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考核细则表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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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台帐,组织机构健全、创业政策落实、有创业培训台帐、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将创业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就业工作考核体系,每一项不健全扣2分。
4、城乡就业困难群体援助目标(10分)。
健全完善“零就业”家庭政策文件,文件不健全扣2.5分;
健全完善“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登记台帐,未建立台帐扣2.5分;
确保零就业家庭限时就业、动态清零,未完成扣2.5分;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群体不低于上年度数量,未完成扣2.5分。
5、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目标(10分)。
完善现有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人力资源管理、职业介绍、再就业援助、困难群体帮扶“四功能”,定期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检查相关台帐及活动资料,每项达不到标准扣2分。
6、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目标(30分)。
认真落实省市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要求,按照建设标准,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场地、工作“六到位”,每项不到位,扣5分。
城乡社会保障水平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1、养老保险参保任务完成率及增量(20分)。
未完成计划的本项不得分。
2、工伤保险参保任务完成率及增量(20分)。
3、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任务完成率及增量(20分)。
4、建筑施工企业、服务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新增参保任务完成率(10分)。
5、生育保险参保任务完成率及增量(20分)。
6、劳动保障基层平台经办率(10分)。
辖区内新增城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过劳动保障基层平台系统经办率达到90%以上。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城镇医疗保险
1、参保资料齐全并及时整理归档的,得15分,未及时归档的扣5分。
2、城镇居民医疗卡、批扣银联卡发放率达95%的,得25分,低于95%不得分,每高一个百分点得1分。
3、辖区居民续缴费率达95%的,得30分,低于95%不得分,每高一个百分点得1分。
4、按时足额上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
5、及时录入参保信息、及时征缴医疗保险金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新型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1、工作责任落实情况(15分)。
是否责任明确,镇、村(居)工作落实到专人,没有落实的,不得分。
2、参保、领取人员申报工作(25分)。
新增参保人员在缴费一个月后未及时办理缴费证的,一次扣5分;
办理参保、领取手续,按照张农险[2011]5号文件要求,是否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材料,出现漏报、错报现象的,一次分别扣5分;
直至扣完为止。
3、公示情况(10分)。
领取基础养老金人员及特殊人群公示、反馈,是否规范,发现不规范的,不得分。
4、特殊人员的界定(20分)。
复退军人、农村独女、独生子女伤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员,界定是否准确,发现瞒报漏报现象的,一次扣5分。
死亡人员、重复领取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发现瞒报漏报现象的,不得分。
5、档案管理情况(15分)。
按照张农险[2011]5号文件要求,是否建立参保人员档案、整理是否规范,未建立的不得分;
检查中,发现未达到规范化要求的扣5分。
6、按时参加和完成业务部署活动情况(15分)。
未参加业务指导会或培训的,分别扣5分,未按时完成业务部署任务的不得分。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1、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100%,得5分;
达不到的,本项不得分。
纳入社区管理的比例达到98%,得5分;
2、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发放率达到100%,得5分;
3、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率达到100%,得5分;
4、社会化管理服务等级单位数量达到社区总数的60%,得10分;
5、企业退休人员和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率达到纳入管理人数的100%,得10分;
6、积极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文体活动,镇每季度组织1次,社区每月组织1次,得5分;
每少一次,扣0.1分。
7、社区每月组织企业退休人员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互助小组每月组织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得5分;
8、社会化管理服务AA级及以上等级单位“爱心互助工程”开展率达到100%,得10分;
每有一个未开展的,扣0.2分。
9、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建设(40分)。
社会化服务机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得10分;
达不到的,根据实际面积,酌情扣分。
社会化服务达到“五统一”和“六到位”,得5分(即名称、标识、职能、服务、设施统一,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到位);
每缺少一项,扣0.1分。
社会化服务工作宗旨和“四项管理”、“六项服务”上墙明示,服务机构标牌在门外显著位置悬挂,得5分;
设立单独服务窗口用于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做到标识明确、专人负责,得10分;
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工作经费补贴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得10分;
注:
***镇增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职责,参照新型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考核细则。
*********2012年度街道工作考核细则
是否责任明确,街道、村(居)工作落实到专人,没有落实的,不得分。
6、积极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文体活动,街道每季度组织1次,社区每月组织1次,得5分;
设立单独服务窗口用于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做到标识明确,专人负责,得10分;
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工作经费补贴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得10分;
*********2012年度区直部门工作考核细则
老干部工作
1、领导重视(40分)
建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每年至少研究2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0分)
老干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8分)
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每年至少2次。
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按规定设置老干部工作机构、人员或有明确的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干部工作。
(6分)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有专人负责老干部信访工作,按时上报处结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分)
全年老干部无越级到省市或进京上访。
2、政治待遇(34分)
按照“双高期”老干部特点,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老干部学习有计划、有效果,按要求组织参加全区的学习培训。
按规定为老干部订阅党报、党刊及《老干部之家》。
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纳入党建整体规划,按规定设立老干部党支部和党小组。
老干部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经常,效果明显。
保证老干部按规定阅读中央和省、市、区委等有关文件,一年至少向老干部通报2次情况。
3、生活待遇(14分)
离退休费按规定项目、标准执行,按时足额发放。
坚持对患病住院或家庭有特殊困难老干部看望慰问,解决实际问题。
4、组织活动(12分)
单位经常组织开展适合老干部特点、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每年至少安排2次以上。
积极组织参加全区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5、奖励加分
全国表彰加9分;
全省表彰加7分;
全市表彰加5分;
全区表彰加3分。
机关养老医疗等有关保险工作
1、组织机构健全,落实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
符合要求的,得10分,组织机构不健全得5分,组织机构不健全、无专人负责不得分。
2、每月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的,得10分;
无故拖欠的,得5分;
拒不缴纳的不得分。
3、建立健全单位人员缴纳保险档案。
保险手册、登记表齐全整洁的得10分,保险手册、登记表记录不够完整的得5分,保险手册、登记表记录混乱得1分,无保险手册、登记表的不得分。
4、专管人员掌握政策、法规熟悉的得10分,不够熟悉的得5分,不熟悉或不清楚的不得分。
5、积极提供单位人员办理、转移养老保险所需手续。
提供手续完整齐全的得10分,手续不完整、不齐全的得5分,拒不配合的、不协助办理的不得分。
6、建立专人审核制度,有专人负责审核的得10分,有专人负责但不定期审核的得5分,无专人审核的不得分。
7、积极办理退休手续的得10分,延误耽搁单位人员退休的得5分,长时间延误或拒不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得分。
8、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态度积极的得10分,态度一般的得5分,态度消极的不得分。
9、做好单位年度缴纳养老等保险总结,总结深刻的得10分,总结不够深刻的得5分,无总结的不得分。
10、专管人员帐目清单准确无误的得10分,帐目清单不够准确的得5分,帐目混乱不准确的或无帐目清单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