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工作会议记录内容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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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超
参加人
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内容记录
1.新学期开始了,安全工作是第一位的。
我校目前要抓的第一件工作就是护导工作。
护导工作是安全工作的保证,希望每位教职员工每天准时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护导工作,发现事故苗子马上制止。
尤其是课间时间为重要,是事故多发时间,希望做好工作。
2.总护导老师要检查好每个岗位上是否有老师站岗,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3.红领巾值勤队员要认真组织培训,参与学校的管理。
2013年3月20日时分
春游安全
全体教师
1.?
?
布置春游每班老师的名单,一二年级每班配三位老师。
2.?
强调春游活动中的安全工作,保证每个学生高高兴兴去,平平安安回校。
3.?
卫生老师跟随学生春游,处理一些小的伤口等。
4.?
上车听从统一指挥,确保学生上下车安全。
5.?
春游结束后,学生全部回校,家长到教室领孩子。
6.?
教师加强责任心,完成春游工作任务。
高效课堂改革
2013年4月18日时分
学生自主学习
要抓反复,反复抓,加强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
贯彻落实课程改革理念,让二期课改理念进课堂。
教学质量要常抓不懈,要质量把关,质量意识,尤其是五
年级的教学质量要抓好。
常规工作要加强
食堂卫生与安全
卫生与安全
领导班子成员
学校行政领导全面负责全校安全防范工作,确定了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制定了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的检查。
在防盗工作方面,学校制定了保证狠抓措施,落实到位,规定了“三不准,三定时”。
学校门卫人员由教育局指派的保安工作人员加强了门卫的管理。
主要问题:
在设备、设施安全中还要增添防盗报警设备。
有些快到期的灭火器要请有关人员来进行维修检查。
财产与安全
2013年5月20日时分
门房值班人员不脱岗,不脱班,保证每时每刻有值班人员。
各教室、专用室、办公室要做好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
各位教师不得将有价证券留在办公室中。
财务部要保管好现金,保险箱要锁好。
食堂要停水,停电,停煤气,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后勤组全体职工对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做全面检查。
教代会
2013年12月18日时分
促进教师工作幸福
一、大会开始(奏国歌)
二、致贺词
三、学校工作报告
四、学校经费报告
五、讨论通过《促进教师工作幸福》的中心议题
六、有关领导通报上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七、宣读关于提案答复报告
八、分组讨论《学校工作报告》《学校经费工作报告》方案
九、民主评议干部
十、教职工代表讲话
十一、闭幕词
学校会议记录
时间
地点
办公室
谢光耀
会议内容
学校法制教育应注意事项:
(一)在小学阶段,进行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
1.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
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
2.?
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体会法律代表公平正义,维护秩序,保障自由,保护人身、财产等权力不受侵犯。
3.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剥夺和侵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初步建立宪法意识。
5.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
6.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了解寻求法律保护的渠道。
法制教育基本任务:
一部分是通过各种教育帮助小学生逐渐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包括有“2.?
3.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剥夺和侵犯。
4.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初步建立宪法意识。
”以及“1.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
”中的“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部分内容,这部分内容,对于小学生而言,可能是比较抽象的;
单纯的灌输可以达到先记住,后理解的效果。
但是,如果能与“5.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
”教育内容有机结合,互为呼应,都会起到增进理解、加深印象促进“知情意行”的交互作用。
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
《未成年保护法》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