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铁检验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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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径
外径公差
壁厚
厚度尺寸范围
无缝φ14
±
0.10
1.5
1.4-1.6
无缝φ13
无缝φ48*φ40
0.24
4
3.8-4.2
φ35*φ26
0.175
4.5
4.3-4.7
φ25*φ19
0.125
3
2.85-3.2
表2常用矩形管截面的长、宽尺寸和壁厚尺寸允许偏差
长度×
宽度
厚度
长度公差×
宽度公差
□20*20
2
(±
0.25)×
0.25)
1.8-2.1
□25*25
0.20)×
0.20)
2.8-3.1
3.8-4.1
25*50
30*50
0.30)×
0.35)
40*80
0.56)
表3常用钢板和钢带截面的长、宽尺寸和壁厚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
钢板Q235
0.5)×
1
0.9-1.1
铁板T=1.5
钢板T=2
2.7.-3.3
钢板T=3
钢板T=1.5
3.6-4.4
Q215
5
4.6-5.4
表4钢条和钢棒截面的长、宽尺寸(外径)允许偏差
直径或边长
尺寸范围
圆钢
Ф6
5.8~6.2
Ф8
7.8~8.2
Ф12
11.8~12.2
钢条
□15*15
14.75~15.25
表5热轧扁钢的尺寸及允许偏差
允许公差范围
扁钢
25*15
+0.5
+0.2
-1.0
-0.4
25*5
30*6
4.1钢管的长度按供需双方在订单合同或协议规定执行,允差为0-20mm。
4.2钢管的弯曲度≤1.5mm/m
4.3圆形钢管的不圆度≤外径允差的75%
4.4化学成份符合国标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
4.5力学性能指标符合ASTM370-02钢制品力学性能试验的标准试验方法和定义
4.6交货状态为退火状态。
4.7钢管表面质量在交货状态下,表面平滑一致,焊缝饱满,无损伤。
如果存在缺陷按下表执行:
表6
类别
缺陷
缺陷存在程度
表
面
质
量
缺
陷
辊印、斑点、印迹、不清洁印痕、粘结印、锈点
允许连续出现,无手感。
表面折叠印、折印
非周期分布,长度小于钢带总长度的6%。
黑斑。
允许存在,非密集分布。
氧化色
允许存在浅黄色氧化色;
黄色氧化色允许存在,但非连续分布;
兰黑色氧化色不允许大面积存在,缺陷长度小于钢带总长度的6%。
黑带
连续长度小于30%,宽度小于1/3。
长度、宽度任一项不能超出该指标。
麻点(氧化铁皮残渣、氧化铁皮压入)
允许存在,但引起的凹坑深度小于钢带的允许偏差,但不大面积存在。
划伤、擦伤
有手感,但深度控制在厚度偏差范围内,非集中分布,面积较少。
硌伤、硬伤
有手感,但未穿透钢带厚度,冒出钢带表面的高度小于钢带厚度之半。
非集中分布,点数较少。
长度方向周期分布距离大于50米。
锈斑
非成块状分布,非密集分布。
粘结伤痕
有手感的伤痕深度小于钢带允许偏差。
非密集分布,长度小于钢带总长度的6%。
板
形
单边浪、双边浪、中浪、肋浪
允许存在,浪形高度≤10mm/m。
4.7.1钢带及扁钢表面要求:
表面存在较重划伤、气泡、拉裂、轧辊压痕(辊印或硌伤),但不得超过板厚尺寸;
允许存在大面积黑斑、黑带和部分黑色氧化现象、严重振纹等;
允许存在大面积的斑点和锈斑;
允许存在大面积擦伤,但深度小于板厚尺寸。
当出现较严重的表面缺陷,有明显手感,判为利用品。
4.7.2热轧钢板表面质量要求:
表7
表面不连续深度
A类缺陷
轧入氧化铁皮、凹坑
t<
t1
影响面积不超过检验面积的15%
t1<
t2
影响面积不超过检验面积的2%
压痕和轧痕
划伤和沟槽
重皮
气泡
热拉裂
夹杂
裂纹
结疤和疤痕
表8
产品的公称厚度t
最大允许深度
3≤t1<
8
0.2
8≤t1<
25
0.3
25≤t1<
40
0.4
40≤t1<
80
0.5
表9
3≤t2<
8≤t2<
25≤t2<
0.6
40≤t2<
0.8
4.8钢管弯曲后的抗裂性。
钢圆管在弯曲后,弯位不允许裂纹。
5.检验方法
5.1外径尺寸、内径尺寸、外形尺寸用游标卡尺测量;
圆弧位用R规测量;
长度尺寸用卷尺测量。
钢管的壁厚用专用千分尺测量。
5.2钢圆管的不圆度用游标卡尺对称测量钢管外径三处,以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表示。
不圆度Y=
5.3化学成份检验参考:
碳含量GB/T223.71-1997GB/T223.69-1997
硫含量GB/T223.68-1997
锰含量GB/T223.63-88
硅含量GB/T223.60-87
磷含量GB/T223.59-87
5.4力学性能检验参考:
5.5钢管的表面质量的随机抽样检验按抽样检验规定执行。
5.6钢管毛坯的表面质量检验,在适应的自然光线下目测,目测距离为45±
5cm
5.7钢圆管在常温下,做冷弯试验,以检查钢管的抗裂性。
弯曲角度为90,弯曲半径以产品的弯曲半径为标准,焊缝位于弯曲方向的内侧面。
弯曲完工后,观察焊缝是否开裂。
6.检验规则
6.1本标准采用出厂检验和型试检验,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才能作为合格品交付。
6.2检验项目
6.2.1出厂检验项目
6.2.2型试检验项目为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6.3组批
检验以同一类型、同一厂家、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生产的为一批。
6.4型试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试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每[检验周期]进行一次;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e)出厂检验结构与上次型试检验有较大差异;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型试检验的要求;
7.标志、标签、运输、贮存
7.1标志、使用说明
7.1.1产品上应有清晰、耐久的如下标志;
a)制造厂名及商标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制造厂厂址
d)出厂编号
e)执行标准号等
7.2包装
产品出厂时无包装,用户需要可与本公司协商。
7.3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冲击和潮湿,避免受重压和机械损伤。
7.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物质的仓库内。
附录A
标准化外径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偏差等级
标准化外径允许偏差
D1
1.5%或±
0.75,取其中的较大值
D2
1.0%或±
0.50,取其中的较大值
D3
0.75%或±
30,取其中的较大值
D4
0.5%或±
0.10,取其中的较大值
注:
D为钢管的公称外径
附录B
标准化壁厚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壁厚允许偏差
S/D>
0.1
0.05<
S/D≤0.1
0.025<
S/D≤0.05
S/D≤0.025
S1
15.0%S或±
0.60,取其中的较大值
S2
A
12.5%S或±
0.40,取其中的较大值
B
-12.5%S
S3
10.0%S或±
0.20,取其中的较大值
C
-10%S
S4
7.5%S或±
0.15,取其中的较大值
S5
5.0%S或±
S为钢管的公称壁厚,D为钢管的公称外径
附录C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牌号
统一数字代号
等级
厚度(或直径)/mm
脱氧方法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不少于
Si
Mn
P
S
U12152
____
F、Z
0.15
0.35
1.2
0.045
0.050
U12155
Q235
U12352
0.22
1.4
U12355
0.20b
U12358
Z
0.17
0.040
U12359
D
TZ
0.035
b:
经需方同意,Q235的碳含量可不大于0.22%
附录D
热轧圆钢和方钢的尺寸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截面公称尺寸
(圆钢直径或方钢边长)
尺寸允许偏差
1组
2组
3组
5.5~7
0.20
0.30
0.40
>
7~20
0.25
20~30
0.50
30~50
0.60
50~80
0.70
0.80
80~110
0.90
1.00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