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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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各部门、各在建项目部。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
4释义
全员,指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各项目及各岗位人员。
5职责分工
5.1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领导、各部门、公司管理人员、各在建项目部、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并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5.2各项目负责对本单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6管理要求
6.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6.1.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决策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6.1.2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总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分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6.1.3讨论并审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战略规划。
6.1.4组织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1.5每年年初对上年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本年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
6.1.6保证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投入,并监督其有效实施。
6.1.7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决策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6.1.8审核、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办法,定期组织考核工作。
6.1.9组织制定公司应急预案。
6.1.10监督各项目如实、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1.11督促、检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隐患。
6.1.12研究、审定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决定及行政责任追究决定。
6.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6.2.1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6.2.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的制度与要求。
6.2.3定期召开董事会,研究分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重大事项,保障公司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条件。
6.2.3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重大安全生产决策,把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6.2.4对公司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指定负责人组织事故调查。
6.2.5领导公司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安全生产科学管理。
6.3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3.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6.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要求,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6.3.3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组织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覆盖全体员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
6.3.4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组织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体系化管理,将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融入到体系文件之中,积极推行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6.3.5负责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每年年初与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得到层层分解和贯彻落实。
6.3.6负责组织制定、审定、批准公司应急管理预案,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提高公司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的应急管理能力。
负责重大应急事件的指挥工作。
6.3.7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决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事项。
6.3.8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3.9组织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规范各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频次和管理要求等。
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并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审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护及防止污染的规划并督促实施,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
6.3.10按照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6.3.11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组织制定、批准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处于受控状态。
6.3.1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的救助方案并及时施救。
同时,组织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主持重大事故的公司内部调查和对责任者的处理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审查、批准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3.13应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职业病防护、防治污染和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3.1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确保公司所有员工按照要求参加相应的健康安全环保培训。
6.3.15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4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6.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单位健康安全环保相关的制度与要求。
6.4.2在对党员、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群众的健康安全环保意识。
6.4.3参与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决策,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保证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贯彻执行。
6.4.4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广大党员成为遵章守纪的模范。
6.4.5协助行政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要求职能部门在开展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员等评比中,应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6.4.6支持工会、团委等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和竞赛活动。
6.4.7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5分管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6.5.1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公司总经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总公司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健康安全环保相关要求,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6.5.2贯彻落实国家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管理方针、理念、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要求,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通过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业绩,积极推行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与良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6.5.3组织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与考核,做到层层落实。
6.5.4按照国家和总公司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5.5组织制定、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指标。
6.5.6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
6.5.7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公司的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形势,剖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
6.5.8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规范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频次、控制管理原则、分级管理模式、分级管理内容等。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6.5.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制定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处于受控状态。
6.5.10负责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
6.5.11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与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6.5.12组织制定、审查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并督促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
6.5.13按照总经理要求,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公司员工死亡事故、重大健康安全环保事故等进行调查,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防范措施。
负责审查公司重大健康安全环境事故内部调查处理报告。
6.5.14负责督促检查各所属单位、各项目组及时如实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件和隐患;
负责督促检查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6.5.15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总结推广,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工作。
6.5.16履行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6分管生产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6.6.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公司的健康、安全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6.6.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证员工健康和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各项生产工作,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条件,统筹组织公司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6.6.3负责组织生产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制度与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公司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6.4组织督促分管业务内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各生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6.6.5组织分管业务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分管业务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施督办。
6.6.6督促检查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6.7定期组织召开分管业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经验与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6.8指定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参加所分管业务的事故调查处理。
6.6.9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7分管战略规划与节能减排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6.7.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投资项目、装备设施、战略规划、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板块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6.7.2负责组织分管业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的制度与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分管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7.3在组织制定公司总体规划和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规划纳入公司总体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中。
6.7.4统筹组织公司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6.7.5确保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安全、职业病防护、防治污染和消防设施的“三同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7.6督促检查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7.7负责主持公司节能减排工作。
6.7.8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8分管装备设备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6.8.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投资项目、装备设施、战略规划、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板块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6.8.2负责组织分管业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的制度与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分管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8.3在审定、批准公司有关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方案和设备设施检修计划时,确保包含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安全、防治污染措施内容,并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
6.8.4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各类设施、设备、机械等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审定、批准装备、设施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情况实施督办。
6.8.5负责主持公司重大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事故的内部调查与处理工作,决策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重大事项。
6.8.6组织督促分管业务内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各生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6.8.7组织装备、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装备、设备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施督办。
6.8.8督促检查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8.9定期组织召开分管业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经验与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8.10指定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参加所分管业务的事故调查处理。
6.8.11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9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6.9.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制度与要求。
6.9.2发挥各级纪检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教育党员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查找事故隐患、遵章守纪。
6.9.3组织纪检部门参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文件的审查,参与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6.9.4支持职能部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纪检干部时,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6.9.5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参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6.9.6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0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6.10.1领导工会监督公司对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权益。
6.10.2组织工会依法对公司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6.10.3组织职能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6.10.4负责组织制定工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参与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
6.10.5领导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和各工会分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工会重要议程,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工会做好日常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6.10.6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宣传、劳动竞赛等活动,努力营造公司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6.10.7领导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工作,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保护工作,把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列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6.10.8当发生与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权益相关的劳动争议时,组织工会参与行政仲裁和法律诉讼。
6.10.9负责组织制定、落实公司群众性集体活动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10.10负责组织工会部门参与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6.10.11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6.11.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技术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6.11.2在组织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时,做到安全、职业病防护、防治污染和消防设施与安全技术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与规范。
6.11.3负责组织制定、审定安全、环保技术规程、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负责处理和解决重大安全环保技术问题。
6.11.4负责组织公司重大方案专家审查工作,负责公司重大方案的审定、批准。
6.11.5加强职业危害防护、安全和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管理,在分管业务范围内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提出技术方案。
6.11.6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职业危害防护、安全和环境污染防治技术鉴定工作。
6.11.7组织相关技术部门或负责人参加涉及技术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并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6.11.8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2分管其他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6.12.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负直接领导责任。
6.12.2负责组织分管业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制度与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分管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12.3在审查分管业务工作时,同时审查相关的健康安全环保事项,保障分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制度和要求及公司管理体系,为健康安全环保工作提供充足的资源保证。
6.12.4组织督促分管业务内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6.12.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分管业务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12.6组织分管业务内安全环保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对分管业务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
6.12.7督促检查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12.8定期组织召开分管业务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分管业务内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分析落实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6.12.9指定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参加所分管业务的事故调查处理。
6.12.10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3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6.13.1安全部安全生产职责
6.13.1.1健康安全环保部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的综合监管部门,对各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6.13.1.2贯彻执行国家及总公司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制度与要求。
6.13.1.3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6.13.1.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日常运行与持续改进工作。
6.13.1.5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6.13.1.6参与新建、扩建、改建投资项目的安全、职业病防护、防治污染和消防设施的"三同时"监督管理,确保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13.1.7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级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13.1.8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与劳动保护监督与协调工作。
6.13.1.9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制定并监督各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6.13.1.10负责制定公司级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组织中高层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培训,指导、监督各项目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与执行。
6.13.1.11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健康安全环保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6.13.1.12负责对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
6.13.1.13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审查工作。
6.13.1.14负责组织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6.13.1.15组织相应等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13.1.16负责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和总公司、海油工程公司等上级单位的工作协调。
6.13.1.17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及实施工作。
6.13.1.18负责各类安全生产事件的上报、统计、汇总与分析工作。
6.13.1.19会同工会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营造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化氛围。
6.13.1.20组织开展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具、管理方法的研究和应用,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良好作业实践。
6.13.2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6.13.2.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和所辖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工作全面负责,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包括:
生产安全管理、装备安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安全管理、经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安全管理、分包安全管理和人员行为等。
6.13.2.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及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业务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制度。
6.13.2.3组织制定本部门及管辖业务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检查落实。
6.13.2.4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及持续改进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实施。
6.13.2.5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公司有关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所辖业务范围内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相关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6.13.2.6负责定期识别、收集所辖业务范围内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组织所辖业务范围管理制度、流程及实际操作的合规性评价,组织所辖业务范围内相关岗位人员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