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企业工厂车间管理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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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化妆品人员培训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卫生管理员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和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三、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账、记录的登记方法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留复印件存档。
定期组织员工对本公司化妆品的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五、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3、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应商及相关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或复印件备查,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以确保化妆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三、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由专人负责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四、经营企业索证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三)化妆品行政(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
(四)化妆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五)进口化妆品的有效检验检疫证明。
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
但复印件应加盖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五、经营企业索票至少应当向供货商索取正式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注明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以及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
六、索证索票应当按供应商名称或者化妆品种类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应当比产品有效期延长6个月,鼓励有条件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电子化管理。
七、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台账。
八、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如实记录,内容包括:
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九、购货台账按照供应商、供货品种、供货时间顺序等分类管理。
十、购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应当比产品有效期延长6个月。
4、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
二、对配送的化妆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化妆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化妆品感官质量和标签;
查验本单位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化妆品合格证明。
销售进口及特殊化妆品的,应当查验其合法证明。
三、化妆品经营者对进入商场、超市、便利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四、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提供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进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应当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除统一配送的产品之外所属经营者无权自行采购任何产品。
五、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疑问的化妆品,就地封存并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产品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上柜销售。
5、化妆品储存制度
一、严格按照化妆品的储存要求分别存放在常温库(区)、恒温库(区)。
二、库存化妆品应按化妆品批号和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码,不同批号的化妆品不得混垛。
三、对储存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化妆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化妆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四、对近有效期的化妆品,应按月填报“低于16个月产品盘点”;
对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产品进行封存并停售;
对不合格化妆品应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五、仓务员工应按化妆品储存要求检查化妆品储存、陈列条件是否合理。
每天定时检查库(区)、营业场所温度情况并填写《温度记录表》。
如所经营品种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其包装标识要求储存;
如超出规定范围,立即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六、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库区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以及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设施。
七、建立设施、设备管理档案,并做好设施、设备运行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八、建立健全化妆品进货验收、销货凭证、进销台账资料的完整档案。
6、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化妆品管理制度。
二、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化妆品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的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化妆品经营者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化妆品退市通知后,应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
三、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协助生产者执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生产者对召回的不合格产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化妆品安全的,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四、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化妆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化妆品安全要求的产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
车间着装规定
一、
穿工鞋:
进车间前要更衣室更换工鞋。
二、穿工衣:
上衣的纽扣全部扣起。
盖住所穿的衣服。
三、戴工帽、口罩:
帽子要把全部头发遮盖,口罩须遮住口鼻。
四、外来人员进车间前要穿一次性鞋套、穿白大褂、戴一次性头套。
1.不准留长指甲,手指的指甲长度以不超过2毫米为准。
2.工作时双手不准配戴首饰、饰物、上班时间不准化妆、涂指甲油。
3.车间严禁吸烟、饮水、进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控制区在灌装作业期间进出车间需随手消毒,至少每隔1小时喷洒75%酒精消毒1次。
5.有皮肤病及双手有创作或出血症状不得进入灌装车间。
6.要勤洗澡、勤洗头,勤换衣,有效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一般工作服至少应3天洗一次,帽、鞋至少每周洗一次(夏季衣服需每天清洗)。
灌装工人在操作过程中若手不可避免碰触到料体时必须戴一次性塑料手套或医用手套。
8.车间使用的工鞋、工帽工服不准穿到车间以外的地方。
8.
环境卫生制度
一、进出各功能间要随手关门。
二、在作业过程中地面要保持干燥,没积水。
三、生产中不慎掉在地面或工作台的料体要立刻擦干净,不能任留料体在地上踩踏。
四、不得将私人用品带进车间。
五、每天下班前要清洁机器与整理工作台面,当天工作结束前要清洁地板、机器、玻璃、窗台等;
未完成任务的包材要归位。
六、有灌装任务时,在上午上班前及中午下班后开紫外灯消毒0.5小时,晚上下班后开紫外灯消毒0.5小时。
七、每周要彻底搞一次卫生,包括清洗地板、擦下班、擦窗台、清洁生产设为,整个车间要做到无积尘、无霉斑、无渗漏、无不清死角,地面无积水,无杂物。
并用臭氧消毒2小时。
八、楼道、走廊、电梯间不得放置任何生产用具或其它物品,保持运输通道的清洁、畅通。
九、车间每次搞完卫生后各卫生区域负责人、现场质检要检查卫生状况。
9.灌装操作规范
一、在搬运半成品时要注意安全:
1.搬运时要注意料桶底部运动方向,以防压伤手脚。
2.料桶上下推车要小心,确保料桶平稳上下,要杜绝料桶侧翻倒地造成压伤人和漏料现象.
3.推车的速度要慢,避免推车碰撞墙壁与门框。
二、待灌装的料体要整齐摆放在灌装机旁。
三、灌装间使用的周围框必须保持干净,不得有脏污;
周转框不能在地面推移,需搬运时要抬起。
四、作业过程要保持现场的干净.
五、现场的待生产的包材要整齐摆放,不能乱摆乱放。
六、灌装前必须首件确认(车间带班和现场质检员在场),灌装产品名称、包材(经清洗消毒)、料体与下单一致,按照生产要求,与样版一致,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灌装。
七、在包材灌装时,要注意包材的摆放是否放稳,尽量避免包材掉到地面,若包材不慎掉到地面要及时检起并清洁干净,不准任留在地面踩踏。
八、在作业过程中手不能直接触摸料体。
九、在倒料、刮料的过程中动作要轻、慢,避免料体溢出掉到地面或污染其它地方。
十、在作业过程中自检与互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即时向车间带班和现场质检员提出。
十一、在作业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闪随意扔东西,以防意外的发生。
十二、在称量产品的净重时,产品要轻拿轻放,以防重压造成电子称失灵及损坏。
十三、灌装完的空贮料桶要及时清理出车间。
十四、完成一款产品的灌装时,必须及时清理包材,整理工作台面,清洁灌装机器及生产用具。
灌装机要用75%的酒精彻底消毒后方可进行下一款产品的灌装。
十五、每天下班后若没完成灌装任务时,贮料桶与抽料管之间的缝隙要用保鲜膜密封住,灌装机的出料嘴也要用保鲜膜密封,下班前要把灌装机的所有部件清洗干净。
避免料体与机器的金属部件起反应而对机器造成不良影响。
十六、生产工具、器具、机器配件用完后要即时清洁干净放在储物间内,不准乱摆乱放。
十七、完成一款的生产任务后,若有余料时,余料贮料桶的口、盖、内壁要清理干净并锁紧桶盖,并确保桶盖密封,桶盖与桶身的标签要保留完整,不能有残缺或丢失。
十八、纸箱、编织袋等灰尘污染源不能进入灌装间与消毒间。
十九、灌装间不要乱摆乱放杂物、工具、机器配件等(如剪刀、毛巾、螺丝、盖等),特别是工具、剪刀用完后要放回工具箱,不能放在流水线上,或贮料桶上。
二十、贮料桶有挂料,应擦干净,并及时盖上盖子。
10.包装车间操作规范
一、包装车间所使用的包材、包装剩余的单品尾数、包装剩余的包材、不良品以及生产工具要按车间所规划区域整齐摆放,尾数、剩余包材、不良品要做好状态标识,生产完后应及时将这些尾数、剩余包材、不良品退回仓库。
不良品再由仓库退回供应商。
二、用叉车时速度要慢,注意人及产品安全。
三、包装前必须熟悉本次作业的产品名称、包材组成以及包装要求,首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包装。
四、在包装套装产品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各单品要完全隔离开,以防误装;
2.组装单品要一人、专人进行;
3.各相关工序操作人员要完全熟悉作业内容,要严格控制各单品的流向,发现异常时要及时提出。
五、装箱时要专心,确保每件数量的准确,要杜绝少装多装的现象。
成品装箱完毕要经质检员抽查及盖“合格”章后方可入库。
六、在作业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随意扔东西,以防意外的发生。
七、过膜机要依生产进度准时打开,过膜时要注意高温,以防烫伤,产品放进过膜机前要调整好收缩膜的位置与方向。
八、在生产过程中若有包材掉到地面要及时捡起并清洁干净。
九、在作业过程中要自检与互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即时向组长和质检员提出。
十、在生产过程中若有包材的空箱要及时分开叠好放在指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