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资料初二政治备课笔记《第八课》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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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教学难点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制。
课时安排
3课时。
第一课时
请同学们阅读第八课题下的引言并思考回答以下问题:
(1)我国法律在哪些领域发挥重大作用?
(2)依法治国为什么首先是依宪治国?
(3)为什么要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设计此问题的目的是:
1使学生对本课要讲的内容有一个基本了解;
2突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和宪法的最高权威概念;
3学生并不一定能马上回答出来,但要首先有一个明确、清晰的概念。
导人新课
宪法也是这样,它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些类似太阳系中的太阳,所有其他法律必须依赖它存在,围绕它旋转,它是母法,是法律中的法律。
这是我们这堂课要学习的中心问题。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板书)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板书)
提问:
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有哪些?
区分不同性质国家的根本
问题有哪些?
(学生回答后,教师提示。
)
区分不同性质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有:
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1)国家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根本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
(3)根本任务:
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6)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文化教育权利等。
(7)公民的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纳税、劳动、受教育等。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板书)
提问:
何为法律效力?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哪几方面?
(1)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
(板书)
(教师引导。
我国法律、法规浩如烟海,涉及领域非常广泛,牵涉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
但归其大类,主要是政治、经济及与公民权利义务相关的法律。
这些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体现。
举例说明我国制定了哪些使宪法具体化的法律?
(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
1与国家政治制度相关的法律
2与国家经济制度相关的法律
3与公民权利和义务相关的法律
(2)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
3、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板书)
提问1:
为什么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请看投影:
(投影一)
1.原因
2.由于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问题
3.由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作用
4.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提问2:
宪法是如何制定和修改的?
请看投影
(投影二)
3.制定
1.宪法:
2.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3.普通法律:
4.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
4.修改
5.宪法:
6.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才可以提出议案,并由全国大人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才能通过
7.普通法律:
8.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国人大的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都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小结:
本节课的核心内容是:
(1)毛泽东说:
“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只有依法治国,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2)马克思说:
“宪法是法律的法律。
”依法治国首先是指依宪治国,核心也是依宪治国。
第二课时
复习提问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们日常生活是怎样体现的?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基于宪法在解决国家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等方面原因,确认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主要体现在宪法的尊严和不可侵犯性上面。
即;
宪法不但在内容的重要性和对其他法律的约束力,强制力方面不容置疑,而且在母彻落实。
具体执行方面同样不容置疑,不能有丝毫含糊。
导人新课宪法地位的确定,不光有一大堆法律为之配在,而且有一大批国家机关和行政管理人员为之服务。
在各级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权力的时侯,必须遵循一个至高无上的原则;
二.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板书]]1。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提问;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谁?
人民通过什么方式管理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关系?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阅读教材第三者120页,回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分别行使哪些国家权力?
行使这些权力的机关和部门人员,如何遵守宪法是提高行为准则的规定?
1.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
举例二:
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一大特色是行政与司法合一,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这种政治化社会中,“人治”代替“法治”人存政举,政府是全能的,具有巨大的权威,相对于民间社会来说,力量过于强大。
这一点在经济领域尤为突出。
举例三: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
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授受。
2、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
我国有哪些社会团体和组织?
其中,处于领导地位的是哪个?
(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中国共产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在我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遵守宪法方面,应该而且必须为其他团体和组织做出表率。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原因,知法守法的观念在一些人头脑中仍很淡薄,“长官意志”等现象屡屡发生。
3、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
宪法与每个公民的生活密切相关。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求每个公民自觉遵守。
宪法第56条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1980年报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纳税项目、计算方法和对匿报所得额、偷税、抗税者的处罚方法。
举例八:
一般来说:
宪法通过三种方式规范公民行为:
1.提倡或肯定公民的某些行为。
2.禁止或否定公民的某些行为。
3.要求公民必须做出某些行为。
请围绕以上三方面内容各举一个例子加以说明。
小结:
本节课的内容是将上节课的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体化,即:
通过宪法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突显它的极大的约束力和概括力。
任何人不得做与宪法和法律相违背的事,从而牢牢地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作用。
巩固新课
结合当地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和大案要案的典型案例,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重要概念具体化,写出字数约一千字的案例分析,明确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对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对全体公民的约束力。
第三课时
中国社会几千年以来都是以“人治”为主导的社会,甚至新中国成立以后,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法律得不到应有尊重,尤其在“文革”中遭到践踏。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日益清晰,那就是要形成一个以“法治”为主导的现代社会。
(1)“法治”和“人治”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2)法治社会的根本特点是什么?
既然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一切公民的行为都必须以宪法为最高准则,于是就产生了法制社会的两个重要取向:
在制度层面上的规范政府取向和在观念层面上的权利本位取向。
在中国长期的法律观念中,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上,一直是强调“义务”而忽视“权利”;
强化权威、服从,忽略人的权利、自由和尊严。
而任何革命的目的,都是追求人的解放;
中国人民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奋斗,也是为了建立一个人民享有充分权利的社会,改变长期以来受剥削和压迫的状况。
梁启超说:
“国家,譬犹树也;
权利思想,譬犹根也……为政治家者,以勿摧压权利思想为第一义;
为教育家者,以养成权利思想为第一义;
为私人者,无论士焉、农焉、工焉、商焉、男焉、女焉,各自坚持权利思想为第一义。
”
三、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板书)
1、宪法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板书)
什么是公民的合法权利?
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了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只有得到法律确认,才是合法权利,才能得到国家保护。
宪法是根本大法,由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是基本权利。
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和政府有保证其实现的责任。
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24项条款中,涉及公民权利的条款有18条,规定了公民20多项自由和权利,涉及政治、经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宗教信仰、批评建议、控告检举、劳动、休息、养老、抚恤、保护妇女儿童、婚姻家庭等方面,内容十分广泛。
2、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系(板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非写进宪法就完事大吉了。
相反,必须有相应配套、切实可行的法律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立法保障。
1978年以来的20年,是我国法制建设突飞猛进的20年,尤其是近5年(1993—1997年)来,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117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占20年立法总和的1/3以上。
1978年以来,我国通过的与保证公民权利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2)司法保障。
有了这些具体而明确的法律,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就有章可循,但法律的实施还得靠司法系统,包括以律师、检察官、法官、舆论监督力量等一整套广泛的社会力量相配合。
我国宪法将审判权赋予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设立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庭。
公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相应的审判庭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保证公民合法权益。
法律既是由人制定的,也是由人来执行的,而人生存在广泛的环境和复杂的系统中,使至高无上的法律每日面临着光怪陆离的社会生活中最为复杂的一面。
在司法保障方面,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产生了深远影响。
(具体内容见教材第126页)
公民权利的保障是社会权利、国家权力保障的基础。
我国法律在使公民权利合法化、保证公民基本权利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无论是立法系统还是司法系统,都在向现代化社会的方向迈进,法制建设在顺利进行。
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是一个复杂内容,不是制定了法律就完事大吉了。
首先要熟悉与保证公民合法权利相关的法律,其次要知道保护合法权利的运作过程。
课后练习
(1)熟悉至少一个与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相关的法律,举出自身权利尚未得到保护或正在受到侵害的事实。
(2)在寻求律师介入与帮助、法律保护与协助、传媒关注与监督方面,找到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
(3)《基础训练》同步练习9做完。