。
5、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责任制规定或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要追究责任。
对应进行责任追究但未追究的,每件次扣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6、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并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年内无违纪违法的案件发生。
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的,每例扣5分;
领导班子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被上级追究责任的,扣完此项分值。
反
腐
倡
宣
传
教
育
反腐倡廉教育
25
1、按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廉政准则〉集中考试;
未按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集中考试的扣10分。
2、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全年4次以上。
未组织观看的,每少一次扣5分。
反腐倡廉宣传
1、根据《2011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的宣传重点进行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完成年度任务篇数;
参照新闻报道任务基数。
2、开展读报用刊活动,做好“一报三刊”的组织订阅工作,完成年度订阅指导数。
完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1年发行指导数;
只完成70%扣8分,完成80%扣6分,完成90%扣3分,完成任务未达70%的扣10分。
纪检监察培训
按照要求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培训。
未达到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扣10-20分。
廉政文化建设
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开展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扣20分。
领
导
干
部
洁
自
律
工
作
抓好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
30
1、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在本辖区内出现“小金库”的每个扣3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2、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的监督检查;
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城区工作进度的每次扣3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认真落实《廉政准则》
40
1、认真执行两个规定,按时按要求上报个人有关事项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情况的每次扣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2、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等问题;
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情况的每次扣3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3、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问题;
因清理检查不到位,有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造成不良影响,被上级查处的每件扣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4、认真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自查自纠面须达到100%,督导检查面不得低于30%。
没有工作方案的扣5分,自查面未达到100%的扣3分,督导检查面未达到30%的扣3分,未按规定报送开展工作情况的每次扣3分。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1、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因落实制度不到位,有违反规定选人用人行为被上级查处的每件扣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2、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审查;
提拔任用干部不经纪检监察部门廉政审核的每人次扣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纠
继续深入推进“五安工程”,切实纠正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等不正之风
1、召开“安农”、“安康”、“安心”、“安保”、“安教”联席会议,全年各2次以上;
五个工程分别组织召开联席会议2次(含2次)以上,研究解决问题。
每少1次扣0.5分。
2、加强对落实中央、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
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完善涉农负担日常监管;
加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
发生不按规定拨付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问题每次扣0.5分,发生增加农民负担问题每次扣0.5分,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假劣农资问题每次扣0.5分,发生套取农机补贴案件每起扣0.5分,发生农村土地流转违规问题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监管的稽查工作;
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落实情况的监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推动药品违法虚假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的整治;
全年组织监督检查两次以上,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每次扣0.5分;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全部参加全区网上统一采购,不按规定参加网上采购扣1分;
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底未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扣1分,扣完为止。
4、加强对救灾、救济物资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的监督检查;
强化救灾、救济资金财政监督,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监控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
实行救灾款物备案制度。
(需有抄送监察部门备案的字样或有关备案的证明材料)
不组织监督检查扣1分,不实行备案制扣1分,发生滞留或不按时拨付资金问题每次扣1分,发生截留、挪用、私分、克扣救灾救济款物问题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5、开展对社保基金、扶贫资金、移民资金、新农合资金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危机违法行为;
不安排检查每项扣1.5分,扣完为止。
6、辖区内全年未发生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和扶贫资金等行为,未发生违规运作和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
未发生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行为;
发生违规使用社保基金问题每次扣0.5分,发生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问题每起扣0.5分,发生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每起扣0.5分,发生违规使用新农和基金问题每起扣0.5分,发生骗取新农合资金案件每起扣0.5分,发生违规使用移民基金问题每起扣0.5分,扣完为止。
7、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严格执行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实行备案制;
不实行招收择校生备案制扣0.5分,不组织监督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发生不按规定拨付和使用教育经费问题每起扣1分,发生违反“三限”政策行为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20
1、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
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子眼”执法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健全,组织上路明查暗访2次以上;
议事制度不健全扣0.5分;
上路明查暗访少一次扣0.5分;
发生违反“绿色通道”政策问题每次扣0.5分。
发生无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扣0.5分;
发生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收费罚款不开票、违规收取停车费和拖车费、只罚款不消除违法状态、随意拦车检查、违规设置和使用电子执法设备、贪赃枉法中饱私囊等违法违规行为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乱摊派,纠正加重企业负担问题,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
全年不开展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乱摊派检查扣1分,不认真受理投诉每起扣1分。
经查实,出现涉企乱收费案件的扣2分
3、控制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纠正庆典、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不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扣0.5分;
上报统计报表存在错误或瞒报、不真实的每起扣0.5分。
不安排监督检查的扣0.5分。
不向社会公布庆典活动项目的扣0.5分,不上报工作信息的扣0.5分。
不按时上交总结工作报告的扣0.5分,总结不真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
4、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
出现未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每项扣1分。
5、征地拆迁
不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征地拆迁引起恶性案件或严重群体事件的,每起扣2分。
发生用地企业组织拆迁的,每起扣0.5分;
不做风险评估拆迁每起扣0.5分;
公示期未满即行拆迁每起扣0.5分;
采取“夜袭”、断水断电等粗暴手段进行强拆每起扣0.5分。
不及时给予被拆迁户住房安置、支付补偿款等问题,每起扣0.5分;
截留、贪污、挪用被拆迁户款项每起扣0.5分,扣完为止。
6、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
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
发生因违规操作造成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1分;
发生保障房房源、配置过程和结果信息不公开每次扣1分;
发生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偷工减料、降低标准和以权谋房、乱收费、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转让、转租、转借等问题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政风行风热线
1、组织对“五安工程”牵头部门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和服务窗口开展评议活动;
组织对医院、学校的民主评议;
组织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不组织开展扣2分;
不报送测评结果扣0.5分;
不报总结扣0.5分,扣完为止。
2、按要求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对群众投诉有登记,处理有结果,及时总结工作成果;
不按时参加热线每次扣2分,对热线群众反映问题不认真解决的每起扣0.5分,解决不到位的每起扣0.5分。
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1、认真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纠风信访投诉件;
不按时、不如实回复信访投诉件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2、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不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每件扣1分,出现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每件扣5分,扣完为止。
效
能
监
察
效能监察基础工作
1、成立机构,配齐人员;
未成立机构的扣20分,未配齐人员的扣10分,最高扣20分。
2、完善作风效能监察制度:
(1)行政效能投诉管理办法;
(2)效能检查、效能问题通报制度;
(3)建立政务公开制度、挂牌工作制度、机关作风效能“三项制度”、目标考评制度;
(4)作风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完成工作任务得满分,每少一项扣2分,最高扣20分。
开展机关作风效能监察工作
1、年内开展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2次以上,并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每少一次扣5分。
2、年内开展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检查4次以上;
3、年内开展作风效能监督检查2次以上;
4、按时处理效能投诉并答复投诉人,处理率和反馈率达95%以上;
未按时处理效能投诉并答复投诉人的,每出现一件扣1分,处理率和反馈率未达到95%的扣2分,最高扣5分。
查办作风效能案件
1、严肃查办作风效能案件,严格责任追究;
对作风效能案件查办不及时、不处理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
2、认真及时处理、反馈上级转办、督办作风效能案件。
处理、反馈不及时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
执
法
和
程
治
理
专
项
开展经济发展攻坚战执法监察
对重点项目特别是调结构转方式经济发展项目、重大工程的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全年每少一次扣2分4次以上;
开展土地资源保卫战执法监察
1、对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情况,开展非法占地建设监管工作、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年2次以上;
每少一次扣2分
2、对发生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及时调查处理;
未及时查处每件扣2分
开展生态文明守护战执法监察
1、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上项目执行节能减排政策情况、挂牌督办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全年2次以上;
2、对发生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及时调查处理;
开展安全生产防御战执法监察
1、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年4次以上;
2、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时调查处理;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为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每遗漏一个项目扣2分
2、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原因剖析、及时或限期纠正整改;
未及时、限期整改一个问题扣2分
3、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建设;
因制度不健全造成不良后果的每起扣2分
4、及时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未及时查处每件扣2分。
案
件
检
查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10
1、领导重视办案工作,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办案工作责任制、办案工作激励和保障机制;
未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未实行办案责任制的各扣2.5分、未落实办案激励、保障机制的各扣2.5分。
2、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案件统计资料;
填报不准确、当月立案件、结案件迟报、漏报的每件扣0.1分。
案件线索管理与排查
1、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
未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扣4分。
2、每季度集中排查案件线索1次,并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城区纪委;
集中排查案件线索少一次扣1分;
排查线索未按规定报城区纪委每次扣0.5分,该项扣完为止。
3、发现科级以上干部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
发现科级以上干部案件线索不及时报告扣2分。
案件线索初核
1、当年案件线索(经排查后列入初核的案件线索)初核率达到80%以上;
当年案件线索(经排查后列入初核的案件线索)初核率达不到80%的扣10分;
初核后认为举报失实,举报人继续就同一问题向上级机关举报并经上级机关查实的,一件扣1分,该项扣完为止。
2、对违纪问题进行初核履行报批手续,确保初核准确性;
对违纪问题进行初核未履行报批手续的,一件扣0.5分,该项扣完为止。
立案调查与审理
1、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保证年度有案件立案;
年度内没有立案件的以及发现有案不查或者瞒案不报的,扣10分;
无本级立案案件的扣5分,无本级管理干部案件的扣5分。
2、对调查证实涉嫌犯罪的案件,在作出党纪政纪处理后,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3、落实安全制度,无办案安全事故;
有办案安全事故发生的,扣5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立案调查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不出现冤、假、错案;
所办案件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理不当、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法情形之一或出现冤假错案的,不得分。
5、按规定的时限及时结案,党员、干部被法院判处刑罚,且判决、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3个月之内完成党纪政纪处理;
发现党员、干部被法院判处刑罚,且判决、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3个月以上仍未作党纪政纪处理的,一件扣0.5分,该项扣完为止。
查办案
查案、办案,确保党(工)委年度有立案案件;
乡镇不办案的扣3分;
城区直党委无立案案件的扣3分。
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
及时完成上级机关交办案件;
上级机关交办案件(含信访件)在规定时限内当年报结率达不到100%的扣2分;
不说明理由超时限报结的一件扣1分;
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办理后被上级机关发现明显错误并纠正的一件扣2分。
基
层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1、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街道办)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未在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街道办)年度工作要点中体现的扣5分。
2、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工作机构不健全扣5分,不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扣5分。
3、每年召开2次以上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不召开或召开不到2次(含以上)的扣5分。
三项公开制度
1、按规定推行政务公开,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单位实行办事制度公开,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评议范围;
未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居、厂)务公开,每少一项扣5分。
2、抓好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做到内容、程序、时限符合有关规定,材料整理归档完备;
3、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各基层党组织按规定全部推行党务公开;
未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的,扣5分;
未制定相关制度的,扣5分。
加强监督检查
1、开展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查看工作记录,没有记录的扣完该项分值。
2、纠正违法调整收回承包地、强迫流转承包地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纠正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
3、加强对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没有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扣3分;
没有开展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覆盖率不达到25%的,扣5分。
长效机制建设
1、推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
少一项扣2分。
2、建立健全监督机构,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
未成立村务监督机构的扣2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扣2分。
纪
保
障
措
施
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1、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次以上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活动;
查看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没有不得分。
2、坚持纪委学习制度,每季度集中学习至少1次;
查看学习制度及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少一项扣1分。
3、纪委书记参与同级党委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要事项之前的酝酿协商;
查看原始记录,没有不得分。
4、纪委委员每年向本级纪委书面或当面述职;
5、按要求完成乡镇纪委换届工作;
在换届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等重要事项,造成不良后果的,该项不得分。
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
有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和总结;
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少一项扣1分;
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和总结都没有或没有活动记录不得分。
2、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按准入制度选配干部;
查看新调入人员档案,没有建立准入制度或建立准入制度不落实的不得分。
3、按要求配足乡镇纪委职数;
不全部落实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4、按照中纪发〔2009〕9号、桂纪发〔2009〕30号文件要求,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5、按照上级纪委文件要求,抓好乡镇(街道)纪委组织建设;
日常工作要求
1、按时报送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半年总结、经验材料、新闻信息等;
每不按时报送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纪委的人员、公用经费和业务费保障到位;
3、按照文件要求的标准,落实乡镇纪委装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