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组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7451953 上传时间:2022-12-0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1.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动车组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动车组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动车组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动车组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动车组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动车组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动车组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动车组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动车组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3.加强运行途中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置设备故障。

4.组织动车组终到后的安全检查、交接.

5.负责动车所内停留动车组车辆的看守,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开展消防技术攻关,改进动车组车辆设备的消防安全技术条件。

7.组织对新造、定期检修动车组的验收。

8.负责灭火器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六条客运部门职责

1.负责动车组消防安全管理。

2.指导各旅客正确使用安全设备.

3.组织各客运段加强对旅客的消防安全宣传,强化动车组禁烟管理.

4.负责组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查堵。

5.组织客运人员参加联检交接。

第七条 

机务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动车组运行中本务司机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程序。

2.加强对动车组驾驶室的消防安全管理。

3.组织本务司机终到后参加安全检查并与动车组运用所地勤司机办理交接.

第八条安全监察部门职责

1.依照铁道部有关规定对动车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2.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查处违章违纪行为,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考核,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消防管理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4.组织动车组行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公安部门职责

1.依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动车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

2.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

3.指导有关单位加强对动车组相关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4.制定乘警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标准和程序,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5.加强动车所治安管理,维护站场治安秩序。

6.组织客运、车辆、机务部门制定动车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负责动车组火灾事故调查.

第三章消防组织和岗位职责

第十条动车组消防工作由列车长全面负责,乘警、车辆机械师、动车组司机分管负责,严格实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标准化管理。

第十一条动车组应建立由列车长为组长,本务司机、随车机械师、乘警、客运乘务员、随车服务餐饮、保洁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和工作部署,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小组会议,组织安排和总结分析消防工作。

2.组织乘务人员认真学习消防知识,人人达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3.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4.做好对旅客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查堵措施。

5.发生火灾时,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疏散旅客,扑救火灾,报告火灾情况。

6.建立消防安全台账.

第十二条动车组消防安全台账由列车长负责填写和管理,台账在车班存放,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复印件或摘抄件);

2.动车组消防安全小组名册;

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人员分工;

4.消防安全小组会议和活动记录;

5.乘务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6.动车组灭火器材、破拆工具、防毒面具配置表;

7.动车组各岗位人员的防火安全制度.

第十三条列车长岗位防火职责

1.全面负责动车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部署,接受上级消防安全检查。

2.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小组会议,总结分析、安排布置消防工作。

3.组织动车组乘务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开展动车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4.检查动车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督促乘务工作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5.组织乘务人员对旅客宣传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工作。

6.在运行中发生火灾时,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乘务人员疏散旅客,扑灭火灾,及时向客运调度员和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公安、安监部门查明起火原因,组织恢复列车运行。

7.按规定填写消防安全台帐。

8.参加动车组联检交接,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9.保持与司机和机械师的联络,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第十四条本务司机岗位防火职责

1.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驾驶室防火制度,熟练掌握动车组设备的性能和应急处置方法。

2.出库前做好联检交接,确认IDU监控状态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3.运行中做好电气设备、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监控,发现报警按规定程序处置.

4.发生火灾事故时,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指挥随车机械师、列车长处理有关行车、列车防护和事故救援等工作,负责CRH1、CRH2、CRH3、CRH5型动车组车门集控开关,负责通知CRH2型动车组随车机械师集控开关车门。

5.学习消防知识,达到“三懂三会”。

6.做好动车组终到后退乘前对驾驶室的安全检查和交接。

7.保持与机械师和列车长的联络,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第十五条随车机械师岗位防火职责

1.严格执行电器设备管理制度,出库前按照作业标准检查确认电气、消防设备状态,做好联检交接.

2.运行中,按规定巡视、检查车辆电气、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等设备,发现隐患故障及时妥善处置。

3.如遇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判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对无法排除的故障运行中要做好重点监护,危及旅客安全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发生火灾时,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时通知司机采取停车措施或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在司机指挥下做好有关行车、列车防护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CRH2型动车组集控开关车门操作.

5.确保动车组配备的消防器材及安全设备齐全、完整、有效.

6.按规定操作动车组设备,指导客运人员正确使用设备,制止违章行为。

7.做好动车组联检交接,整改设备上的消防安全隐患.

8.保持与司机和列车长的联络,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第十六条客运乘务员岗位防火职责

1.严格遵守动车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落实防火措施。

2.认真巡视车厢,做好对旅客防火知识的宣传,及时制止旅客吸烟,严禁旅客行李和物品堵塞车门和通道.

3.加强运行中对电气设备、火灾自动报警显示屏的监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报警或故障要及时向列车长、随车机械师报告。

4.学习消防知识,达到“三懂三会”,熟练掌握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5.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查堵工作,发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时报告列车长妥善处理。

6.发生火灾时,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立即通知列车长和司机,及时疏散旅客,扑救初起火灾,维护秩序,保护旅客安全。

第十七条乘警岗位防火职责

1.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动车组的消防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2.对动车组乘务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督促动车组乘务人员落实各项防火制度。

3.发生火灾时,在列车长领导下,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动车组的火灾扑救,保护现场和调查取证。

4.做好始发前、运行中、终到后的动车组联检,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随车餐饮、保洁人员岗位防火职责

1.遵守动车组消防管理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器设备。

2.学习消防知识,达到”三懂三会”,熟练掌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3.发生火灾时,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立即通知列车长和司机,及时疏散旅客,扑救初起火灾。

第四章火灾预防

第十九条动车组的制造、维修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保证质量.有关验收部门和运用单位要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标准不得出厂.

第二十条动车组采用的非金属材料(结构材料、装饰材料、保温材料、密封材料、管材等)必须是难燃材料,其燃烧性能和产烟毒性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一条动车组电气设备、消防设备、非金属材料所采用的产品应是经国家有关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动车组的电气绝缘、防雷、电气接地、漏电、过流、过热、防水防潮保护及线路敷设、连接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条上线运行的动车组,必须符合《铁路动车组运用维修规程(暂行)》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联检制度。

动车组出库联检时,应对电气设备、消防设施、器材等设备及各部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状态良好,严格办理交接。

终到后,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按规定办理交接。

第二十五条运行中,动车组乘务人员应严格标准化作业,认真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二十六条动车组各部位严禁吸烟.车厢内设置“禁止吸烟”醒目标志.

第二十七条应通过图形标志、电子显示、广播宣传等方式,向旅客进行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逃生知识、灭火器、紧急破窗锤使用方法等消防安全宣传。

第二十八条 

对担当动车组乘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熟悉新技术新设备的性能,掌握各岗位防火职责和消防知识技能,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九条配电柜、箱体无破损,锁闭状态良好,保持清洁无杂物。

电器元件安装牢固、接线及插销无松动,按钮开关、指示灯作用良好。

第三十条严禁乱拉电线和违章安装、更换电气装置、元件。

严禁擅自使用电热器具等电器。

第三十一条餐车配备的冰箱、电烤箱、微波炉、电磁炉等电器及各车厢的电茶炉插座、插头安装牢固,保持清洁,周围不得放置杂物。

餐饮炉具使用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岗,做到人离断电。

第三十二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持状态良好,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配置列车内部无线对讲机,保证不间断使用及状态良好.

第三十三条乘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电气设备、消防设备操作规程,加强巡检,发现故障及时处置.

第三十四条各车厢应配备手提式2kgABC干粉灭火器和2L水型灭火器各2具,应设置在车厢两端适当位置,安装牢固,便于取用。

驾驶室配备5Kg二氧化碳或5KgABC干粉灭火器1具,防毒面具1具,固定位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乘务室配备防毒面具1具。

第三十五条灭火器应由定期专业维修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维修,张贴维修标志,并在灭火器筒体上涂打到期时间(×

×

年×

月到期)。

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期限为1年,水型灭火器维修期限为3年。

第三十六条加强灭火器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灭火器应保持清洁,严禁搭挂物品,严禁挪作他用。

第三十七条发现有旅客违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对判明不了性质的物品,严禁在车上进行试验。

第三十八条严禁用水冲刷地板和电气设备,严禁用湿布擦拭电器和在电气设备上放置物品。

作业人员在车上作业时严禁吸烟.

第三十九条动车组入库后停留期间,由车辆部门负责安排人员在地面看守,看守人员不得上车。

严格执行路局有关动车组车底看守制度,落实看守责任,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第四十条动车组运行途经的铁路沿线各车站以及动车所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具备扑救动车组火灾能力。

第四十一条 

办理动车组旅客乘降的车站,要落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查堵措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第四十三条路局相关部门对动车组防火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客运段、车辆段、机务段、公安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做好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动车组消防安全。

第五章火灾应急处置

第四十四条各相关部门应制定《动车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车站处置动车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第四十五条动车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应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正确处置、站车协同、尽快开车"

的原则。

1.统一指挥

动车组在运行中发生火灾,由列车长统一指挥,启动《动车组列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向列车调度员或邻近车站值班员及有关部门报告,扑灭火灾;

动车组在车站发生火灾或起火列车进站后,火灾扑救工作由车站站长组织指挥;

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由公安消防队统一指挥。

2.快速反应

动车组火灾报警器报警或乘务人员、旅客报警时,列车长、乘警、客运乘务员和随车机械师要立即携带灭火器赶到报警车厢,确认火险,迅速扑救.

3.正确处置

在确认火险的情况下,立即组织旅客向邻车疏散,按下火灾报警按钮并通知司机,同时用灭火器扑救(宜先用水型灭火器);

如有旅客被火围困或受伤,应立即抢救;

起火车厢旅客疏散完毕后,关闭通道阻火门。

司机接到确认起火信息后,应立即将火灾情况向列车调度员和邻近车站报告.

当车内电气设备、旅客行李物品发生火险或车厢内冒烟(无明火)不危及本列车安全时,可不停车,按有关规定限速运行至就近车站处理;

当车厢内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发生爆炸燃烧,火势迅速蔓延危及本列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区间停车时,司机应指挥随车机械师、列车长设置列车防护。

4.以人为本

灭火救援中要把保证人的生命安全作为第一原则,尽最大努力做好人员疏散、遇险人员抢救以及伤员救治工作。

同时,做好灭火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安全。

5.站车协同

车站接到动车组火灾报告后,立即启动《车站处置动车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扑救准备,同时向消防队报警。

车站接入起火动车组后迅速组织扑救,疏散旅客,抢救伤员;

动车组在区间被迫停车时,车站应组织人员、消防器材立即赶赴现场救援。

6.尽快开车

火灾扑灭后,列车长、随车机械师、乘警共同检查车辆状况、确认安全后,报告列车调度员尽快开车。

第四十六条 

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程序,组织力量、调集救援物资装备赶赴现场,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保证事故救援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铁路公安部门要维护好现场秩序,与安监部门共同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第四十七条对动车组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人员,依据《黑龙江省消防条例》、《xxxxxx铁路局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动车组发生火灾事故,依据《黑龙江省消防条例》、《xxxxxx铁路局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火灾事故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各单位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路局防火委办公室备案。

第五十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项按上级和路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计算机硬件及网络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